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30 07:55:4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公然侮辱也該刑法除罪化了吧
時間 Fri May 29 17:23:05 2020
如題
先說公然侮辱和誹謗不一樣
誹謗是造謠,例如
我說你強姦別人
我支持侮辱刑法除罪化
但誹謗不行
侮辱是亂罵人三字經
公然侮辱這種事情
還要國家介入
根本浪費國家資源
真的不爽被罵
那你不會罵回去嗎?
你說可是有些人被罵根本不痛不癢
額,那為啥就你最尊貴
如果你覺得你被罵損傷嚴重
那沒道理你罵回去他就不會損傷吧???
更何況只有刑法除罪化
民事你還是可以告阿
只是拜託不要在麻煩司法機關跟警察蒐證
根本浪費資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7.5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qDHxN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744187.A.5F4.html
→ james732 …
→ : 我覺得這比通姦重要多了2F 05/29 17:23
推 : 國外也沒有公然侮辱罪 記得日本韓國美國都無3F 05/29 17:23
推 : 我也這樣決ㄉ4F 05/29 17:24
→ : 真正浪費司法資源的反而是整天告誹謗跟公然侮辱這塊5F 05/29 17:24
推 : 想到博恩那集 可惡沒有夜夜秀了6F 05/29 17:24
推 : 希望也有法官能幫忙申請釋憲7F 05/29 17:24
→ : 因為通姦還要真的有人可以相姦 但是罵人有嘴就能罵有鍵盤8F 05/29 17:24
→ : 就能罵 犯罪數量太多了
→ : 就能罵 犯罪數量太多了
推 : 美國有 只是檢察官通常不會鳥你 叫你自己去告民事10F 05/29 17:25
→ : 還有那種法律系教授告網友害大家去嘉義吃鳳梨的11F 05/29 17:25
推 : 贊同12F 05/29 17:25
→ : 但其實被侮辱的根本沒辦法證明人格有什麼損失13F 05/29 17:25
本來就沒損失吧,根本不影響工作跟人格
※ 編輯: empireisme (49.216.137.54 臺灣), 05/29/2020 17:26:16
→ : 尤其是像PTT這種匿名論壇14F 05/29 17:25
推 : 美國要是有公然侮辱罪 東岸罵人 西岸被告 根本不可能應訊15F 05/29 17:26
→ : 支持16F 05/29 17:26
→ : 贊成,建議走民法17F 05/29 17:26
→ : 這種如果只走民事通常是提告的自討沒趣18F 05/29 17:26
→ : 這種跟言論自由有關的 在美國很容易打成憲法官司19F 05/29 17:26
推 : 早該廢了 但高高在上的法律人可不這麼想哦^^20F 05/29 17:26
推 : 罵人X你娘比真的X你娘罪還重21F 05/29 17:26
推 : 說真的不反對 不然現行本來就是很多利用這條當訟棍22F 05/29 17:27
→ : 的
→ : 的
→ : 美國有51個jurisdiction啊 東西岸刑法未必一樣24F 05/29 17:27
推 : 同意25F 05/29 17:27
推 : 幹 廢文 <----然後就被告了26F 05/29 17:28
→ : 這些輿論是誰支持的?蔡英文?27F 05/29 17:28
推 : 早該除罪歸民事了28F 05/29 17:28
→ : 省得政客國家機器私用29F 05/29 17:28
→ : 你可以挑戰看看 告不好可以成為歷史XDDD30F 05/29 17:28
→ : 財產 自由 健康 生命 罰這些法益損傷就好 名譽權也要走刑31F 05/29 17:29
→ : 有點盧小
→ : 民法侵權行為全吃就好
→ : 有點盧小
→ : 民法侵權行為全吃就好
推 : 按照你邏輯什麼都可以除罪化了,每種罪都有人覺得是小事34F 05/29 17:30
我支持的是如果你覺得那是大事,那你就一樣的報復回去,然後就兩清
舉例而言,如果你覺得被潑糞是大事,那你就潑回去,然後就兩清
推 : “公然” is a joke to you?35F 05/29 17:30
→ : 名譽已經是無形的東西 刑法應該專注在實質實體損傷面36F 05/29 17:31
推 : 是壓37F 05/29 17:31
推 : 早該廢了,浪費檢調時間 一堆不起訴的38F 05/29 17:31
推 : 我覺得可以39F 05/29 17:31
推 : 讚啦。除罪解制40F 05/29 17:31
→ : 無形的人格權 走民法比較ok41F 05/29 17:31
※ 編輯: empireisme (49.216.137.54 臺灣), 05/29/2020 17:33:30推 : 我國刑法老舊,是該好好的徹底翻新了。42F 05/29 17:33
推 : 以後羞辱人沒事 超爽的43F 05/29 17:34
推 : 網路時代說真的有什麼根本清不完 但是刑法跟不上時代44F 05/29 17:34
→ : 概念式連結45F 05/29 17:34
→ : 不如不要管算了 不然以前要登四大報道歉 現在誰看報46F 05/29 17:35
→ : 民法也要賠錢 只是民法可以防止濫訴 因為要寫訴狀甚至47F 05/29 17:35
推 : 其實真的箝制言論自由,被辱罵會少塊肉嗎?48F 05/29 17:35
→ : 請律師...49F 05/29 17:35
→ : 難道要強制估狗雅虎這些搜尋引擎清除網路足跡嗎 不可能的50F 05/29 17:36
→ : 是51F 05/29 17:36
→ : 反過來說 處罰應該限縮在那裏造成侵害 在哪裡回復就夠了52F 05/29 17:36
→ : 比方在批踢踢罵人 就在批踢踢道歉 就夠了 剩下外溢效應
→ : 比方在批踢踢罵人 就在批踢踢道歉 就夠了 剩下外溢效應
推 : 支持 公然侮辱除罪化 人格權受損轉為民事求償54F 05/29 17:37
→ : 誰控制的了 傳播者又不是行為人本人55F 05/29 17:37
→ : 不過學者那一定過不了 誰會希望自己鑽研的理論限縮..56F 05/29 17:37
推 : 真的 一堆訟棍57F 05/29 17:37
→ : 專攻刑法教授一定跟你抗議到底..58F 05/29 17:37
推 : 真ㄉ 私人恩怨 刑事介入 too much cc59F 05/29 17:38
→ : 歐洲確實有告過要估狗清除痕跡..60F 05/29 17:38
→ : 刑法教授都一些跟不上時代的61F 05/29 17:38
→ : "被遺忘權"62F 05/29 17:38
→ : 歐洲左膠北七犯傻不用太認真63F 05/29 17:39
→ : 一次文明毀滅啥都會被遺忘 不用浪費時間搞這個
→ : 一次文明毀滅啥都會被遺忘 不用浪費時間搞這個
→ : 你家的法律可以說幾乎都是從歐洲那般過來的吧XDy65F 05/29 17:40
→ : 法律不鼓勵私刑報復,且弱勢者無法報復之虞66F 05/29 17:41
推 : 我才不承認那些舔歐刑法教授67F 05/29 17:41
→ : 而且如果宇宙真像老高說的那樣一切最後回歸意識體的話
→ : 那早就被永恆紀錄了根本不可能遺忘
→ : 而且如果宇宙真像老高說的那樣一切最後回歸意識體的話
→ : 那早就被永恆紀錄了根本不可能遺忘
推 : 妨礙名譽吧 不一定要除罪 應該是把成立條件再修謹慎點70F 05/29 17:44
推 : 就像你現在命令估狗查不出臣又的來源 但批踢踢的人都還記得71F 05/29 17:44
→ : 臣又的哏 那就不可能談遺忘
→ : 臣又的哏 那就不可能談遺忘
→ : 訟棍條款才真的有必要修73F 05/29 17:46
推 : 大家都來除罪! 吸毒先 吸到ㄎㄧㄤ掉乾國家屁事74F 05/29 17:46
推 : 吸毒會造成社會道德的淪喪,不行。75F 05/29 17:47
→ : 早該這樣了 一堆送棍76F 05/29 17:48
推 : 支持ㄚ樓下死肥宅反對看看77F 05/29 17:50
推 : 本來就要除罪化,被網路訟棍搞過一次就知道根本惡法78F 05/29 17:51
推 : 吸毒本身沒有罪吧?是持有才有罪。只是吸毒需要勒戒。79F 05/29 17:51
推 : 重點是公然吧80F 05/29 17:52
推 : 白色恐怖遺毒81F 05/29 18:10
→ : 公然問題就更簡單了 大家都看到是你罵人的 關被罵的屁事
→ : 公然問題就更簡單了 大家都看到是你罵人的 關被罵的屁事
→ : 不行 不然那些大法官天天被罵狗83F 05/29 18:13
推 : 支持84F 05/29 18:22
推 : 私人恩怨有種出來解決,搞些小動作是多可悲85F 05/29 18:22
推 : 這個比較難 因為這樣民進黨就不能亂告人86F 05/29 18:24
推 : 法官不會過,不然天天被罵阿87F 05/29 18:26
推 : 問一下蔡宜芳啊88F 05/29 18:30
→ : 問博恩89F 05/29 18:34
推 : 對啊 嗆輸就該回家想一想自己怎麼弱點這麼多隨便嗆都爆90F 05/29 18:36
推 : 支持一樓91F 05/29 18:38
→ : 污辱可以除罪化,但是誹謗不行92F 05/29 18:41
噓 : 精障殺人甲甲通姦都無罪 罵總統造謠毀謗有罪93F 05/29 18:42
→ : 人家左膠八成還需要這條罪用用94F 05/29 18:43
推 : 有道理,找法律團體提釋憲?95F 05/29 18:44
推 : 同意96F 05/29 18:47
→ : 支持97F 05/29 18:58
推 : 去釋憲啊98F 05/29 19:19
→ : 沒錯99F 05/29 19:20
推 : 這個才重要 一堆白癡浪費社會資源100F 05/29 19:23
推 : 你家立委用的到 不能刪101F 05/29 19:26
→ : 少了這個怎麼吉對方
→ : 少了這個怎麼吉對方
→ : 歡迎連署103F 05/29 19:31
噓 : 來了來了 八卦鄉民最愛的滑波謬誤來了104F 05/29 19:32
→ : 4105F 05/29 20:11
噓 : 你被長官罵就知道了106F 05/29 20:18
推 : 推107F 05/29 21:16
→ : 不能以刑逼民很不方便108F 05/29 21:59
推 : 法務部不修法,不知道在幹嘛109F 05/29 22:01
噓 : 無聊110F 05/29 22:41
推 : 我記得以前罵人"公車'"也是公然侮辱111F 05/29 22:54
推 : 公然侮辱本來就是垃圾訟棍們的專屬法條112F 05/29 23:14
噓 : 你在公三小?你是在求大家現在公然侮辱你跟你媽嗎?113F 05/29 23:46
→ : 推114F 05/29 23:50
→ : 你根本不懂「公然」侮辱是什麼意思吧115F 05/29 23:51
→ : ok116F 05/30 00:21
推 : 支持 跟本訟棍專用法條117F 05/30 00:36
推 : 記住,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裡,沒有人是不可以被冒犯的。118F 05/30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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