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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3 09:12: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k410050 (A柏)
標題 [爆卦] 原來殺警案當時就有人預測可能無罪判決
時間 Sat May  2 18:54:49 2020




https://pse.is/RBSMD
 

護理立委 陳靜敏

民進黨不分區落選立委


病情發作才殺人?精神疾病又要變成免責條款了?
  
25歲的年輕鐵路警察李承翰昨晚在台鐵嘉義站登上自強號處理補票糾紛時,#遭到情
緒不穩定的男子持刀刺傷,不幸因公殉職。兇嫌妻子今天下跪痛哭,說家裡經濟壓力大,
她和丈夫都患有憂鬱症,丈夫長期未吃藥,#病情發作才會發生這起憾事。
  
看到這則新聞我馬上想起另一起案例,去年5月25日,在嘉義,我們的護理師在
醫院上班時,也是突然被一名婦人拿刀猛刺,好不容易搶救回來,結果法官卻在今年2月
15日以「精神障礙」為由,#判決加害人無罪!
  
這麼誇張的判決結果我當然不能接受!只要宣稱患有精神疾病就可以任意殺人而不
需承擔刑事責任了嗎我馬上就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精神鑑定被濫用。#我認為精神
鑑定應該要有更嚴謹的求證態度,否則精神病只會成為加害人的萬能保護傘,任何人都能
加以仿效來規避刑責
  
為了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我持續在關注《精神衛生法》的修法,#並參考德國長期收容
或監禁具有社會危險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方式,讓這些意圖以精神疾病來當免死金牌的加害
者,#死罪可免活罪難逃需要付出失去自由的巨大代價‼期待能藉此避免精神鑑定被

濫用的情況發生
  
更重要的,#政府應增加各地方衛生所的基層人力編制,讓公衛護理師可以確實落實
社區精神病人的照護管理及追蹤關懷訪視,#從前端來預防精神疾病患者可能會造成的社
會安全問題,以打造更為完善的社會安全網。
  
老公刺死25歲警!兇嫌妻「拿出藥單」手一直抖:他病情發作,平常很古意
https://s.yam.com/yNrvU
  
嘉義女持刀殺護理師判無罪 法官:壓力太大喪失理性
https://s.yam.com/KrZZD
嘉義女持刀殺護理師判無罪 法官:壓力太大喪失理性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台鐵嘉義路段發生鐵路警察遭到逃票旅客持刀殺害,由於這名殺人的旅客有躁鬱症病史,引發社會輿論,大家都在想接下來法官會怎麼判,有網友就找出今年初的一起案例,嘉義榮民總醫院一名蔡姓護理師,遭到病患家屬拿30公分的水果刀刺傷,差點喪命,結果法官後來認為殺人未遂的家屬因為壓力崩潰,陷入暫時性解離、喪失理性而獲 ...

 
  
#拒絕職場暴力
#精神病不是萬能保護傘
#也不是免責條款



然後看了她提到的內容中的另則新聞

法院方的說法和這次真的大同小異


題外話

重新搜尋當時的新聞

主要的檢討方向主要在警察裝備的部分

反而對於預防精神病患犯罪較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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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72.9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hL5zo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416893.A.C9C.html
scmono: 濫用爆掛1F 05/02 18:56
ymuit: ...社論?!2F 05/02 18:56
TWilde: 他生病了 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要多體諒3F 05/02 18:57
smalltwo: 社論爆掛?厲害了~~4F 05/02 18:57
Nevhir: 立委不修法 那就把立委換掉 你也有自己能力內能做到的事5F 05/02 18:57
這是去年殺警案當時的FB文
這位立委已經落選不分區啦
※ 編輯: hk410050 (125.224.72.91 臺灣), 05/02/2020 18:59:21
ymuit: 所提到另一新聞 是女嫌犯 因為照顧她丈夫時..發生的事件6F 05/02 18:57
gwenwoo:  螞蝗表示:"人道考量"7F 05/02 18:58
sali921: 翻譯:你活該遇到神經病就是該死  哈哈哈8F 05/02 19:04
PTTer214: 精神病殺人無罪,以後不需要報警了,就讓他殺到爽9F 05/02 19:08
kenichisun: 檢討立委,是檢討自己的智商選的,所以繼續檢討法官10F 05/02 19:08
kenichisun: 醫生
oklagg: 精神病但都會記得要帶刀12F 05/02 19:11
PTTer214: 精神病合法殺人,警察幹嘛抓人,被砍算你衰,配槍也要敢13F 05/02 19:14
PTTer214: 用,用了要寫報告,然後又說執法過當,怎樣都算是警察鍋
lancer0960: 先是法官莫名其妙的引用,一個判決出來後被辯護律師當15F 05/02 19:23
Hotem: 支持 該修 精神衛生法 刑法 重點中的重點!!!16F 05/02 19:23
lancer0960: 成bug濫用17F 05/02 19:23
Hotem: 確實要修法解決 立法委員和選出委員的你我每個人責無旁貸!!18F 05/02 19:24
feywen: 都是嘉義,可能是同一個醫生同一個法官19F 05/02 19:28
ceres1209: https://bit.ly/2L0Gsvo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20F 05/02 20:00
ceres1209: 這個二審維持原判21F 05/02 20:00
ceres1209: https://bit.ly/2WiYqwf
ceres1209: 法官不一樣 醫生是長庚的 應該也不一樣23F 05/02 20:02
ceres1209: 只能說嘉義的人要注意自身安全
sazdj: 被精神病患傷害 還要自負醫療費 正常人會氣死25F 05/02 20:16
tengerinedog: 全部關進綠島高牆內監禁可以吧26F 05/02 20:41
melic: 太好了 明天起我自主停藥 這社會還是充滿希望27F 05/02 20:41
ciplu: 以後誰敢去照顧那些有精神疾病的人?28F 05/02 20:42
j20151014: 最近會越來越多案子嗎?只論模仿的話(超怕……)新聞29F 05/03 00:26
j20151014: 一直報,判決出爐後那些想殺的會覺得"原來可以無罪  ye
j20151014: s!!殺起來~~"  怕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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