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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att0909 (小魚)
標題 [新聞] 楊芳玲辭職導火線 姚立明:是蕭曉玲案
時間 Thu Sep 22 13:58:20 2016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楊芳玲辭職導火線 姚立明:是蕭曉玲案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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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芳玲辭職導火線 姚立明:是蕭曉玲案

台北市前法務局長楊芳玲在開議首日辭職,發出聲明寫自己與長官理念不合所以知所進退
,各界霧裡看花。今日楊芳玲丈夫姚立明上廣播專訪指出,辭職的導火線就是前中山國中
教師蕭曉玲復職案,因為楊芳玲一直堅持教育局復職要有法律理由,


姚立明說,颱風前進行會議,楊芳玲就一直堅持既然認為當初前市長郝龍斌將蕭解職不合
法,就要講清楚法律理由,但教育局一直講不出法律理由,柯對楊的堅持感到厭煩,最後
才會成為辭職導火線,楊芳玲才心意已決求去。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922003820-260407
楊芳玲辭職導火線 姚立明:是蕭曉玲案 - 中時電子報
[圖]
台北市前法務局長楊芳玲在開議首日辭職,發出聲明寫自己與長官理念不合所以知所進退,各界霧裡看花。今日楊芳玲丈夫姚立明上廣播專訪指出,辭職的導火線就是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復職案,因為楊芳玲一直堅持教育局復職要有法律理由,姚立明說,颱風前進行會議,楊芳玲就一直堅持既然認為當初前市長郝龍斌將蕭解職不合法,就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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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反對蕭復職喔,女人何苦難為女人

楊還是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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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utB_1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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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c: 滾拉民進黨走狗 只會黑柯P1F 09/22 13:58
VVizZ: 真愛不用理由2F 09/22 13:59
samug: 你哪隻眼睛看到她反對?「要有法律理由」是反對?3F 09/22 13:59
jun1981: 法匠麻?4F 09/22 13:59
Vassili242: 又是認為別人不合法又講不出個所以然5F 09/22 13:59
Eumenes30: 楊這樣會死一批教育局的人6F 09/22 14:00
g801109g: 228殺人也是有法律理由的哦7F 09/22 14:00
FMANT: 日本的300億元已經放到生利息後400億了吧8F 09/22 14:01
jyekid: 就政治理由吧9F 09/22 14:01
indexcome: 你的理解能力怪怪的, 要再學一下嗎?10F 09/22 14:01
FMANT: 228殺人有理由阿  懷疑你是中共地下黨就殺  有殺錯也有殺對11F 09/22 14:02
PeterHenson: 哈哈 柯P不讓蕭復職 正晶就罵他 結果現在復職又被姚12F 09/22 14:03
PeterHenson: 罵
pierreqq: 旺報... 還有人看的懂真的神奇14F 09/22 14:03
aa01081008tw: 姚立明要黑爆了...風向是蕭復職是對的.姚楊一路好走15F 09/22 14:04
VVizZ: 姚又沒白過 白的時候還不是蚵粉捧的16F 09/22 14:04
XZXie: XDDDDDDD17F 09/22 14:04
sd09090: 有理由拉18F 09/22 14:05
VVizZ: 在我們扁迷眼中他始終都是個誣陷阿扁日本三百億的貨色19F 09/22 14:05
VVizZ: 看到一群蚵蛆粉在那裡老師老濕的叫就覺得噁心
Shxt: 是我閱讀困難還是? 看內文楊不是覺得解職判決有問題?21F 09/22 14:05
angellll: 柯P走捷徑 要是到時輸了法律戰 就慘了22F 09/22 14:06
chinhan1216: 看風向施政23F 09/22 14:06
yang1026: 法務局不幫忙找理由然後自己請辭24F 09/22 14:06
angellll: 有人又去告了25F 09/22 14:06
sd09090: 教育部規定不合格老師要有40輔導期26F 09/22 14:06
EvilPrada: 誰跟你扁迷  泥揍凱27F 09/22 14:06
sd09090: 40天後來才可以解職,蕭老師第二天就被做掉28F 09/22 14:08
EvilPrada: 你老師的楊芳玲到底是法務局長還是民代  長官就是需要29F 09/22 14:08
PeikangShin: 知法玩法操弄法,台灣法律本身就是個笑話30F 09/22 14:08
squrar: 被監察院糾正就是有問題 楊不是幫忙解決問題還給自己人找31F 09/22 14:08
EvilPrada: 你法務局提供法律服務  你她老師的在那邊要教育局提供32F 09/22 14:08
squrar: 找麻煩33F 09/22 14:09
EvilPrada: 那要你法務局幹嘛?  自以為公正無私第三方?  馬的...34F 09/22 14:09
flyover01: 哭什麼,做大石頭就要認命,搬開是剛好35F 09/22 14:09
poeoe: 最高院都判合法了 要找不合法理由只是搞死法務局而已36F 09/22 14:09
EvilPrada: 一家公司跟其他公司有糾紛  法律顧問不幫忙  還在那邊37F 09/22 14:10
skyeyskald: 所以楊芳玲繼續做下去 可能今天都撤銷不了 柯繼續被罵38F 09/22 14:10
batt0909: 監察院彈核北市府了39F 09/22 14:10
angellll: 反正柯文哲就換到一個可以搞成合法的法務局長就好了40F 09/22 14:10
EvilPrada: 哭爸說"你們自己找法律說服我"  這種法律顧問第二天就41F 09/22 14:10
boomlin: 狗報42F 09/22 14:11
angellll: 到時又被行政法院打臉  再回來看看推文XD43F 09/22 14:11
EvilPrada: 該滾蛋了44F 09/22 14:11
VVizZ: 呵呵 慣老闆嘴臉跑出來了45F 09/22 14:11
VVizZ: 說真的蚵如果只想找聽話狗的話 批踢踢有很多人適合當局長
poeoe: 這看誰想背啦 最高院都說合法硬是要說不合法47F 09/22 14:11
hosen: 楊怕以後要上法院不願背書,很簡單48F 09/22 14:12
skyeyskald: vv是不是年紀很大 每次都像老人講古 大家要敬老尊賢呀49F 09/22 14:12
squrar: 最高行只看程序不進行實質內容審 要是搞掉人連程序都弄錯50F 09/22 14:12
killeryuan: 解職就不合法 復職還要甚麼法律理由?很鬧耶51F 09/22 14:12
hosen: 要賠幾百萬,瀆職罪告下去十拿九穩52F 09/22 14:13
e7660239 
e7660239: 柯屁QQ53F 09/22 14:13
squrar: 前任的教育局大概也不用混了54F 09/22 14:13
skyeyskald: 跟年輕人都有代溝了 還泡在八掛板55F 09/22 14:13
PeikangShin: 法院喔,是看你血統的,懂? 大水庫 vs. 實質影響力56F 09/22 14:13
poeoe: 要付幾百萬是要背責任的 傻了才背57F 09/22 14:13
VVizZ: 欸說真的我也覺得復職沒問題但賠錢沒道理58F 09/22 14:14
poeoe: 今天都合法定讞 結果行政機關自己說不合法要賠錢59F 09/22 14:14
VVizZ: 法院都認證你撤職行政處分合法了 那你撤銷合法行政處分60F 09/22 14:15
skyeyskald: 事實就是若沒撤銷大家就幹柯呀 你看正晶會管啥程序?61F 09/22 14:16
VVizZ: 向後發生效力就好了 應該用重聘的方式處理吧 怎麼會是要62F 09/22 14:16
batt0909: 法院和監察院意見相左63F 09/22 14:16
VVizZ: 給他這幾年薪水 話說這種因身分關係涉訟的不是都有領半薪64F 09/22 14:16
skyeyskald: 每次正晶講完蕭案 隔天柯fb底下就出現不少罵柯怎麼不65F 09/22 14:17
magamanzero: 看不懂什麼叫做法律理由 回聘合法的話就做啊66F 09/22 14:18
skyeyskald: 快撤銷的id 現在撤銷了又有一堆人出來說不該撤銷67F 09/22 14:18
magamanzero: 不合法就叫柯P自己做啊68F 09/22 14:18
yuchianbu: 反正姚楊9.2黨工無誤,這一切都是馬英九在背後陷害柯P69F 09/22 14:19
squrar: 會用撤銷就不是合法行政處分啦70F 09/22 14:20
fanrei: 這次柯幹的好71F 09/22 14:22
Hirano: 沒理由停職不就是復職的理由嗎 撤銷處分啊72F 09/22 14:23
HeavensFeel: 楊芳玲幹嘛不自己講 要姚出來說?73F 09/22 14:28
duo0518: 因為行政法院判決解聘處分合法 但現在行政機關自己說非法74F 09/22 14:28
GimO: 只有柯粉才會覺得姚白,姚就是政治變色龍了,當年我家立委美75F 09/22 14:29
duo0518: 變成教育處打臉行政法院76F 09/22 14:29
GimO: 國安辭職補選,姚要馬英九讓,結果馬不鳥他讓蔣乃辛上來,姚77F 09/22 14:29
DIDIMIN: 政治人物搞人都嘛合法,看你要不要申張正義而已78F 09/22 14:29
GimO: 自此就開始攻擊馬了,一個說阿扁海外300億的你們也在捧,腦79F 09/22 14:29
GimO: 殘。
chihchuan: 總之,北市不可能永遠是柯執政;楊不想承擔後果請辭也81F 09/22 14:30
chihchuan: 很合理啊
iSad5566: 新黨走狗 腦殘柯黑 酬庸毒瘤 老爛草莓 快滾一滾83F 09/22 14:31
chihchuan: 要是以後被清算,不是更慘84F 09/22 14:31
sunnyboy1: 連戰神都被蚵粉黑了85F 09/22 14:36
jaluson: 兩邊各有其立場 尊重 但中時其心可議 沒用啦 沒法策反啦86F 09/22 14:40
CenaC 
CenaC: nakayamayyt:諷刺的是有個北七 楊芳玲都講清楚哪裡不合 他87F 09/22 14:46
CenaC: 還要扯    有時候 褲子被沖走了是必然的結果 判斷能力問題
greedypeople: 馬迷講姚的壞話一定很有可信度  ㄏㄏ89F 09/22 14:51
lbowlbow: 各有立場,尊重選擇。  然後垃圾霉體滾90F 09/22 14:54
ConDDL: 教育局肯定有問題啊 不想找法律理由就是怕追究責任91F 09/22 15:16
fxntdsxdr: 他解雇人法律理由在哪 沒有就該復職92F 09/22 15:31
j68345517: 不是反對復職,而是要找理由撤銷處分加補薪水93F 09/22 15:38
king22649: 一堆毛94F 09/22 15:40
ksxo: 本來就不用法律理由 有柯P的話還不夠嗎95F 09/22 15:45
Bokolo: 無法復職,蠻瞎的96F 09/22 16:01
Bokolo: 超越法律的人
Probie: 程序正義只對反對者有效98F 09/22 16:06
fxntdsxdr: 監察院指出當初的種種缺失導致這種判決 不就全都有過失99F 09/22 16:35
fxntdsxdr: 還是法律沒有判錯空間 錯了就錯 你下次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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