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14 09:05:58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Fw: [新聞] 有影響言論自由之虞!AIC發公開信 籲政
時間 Thu Dec 13 19:49:13 201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S4aQnxI ]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有影響言論自由之虞!AIC發公開信 籲政
時間 Thu Dec 13 19:46:54 2018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有影響言論自由之虞!AIC發公開信 籲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2-12 21:48
假消息議題發酵,行政院所提「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通傳法)。由網路平台業者所組
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 AIC),針對此修法寄發公開信給行政院
長賴清德, 表示行政院在11日對此草案的說明,背離「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的修法
初衷,修法發展令人不安,顯示政府與產業間缺乏持續、實質的溝通,並建議行政院撤回
原案,以利行政院與所有關係人持續溝通、討論。
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 AIC),針對此修法寄發公開信給行政院
長賴清德, 表示行政院在11日對此草案的說明,背離「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的修法
初衷,修法發展令人不安,顯示政府與產業間缺乏持續、實質的溝通,並建議行政院撤回
原案,以利行政院與所有關係人持續溝通、討論。
由LINE、Facebook、Apple等網路平台業者和主要科技公司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IC)
今天發出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行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利重新審議
。
今天發出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行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利重新審議
。
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AIC)的主要成員為參與國際投資及經
濟貿易的全球網際網路與科技公司,旨在代表產業團體,促進亞太地區對網際網路政策相
關議題的認知及溝通。聯盟成員包括Amazon、Airbnb、Google、Facebook、Apple、
濟貿易的全球網際網路與科技公司,旨在代表產業團體,促進亞太地區對網際網路政策相
關議題的認知及溝通。聯盟成員包括Amazon、Airbnb、Google、Facebook、Apple、
Twitter、LinkedIn、Expedia、Rakuten、LINE及Yahoo(Oath)等公司。
AIC表示,行政院曾於今年12月11日就「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作出相關說明,而其內容
在實質上及根本上,似已背離了行政院依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所提出、並於2017
年11月26日由行政院送至立法院審議的原草案版本所持的初衷,AIC對此表示「慎重的關
切」。
在實質上及根本上,似已背離了行政院依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所提出、並於2017
年11月26日由行政院送至立法院審議的原草案版本所持的初衷,AIC對此表示「慎重的關
切」。
AIC指出,上述草案近日令人不安的發展,顯示了台灣政府與產業間缺乏持續性的實質溝
通。這些發展引發AIC對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的高度關切,這也將對未來投資及產業開發
並推廣新服務造成阻礙,更將影響台灣數位產業的未來發展。
通。這些發展引發AIC對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的高度關切,這也將對未來投資及產業開發
並推廣新服務造成阻礙,更將影響台灣數位產業的未來發展。
「判斷資訊真假是高度主觀議題,恐有影響思想交流風險」
AIC進一步強調,由於判斷資訊的真假是一高度主觀議題,且有犧牲資訊取得及合法思想
意見交流自由的風險。AIC認為,以管制資訊傳達及訊息交換為設計的立法規範,無法有
效解決不實資訊所造成的問題。
意見交流自由的風險。AIC認為,以管制資訊傳達及訊息交換為設計的立法規範,無法有
效解決不實資訊所造成的問題。
AIC認為,以管制資訊傳達及訊息交換為設計的立法規範,無法有效解決不實資訊所造成
的問題。AIC舉例,他們知道德國已制定打擊仇恨言論的專法,但在未有充分時間讓多方
關係者深入溝通討論的情況下,不精確地參考外國經驗而推用到台灣法規的做法,恐將對
台灣人民言論自由、人權造成深遠影響。
的問題。AIC舉例,他們知道德國已制定打擊仇恨言論的專法,但在未有充分時間讓多方
關係者深入溝通討論的情況下,不精確地參考外國經驗而推用到台灣法規的做法,恐將對
台灣人民言論自由、人權造成深遠影響。
因此,AIC請求行政院以該法律案原提案者身分,向立法院撤回原案,以利行政院重新進
行進一步審議,並讓行政院與所有關係人進行持續、暢通及合作的溝通。
AIC表示,為避免立法措施可能無意中限制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AIC要求對於任何現有法
規、準則及誠信原則,均應作廣泛解釋,盡可能提供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意見表達機會,
並讓台灣政府、非營利組織、產業及其他多方關係人均可共同合作,共享創新想法。
規、準則及誠信原則,均應作廣泛解釋,盡可能提供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意見表達機會,
並讓台灣政府、非營利組織、產業及其他多方關係人均可共同合作,共享創新想法。
AIC說,台灣多次被無國界記者組織、自由之家等機構評為亞洲最自由的國家之一,排名
高於新加坡、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南韓、日本等鄰近亞洲國家,如此成就歸功於台
灣一直以來持續堅守的民主價值,以及其對於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長久維護。
高於新加坡、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南韓、日本等鄰近亞洲國家,如此成就歸功於台
灣一直以來持續堅守的民主價值,以及其對於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長久維護。
AIC也表示,雖然不實資訊是一個高度複雜及重要的議題,但AIC成員在協助他國政府的經
驗非常豐富,AIC已準備好協助台灣政府實現創造一個更安全、更美好網路世界的決心。
AIC期待能有更深入的討論機會,確保在此議題的合作上,能有最公平和諧的結果。
驗非常豐富,AIC已準備好協助台灣政府實現創造一個更安全、更美好網路世界的決心。
AIC期待能有更深入的討論機會,確保在此議題的合作上,能有最公平和諧的結果。
「馬尼拉中介責任原則:中間人應免於第三方內容承擔責任」
為避免侵犯言論自由,行政院說明,在「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最重要的參考依據,即為
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MANILA PRINCIPLES ON INTERMEDIARY LIABILITY)。根據「馬
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中間人應免於對第三方內容承擔責任」、「沒有司法機關命令
,不得要求對內容進行限制」以及「內容限制請求必須清晰、明確,且依照正當程序」、
「法律、內容限制命令,和實務做法必須通過必要性和比例原則的檢驗」、「法律、內容
限制政策,和實務做法必須遵循正當程序」、「透明度和問責機制必須建立在法律、內容
限制政策和實務做法中」。
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MANILA PRINCIPLES ON INTERMEDIARY LIABILITY)。根據「馬
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中間人應免於對第三方內容承擔責任」、「沒有司法機關命令
,不得要求對內容進行限制」以及「內容限制請求必須清晰、明確,且依照正當程序」、
「法律、內容限制命令,和實務做法必須通過必要性和比例原則的檢驗」、「法律、內容
限制政策,和實務做法必須遵循正當程序」、「透明度和問責機制必須建立在法律、內容
限制政策和實務做法中」。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bit.ly/2Gh6HvW
有影響言論自由之虞!AIC發公開信 籲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風傳媒
假消息議題發酵,行政院所提「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通傳法)。由網路平台業者所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InternetCoalition,AIC),針對此修法寄發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行政院在11日對此草案的說明,背離「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的修法初衷,修法發展令人不安 ...
假消息議題發酵,行政院所提「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通傳法)。由網路平台業者所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InternetCoalition,AIC),針對此修法寄發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行政院在11日對此草案的說明,背離「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的修法初衷,修法發展令人不安 ...
5.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47.102
※ 文章代碼(AID): #1S4aQnx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4701617.A.ED2.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astdown (116.241.147.102), 12/13/2018 19:49:13
※ 編輯: toastdown (116.241.147.102), 12/13/2018 19:49:24
推 : 嘻嘻嘻 有點想笑 雖然沒看清楚內文在說啥1F 12/13 19:51
推 : 摘器官新聞表示2F 12/13 19:52
推 : 丟臉丟到國外?3F 12/13 19:52
→ : ===============================穩4F 12/13 19:53
→ : 吱吱:統一了就沒有言論自由啦~5F 12/13 19:56
噓 : 跟東奧正名一樣,真希望過,準備看笑話6F 12/13 19:57
→ : 資訊真假還有主觀認定喔?直接說查證很花錢花人力嘛將7F 12/13 20:07
→ : 這種幹話?
→ : 這種幹話?
推 : 慘了 這下連國外都知道DPP是箝制言論的綠共9F 12/13 20:07
→ : 樓上根本什麼都不懂吧?還是你整天都在嗑假新聞真香?10F 12/13 20:08
推 : 類似的法律記得之前dpp剛上台好像也有炒過一輪 現在又想11F 12/13 20:09
→ : 重來一次嗎??
→ : 重來一次嗎??
推 : 挖讚喔 說你假新聞就假新聞 超香13F 12/13 20:13
→ : 你們什麼都不懂 >> 這話可以 這話真的很DPP
→ : 你們什麼都不懂 >> 這話可以 這話真的很DPP
→ : 外國人都抗議了 dpp真蠢15F 12/13 20:18
→ : 我綠共要整你就整你 不服自己去法院吵n年吧 哈哈哈16F 12/13 20:23
推 : 滿好的,連歪國人都覺得怪怪的!17F 12/13 22:14
推 : 以後說DPP不好的 變有罪推斷 你要自提證據證明為真18F 12/13 22:47
→ : 說KMT不好的 檢舉者要提證據證明為假 不然都當真的
→ : 說KMT不好的 檢舉者要提證據證明為假 不然都當真的
--
※ 看板: HatePolitics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0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