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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12-02 21:00: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標題 [新聞]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
時間 Fri Dec  2 01:23:00 2022


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月開庭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2000年曾做成釋字509號,宣告刑法誹謗罪合憲,過了2
2年,本屆大法官再次拿出來審查,並預定明年3月14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外界認為,以
本屆大法官的自由派風格來看,宣告違憲機率不低,惟近來因科技所產生的網路霸凌案件
層出不窮,甚至造成多名受害者承受不住痛苦而輕生,未來若真的除罪,恐無法透過公權
力制裁霸凌者。


2000年的509號解釋指出,人民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但國家為保護個人名譽、隱私等法
益及維護公共利益,仍可適當限制,若誹謗除罪,全部改以金錢賠償而了卻責任,恐讓有
錢人得以任意誹謗他人名譽,這並非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本意。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網路電台台灣之聲負責人許榮棋等五人不服被判誹謗罪確定
,聲請釋憲,依照慣例,若前人已作成解釋,憲法法庭應決議不受理,惟本屆大法官同意
受理,決議再次拿出來討論,代表將朝違憲方向進行審查。


本屆大法官今年二月做成憲判字第二號判決,直指「強制道歉」侵害言論自由,因而變更
13年前才做成的656號的合憲解釋,宣告違憲。外界研判,以本屆大法官認為言論自由是
不容侵犯的態勢來看,變更509號解釋,改宣告誹謗罪違憲的機率不低。


惟近年來網路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有心人士很容易就可以創設多個假帳號,散佈大量假訊
息攻擊特定對象,不少人因受不了網路霸凌而心靈受創,甚至傳出過於痛苦而選擇輕生的
憾事,未來誹謗罪真的除罪,被害人將無法提起刑事告訴請求檢警查出加害人真實身分,
制裁難上加難;對於言語霸凌者而言,也恐因除罪化而更加有恃無恐地躲在螢幕後面進行
網路霸凌。


時代演進、科技進步、言語霸凌的危害性等浮動因素,如何與民眾的言論自由平衡,攸關
整體社會的價值走向,將是大法官必須審慎審酌的指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42212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月開庭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司法院2000年曾做成釋字509號,宣告刑法誹謗罪合憲,過了22年,本屆大法官再次拿出來審查,並預定明年3月14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外界認為,以本屆大法官的自由派風格來看,宣告違憲機率不低,惟近來因科技所產生的網路霸凌案件層出不窮,甚至造成多名受害者承受不住痛苦而輕生,未來若真的除罪,恐無法透過公權 ...

 


6.備註:
大法官明年3月開庭
盧映潔也是聲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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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16.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YEBsM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9915382.A.5B6.html
※ 編輯: hank811020 (42.75.216.1 臺灣), 12/02/2022 01:24:03
deutyi: 沒有關係啦1F 223.139.168.146 台灣 12/02 01:23
s175: 所以側翼造謠毀謗無罪囉2F 123.240.242.200 台灣 12/02 01:23
deutyi: 讓業力法則去處理更公平3F 223.139.168.146 台灣 12/02 01:23
deutyi: 業力法則是我們的宇宙法則唷
AN94: 早就該除罪了 概念式連結笑死5F 27.51.48.178 台灣 12/02 01:24
cs09312: 阿現在側翼造謠毀謗本來就沒事啊 跟這法6F 27.247.67.61 台灣 12/02 01:24
cs09312: 沒關係吧
deutyi: 學習放下也是功課的一環8F 223.139.168.146 台灣 12/02 01:24
justice2008: DPP繼續惡搞沒關係9F 114.32.14.43 台灣 12/02 01:24
spzper: 未來網路人身攻擊無罪~好爽喔10F 114.42.86.72 台灣 12/02 01:24
tau123: 廁液要爆發了。11F 36.227.234.129 台灣 12/02 01:24
AbukumaKai: 改罰300萬12F 42.79.187.114 台灣 12/02 01:25
justice2008: 拿5個縣市還不夠少 嫌票太多???13F 114.32.14.43 台灣 12/02 01:25
swgun: 非常糟糕現在老子有錢已經可以幹人老婆 以14F 1.161.16.96 台灣 12/02 01:25
swgun: 後就可以把人罵到死
koreawargod: 過的話就可以臭幹法官她全家了嗎???16F 223.141.91.102 台灣 12/02 01:25
jackycheny: 太爽了以後綠油油的蟑螂可以隨便抹17F 1.169.34.191 台灣 12/02 01:25
q34355997: 網路想罵就罵 好耶18F 101.136.209.84 台灣 12/02 01:26
holyhelm: 強制道歉違憲真的很瞎…大法官再惡搞誹19F 36.239.204.26 台灣 12/02 01:26
justice2008: 社維法照罰 側翼誹謗沒事 很棒 DPP20F 114.32.14.43 台灣 12/02 01:26
holyhelm: 謗罪的話我看民進黨真的進棺材了21F 36.239.204.26 台灣 12/02 01:26
kaodio: 我的帳號可以跟我本人概念式連結啊cc22F 114.44.42.197 台灣 12/02 01:26
FoRTuNaTeR: \歡呼/23F 36.8.11.36 日本 12/02 01:28
FoRTuNaTeR: \歡欣鼓舞/
FoRTuNaTeR: \普天同慶/
kaodio: 看到盧映潔這三個字就笑了 不就網路開趴始26F 114.44.42.197 台灣 12/02 01:28
kaodio: 祖
kaodio: 她也有今天喔
deepdish: 網路自治 爛平台自己抵製 自立自強.jpg29F 36.227.216.192 台灣 12/02 01:29
a27588679: 支持除罪30F 180.177.33.135 台灣 12/02 01:29
kaodio: https://bit.ly/3UiAYeN31F 114.44.42.197 台灣 12/02 01:30
FoRTuNaTeR: 《聖潔》我有上過她的《刑法分則》捏32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0
FoRTuNaTeR: 她《刑法分則》法科課本教科書寫很棒
FoRTuNaTeR: 算我恩師之一
※ 編輯: hank811020 (42.75.216.1 臺灣), 12/02/2022 01:31:45
viwa77068194: 我們的法律是用來保護加害人的?35F 180.217.76.249 台灣 12/02 01:31
FoRTuNaTeR: 但別以為妨害名譽罪章除罪化就沒事啦36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1
FoRTuNaTeR: 還是有事的好不好?
FoRTuNaTeR: 就是往後檢察官檢座不用《分心分》神
FoRTuNaTeR: 來處理誹謗公然侮辱這些下幹無聊破事
kaodio: 告108沒半個起訴 最後自己被告 呵呵40F 114.44.42.197 台灣 12/02 01:32
FoRTuNaTeR: 可以《專♥ 專》注去處理國家社會大案41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2
FoRTuNaTeR: 之後就是這類型不法行為走《民事》啦
FoRTuNaTeR: 變成是民法§ 18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路線
FoRTuNaTeR: 不用背前科繳罰G但錢照樣要賠償給對造
FoRTuNaTeR: 這其實是《國退民進》,應該要高興啦
BlueBird5566: 通姦都可以除罪了,這個居然還沒46F 114.136.215.133 台灣 12/02 01:35
FoRTuNaTeR: 政府就少了一項刑罰罰金收入47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5
FoRTuNaTeR: 對啊,我也覺得這個應該比通姦早
tamama000: 民事對被害人成本太高了 那以後判賠49F 114.43.89.236 台灣 12/02 01:35
FoRTuNaTeR: 美國很重視言論自由因此不會入人於罪50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6
tamama000: 妨害名譽民事十萬起跳阿 不然請律師51F 114.43.89.236 台灣 12/02 01:36
FoRTuNaTeR: 現在沒除罪化就以刑逼民了好嗎?52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6
FoRTuNaTeR: 等於刑民都搞你
tamama000: 一下就五六萬 根本沒有填補被害人作用54F 114.43.89.236 台灣 12/02 01:36
FoRTuNaTeR: 以後就現縮在民事路線而已了啦55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6
FoRTuNaTeR: 如果日後除罪化,之後絕對比現在好
tamama000: 律師一庭要花多少錢57F 114.43.89.236 台灣 12/02 01:37
FoRTuNaTeR: 《泛統泛》藍不要在那邊滑坡了啦58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7
kaodio: 告108個人的人說要除罪化 大家快來看看廢59F 114.44.42.197 台灣 12/02 01:37
FoRTuNaTeR: 這次選舉在非死不可還有賴造謠造夠沒?60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7
kaodio: 死法律人的嘴臉61F 114.44.42.197 台灣 12/02 01:37
FoRTuNaTeR: 反正吼,明年《國民法官法》上路62F 36.8.11.36 日本 12/02 01:38
FoRTuNaTeR: 有被抽到的別給我規避公民責任義務啦
FoRTuNaTeR: 況且那是正當合法可以請公假的
FoRTuNaTeR: 到庭擔任國民法官還會有錢拿
FoRTuNaTeR: 都給我到法院來實習啦
tamama000: 塔綠班執政日常 越改越爛67F 114.43.89.236 台灣 12/02 01:39
mamamia0419: 可是300萬照抓對吧嘻嘻68F 42.77.126.158 台灣 12/02 01:43
mamamia0419: 然後再配合近期可能會偷過的仲介法
mamamia0419: 嘖嘖
bbat: https://i.imgur.com/gjtPwu6.jpg71F 106.64.129.148 台灣 12/02 01:55
[圖]
mrmowmow: 那之前網路毀謗被扣押的鍵盤可以還人了72F 223.140.173.197 台灣 12/02 01:57
mrmowmow: 嗎?
mij: 反正通常也沒判多少刑責74F 111.240.103.42 台灣 12/02 01:58
yukiinsummer: 廁液解除封印75F 101.10.93.100 台灣 12/02 02:21
saniblue: 除罪化始終不好,有時候力道過頭還是需76F 124.218.145.206 台灣 12/02 02:31
saniblue: 要遏止
lewisk: 側翼飛天啦78F 65.129.25.163 美國 12/02 02:43
smt3457: 除罪化是主流79F 223.137.47.65 台灣 12/02 02:45
su4vu6: 其實沒啥影響 主要的幾條還是在80F 118.232.104.122 台灣 12/02 02:46
Fuuuck: ((((((((((誰敢動我就修法!?)))))))))))))81F 1.160.8.181 台灣 12/02 02:52
jason0111: 扯82F 114.44.67.198 台灣 12/02 02:59
stvn2567: 社維法和中介法表示83F 123.194.161.20 台灣 12/02 03:41
Lumia5566: 聖潔 名人欸 說話小心囉84F 118.166.169.73 台灣 12/02 04:02
shomingchang: DPP開始教訓你各位選民惹85F 1.200.151.37 台灣 12/02 04:04
ODFans: 側翼元年86F 223.138.242.150 台灣 12/02 04:26
ArmorKing: 要讓路給中介法  可飽DPP社稷千萬年87F 1.164.85.10 台灣 12/02 05:05
ArmorKing: 以後DPP在網路上可以各種惡搞你
BBQ2591: 嘻嘻 太好了 看我KMT怎麼搞死你DPP89F 114.26.169.119 台灣 12/02 05:29
neoa01 
neoa01: 哇噻,這些民進黨不就….90F 223.137.184.104 台灣 12/02 06:16
neoa01: 小英民進黨司改政績。
kamen766: 社維法和中介法?92F 223.137.191.60 台灣 12/02 06:38
riker729: 這邊除罪化順便宣傳民主自由一大進步93F 1.169.227.157 台灣 12/02 06:51
riker729: 另一邊可能就同時強渡中介法
heat0204: 推廣言語暴力 可不是言論自由95F 114.46.204.127 台灣 12/02 07:40
heat0204: 應該要更解析言語暴力帶來的傷害
heat0204: 那要不要開放肢體衝突 更加自由了?
kilof: 鍵盤可以還給統神了嗎98F 39.15.50.106 台灣 12/02 07:43
assunny1012: 該走民事就民事 民刑不該混在一起99F 117.56.71.157 台灣 12/02 07:43
jeffky: 全面罵人的自由。看來八卦板天天喊言論不100F 49.216.45.213 台灣 12/02 07:44
jeffky: 自由的心聲有人聽到了。
assunny1012: 不然也只是給人以刑逼民的武器而已102F 117.56.71.157 台灣 12/02 07:44
mmchen: 側翼相當支持,法綠人做對了103F 39.15.18.170 台灣 12/02 07:45
lee1112: 以後可以創虛擬帳號針對特定對象帶風向104F 49.216.47.47 台灣 12/02 07:47
lee1112: ,不過蠻欽佩這類人長時間都做類似的事
lee1112: ,人生真有意義啊ㄏ
gghh: 垃圾觀點,社維法不先宣告違憲107F 36.238.18.221 台灣 12/02 07:48
gghh: 以後就是綠能你不能
Workforme: 側翼以後要操作人格毀滅更方便囉 :)109F 114.25.88.207 台灣 12/02 07:50
ytkuang: 我先犧牲  大法官都是塔綠班司法打手110F 101.9.199.197 台灣 12/02 07:56
scoop: 網軍條款111F 114.32.49.31 台灣 12/02 07:58
qaz214536: 歐洲微罪不罰 所以觀光客被偷慘了112F 114.35.235.81 台灣 12/02 08:14
gprs910: 造謠無罪?113F 114.24.206.1 台灣 12/02 08:15
herro760920: 大法官不是自由派是資進黨狗派114F 223.137.12.204 台灣 12/02 08:24
sweetsmoke: 網軍條款?115F 223.136.108.60 台灣 12/02 08:34
brabra: 應該趨嚴規範的機率高116F 163.22.65.126 台灣 12/02 08:39
brabra: 重點在於界線以及構成霸凌的刑度要提高
wirecut: 呵呵 未來就看誰的網軍兇 誰敢造謠了118F 118.231.161.60 台灣 12/02 08:47
gene51604: 用刑罰讓人閉嘴很奇怪 罰錢不夠可以罰119F 114.26.139.101 台灣 12/02 08:49
gene51604: 更多錢 法官應該用力判
RalphHsu: 幫網軍和側翼鋪路了嗎??121F 220.130.135.82 台灣 12/02 08:53
belongs: 網軍條款  笑死122F 220.133.202.228 台灣 12/02 09:12
shuterlo: 人民的法槌vs側翼的髮垂123F 27.51.154.136 台灣 12/02 09:13
lulumii: 文組不要再洗存在感了 滾124F 118.231.208.153 台灣 12/02 09:15
kimfor: 社維法怎麼沒解釋是否違憲?這種霸凌可以125F 39.14.26.247 台灣 12/02 10:51
kimfor: 除罪?言論自由應該建立在不傷害其他人的
kimfor: 範疇吧,民法得提高罰則
hosen: 笑死,通姦,吸毒就除罪化,哪裡不行128F 223.136.51.209 台灣 12/02 15:35
hosen: 美國也是民法,要怎麼修那是立法院的事
hosen: 甚至偷竊都除罪化、微罪不罰不抓
adam6693: 公然侮辱才最該除罪,包含侮辱公署、公131F 49.216.175.13 台灣 12/02 15:38
adam6693: 務員,學學美國爸爸好嗎
whaleegg: 為了讓網軍好辦事133F 112.104.84.78 台灣 12/02 15:55
KobeEatShit: 翻譯:黨中央指示,為側翼網軍開綠燈134F 101.12.19.11 台灣 12/02 15:59
clippershi: 還我GG3BE0135F 111.81.31.217 台灣 12/02 16:07
kaminari22tw: 民進黨執政,自由時報,嘻嘻136F 182.233.146.12 台灣 12/02 16:31
kenro: 垃圾大法官137F 42.73.133.57 台灣 12/02 19:09
angraer: 側翼高潮 那些自稱女神卻帶把的 以後都138F 122.118.4.63 台灣 12/02 19:11
angraer: 不會被抓出來了
devil0915: 藍白網軍以後更囂張了140F 27.247.227.196 台灣 12/02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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