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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澎湖漏油6.3萬公升瞞1年 中油經理判2年
時間 Mon May 18 15:12:15 2020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許逸民
3.完整新聞標題:
澎湖漏油6.3萬公升瞞1年 中油經理判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中油澎湖湖西油庫洩漏無鉛汽油6.3萬公升還瞞一年,前年7月經《蘋果新聞網》獨家踢爆
後仍一路騙,最後油庫經理曹堆榕才眼眶泛紅兩度鞠躬道歉,稱不敢驚擾上級而隱匿。案
經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曹堆榕及管理師楊龍淵犯水污染防治法,分處有期徒刑1年4月
和1年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和過失污染水體罪,兩人應
執行有期徒刑8月、10月,但皆得易科罰金。
後仍一路騙,最後油庫經理曹堆榕才眼眶泛紅兩度鞠躬道歉,稱不敢驚擾上級而隱匿。案
經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曹堆榕及管理師楊龍淵犯水污染防治法,分處有期徒刑1年4月
和1年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和過失污染水體罪,兩人應
執行有期徒刑8月、10月,但皆得易科罰金。
至於油料管理員陳國本,雖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但考量其自偵查中起均坦承
罪行,且雖配合曹、楊指示製作假帳,惟仍然有在相關報表旁,以鉛筆註記真實之油位,
以利保全證據,僅處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定日起9個月內向公庫支付
10萬元。而台灣中油公司則因其負責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7條之罪,科
罰金2千萬。
罪行,且雖配合曹、楊指示製作假帳,惟仍然有在相關報表旁,以鉛筆註記真實之油位,
以利保全證據,僅處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定日起9個月內向公庫支付
10萬元。而台灣中油公司則因其負責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7條之罪,科
罰金2千萬。
中油湖西油庫16號油槽從2016年底完成整體(含底板)清洗檢修後,未依標準作業流程洽
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設備檢查技術中心複檢,導致未能及時發現仍有底板破洞,2017年6
月恢復使用後,油庫帳務管理員陳國本發現油位高度不尋常下降,先後報告湖西油庫之最
高主管楊龍淵和台灣中油公司馬公行銷中心經理曹堆榕(中油公司澎湖地區負責人),但
2名主管卻指示作假帳。
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設備檢查技術中心複檢,導致未能及時發現仍有底板破洞,2017年6
月恢復使用後,油庫帳務管理員陳國本發現油位高度不尋常下降,先後報告湖西油庫之最
高主管楊龍淵和台灣中油公司馬公行銷中心經理曹堆榕(中油公司澎湖地區負責人),但
2名主管卻指示作假帳。
結果造成高達63.3公秉的無鉛汽油因油槽內部底板破洞外洩,造成廠區外地下水體和土壤
都受到污染,約68079平方公尺面積遭重大污染,而曹、楊雖已明確知悉貯存設備之底板
破洞而漏油才致油料短少,進而有疏漏致污染地下水體,不僅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也未
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中油公司之高層人員。
都受到污染,約68079平方公尺面積遭重大污染,而曹、楊雖已明確知悉貯存設備之底板
破洞而漏油才致油料短少,進而有疏漏致污染地下水體,不僅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也未
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中油公司之高層人員。
更可惡的是,期間台電更發現油庫外道路人手孔蓋內之油氣味甚重,且明顯有油漬浮在上
面,兩度正式函文要求正視以免發生工安事故,但曹、楊仍置若罔聞,繼續以「該管段無
漏油」來隱匿不提油槽漏油,也不回報環保局。截至去年7月11日為止,公害糾紛調處委
員會共召開10次會議,受理調處申請案共164件,調處成立145 件,合計損害賠補償總金
額4158萬8192元。
面,兩度正式函文要求正視以免發生工安事故,但曹、楊仍置若罔聞,繼續以「該管段無
漏油」來隱匿不提油槽漏油,也不回報環保局。截至去年7月11日為止,公害糾紛調處委
員會共召開10次會議,受理調處申請案共164件,調處成立145 件,合計損害賠補償總金
額4158萬8192元。
判決書指出,中油嘉義營運處直到2018年5月2日因檢視湖西油庫的16號油槽107年維修保
養核銷費用異常後感覺有異,致電馬公行銷中心查詢,陳國本知悉後深感不安,並請曹堆
榕將16號油槽油料短少乙情,向上呈報予中油公司嘉義營業處處長,但對外仍與隱瞞。以
致7月11日澎湖地檢署接獲檢舉,由檢察官列他字案,在7月16日發交調查指揮書指揮相關
司法警察調查。
養核銷費用異常後感覺有異,致電馬公行銷中心查詢,陳國本知悉後深感不安,並請曹堆
榕將16號油槽油料短少乙情,向上呈報予中油公司嘉義營業處處長,但對外仍與隱瞞。以
致7月11日澎湖地檢署接獲檢舉,由檢察官列他字案,在7月16日發交調查指揮書指揮相關
司法警察調查。
《蘋果》獲報經查證後,確認確有隱瞞漏油1年事實後,於7月17日以新聞獨家揭露,引起
澎湖環保局高度重視,立即再度派員進入湖西油庫查看,並分別於廠區內、外均實地採樣
土壤、地下水等送測檢驗,中油才在7月19日下午6 時許,以傳真方式通報2017年6月26日
即已發生油槽底板破裂油品滲漏,總計洩漏至地下之油量約63.3公秉。
澎湖環保局高度重視,立即再度派員進入湖西油庫查看,並分別於廠區內、外均實地採樣
土壤、地下水等送測檢驗,中油才在7月19日下午6 時許,以傳真方式通報2017年6月26日
即已發生油槽底板破裂油品滲漏,總計洩漏至地下之油量約63.3公秉。
合議庭表示,曹堆榕等人即使先於2018年5月間就有向中油公司之高層坦承漏油事件等情
事,也在媒體披露後陳述,但均非於偵查機關發覺前,所以不符自首減刑規定。
被告曹堆榕、楊龍淵隱暪長達約一年之久,本有多次機會向環保局通報以尋求環保專業之
協助,卻因謬言「不敢驚擾上級」等荒誕理由,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自然環境保護、湖西
鄉鄉民之居住安全及中油公司之健全營運之上,以致造成污染範圍一再擴大蔓延,影響面
甚鉅,應予嚴厲譴責。
協助,卻因謬言「不敢驚擾上級」等荒誕理由,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自然環境保護、湖西
鄉鄉民之居住安全及中油公司之健全營運之上,以致造成污染範圍一再擴大蔓延,影響面
甚鉅,應予嚴厲譴責。
尤其楊龍淵,最初於陳國本向其報告油位異常時,擅自指示繼續登載不實之油位,堪謂始
作俑者,且審判最後時仍陳述:「公司讓我兼任不是我專長的任務,我身為基層主管,不
可能熟悉公司各項法規。」,來推諉卸責犯行之起因,可見其仍未有深切反省之意。
作俑者,且審判最後時仍陳述:「公司讓我兼任不是我專長的任務,我身為基層主管,不
可能熟悉公司各項法規。」,來推諉卸責犯行之起因,可見其仍未有深切反省之意。
但念及曹堆榕、楊龍淵及陳國本前均無其他犯罪前科紀錄,素行尚屬良好,也業經中油公
司之內部懲處,加上有親屬要撫養,所以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和過失污染水體
罪,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但觸犯水污染防治法中違反事業之貯存設備有疏漏致污染水體
者,而致嚴重污染環境部分,則需執行刑責,不得易科罰金。
司之內部懲處,加上有親屬要撫養,所以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和過失污染水體
罪,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但觸犯水污染防治法中違反事業之貯存設備有疏漏致污染水體
者,而致嚴重污染環境部分,則需執行刑責,不得易科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518/LH2EZOH47AZVXMNEHSYGDC3IZ4/
澎湖漏油6.3萬公升瞞1年 中油經理判2年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中油澎湖湖西油庫洩漏無鉛汽油6.3萬公升還瞞一年,前年7月經《蘋果新聞網》獨家踢爆後仍一路騙,最後油庫經理曹堆榕才眼眶泛紅兩度鞠躬道歉,稱不敢驚擾上級而隱匿。案經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曹堆榕及管理師楊龍淵犯水污染防治法,分處有期徒刑1年4月和1年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共同犯行... ...
中油澎湖湖西油庫洩漏無鉛汽油6.3萬公升還瞞一年,前年7月經《蘋果新聞網》獨家踢爆後仍一路騙,最後油庫經理曹堆榕才眼眶泛紅兩度鞠躬道歉,稱不敢驚擾上級而隱匿。案經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曹堆榕及管理師楊龍淵犯水污染防治法,分處有期徒刑1年4月和1年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共同犯行... ...
6.備註:
「一級警報,油庫漏油」
「確定嗎,要不要再檢查一下」
「去年我就確定了,油庫漏油了」
「你很確定,這種事情你為什麼不早講」
「啊我就怕被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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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785938.A.2FF.html
噓 : 柯屁執政就是荒腔走板 柯糞還無腦挺1F 05/18 15:13
推 : 便宜的油在海上 (X2F 05/18 15:13
噓 : 剛好而已哈哈哈3F 05/18 15:13
→ : 漏這麼多油可以蓋得住喔?4F 05/18 15:13
→ : ......才2年5F 05/18 15:13
推 : 哈哈自己要投給韓國瑜怪我囉6F 05/18 15:14
推 : 油都漏到哪去了?感覺案情不單純7F 05/18 15:14
推 : 啊我就怕被罵阿8F 05/18 15:14
→ : 6.3萬升...他以為是6.3公升? 過兩天海水衝一衝就不見?9F 05/18 15:14
→ : 露一點油而已 中油很有台灣價值的 不用罰拉10F 05/18 15:15
→ : 去年就發現了 啊我就怕被罵阿11F 05/18 15:15
→ : 原來這麼大的公司 緊急應變程序也是寫來交差的12F 05/18 15:16
→ : 漏了 還是賣了???13F 05/18 15:17
推 : 這個陳國本不應該罰的...14F 05/18 15:18
推 : 真的是啊我就怕被罵15F 05/18 15:19
→ : 台男不意外16F 05/18 15:20
推 : 一定是沒拜拜17F 05/18 15:21
→ : 居然是嘉義管的??18F 05/18 15:22
推 : 扯19F 05/18 15:23
噓 : 爽領4.4個月20F 05/18 15:25
推 : 除了陳另外兩人應該算涼了21F 05/18 15:26
推 : 不意外 國營事業22F 05/18 15:32
推 : 人渣23F 05/18 15:33
推 : 爛咖24F 05/18 15:38
推 : 垃圾 太扯了25F 05/18 15:44
→ : 不敢驚擾上級,嗯,聽說現在已經西元2020了26F 05/1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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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20-05-18 17:42:0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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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5-18 17:42 TW
賺年終領滿滿 犯法判輕輕易科罰金.... 難怪 八百年前的法規 現代的犯罪 立偽豬公們到底是在幹什麼? 內鬥? 外鬥? 外外鬥? 到中國作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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