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7-10 08:47: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公司旅遊勾人夫「有空檔時做」!女業務嗆正宮「忍妳2年多」
時間 Thu Jul 9 12:31:35 2020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ETtoday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戴若涵/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公司旅遊勾人夫「有空檔時做」!女業務嗆正宮「忍妳2年多」:他叫我幫生小孩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桃園一名在保險公司上班的人夫偷吃公司女業務,雙方還趁著公司旅遊的空檔滾床單。正
宮意外發現老公竟與女業務開車進入摩鐵,瞬間氣炸將人約出來簽切結書,要人夫與女業
務保證不會再有超出友誼的關係,但女業務過程中自爆,忍了正宮2年多,人夫還要她生
一個小孩才有底牌,讓正宮大怒決定提告,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宮意外發現老公竟與女業務開車進入摩鐵,瞬間氣炸將人約出來簽切結書,要人夫與女業
務保證不會再有超出友誼的關係,但女業務過程中自爆,忍了正宮2年多,人夫還要她生
一個小孩才有底牌,讓正宮大怒決定提告,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正宮主張,老公與小君(化名)同在保險公司工作,2人是同事關係,沒想到小君明知道
老公已婚,還在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間有不正當交往,期間發生過多次性行為,直到
她意外發現小君竟搭著老公的車進入摩鐵,才驚知丈夫背叛了婚姻。
老公已婚,還在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間有不正當交往,期間發生過多次性行為,直到
她意外發現小君竟搭著老公的車進入摩鐵,才驚知丈夫背叛了婚姻。
正宮表示,2019年11月8日她把小君約出門談談,老公與小君簽下了切結書,承認2人曾共
同進入旅館,並保證不再有任何超出友誼的互動。當天小君向她坦承,她早就知道人夫有
老婆,還說,「人夫叫我幫他生一個小孩,生一個小孩就可以有底牌,已經忍妳2年多了
」,小君還加碼向她爆料,2019年10月人夫到雲南時,曾支開同事與小君發生性行為,讓
正宮決定向小君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同進入旅館,並保證不再有任何超出友誼的互動。當天小君向她坦承,她早就知道人夫有
老婆,還說,「人夫叫我幫他生一個小孩,生一個小孩就可以有底牌,已經忍妳2年多了
」,小君還加碼向她爆料,2019年10月人夫到雲南時,曾支開同事與小君發生性行為,讓
正宮決定向小君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擔任業務小君則辯稱,2018年10月間得知人夫有老婆後,確實沒能切割2人關係,2018年
10月公司旅遊時有發生性行為,但強調2019年11月4日到摩鐵時,2人並沒有發生性行為,
從2019年11月8日簽下切結書後也沒有與人夫有任何逾越男女分際的行為,當天她也有向
正宮道歉,表示自己財力有限,正宮求償的金額太高了。
10月公司旅遊時有發生性行為,但強調2019年11月4日到摩鐵時,2人並沒有發生性行為,
從2019年11月8日簽下切結書後也沒有與人夫有任何逾越男女分際的行為,當天她也有向
正宮道歉,表示自己財力有限,正宮求償的金額太高了。
法院勘驗正宮與小君11月8日的對話發現,「我去年打電話給妳的時候不就知道我是他老
婆了嗎?那妳們怎麼了?」、「就繼續啊!」、「妳今天會願意下來,是你要跟我說
SORRY,但是我還是要跟妳老公交往是不是?」、「有沒有交往,那就看妳老公要不要繼
續」、「他叫我幫他生一個小孩」。
小君還曾嗆聲,「妳覺得妳忍了我1年多,但是我忍了妳2年多,我也超難受的」、「他都
叫我生小孩了,他講了好多次了,他說我生一個小孩就可以有底牌了」,面對正宮詢問,
「妳怎麼願意跟他做愛?」小君更理直氣壯稱,「他找我的啊!」、「在飯店有空檔的時
候做,去他的房間」,法官勘驗各項事證後,判小君應賠償正宮75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
仍可上訴。
叫我生小孩了,他講了好多次了,他說我生一個小孩就可以有底牌了」,面對正宮詢問,
「妳怎麼願意跟他做愛?」小君更理直氣壯稱,「他找我的啊!」、「在飯店有空檔的時
候做,去他的房間」,法官勘驗各項事證後,判小君應賠償正宮75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
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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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657 號民事判決
一、原告主張:
原告與訴外人劉XX於民國102年4月10日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而被告於106年
6月間進入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人壽)工作,與劉XX為同事關係。被
告明知劉XX係有配偶之人,於106年6月至108年11月8日期間不正當交往,且發生多次性
行為。嗣原告發現被告於108年11月4日搭乘劉XX所駕車輛共同進入址設桃園市○○區○
○街000號「一六八旅館中壢館」,而與被告相約於108年11月8日見面,被告與劉XX並
簽立切結書,承認2人確曾共同進入旅館,並保證不再有任何超出友誼之互動(包括但不
限於性行為)。另被告亦向原告坦承其於107年5、6月間接聽原告電話時即已知悉劉XX
有配偶,卻仍繼續交往,且稱「劉XX叫伊幫他生一個小孩、生一個小孩即可有底牌、已
經忍原告2年多、108年10月間至雲南,劉XX支開同事與其發生性行為」等語,劉XX甚
知悉被告裝有避孕器之事,亦足見被告與劉XX往來密切、多次發生性行為,被告之行為
已逾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侵害原告之配偶權且情節重大,造成原告精神極大痛苦。
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
簽立切結書,承認2人確曾共同進入旅館,並保證不再有任何超出友誼之互動(包括但不
限於性行為)。另被告亦向原告坦承其於107年5、6月間接聽原告電話時即已知悉劉XX
有配偶,卻仍繼續交往,且稱「劉XX叫伊幫他生一個小孩、生一個小孩即可有底牌、已
經忍原告2年多、108年10月間至雲南,劉XX支開同事與其發生性行為」等語,劉XX甚
知悉被告裝有避孕器之事,亦足見被告與劉XX往來密切、多次發生性行為,被告之行為
已逾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侵害原告之配偶權且情節重大,造成原告精神極大痛苦。
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
金100萬元等語,並聲明:(一)被告應給付原告100萬元。(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答辯如下:
被告係與劉XX在國泰人壽認識進而交往,被告於107年10月間知悉劉XX有配偶後,確
實未能切割兩人關係,除於108年10月至公司旅遊有發生性行為外,108年11月4日於中壢
汽車旅館並無發生性行為。另被告自108年11月8日簽署切結書後即未再與劉XX有任何逾
越男女分際之行為,而被告於108年11月8日已向原告道歉,及保證不再與劉XX有任何超
出友誼之互動,並按原告要求簽署切結書,應可認原告已宥恕被告於簽立切結書以前所發
生侵害其配偶權之行為。又被告未有房產,因擔任保險業務人員於108年間自公司領取之
薪資(佣金)所得約230萬元,並非全屬被告所有,部分係劉XX或他人為分散個人所得
降低所得稅率而歸戶在被告名下,被告已將他人佣金轉帳歸還,故被告資力實屬有限,原
告請求之慰撫金應屬過高等語,並聲明:(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二)如受
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實未能切割兩人關係,除於108年10月至公司旅遊有發生性行為外,108年11月4日於中壢
汽車旅館並無發生性行為。另被告自108年11月8日簽署切結書後即未再與劉XX有任何逾
越男女分際之行為,而被告於108年11月8日已向原告道歉,及保證不再與劉XX有任何超
出友誼之互動,並按原告要求簽署切結書,應可認原告已宥恕被告於簽立切結書以前所發
生侵害其配偶權之行為。又被告未有房產,因擔任保險業務人員於108年間自公司領取之
薪資(佣金)所得約230萬元,並非全屬被告所有,部分係劉XX或他人為分散個人所得
降低所得稅率而歸戶在被告名下,被告已將他人佣金轉帳歸還,故被告資力實屬有限,原
告請求之慰撫金應屬過高等語,並聲明:(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二)如受
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四、原告主張被告與劉XX有不正當交往、多次發生性行為,侵害原告之配偶權身分法益
,應賠償精神慰撫金等情,為被告所否認,並以前揭情詞置辯,本院認定如下:
(一)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
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
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定有明文。又婚姻係以
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夫妻互守
誠實,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解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
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
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可見基於身分關係而生之配偶權亦屬應受保護之權利,
倘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與他人發生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行為者
,則該第三人即為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人。
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
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定有明文。又婚姻係以
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夫妻互守
誠實,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解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
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
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可見基於身分關係而生之配偶權亦屬應受保護之權利,
倘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與他人發生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行為者
,則該第三人即為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人。
(二)經查,被告坦承其與原告配偶劉XX交往,交往期間進出汽車旅館,並有發生性行為
之事實,另觀諸被告不爭執之108年11月8日兩造間對話內容:「原告:我去年打電話給你
的時候不就知道我是他老婆了嗎?那你們怎麼了?被告:就繼續啊!」、「原告:你今天
會願意下來是你要跟我說SORRY,但是我還是要跟妳老公交往是不是?被告:有沒有交往
,那就看你老公要不要繼續」、「被告:他叫我幫他生一個小孩」、「被告:他希望我求
你,還可以擁有兩邊」、「被告:你覺得你忍了我1年多,但是我忍了你2年多,我也超難
受的」、「原告:那他有說你是girl friend嗎?被告:(點頭)」、「被告:他有說要
把12樓的房子給我」、「被告:以後有小孩子可以給公婆帶」、「原告:他什麼時候要給
你這棟房子?被告:之前就有再說了」、「被告:從剛開始就先摸我的頭,帶我去吃飯、
看電影勾我的手」、「被告:後來跟他去跑一個客戶時,客戶說吼我要跟Maru講,我要跟
你老婆小孩講,才傻眼你們有小孩」、「被告:我以前跟他的狀態比較像是玩心比較重,
看如果大家這樣交往嘛,他可以這樣陪我」、「被告:他都叫我生小孩了,他講了好多次
了,他說我生一個小孩就可以有底牌了」、「原告:你怎麼願意跟他做愛?被告:他找我
的啊!」、「被告:在飯店有空檔的時候做,去他的房間」等語,堪認被告於知悉劉XX
有配偶,卻仍與劉XX親密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發生性行為,且渠等亦有論及生子、贈
與房產等事宜,期間至少長達2年之事實,應可認定。又渠等間之往來顯已逾越一般男女
正常交往分際,非社會通念所得容忍,破壞原告之婚姻圓滿幸福狀態,顯係故意不法侵害
原告之配偶權此一身分法益,且加害情節重大,是原告依民法第18 4條第1項前段、第195
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自屬有據。
之事實,另觀諸被告不爭執之108年11月8日兩造間對話內容:「原告:我去年打電話給你
的時候不就知道我是他老婆了嗎?那你們怎麼了?被告:就繼續啊!」、「原告:你今天
會願意下來是你要跟我說SORRY,但是我還是要跟妳老公交往是不是?被告:有沒有交往
,那就看你老公要不要繼續」、「被告:他叫我幫他生一個小孩」、「被告:他希望我求
你,還可以擁有兩邊」、「被告:你覺得你忍了我1年多,但是我忍了你2年多,我也超難
受的」、「原告:那他有說你是girl friend嗎?被告:(點頭)」、「被告:他有說要
把12樓的房子給我」、「被告:以後有小孩子可以給公婆帶」、「原告:他什麼時候要給
你這棟房子?被告:之前就有再說了」、「被告:從剛開始就先摸我的頭,帶我去吃飯、
看電影勾我的手」、「被告:後來跟他去跑一個客戶時,客戶說吼我要跟Maru講,我要跟
你老婆小孩講,才傻眼你們有小孩」、「被告:我以前跟他的狀態比較像是玩心比較重,
看如果大家這樣交往嘛,他可以這樣陪我」、「被告:他都叫我生小孩了,他講了好多次
了,他說我生一個小孩就可以有底牌了」、「原告:你怎麼願意跟他做愛?被告:他找我
的啊!」、「被告:在飯店有空檔的時候做,去他的房間」等語,堪認被告於知悉劉XX
有配偶,卻仍與劉XX親密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發生性行為,且渠等亦有論及生子、贈
與房產等事宜,期間至少長達2年之事實,應可認定。又渠等間之往來顯已逾越一般男女
正常交往分際,非社會通念所得容忍,破壞原告之婚姻圓滿幸福狀態,顯係故意不法侵害
原告之配偶權此一身分法益,且加害情節重大,是原告依民法第18 4條第1項前段、第195
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自屬有據。
(三)至被告抗辯其簽立切結書,原告已宥恕其於簽立切結書以前所發生侵害原告配偶權之
行為云云。然查,觀諸卷附切結書記載:「本人劉XX於108年11月4日和甲○○小姐共同
進出一六八旅館中壢館,深感懊悔…本人劉XX在此向配偶乙○○道歉及保證從今以後不
能再與甲○○有任何超出友誼範圍之互動(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
…),若日後違反以上提及之行為,本人劉XX同意違反一次支付配偶乙○○200萬元之
精神慰撫金…」等語,顯見該切結書係原告配偶劉XX簽立予原告,表示不再違反切結書
所示行為所為之承諾,此與被告毫無關係,顯難僅因被告於切結書上簽名,即認定原告有
宥恕被告且拋棄本件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意思,是被告此部分所辯自不足採。
行為云云。然查,觀諸卷附切結書記載:「本人劉XX於108年11月4日和甲○○小姐共同
進出一六八旅館中壢館,深感懊悔…本人劉XX在此向配偶乙○○道歉及保證從今以後不
能再與甲○○有任何超出友誼範圍之互動(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
…),若日後違反以上提及之行為,本人劉XX同意違反一次支付配偶乙○○200萬元之
精神慰撫金…」等語,顯見該切結書係原告配偶劉XX簽立予原告,表示不再違反切結書
所示行為所為之承諾,此與被告毫無關係,顯難僅因被告於切結書上簽名,即認定原告有
宥恕被告且拋棄本件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意思,是被告此部分所辯自不足採。
(四)再按慰藉金之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
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
、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60號判決意旨參照)。本院
審酌原告目前於私人公司任職,年收入約85萬元,名下有房地各1筆,被告目前與原告配
偶劉XX仍於同公司(騰達公司)工作,年收入約百萬元,名下無不動產等情,業據兩造
陳明在卷;另原告於107年度給付總額為99萬7,217元,名下有房地各1筆、汽車1部、投資
1筆;被告於107年度給付總額為130萬4,415元,名下有汽車1部,此有兩造之稅務電子閘
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附卷可稽(見本院個資卷)。爰審酌兩造之經濟能力、社會地位、
財產狀況,以及原告與劉XX於102年4月10日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之婚姻狀態持續
中,被告與劉XX有上述婚外情期間長達2年,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原告因此所受精神上
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之精神慰撫金以75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
請求,即非有據,不應准許。
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
、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60號判決意旨參照)。本院
審酌原告目前於私人公司任職,年收入約85萬元,名下有房地各1筆,被告目前與原告配
偶劉XX仍於同公司(騰達公司)工作,年收入約百萬元,名下無不動產等情,業據兩造
陳明在卷;另原告於107年度給付總額為99萬7,217元,名下有房地各1筆、汽車1部、投資
1筆;被告於107年度給付總額為130萬4,415元,名下有汽車1部,此有兩造之稅務電子閘
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附卷可稽(見本院個資卷)。爰審酌兩造之經濟能力、社會地位、
財產狀況,以及原告與劉XX於102年4月10日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之婚姻狀態持續
中,被告與劉XX有上述婚外情期間長達2年,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原告因此所受精神上
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之精神慰撫金以75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
請求,即非有據,不應准許。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3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75萬
元,為有理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兩造均陳明願供擔保,請准
宣告假執行,經核原告勝訴部分,合於法律規定,爰分別酌定相當金額准許之。至原告敗
訴部分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元,為有理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兩造均陳明願供擔保,請准
宣告假執行,經核原告勝訴部分,合於法律規定,爰分別酌定相當金額准許之。至原告敗
訴部分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陳述及所提證據,經審酌後認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
不予逐一論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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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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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滾來滾去1F 07/09 12:32
→ : 75萬欸 算高了2F 07/09 12:32
→ : 然後又是一個只告小三不告老公的台女XD
→ : 然後又是一個只告小三不告老公的台女XD
推 : 保險業不意外 很多能幹的女業務4F 07/09 12:35
推 : 等等..正宮說忍了一年多 但小三說忍了二年多5F 07/09 12:37
推 : 情慾流動起來6F 07/09 12:38
→ : 台男看戲嗎7F 07/09 12:39
推 : 保險也推個外遇險 業務自己推銷起來不就好了嗎8F 07/09 12:40
→ : 真是厲害 想看看男的是多帥多大根 這麼行9F 07/09 12:40
→ : 他找妳 你就去 完全不管他已婚了 都覺得不會有事真佩服
→ : 他找妳 你就去 完全不管他已婚了 都覺得不會有事真佩服
推 : 還有給判例 給推11F 07/09 13:00
推 : 佩服12F 07/09 13:02
推 : 自己愛的,怪小三?13F 07/09 13:09
噓 : 不是除罪化了嗎14F 07/09 13:11
→ : 好好哦女業務15F 07/09 13:15
推 : 除罪化是刑事,本文是民事判決16F 07/09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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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7-10 19:20:09 (美國)
瞎
07-10 19:20 US
說真的啦吿不吿自己老公本來就正宮的自由 小三有本事別被抓到 不然就讓你愛的男人吐錢出來幫你還阿 沒本事還敢外遇當小三就是智障就是錯 那些被正宮吿的老公沒辦法撫平自己老婆情緒也是失敗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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