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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7 19:09: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enlll (遊星)
標題 [新聞]調查進度出爐! 分署確實有貼封條
時間 Thu May  7 18:30:37 2020


1.媒體來源:
民視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聞連結

3.完整新聞標題:
快新聞/調查進度出爐! 男子欠罰鍰房屋遭法拍案 執行署:分署確實有貼封條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一名43歲的陳姓男子因四年多前被開出共一萬八千元的罰單並一直未繳交,遭行政執
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位在於基隆市的3層樓透天厝,男子覺得不合理提出陳情,並稱都沒收
到通知,「先前跟書記官調閱卷對方才發現沒有貼封條照片!」宜蘭分署則強調已多次通
知義務人。法務部執行署昨也公布最新調查進度,複查後證實,宜蘭分署確實有依法張貼
查封揭示封條。


有關陳姓男子滯欠交通罰鍰1.8萬元,卻被宜蘭分署拍賣房屋,執行署目前相關調查進度
說明如下:

有關報載陳姓義務人僅滯欠1.8萬元,卻被本署宜蘭分署拍賣其名下房屋及土地(下稱系
爭不動產)乙事,義務人及第三人向宜蘭分署聲明異議,本署於收受宜蘭分署聲議案卷宗
後,即分案調查,訪查相關人員,謹就目前外界有所誤解部分,而已初步釐清之事實說明
如下:


一、就本件相關基礎事實部分

(一) 義務人欠繳狀況及欠繳原因

宜蘭分署曾受理之義務人總案件數為71件,應納金額合計31萬3,682元,含94至96年度綜
所稅案件4件,合計4萬9,933元;91、94、95至99年度健保案件56件,合計19萬1,149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11件,合計7萬2,600元;經宜蘭分署執行後,徵起金額合計6
萬4,312元。

大部分案件義務人欠繳未納,因執行期間屆滿而結案,目前尚有2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案件未結,滯欠金額合計1萬8,000元。
(二) 本件相關通知均合法送達

送達證書上義務人之母之簽名,確係由陳母本人所簽
義務人陳稱宜蘭分署有關文件送達證書上其母親簽收之簽名遭人偽造云云,經本署訪查實
際負責送達掛號文件之郵務士(郵差),確認相關查封、測量掛號郵件是由陳母本人簽收
無誤,陳母學歷為小學畢業,並非不識字,亦由其本人確認無誤。且觀相關文件之送達證
書義務人母親簽收之簽名筆跡筆順,亦無不同之處,義務人陳稱其母未簽收相關文件,簽
名遭偽造云云,並不實在。


相關文書郵務士(郵差)都有張貼領取掛號郵件通知於門首
經本署訪查實際負責送達之郵務士,其證稱:「因為他們家沒有信箱,我都會把一份送達
通知書貼在他們家的門上,另一份放在窗戶的縫隙處。」,已確實依法完成寄存送達。

(三) 本件義務人當知悉相關查封執行事實

義務人陳稱平時都在外地打零工沒有回家,所以不知宜蘭分署有相關查封執行事實云云。
經查,義務人曾於108年9月8日下午17時26分(即宜蘭分署執行第1次拍賣系爭不動產與第
2次拍賣期日之間)在住所即系爭不動產巷口附近之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211號前,因無
照酒駕被攔檢開罰單,並當場簽收罰單,車輛(非義務人所有)亦被強制保管,該地點距
其住所走路只有3分鐘的路程,故其陳稱:「平時都在外地打零工沒回家」,顯有隱瞞,
所述不實。


(四) 宜蘭分署確實有依法張貼查封揭示封條

義務人指稱宜蘭分署查封系爭不動產未張貼封條云云,經查宜蘭分署執行人員確實於107
年4月27日前往系爭不動產所在執行查封揭示,並於系爭不動產大門上張貼查封公告(封
條),此有當時承辦書記官提出張貼查封公告(封條)於義務人住所大門門板上之照片在
卷可稽,本署復訪查當時在場之移送機關代理人,亦證實確有此事,故宜蘭分署確實已依
法於系爭不動產揭示張貼查封公告(封條),應可認定。


(五) 義務人陳稱有郵局存款足供執行,與事實不符

經宜蘭分署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調取義務人存款交易明細,發現義務人存款餘額自
103年6月21日至109年2月24日間,僅有結存195元。義務人向媒體聲稱其存款餘額有4萬餘
元,足供宜蘭分署執行云云,顯與事實不符。

(六) 義務人陳稱可供執行之動產,依法不得執行

經查依卷內承辦書記官於107年6月1日入內調查屋況時所拍攝系爭不動產屋內照片觀之,
並無具有價值的動產,移送機關也未指封動產,亦無義務人陳稱之「新買的家電」。至於
義務人主張應予執行之瓦斯爐、冷氣、冰箱、電視等家電,因戶長為其母親,在司法實務
上係形式認定屋內動產為戶長即其母親所有,且中古家電殘值不高,又為保存、炊煮食物
及收取外界訊息之家庭用品,即為義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最低生活所必需之物,依強
制執行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5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不得查封。


(七) 義務人非無繳納能力

義務人在95年3月20日至108年9月19日間,屢次因無照駕駛、酒駕等行為,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累計高達15件,金額合計20萬7,400元,其中只要涉及酒駕者(3次酒駕之
行政罰鍰加1次違反安全駕駛罪之刑事罰金,合計金額13萬元),義務人都會繳清並領回
被強制保管的車輛。且義務人曾在媒體前自陳有工作收入,最近曾裝修家裡,又依第三人
向本署陳報的聲明異議補充資料顯示,義務人將系爭不動產部分房間分別出租予第三人朱
姓男子與朱姓女子,並收取租金,恐另有租金收入,故其顯然有繳納本件罰鍰(5件金額
合計5萬1,600元)之能力。是否刻意不繳?有待了解。


(八) 宜蘭分署相關筆錄有記載不詳實之缺失

承辦書記官將107年4月27日之查封筆錄與107年6月1日之測量筆錄記載在同一份筆錄上,
雖有劃線區分不同之執行內容,惟簽名處無法區分哪些人員係107年4月27日在場,哪些人
員係107年6月1日在場,且107年4月27日查封筆錄記載「經詢鄰居表示,義務人即住於此
。」卻又未請陳述之鄰居簽名或為拒絕簽名之記載,相關筆錄在場人之記載混淆不清,製
作確有疏失。本署除將依規定議處相關執行人員外,並將加強執行人員在現場執行及筆錄
製作方面之專業訓練,以避免再有類似瑕疵發生。


二、有關本署處理聲明異議案件部分

本署為求慎重,調查的範圍為本案全部執行程序,不單限於義務人及第三人聲明異議的部
分,並將在相關事實全部釐清之後,儘速依相關法律規定及程序,做出適法妥適之聲明異
議決定。


本署也重申,「公義與關懷」為本署之核心價值,各分署執行同仁在辦理個別執行案件時
,自當加以落實;對於真正無力繳納但有心面對案件之弱勢義務人,應優先採取寬緩措施
,協助其渡過難關;但對於刻意欠繳、視法律於無物之義務人,也會堅定執法,妥適選擇
執行之方式,杜絕違法義務人之僥倖心態,以實現社會公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ftvnews.com.tw/AMP/News_Amp.aspx?id=2020507W000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JH1R199lE4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0lL5lP?utm_source=lineshare
快新聞/調查進度出爐! 男子欠罰鍰房屋遭法拍案 執行署:分署確實有貼封條
[圖]
基隆一名43歲的陳姓男子因四年多前被開出共一萬八千元的罰單並一直未繳交,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位在於基隆市的3層樓透天厝,男子覺得不合理提出陳情,並稱都沒收到通知,「先前跟書記官調閱卷對方才發現沒有貼封條照片!」宜蘭分署則強調已多次通知義務人。法務部執行署昨也公布最新調查進度,複查後證實,宜蘭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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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裡面有提到 108年9月還有酒駕...

累欠31萬 其中酒駕+違規20萬
只徵起了6萬多 代表有20幾萬拖過期免繳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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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尋覓覓中 我彷彿見到了 天平的2端
正在尋求著公理所在 平衡的那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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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edx: 裝可憐1F 05/07 18:31
bamama56: 脫產的酒駕垃圾2F 05/07 18:31
jorden: 拿老母裝可憐3F 05/07 18:32
rttlac: 拍賣真爽4F 05/07 18:34
※ 編輯: kenlll (219.68.130.139 臺灣), 05/07/2020 18:35:54
Wrawra: 笑死 不懂法律還敢跟人家擺爛哦?5F 05/07 18:34
NaaL: 之前的護航大軍呢?6F 05/07 18:34
poqwiuer: 乖乖繳罰鍰很難 何必浪費司法資源7F 05/07 18:34
awaken: 怎麼還在啊……8F 05/07 18:34
qqq87112: 繼續唬爛9F 05/07 18:34
kakesuzume: 這是三小事?看不懂耶~~能吃嗎?10F 05/07 18:35
AIRURU: 該不會又一件督割11F 05/07 18:37
allend9297: 光健保掛號就幾十封了12F 05/07 18:37
a851315: 爽13F 05/07 18:39
ilwe106: 別再鞭了 這篇新聞讓那些想鬥執行署的人怎麼活阿14F 05/07 18:39
s06i06: 再皮啊15F 05/07 18:41
netio: 鄉民又站錯邊了嗎?16F 05/07 18:41
rabbit83035: 鄉民哪有站錯邊 都叫酒駕仔去死阿17F 05/07 18:43
haohaobobo: 當初一堆人說筆錄沒問題 結果書記官因筆錄被懲處了18F 05/07 18:43
edison: 在台灣酒駕可以當發炎人,酒駕仔當然有人會挺19F 05/07 18:44
lovegensokyo: %%%%%%%%%%%20F 05/07 18:44
abram:  為什麼過期可以不繳21F 05/07 18:45
Leo4891: 死賴不繳 又騙沒封條    那個法律教授真慘被騙子利用22F 05/07 18:48
JT0624: 最大的疑問解決了 可以執行移交了吧23F 05/07 18:49
skyswolf: 那個過期的要懲處吧 放到過期是怎樣24F 05/07 18:50
rei196: 賤人罰死他,啊哈哈哈哈哈25F 05/07 18:51
rabbit83035: 他就裝皮習慣了 以為政府真的拿他沒辦法26F 05/07 18:51
wk105: 幫忙上訴的台大教授是血親吧 漏洞這麼多27F 05/07 18:52
deann 
deann: 志龍大仔 。。。。28F 05/07 18:53
kenlll: 可能怕小金額執行有爭議吧 像這執行官一執行就上新聞了...29F 05/07 18:54
yen0829: 欠3X萬罰單拖到剩一點點還在那邊唉唉30F 05/07 18:55
kenlll: 也代表當事人可能是分散在每年 都積欠小金額怕有爭議吧31F 05/07 18:56
CavendishJr: 就是個愛說謊的...32F 05/07 18:59
cpks: 看起來就是他自找的,明明有錢卻不繳罰款,那房子就拿出來33F 05/0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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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07 20:10:19 (台灣)
  05-07 20:10 TW
可恨啊!
柯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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