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5-02-03 07:12:11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不在籍投票觀念本身是民主的吧?
時間 Mon Feb 3 04:27:29 2025
民眾黨的問題之一,就是常常重新發明輪子。
不在籍投票討論很久了,就跟財劃法一樣,討論很久卻沒有定案,是因為問題很複雜。
這邊要補充一下,現行法是「有」不在籍投票的規定的。
2018 立法院通過《公投法》第25條。
民進黨內部共識應該是先從問題最少的全國性公投開始做。
做一做再看看問題在哪裡,看看要不要推行到其他選舉。
然後
2021 行政院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2024 因為屆期不連續,行政院再度提出。
另外,不在籍投票最近一次引起社會討論,應該是2021年,趙怡翔提出。
除了中國干擾因素之外,不在籍投票最大的問題是:
(1)我們該如何決定誰有投票權?以及如何操作?
這個問題可以拆成全國投票跟地方投票來討論。
(1)我們該如何決定誰有投票權?以及如何操作?
這個問題可以拆成全國投票跟地方投票來討論。
全國投票(總統副總統、全國公投)相對簡單,正常來說有國籍的人就可以投票。
(2)問題是有國籍而長期不在國內的人,他能夠參與決定公共議題,是否合理?
(2)問題是有國籍而長期不在國內的人,他能夠參與決定公共議題,是否合理?
常見的論點會覺得,總統副總統對於僑民來說,也是國家榮譽的代表,僑民應該有決定權。
假設這論點合理,我們認為即便沒有居住,有國籍就有全國性投票的投票權。
(3)那開啟不在籍投票後,又該在哪些國家,哪些城市設投票所?
(4)沒有設投票所的那些國家或城市的台灣人,該怎麼投票?是否要允許遠距投票?
(5)在中國境內是否要設投票所,該怎麼確保中國投票所的投票不會被干涉?
地方性投票問題就更大了。
雖然不到中國那麼嚴重,但台灣還是存在城鄉差距的。
非都會區的人來都會區工作,生活是很常見的事情。
(6)這群人,請問在地方性投票(立委、縣市長跟議員)的時候,該投哪一個區?
假設有一個人,他的戶籍在雲林,他的居住地在新北中和,工作地在台北文山
到底他應該投票參與哪一個區域?
(7)一群長期不在雲林,只在逢年過節回來一兩天的人,
有權力一起決定當地的民意代表與首長,這是否公平?
(8)或是反過來問,一群長期居住在永和的人,只是因為戶籍不在這裡,
不能參與跟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中和選舉,這是否公平?
以前在戶籍地投票時,這問題還相對不大。
反正全部都在戶籍地投,也看不出來誰是返鄉,誰是在地投。
但改成不在籍投票之後呢?舉例來說:
(9)以後雲林縣長候選人A,在地獲得3萬票,不在籍獲得0票,
候選人B在地獲得0票,不在籍獲得3萬5千票。然後
B當選,這合理嗎?在地人能接受嗎?
還有最複雜的問題,如果要不在籍投票怎麼施行?
剛剛那個例子,假設那個雲林人要在中和投雲林的立委,這要怎麼操作?
首先事先登記,這問題不大。
(10)然後分選票,一個投票所要準備幾種票?
除了中和自己的縣長議員里長,登記的人如果來自四面八方,
他是不是要準備嘉義第一選區100張,桃園第二選區80張,花蓮選區43張,
金門選區5張等等。這對投票所事前準備是多大負擔。
(11)投完票開票,又該怎麼開票?要準備多少開票紙?
(12)延伸的問題是,這該如何避免投票的匿名性?
如果這個中和投票所只有一個馬祖人登記,那請問這個馬祖人縣長投誰,議員投誰,
不就一清二楚,大家都知道他投誰。
以上這些問題其實不是不能解決,但都是大問題,都需要「時間」仔細且完整的討論。
但依照去年那樣的修法方法,又在最後一刻拿出一個版本直接投票,問題真的會很多。
但依照去年那樣的修法方法,又在最後一刻拿出一個版本直接投票,問題真的會很多。
投票是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一旦投票結果不能服眾,民主體制的運作也將蕩然無存。
建議民眾黨不要整天重新發明輪子,不在籍投票已經討論幾十年了,
建議民眾黨(以及行政院和藍綠黨團)先把這幾年的討論跟問題爭議研究清楚,
再來根據問題提出修法版本,並且跟社會做溝通,這才是負責任的政黨。
※ 引述《snakei14702 (阿中是我們的神)》之銘言:
: 撇除什麼被中共操控的因素
: 不在籍投票這個制度
: 可以讓本國國民更多人參加民主選舉的投票
: 這應該是更大的民主吧?
: 所以這個觀念
: 是不是比只要不在戶籍地就沒辦法投票的概念更民主吧?
: 還是有什麼其他缺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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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09.150 (臺灣)
※ 作者: abc1332002 2025-02-03 04:27:29
※ 文章代碼(AID): #1ddzKrRM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8528053.A.6D6.html
※ 編輯: abc1332002 (42.70.109.150 臺灣), 02/03/2025 04:28:17
你講的其實我文章有寫了,我不太確定是不是因為手機編輯漏字導致你誤解。
我用電腦重新編輯了,你可以再看一次。
電子投票本身的問題比不在籍投票問題還大得多,不光是信任問題而已。
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有興趣我們可以私信討論下。
另外,你其實點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很多時候不是不修法,
是問題太多,討論跟解決成本太高,所以擱置,選擇繼續用現行規定。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69.72 臺灣), 02/03/2025 05:17:59
選區劃分,或是誰有投票權,真的是重中之重的問題。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69.72 臺灣), 02/03/2025 05:20:01
這真的是重點,怎麼定義「在地選民」。
不處理這個問題,貿然開始不在籍投票,未爆彈真的會很多。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69.72 臺灣), 02/03/2025 05:29:01
是的,可以補充,其實連學校宿舍都是可以遷戶籍進去的。
嚴格實行戶籍=在地居民也是一種解決方式,但就是需要很大的溝通成本。
--
推 : 最愛說SOP,結果都是自己發明新的SOP 搞砸1F 72.44.116.196 美國 02/03 04:30
→ : 再來說 應該要檢討遵守SOP
→ : 再來說 應該要檢討遵守SOP
噓 : 不就是戶籍?3F 111.83.14.237 台灣 02/03 04:47
→ : 你就知道為何美國很多州投票前半年要先去登
→ : 記預告投票
→ : 你就知道為何美國很多州投票前半年要先去登
→ : 記預告投票
你講的其實我文章有寫了,我不太確定是不是因為手機編輯漏字導致你誤解。
我用電腦重新編輯了,你可以再看一次。
推 : 其實你說的問題也都討論很久了,用科技搭配6F 111.254.55.190 台灣 02/03 04:52
→ : 限定適用範圍應該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
→ : 例如你選擇不在籍就投票方式網路限定,這
→ : 樣就不會有那個投票所只有你一張票很突兀
→ : 如果怕中國介選,那就限定中國ip and VPN禁
→ : 投,又或者限定大使館實體投票寄送
→ : 反正前提就是要花多少成本解決還有值不值得
→ : 解決,爭議很多乾脆擱置也是個選項
推 : 當然,數位投票本身是很容易被喊作票的,這
→ : 點基本上是觀念問題,無解
→ : 限定適用範圍應該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
→ : 例如你選擇不在籍就投票方式網路限定,這
→ : 樣就不會有那個投票所只有你一張票很突兀
→ : 如果怕中國介選,那就限定中國ip and VPN禁
→ : 投,又或者限定大使館實體投票寄送
→ : 反正前提就是要花多少成本解決還有值不值得
→ : 解決,爭議很多乾脆擱置也是個選項
推 : 當然,數位投票本身是很容易被喊作票的,這
→ : 點基本上是觀念問題,無解
電子投票本身的問題比不在籍投票問題還大得多,不光是信任問題而已。
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有興趣我們可以私信討論下。
另外,你其實點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很多時候不是不修法,
是問題太多,討論跟解決成本太高,所以擱置,選擇繼續用現行規定。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69.72 臺灣), 02/03/2025 05:17:59
推 : 數位投票! TMD 上次親自證明數位投票問題16F 118.171.14.211 台灣 02/03 05:09
推 : 美國投票問題一堆,包含選舉人團制度,17F 49.158.189.107 台灣 02/03 05:12
→ : 投票舞弊問題,真要討論問題可大了
推 : 樓上講的問題老實說,都不會比選區劃分
→ : 來得重要。藍白為啥要急著修?不就是要
→ : 確保能贏嗎?
→ : 投票舞弊問題,真要討論問題可大了
推 : 樓上講的問題老實說,都不會比選區劃分
→ : 來得重要。藍白為啥要急著修?不就是要
→ : 確保能贏嗎?
選區劃分,或是誰有投票權,真的是重中之重的問題。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69.72 臺灣), 02/03/2025 05:20:01
推 : 我個人是不反對不在籍這個概念,或是乾脆以22F 111.254.55.190 台灣 02/03 05:20
→ : 居民取代戶籍反而更符合在地選民的概念,
→ : 但任何改變都有巨大問題要克服,我如果是政
→ : 客大概不會想去搞這塊
→ : 居民取代戶籍反而更符合在地選民的概念,
→ : 但任何改變都有巨大問題要克服,我如果是政
→ : 客大概不會想去搞這塊
這真的是重點,怎麼定義「在地選民」。
不處理這個問題,貿然開始不在籍投票,未爆彈真的會很多。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69.72 臺灣), 02/03/2025 05:29:01
→ : 台灣法規上戶籍本來就跟居民差不多26F 209.141.46.103 美國 02/03 05:44
→ : 啊 就算你是在外租屋 不需要房東同
→ : 意一樣能遷戶籍 依法來說有居住事實
→ : 本來就該遷戶籍 反過來說 居住地變
→ : 動卻不遷戶籍依法也能開罰 只是沒
→ : 在實行而已
→ : 完全守法的人反而不太有不在籍投票
→ : 這問題
→ : 啊 就算你是在外租屋 不需要房東同
→ : 意一樣能遷戶籍 依法來說有居住事實
→ : 本來就該遷戶籍 反過來說 居住地變
→ : 動卻不遷戶籍依法也能開罰 只是沒
→ : 在實行而已
→ : 完全守法的人反而不太有不在籍投票
→ : 這問題
是的,可以補充,其實連學校宿舍都是可以遷戶籍進去的。
嚴格實行戶籍=在地居民也是一種解決方式,但就是需要很大的溝通成本。
推 : 美國可以在戶籍地的火車站機場投票34F 118.150.192.235 台灣 02/03 05:56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85.193 臺灣), 02/03/2025 05:59:08→ : 不用再跑回住家附近投票所35F 118.150.192.235 台灣 02/03 05:57
※ 編輯: abc1332002 (61.228.85.193 臺灣), 02/03/2025 06:12:45推 : 台灣這麼小 投票率也高實在不須要不在36F 180.217.72.192 台灣 02/03 06:12
→ : 籍 就算改不在籍也會有一定比率人數不
→ : 去投
→ : 一天就能來回,連投票都懶就不用浪費這
→ : 麼多資源為這些人在投票上
→ : 籍 就算改不在籍也會有一定比率人數不
→ : 去投
→ : 一天就能來回,連投票都懶就不用浪費這
→ : 麼多資源為這些人在投票上
推 : 很多都是牽涉到隱私問題 要不然很簡單41F 103.235.95.162 紐西蘭 02/03 06:21
→ : 討論沒下文的理由就是不在籍定義根本42F 223.139.52.217 台灣 02/03 06:22
→ : 就每個人都不同, KMT版不在籍=通訊投
→ : 票=境外投票, 你沒這三個對他們來講就
→ : 等於沒有不在籍投票, 那當然沒得談啦
→ : 就每個人都不同, KMT版不在籍=通訊投
→ : 票=境外投票, 你沒這三個對他們來講就
→ : 等於沒有不在籍投票, 那當然沒得談啦
推 : 台灣這麼小,交通成本也不高,根本不用像46F 122.118.26.252 台灣 02/03 06:24
→ : 國外搞什麼不在籍投票,而且我們投票率已
→ : 國外搞什麼不在籍投票,而且我們投票率已
推 : 美國沒有戶籍制度 應該說這是東亞地區特有48F 1.175.167.77 台灣 02/03 06:25
→ : 經超高好嗎49F 122.118.26.252 台灣 02/03 06:25
→ : 移轉投票的話, DPP早就同意可以推啦,50F 223.139.52.217 台灣 02/03 06:25
→ : 可是KMT就不要, 因為他們真正要的是境
→ : 外通訊投票部隊, 沒境外的版本就卡死
→ : 所以說什麼撇除中國干擾因素, 那根本
→ : 都不是重點, 因為唯一爭點就是中國干
→ : 擾因素
→ : 可是KMT就不要, 因為他們真正要的是境
→ : 外通訊投票部隊, 沒境外的版本就卡死
→ : 所以說什麼撇除中國干擾因素, 那根本
→ : 都不是重點, 因為唯一爭點就是中國干
→ : 擾因素
推 : 很多民主國家推行不在籍投票的主因是56F 49.158.129.37 台灣 02/03 06:27
→ : 投票率低 想提升投票率 但台灣不存在
→ : 投票率低的問題
→ : 投票率低 想提升投票率 但台灣不存在
→ : 投票率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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