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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22 13:54: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odman5566 (好人56)
標題 [新聞] 律師高考1分之差不及格興訟 男子勝訴確定
時間 Fri May 22 13:28:30 2020


1.媒體來源:

cna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律師高考1分之差不及格興訟 男子勝訴確定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5210341.aspx
律師高考1分之差不及格興訟 男子勝訴確定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圖]
陳姓男子律師高考以1分之差,收到通知處分不及格而興訟,一審判陳男勝訴,撤銷原處分;經上訴,二審今天認定考選部應啟動第3閱程序並計總分論斷及格與否,判陳男勝訴確定。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陳姓男子律師高考以1分之差,收到通知處分不及格而
興訟,一審判陳男勝訴,撤銷原處分;經上訴,二審今天認定考選部應啟動第3閱程序並
計總分論斷及格與否,判陳男勝訴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參加民國106年律師高考,總成績482.50分,未達及格標準483.50分
,收到考選部寄發的成績單通知不及格(原處分)。

判決指出,陳男申請複查及閱覽試卷後,質疑「智慧財產法」科目第2題第2子題的兩閱分
數相差已達子題20分配分1/3以上,卻未進行第3閱;考選部調出試卷檢視,認為尚未達得
啟動第3閱的條件,並製作書函回復陳姓男子。


陳男不服原處分,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第1閱卷委員就2個子題,評閱分數分別為14分、15分,合計29分
;第2閱卷委員評閱分數分別為13分、3分,合計16分;兩閱總分僅相差13分,未達第2題
題分1/3以上,確實不用進行第3閱。


但是在申論題的成績評定部分,自形式觀察應有平行兩閱,但其中一名閱卷委員顯然出於
錯誤事實認定,而未採取一致性的評分標準(構成犯罪與否),導致判斷有恣意濫用的違
法情事,使得考選部以此作為陳男未獲及格的原處分,確實有違誤。


法院判決,撤銷陳男不及格的原處分,命考選部應依本判決的法律見解,另做適法處分。
考選部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子題中,第1閱卷委員評閱分數為15分,第2閱卷委員評閱分數為3分
,兩閱分數相差12分,已達子題配分1/3(即20分/3=6.66分)以上,確實應進行第3閱。
原判決就此認定有所違誤。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申論題部分,原判決以第1閱卷委員認為陳男作答內容為「不構成犯
罪」,而第2閱卷委員卻認為陳男作答內容為「構成犯罪」,兩者相歧,就認其中一名閱
卷委員是出於錯誤事實認定而有判斷的恣意濫用,尚嫌速斷,所持見解難認妥適。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原判決撤銷原處分的結論,核無違誤,這部分予以駁回,命考選部應
否作成陳男及格的處分,應待開啟第3閱程序,由第3名閱卷委員評閱結果,並計算總分,
據以作成及格與否決定。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090521



6.備註:

未考上律師就告贏公家機關

這可以當出道代表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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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inttu:   勝訴但不合格會怎樣?1F 05/22 13:30
wario2014: 台灣法律就是被這些講文言文的人搞死掉的,悲哀2F 05/22 13:30
momomom: 15分變3分 應該跟門派有關吧XD3F 05/22 13:31
howdo1793: 勝訴開重評閱卷結果分數更低就好笑了4F 05/22 13:31
gn00851667: 就...明年在來阿5F 05/22 13:32
birdy590: 打分數標準要一致才公平 像這種兩個委員要先去打一架6F 05/22 13:32
momomom: 給分再怎樣也不會低於3分吧 他只差一分就錄取了7F 05/22 13:34
birdy590: 給出來的分數也沒有意義可言8F 05/22 13:34
wakaura: 都已經知道考生是誰了,這樣有意義嗎?9F 05/22 13:36
ImBBCALL: 老師敢不給過嗎10F 05/22 13:37
ftvs: 內容不是改的人想看的,該公告批閱讀大名,才不會有人受害11F 05/22 13:39
chyou2003: 15分變3分,差太多了吧....12F 05/22 13:39
chanollili: 勝訴但是還是沒及格明年繼續13F 05/22 13:46
yomo2: 應該是門派不同...這真的很搞人14F 05/22 13:46
bighorse0: 學以致用15F 05/22 13:47
tsairay: 就法律見解不同,就把你打低分啊16F 05/22 13:48
silbermond: 前後閱委評斷相背 但不用都尊重嗎 自由心證你敢嘴?17F 05/22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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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22 14:38:21 (台灣)
  05-22 14:38 TW
代表這種考試方式與閱卷方式是不洽當
沒有第3者閱卷機制 考試機關有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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