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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01 07:15:38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
標題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時間 Fri Nov 30 16:50:08 2018


1.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130/1476138
你說了算?幸福盟: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公投高於憲法 | 蘋果日報
[圖]
(新增:法律學者的說法、婚姻平權大平台聲明)大選綁公投,其中由幸福盟提出的第10、11、12案公投都過關。行政院昨討論以另訂專法方式回應公投... ...

 

2.新聞來源︰
蘋果

3.新聞內容︰
你說了算?幸福盟: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公投大於憲法

大選綁公投,其中由幸福盟提出的第10、11、12案公投都過關。行政院昨討論以另訂專法
方式回應公投結果。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今強調,通過的公投第10案是「
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第12案「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
別二人經營」,因此專法應以「婚姻」以外的形式訂定,若專法採「同性婚姻法」則違反
公投第10案、第12案,他另強調,依據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Hans Kelsen)的法規範階
層論,公投是國民主權的展現,法律位階高於憲法也高於大法官解釋。


游信義今在臉書PO文表示:「婚姻」已定義為「一男一女」,因此我反對所謂「同性婚姻
」專法,規範用語、內容或其他形式均須討論!但他的PO文遭網友正反意見灌爆。網友甚
至質疑游信義在臉書所寫「公投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位階高於憲法」,直言大吃一驚
,直呼不敢相信東海大學法律系的游信義怎麼會說出這種話。


游信義今接受《蘋果》受訪強調,他們提的三個公投案都通過,以通過的公投內文很明確
是寫「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
別二人經營」,也因此專法必須是用「婚姻」以外的形式來定義,因為「婚姻」的定義已
在公投第10案被定義了,若政府的專法採用「同性婚姻法」,違反公投結果,他強調幸福
盟這次提公投的目的,就是要守住婚姻的定義,屆時他們會針對政府提出的專法版本或內
容,再提出建議。


針對網友質疑「公投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位階高於憲法」,游信義更強調,依據奧地
利法學家凱爾森的法規範階層論,公投是國民主權的展現,法律位階確實高於憲法也高於
大法官解釋。他進一步解釋,依據凱爾森的法規範階層論,憲法之上還有「憲法基本原理
原則」,也就是如何制定憲法的原理原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因此憲法的主體是人民,
公投則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是直接的民意表達,公投是國民總意志最新民意展現,所
以公投高於憲法也高於大法官釋憲。(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4.附註、心得、想法︰
哈哈..身為一個同志..看到這樣的言論..真差點沒把我給笑死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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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真的很困惑,不知道該恨初戀男友,還是該說多虧他呢

因為打從初戀失敗至今,我已經數不清和多少男人交往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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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36.83
※ 文章代碼(AID): #1S0Fd4Xf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3567812.A.869.html
hanslins: 所以同同最大盟友是萌萌,多出來幾次,同同就白了1F 11/30 16:51
justice79: 政治學上這說法沒錯,所以德國基本法有不得修改條款2F 11/30 16:53
americ: 記者崩潰3F 11/30 16:53
justice79: 就是怕議會或公投傷害到憲法本身,也因此德國跟美國4F 11/30 16:53
kkenex: 甲甲就是太激進了,被絕對多數反攻,小心真的會輸到脫褲喔5F 11/30 16:53
justice79: 並無全國公投設計6F 11/30 16:54
afishlun: 萌萌崩潰惹7F 11/30 16:55
justice79: 釋憲位階是否造法或優於國民主權,常是比較政治學上8F 11/30 16:57
justice79: 探討課題
boyd1014: 甲甲subuki10F 11/30 16:57
f124: 人家拼修憲還真的會過哩 都跟KMT報團了...11F 11/30 17:03
f124: 人家拼修憲還真的會過哩 都跟KMT報團了...你要笑也沒幾年了
whitenoise: @justic79 所以台灣法律顯無完備,但以法理來說,公13F 11/30 17:06
whitenoise: 投法位階
whitenoise: 仍未逾越憲法
PunkGrass: 食古不化16F 11/30 17:07
whitenoise: 因為這次議題是屬於一般法律原則的創制17F 11/30 17:08
castalchen: 憲法基本原則就是防止憲法破毀的修憲 正是提防護家盟18F 11/30 17:09
castalchen: 這種想要用多數去凌駕憲法核心價值的人
americ: 那有什麼方式可以防止大法官被政治正確凌駕憲法核心價值呢20F 11/30 17:10
castalchen: 要高於憲法法庭解釋權的只有新解釋推翻或是革命成立新21F 11/30 17:12
castalchen: 國家...
whitenoise: 如果這次公投議題是修憲等級的公投,的確可以廢棄原23F 11/30 17:15
whitenoise: 有大法官解釋,但這次不是
whitenoise: 不過公投修憲也是有不可踰越的界線的,即不可違反「
whitenoise: 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whitenoise: 也就是@americ 所說的憲法核心價值
castalchen: 憲法法庭宣告法律違憲本來就一定是站在多數對立面 因28F 11/30 17:23
castalchen: 為法律都是多數支持所通過的
Xulture: 兩邊誰走中間就有多數支持 誰極端就被看笑話30F 11/30 17:39
kumashiro: 說個笑話:公投大於憲法31F 11/30 19:20
xuane: 公投易生霸凌少數的情況,憲法就是做為公投的限制。難道可32F 11/30 21:19
xuane: 以公投某人值得享有生存權嗎
HaHaPoint: 公投處阿扁死刑  說不定會通過XD34F 11/3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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