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3-27 18:41:47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討論] 王浩宇FB-關於指涉時力案件說明
時間 Fri Mar 27 16:34:37 2020
關於時力黨工涉毒案,解釋最後一次。
一、這是一個真實發生、真實存在的刑事案件,警方確實有找到二級毒品,但最後因為證據不足不起訴。
二、早在我4月15日召開記者會之前,林姓黨工就已經因為涉入毒品案件,在4月1日被時代力量停職。
三、我在記者會的過程中沒有講過他的名字,僅就案情做評論,要求時力說明。林先生的全名,是後續媒體報導內容揭露。
四、所說沒有這個案件就辭職,意思是確實有這個刑事案件,要求時代力量說明。
五、因為這件事情是事實,所以林先生並沒有提告刑事妨礙名譽,而是提告民事損害賠償。
六、民事一審的判決我敗訴,並不是因為這件事情不是事實,而是認為他有受到損害。
七、此案為三審制,我將提出上訴。
八、今天北檢的案件是林先生提 媒體的案件,因為現在是議會會期(今天有會議),再加上律師不知道是誰要我去作證,因此請假沒有出庭。
九、5月7日本案將再次開庭,但當天剛好是我一年兩次總質詢日(也得出席),但我會把議會的時間改期出庭。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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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說我看不太懂他在講什麼欸~哈哈哈哈
然後他現在說他有證據,二審時會交出來。
我有點好奇,如果不是新證據,在二審提出時有用嗎?不是很懂。
他說要上訴到最後哦。怕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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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rrxddd …
推 : 沒有妨礙名譽 幹嘛要登報道歉2F 59.124.93.142 台灣 03/27 16:36
→ : 先繳罰款啊3F 180.217.179.74 台灣 03/27 16:39
→ : 撥正反亂4F 111.71.11.239 台灣 03/27 16:40
推 : 他要上訴就讓他上訴 到時候罰死他5F 61.220.206.157 台灣 03/27 16:42
→ : 所以要出庭做證了嗎?6F 36.233.188.9 台灣 03/27 16:43
→ : 上訴 然後追加加重毀謗罪7F 27.242.232.36 台灣 03/27 16:45
推 : 第一點就是在唬爛了 這什麼邏輯8F 223.137.91.15 台灣 03/27 16:50
他的意思是他不用為此退出政壇啦 世界上有妮可這個人但陳致中沒有召妓 的意思→ : 就沒證據 到底怎麼說 真實存在?9F 223.137.91.15 台灣 03/27 16:50
→ : 當大家智商都跟他一樣?
→ : 當大家智商都跟他一樣?
推 : 你跟他講邏輯?11F 111.82.12.98 台灣 03/27 16:50
※ 編輯: saiyuki1412 (223.139.14.170 臺灣), 03/27/2020 16:51:26→ : 可悲佛地魔12F 114.43.131.197 台灣 03/27 16:55
推 : 好了啦 浩宇13F 101.8.192.126 台灣 03/27 16:57
推 : 哈哈哈哈,看不懂 笑死14F 49.158.206.151 台灣 03/27 16:58
推 : 可以追加精神賠償嗎? 被造謠到頭路沒了15F 42.74.216.0 台灣 03/27 16:58
→ : ,還要一直玩到三審。
→ : ,還要一直玩到三審。
→ : 阿不是很確定? 怎麼證據不足? 丟臉17F 49.158.206.151 台灣 03/27 16:59
我不懂原告的毒品案都不起訴了 是還能怎樣 新證據是要證明哪件事?※ 編輯: saiyuki1412 (223.139.14.170 臺灣), 03/27/2020 17:05:25
→ : 底下留言蠻好玩的,支持王的都在洗18F 27.247.234.156 台灣 03/27 17:19
→ : 民眾黨,討厭他的就洗不出庭跟退出
→ : 政壇
→ : 民眾黨,討厭他的就洗不出庭跟退出
→ : 政壇
推 : 王愛抹黑別人是事實,人家沒被起訴就是王的21F 36.228.48.216 台灣 03/27 18:13
→ : 不對
→ : 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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