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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30 22:19: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nfocusM510 (18avmmcg)
標題 [新聞] 準新郎亡故婚紗不退訂 他PO文爆料遭起底
時間 Wed Nov 30 20:59:41 2016


自由時報

準新郎亡故婚紗不退訂 他PO文爆料遭起底戰翻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準新郎亡故,婚紗的訂金是否該退又引爭議!
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PO文稱,一對新人原本已經準備結婚,到桃園一間婚
紗公司試穿禮服並付了1萬元訂金,不料就在結婚前準新郎突發急病過世了,而男方的父
親在處理兒子後事時,到婚紗公司要求退費,遭店家以不符契約內容為由拒絕,雙方鬧得
不歡而散。

PO文的網友轉述死者父親的話,表示曾向店家反映「我兒子都過世了,不可能拍(婚紗)
了啊」,店家則回「契約有寫訂金不退,他女朋友還可以用」。之後老先生向消保官申訴
、申請消費者爭議協商,但雙方都無法達成共識,讓發文網友氣得痛批「這間公司扯爆了
,人都過世了還堅持不退款,硬凹他女友還可以用,很過分!」

不過,文章經PO出後,多數網友卻力挺店家,PO文者的律師身分也遭肉搜出來,被質疑發
文動機不單純。網友們說「店家已經提供服務了,而且按照合約走,為什麼要退訂?」、
「我只看到一個律師對店家的傷害,而且合約在男方生病時就同意交給女方負責,店家說
『女生還可以用』也沒有錯阿」、「這種告不贏就上網帶風向而不遵守基本合約精神的律
師,讓我真的了解什麼叫做有錢請律師就贏一半了」。


http://i.imgur.com/ZXkaZjE.jpg
[圖]
 
http://i.imgur.com/mgbvACl.jpg
[圖]
 
http://i.imgur.com/WQfvAAr.jpg
[圖]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02396
準新郎亡故婚紗不退訂 他PO文爆料遭起底戰翻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準新郎亡故,婚紗的訂金是否該退又引爭議!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PO文稱,一對新人原本已經準備結婚,到桃園一間婚紗公司試穿禮服並付了1萬元訂金,不料就在結婚前準新郎突發急病過世了,而男方的父親在處理兒子後事時,到婚紗公司要求退費,遭店家以不符契約內容為由拒絕,雙方鬧得不歡而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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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一直說賺死人錢的不會富有
殯葬業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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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02.208
※ 文章代碼(AID): #1OFiq_T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510783.A.775.html
leehanhan: QQ1F 11/30 21:00
watashiD: 好險我沒推文...2F 11/30 21:00
cake10414: 還能用 是要跟誰用3F 11/30 21:01
syldsk: 投資理財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請詳閱公開說4F 11/30 21:01
yyc1217: 那只好照穿囉5F 11/30 21:01
F7shakeMINI: 嗯…其實我覺得風向很重要6F 11/30 21:01
IHD: 中國歷代帝王 哪個不靠死人發跡奪位?7F 11/30 21:01
winu: 律師喔?水準跟國民黨一樣8F 11/30 21:01
syldsk: 明書9F 11/30 21:01
qDaniel: 我也覺得該退10F 11/30 21:02
crea0520: 照合約走也不行就是了?11F 11/30 21:02
爆料的風向是業者合約走沒錯
新聞的風向走一個人情路線看看
※ 編輯: InfocusM510 (223.139.102.208), 11/30/2016 21:04:21
eliteark: 是要人喪禮的時候穿喔12F 11/30 21:05
darknote: 拿契約書出來才是重點13F 11/30 21:06
darknote: 契約中有同意使用權轉讓第三人的話...但一般是沒有
otis000: 到底律師要多失敗才會連PO去爆料都還失敗15F 11/30 21:08
HisVol: 一萬而已……專心處理後事比較重要吧16F 11/30 21:09
iamok329: 店家憨慢作生意17F 11/30 21:12
Irelia56: 到底水準多低才會不知道什麼較訂金阿18F 11/30 21:12
wsos08422: 如果我是老闆我會退欸..19F 11/30 21:12
samkobea1090: 律師在跟人家計較這一萬.==20F 11/30 21:13
remprogress: 我是老闆退款+121F 11/30 21:16
linyap: 不過契約裏面意見明講先生身體不適 女方有後續使用權...22F 11/30 21:17
linyap:  可能要看民法的契約規範了
maryegg: 這類的新聞真的很看風向 看到店家被指責的評論較多24F 11/30 21:17
maryegg: 還要扯讓死者化妝拍婚紗就太扯 所謂女方可用
arrakis: 退訂金說不過去吧26F 11/30 21:18
maryegg: 指的應該是要日後再用或轉讓皆可27F 11/30 21:19
changrabbit 
changrabbit: 店家真笨 一萬塊就阿沙里點28F 11/30 21:19
gnilot: 照合約走是沒錯啦。但我是老闆也會退款+129F 11/30 21:20
justgoapark: 店家超爛30F 11/30 21:22
tatata: 照合約沒錯 不過如果是我就乾脆退了 簡單的人情31F 11/30 21:22
susuqi: 呵呵 女方還可以用但不是跟我兒子 難怪聽在男方家耳朵裡會32F 11/30 21:23
susuqi: 不舒服
idtvgame: 照合約法律上沒錯,但那句女方還可以用若屬實也太不厚道34F 11/30 21:24
Orcakaka: 店家真的很不會做生意 贏底子又能賺廣告的機會35F 11/30 21:24
Zeroyeu: 退這1萬塊於情應該36F 11/30 21:25
WLR: 照合約走,不要鄉愿37F 11/30 21:26
qixu868: 店家真厚道38F 11/30 21:27
solsol: 1萬的訂金還請律師喔?39F 11/30 21:27
kyleptt: 是我會退....40F 11/30 21:32
PTTcrazy: 沒人情味的店,肯定也是冷冰冰的作品41F 11/30 21:34
Gusteau: 如果店家乖乖退訂就不會上新聞了42F 11/30 21:36
joelihai: 店家為了一萬搞成這樣值得?43F 11/30 21:36
bomda: 爛爆了這家店 最好不要遇到44F 11/30 21:39
bident: 這種事誰也不願意,我是老闆就算不退合法,我也會退45F 11/30 21:41
z2v2r2mk2: 如果人都走了,這種錢我也會退...46F 11/30 21:45
zegale: 如果訂金是100萬呢?47F 11/30 21:48
turnoff11: 為了一萬賠掉更多生意48F 11/30 21:50
ainor: 這種錢也賺49F 11/30 21:50
ainor: 會計較這個的店也不會是什麼好店
ax113: 1萬而已乾脆退還。難道要女方冥婚用嗎?51F 11/30 21:52
ianlin45 
ianlin45: 什麼鬼店家52F 11/30 21:52
QQdragon: 夜半鬼敲門53F 11/30 21:54
[圖]
 
rayxg: 店家沒錯,只是一萬換臭名不值得55F 11/30 21:55
rvds: 是我也會退56F 11/30 21:55
pig5938: 人都走了!這種錢也要賺57F 11/30 21:56
rvds: 雖然店家沒錯。但我不會去58F 11/30 21:56
Doraemi: 我是老闆會退,這是人情問題,不過法律上他也沒錯59F 11/30 21:57
a28200266: 合約怎麼簽就怎跑啊..退你是人好 不退也合理阿y60F 11/30 21:59
cheetahspeed: 哇現在是要賺冥婚財囉61F 11/30 22:10
NaiBooo: 恩...就法來說店家是沒錯,但我是絕對不會想去這間店啦62F 11/30 22:11
soulja28: 照穿,然候再幫這間打廣告63F 11/30 22:12
dogdudu: 退了賺了人情名聲,不退在法律上也站得住腳,只是選擇而已.64F 11/30 22:13
aiguo: 我是店家我會退65F 11/30 22:13
imbemarion: 女方一個人是要怎麼用? 就算自己去拍藝術照也沒心情吧66F 11/30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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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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