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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2-06 22:37: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roto (希望)
標題 [新聞] 姊妹訂契約分別養爸媽 法官打臉:不能拘
時間 Sun Dec  6 21:40:45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姊妹訂契約分別養爸媽 法官打臉:不能拘束父母請求子女扶養權

4.完整新聞內文:

莊家父母生了4名子女,兩個兒子死後,兩個女兒簽契約,由姊姊負責照料老媽、妹妹照顧老爸,但莊父入住安養機構後,還是開口向大女兒要生活費,莊家姊姊不服直指姊妹已分工,但法官卻認為就算子女間已協議分擔養育責任,仍不能拘束父母依法請求子女扶養的權利,因此判莊家姊姊每月仍要付1萬元養老爸。

判決指出,莊家父母年紀都超過80歲,2個兒子過世後,莊家妹妹把爸爸接回家住,姊妹倆口頭協議平均分擔爸媽的生活費,去年12月間,莊父罹患精神疾病,妹妹把老爸送到長照中心,她也和媽媽處得不好,於是跟姊姊商議後,在親友見證下,姊妹倆簽下契約,由姊姊帶老媽回去照顧、妹妹負責老爸每月在安養中心2萬多元的費用。

今年2月,長照中心漲了2千元費用,妹妹希望姊姊能幫忙出這筆費用,但姊姊認為,當初已簽協議約定好一人養一個,且妹妹負擔老爸養護費用時,還多分得父親投資的靈骨塔位,不肯付這筆錢,於是莊家老爸提告要求姊姊幫忙負擔他的生活費,妹妹也提告要求姊姊把她之前照顧爸爸時所多付出13萬多元還她。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姊妹倆都坦承簽下分養父母的契約,但法官認為,就算子女間已達成的協議,由其中一方對父母負扶養義務時,仍不能拘束父母依法請求子女扶養的權利,因此判莊家姊姊每月仍應負擔1萬元照顧老爸的生活費。

至於妹妹求償的部分,法官則認為,姊妹倆已對扶養方法及費用分擔訂有協議,一人養爸、一人養媽,協議有效,姊姊可免除償還妹妹扶養老爸的費用,妹妹請求部分予以駁回,兩案均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72144
姊妹訂契約分別養爸媽 法官打臉:不能拘束父母請求子女扶養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莊家父母生了4名子女,兩個兒子死後,兩個女兒簽契約,由姊姊負責照料老媽、妹妹照顧老爸,但莊父入住安養機構後,還是開口向大女兒要生活費,莊家姊姊不服直指姊妹已分工,但法官卻認為就算子女間已協議分擔養育責任,仍不能拘束父母依法請求子女扶養的權利,因此判莊家姊姊每月仍要付1萬元養老爸。判決指出,莊家父母年 ...

 

6.備註:
唉各位不生的
有想過如果爸媽沒存錢或醫療費用入不敷出
老了退休金除了養自己還要顧爸媽
變成老人顧老老人
我外公婆也八十好幾
不過他們生了6個
請個看護大家分攤沒多少
要是自己沒生小孩
錢夠顧爸媽的開銷還有往後自己老的醫療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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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mon: 貧賤百事哀 為了錢都能告上法庭1F 12/06 21:42
kutkin: 這才是真相 兩個以上一定會吵2F 12/06 21:42
david3809: 網內互打3F 12/06 21:43
s955346: 靠北 那能告回去也要出養媽媽嗎4F 12/06 21:43
kutkin: 法官意思就是請叫媽媽也來告5F 12/06 21:44
kutkin: 爸媽才有權利主張
marktak: 哈哈哈 遵守中據法律的都低能兒7F 12/06 21:46
kutkin: 這個案子是姐姐吃虧了....8F 12/06 21:46
kutkin: 本來就講好 姐顧媽 妹顧爸
kutkin: 現在變成爸爸不認這契約
kutkin: 姐還是要付一個月1萬
kutkin: 這家人應該都50-80了吧 兄弟都死了
kutkin: https://i.imgur.com/UPlAy94.jpg
[圖]
kutkin: 姐姐54歲,月入2700014F 12/06 21:53
kutkin: 妹妹無業 財產290萬
kutkin: 其實兩個手頭都不寬裕耶
j23930: 可上訴 然後姐姐還是不付沒結案都不用付 別傻傻的17F 12/06 21:55
despot12: 不買、不生、安樂死18F 12/06 21:56
kutkin: 姐姐有薪水無法賴賬19F 12/06 21:56
kutkin: 妹妹可以賴賬
kutkin: 總之覺得 這兩姐妹也是不好過
kutkin: 也不知道有沒有結婚
gk1329: 台女智商不ey23F 12/06 22:01
gk1329: 有政府 真放心
j23930: 姊姊主張接父親不要住安養院 回來姊妹輪流照顧  基本上 住25F 12/06 22:02
j23930: 安養院也是妹妹主張的 真的會玩 姊姊不一定會輸  不過看起
j23930: 來是底端複製  我媽50歲就不用繳稅的被動收入了  拿27000
j23930: 的工作。確實很難玩法律 錢少又被法院掌握
j23930: 看完卷宗 我只能給請媽媽也來告 這樣姊姊才比較好過
catherine213: 生了除了養子女還要養爸媽,而且孩子不是養你的工具30F 12/06 22:09
catherine213: 人
zangif: 這樣孫輩的存在就是當分母喔???32F 12/06 22:10
x7834210: 安樂死快連署33F 12/06 22:11
popo889: 可憐 最後大家一起死一死34F 12/06 22:12
pxycho: 老了就去安樂死或自殺,幹嘛靠子女35F 12/06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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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ntt12369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2-07 02:05:35 (台灣)
  12-07 02:05 TW
女方如沒上班而丈夫又有父母要養,這負擔確實不小。
2樓 時間: 2020-12-07 02:44:08 (台灣)
  12-07 02:44 TW
有時候活太久身體又不健康真的只是拖累家人而已=_=
3樓 時間: 2020-12-07 03:52:15 (台灣)
  12-07 03:52 TW
如果有自選的安樂死就好了。
4樓 時間: 2020-12-07 05:39:57 (台灣)
  12-07 05:39 TW
父母如果對孩子好 自然會孝順
可惜現在很多父母根本....
5樓 時間: 2020-12-07 08:28:06 (台灣)
  12-07 08:28 TW
一人選一個養,哪有可能兩個人開銷都一樣?
這私底下簽還可以看看,上法院一看就不公平哪會有效
6樓 時間: 2020-12-07 09:27:08 (日本)
  12-07 09:27 JP
快通過 老年人申請安樂死法案....我20年後我想申請...
7樓 時間: 2020-12-07 09:36:59 (台灣)
  12-07 09:36 TW
所以要推安樂死啊,自己老了也不會想拖累孩子,不然你要相信政府長照喔?
8樓 時間: 2020-12-07 09:51:10 (日本)
  12-07 09:51 JP
大概只有綠蟑螂智障菸粉會相信DPP黨 相信DPP政府..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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