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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掏50萬挽回女友仍分手!法院判免還:這是
時間 Sun Mar 5 00:26:04 2017
掏50萬挽回女友仍分手! 法院判免還:這是「愛情的饋贈」
東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4/877870.htm
掏50萬挽回女友仍分手!法院判免還:這是「愛情的饋贈」 | 社會 | ETtoday東森新聞雲
為挽回感情掏腰包!桃園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子交往期間感情觸礁,為讓女友回心轉意,陳男心甘情願匯款50萬元協助她發展網拍事業,但最後這段愛仍是追不回,2人還是分手收場。陳男不甘平白付出的50萬鉅款要不回,憤而一狀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這筆錢是「愛情的餽贈」,判決吳女免還。(50萬,挽回,女友,分手 ...
為挽回感情掏腰包!桃園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子交往期間感情觸礁,為讓女友回心轉意,陳男心甘情願匯款50萬元協助她發展網拍事業,但最後這段愛仍是追不回,2人還是分手收場。陳男不甘平白付出的50萬鉅款要不回,憤而一狀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這筆錢是「愛情的餽贈」,判決吳女免還。(50萬,挽回,女友,分手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為挽回感情掏腰包!桃園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子交往期間感情觸礁,為讓女友回心轉意,陳
男心甘情願匯款50萬元協助她發展網拍事業,但最後這段愛仍是追不回,2人還是分手收
場。陳男不甘平白付出的50萬鉅款要不回,憤而一狀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這
筆錢是「愛情的餽贈」,判決吳女免還。
男心甘情願匯款50萬元協助她發展網拍事業,但最後這段愛仍是追不回,2人還是分手收
場。陳男不甘平白付出的50萬鉅款要不回,憤而一狀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這
筆錢是「愛情的餽贈」,判決吳女免還。
陳男與吳女在交往期間同居,但無奈2人感情卻在2015年3月生變,吳女有意提出分手換得
自由,陳男不甘2人愛情就此結束,為挽回女友的心,不顧對方拒絕仍主動匯出50萬元要
助其經營網拍。
自由,陳男不甘2人愛情就此結束,為挽回女友的心,不顧對方拒絕仍主動匯出50萬元要
助其經營網拍。
但這筆錢仍是挽回不了2人的愛,吳女事後還是提出分手並搬離住處,陳男見人財兩失,
憤而提告追回款項,指稱這50萬是有條件的投資,認為吳女並未利用這筆錢經營網拍,與
其受款目的不符,加上2人事後也分手結束感情,這筆鉅款應當歸還。
憤而提告追回款項,指稱這50萬是有條件的投資,認為吳女並未利用這筆錢經營網拍,與
其受款目的不符,加上2人事後也分手結束感情,這筆鉅款應當歸還。
挨告的吳女則是出示對話紀錄反駁,表示得知陳男有意要匯款前曾經拒絕,且之後也有提
到「想帶著這些錢到日本遊學,暫時離開台灣!」陳男當時聽聞還表示祝福,「好主意,
替你開心,好的事情都支持你」等語,顯見早已知這筆款項會用在他處,且吳女也強調,
經營網拍是當時的構想,並未允諾要實行。
到「想帶著這些錢到日本遊學,暫時離開台灣!」陳男當時聽聞還表示祝福,「好主意,
替你開心,好的事情都支持你」等語,顯見早已知這筆款項會用在他處,且吳女也強調,
經營網拍是當時的構想,並未允諾要實行。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吳女確實沒明確指出要經營網拍,且從對話紀錄來看,陳男也同意讓
吳女自行運用這筆錢,因此判定這50萬是「基於愛情的饋贈」,吳女不必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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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台女真的很棒2F 03/05 00:26
推 : 法官是女的3F 03/05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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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8+9會恐嚇會拍裸照 還能逼她們去賣 哪像肥宅被騙很認命35F 03/05 00:32
推 : 愛情的餽贈XD 到時候被砍又可以反觀台男 高招36F 03/05 00:32
→ : 鬼島37F 03/05 00:33
推 : 別做夢了 基本上男生給出去的錢是要不回來的啦38F 03/05 00:33
推 : 50萬可以包ㄧ年惹39F 03/05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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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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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給跟收這筆錢都蠻怪的44F 03/05 00:35
推 : 投資有賺有賠.投資婊子有去無回45F 03/05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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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障啊48F 03/05 00:43
推 : 可以告台男誣告嗎 ?49F 03/05 00:43
→ : 姓別反過來就變性侵詐財50F 03/05 00:44
推 : 性別正確,免罰~~~51F 03/05 00:46
噓 : 噓 lolic: 法官真棒52F 03/05 00:47
噓 : 愛給啊!都拒絕過了。53F 03/05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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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贈與契約是單方行為...55F 03/05 00:49
→ : 男的蠢 女的愛錢沒自尊 半斤八兩啦56F 03/05 00:49
噓 : 如果錢可以買到真愛,我一定買。57F 03/05 00:51
→ : 如果錢就可以買到真愛,我一定買。
→ : 如果錢就可以買到真愛,我一定買。
噓 : 明明是男的自己硬給為什麼要怪女的身上59F 03/05 00:54
推 : 因為性別正確啊,這行為明明就跟拿不到好處就誣告性侵60F 03/05 01:07
推 : 的母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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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母62F 03/05 01:11
推 : 父權遺毒 女權還不出來譴責63F 03/05 01:33
噓 : 都被拒絕還硬要匯怪誰,追討蠢斃了64F 03/05 01:39
推 : 情殺預定65F 03/05 01:53
噓 : 智障異男66F 03/05 02:36
→ : 可憐之人67F 03/05 02:48
推 : 男的人財兩失玉石俱焚的可能性?68F 03/05 03:07
噓 : 天下女人一樣賤也就算了,男的腦殘成這樣也不簡單69F 03/05 03:18
噓 : 八卦水準,硬給讓女生收就硬要人家喜歡你70F 03/05 04:58
推 : 怎麼看都這男自己白痴71F 03/05 06:16
→ : 幹,才發現前幾樓內容有夠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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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很多人文都不看清楚,都拒絕過了73F 03/05 07:05
噓 : 男的自己低能給人花沒話講74F 03/05 08:17
推 : 台大宅王表示:老子花七十五萬,你只花五十萬算三洨啦!75F 03/05 08:20
推 : 50萬....QQ76F 03/0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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