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1 15:18: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part two(發錢)
時間 Fri May 1 14:42:14 2020
這篇抽獎發錢。認同的話給個推,在前100推中抽出10名,給100P。
人人都必須接受一件事情,人是不完美的,人構成社會本來就不完美,沒有所謂的任何
一種完美的機制可以完全消除這社會上的精神病或是制度缺陷,我們能做的很有限,就是
在問題出現的時候處理問題。
台灣有一小群人很奇妙,在曾博恩調侃鄭南榕和性侵、網紅愛莉莎莎冒犯原住民時,罵到
人家像罵狗一樣,罵到祖宗18代去。甚至有人揚言恐嚇要殺死曾博恩?
但面對明確無疑義的殺警的殺人犯卻要大家多同理和寬容,請問你們同理被害人及家屬了
嗎? 坦白說這樣的道德標準只能說是相當扭曲。
我也不是很喜歡警察,而且警察值勤本來就有被幹掉的風險,所以他可能會殉職正是在他
幹這行時就該接受的,家屬也應該要接受。但50萬就能保釋也太便宜。
法官的判決背離了常理,今天罪犯是瘋的,可以主張無行為能力免死,但放殺人者亂跑的
家人是不是應該罰錢罰個天文數字賠給警眷遺族?而不是由社會大眾來買死掉警察的帳?
開殺人者精神異常證明的醫生也應該要有責任,如果未來治療完成後,他若再犯,法官、
醫生是不是要附上連帶責任?至少罰個三五百萬?我認為你們要讓這種人還有機會進到社
會就應該負連帶責任才對。
家人是不是應該罰錢罰個天文數字賠給警眷遺族?而不是由社會大眾來買死掉警察的帳?
開殺人者精神異常證明的醫生也應該要有責任,如果未來治療完成後,他若再犯,法官、
醫生是不是要附上連帶責任?至少罰個三五百萬?我認為你們要讓這種人還有機會進到社
會就應該負連帶責任才對。
回頭說金額,警察出來幹警察也是混一口飯吃,叫砍人的賠個幾千萬也差不多吧?判無罪
就沒辦法民事連帶求償了,要警察家屬怎麼索賠?
而且除了司法之外是該檢討警察的。
像訓練不足、戰鬥能力不足、 震攝力不足、防護裝備不足,他竟然連震暴槍都沒拿出來
用?像車箱這種跑也很難跑的環境,遇到短刀亂砍,把重點放在「阻止他砍」不久你就GG
了。反而應該要把重點放在「把他打趴」尤其是直接攻擊他臉,奪其視力是很重要的。
用?像車箱這種跑也很難跑的環境,遇到短刀亂砍,把重點放在「阻止他砍」不久你就GG
了。反而應該要把重點放在「把他打趴」尤其是直接攻擊他臉,奪其視力是很重要的。
最無用的還是左膠們,每次遇事就說「不要檢討被害人」然後這次怎麼狂檢討警察?堅挺
廢死?X你媽的你們的邏輯是不能貫通?還是腦袋破洞?說好的不要檢討被害人,不是你們左膠掛在嘴上的嗎?這次警察就是被害人,照你們說的
,你們根本沒有立場檢討警察。
其實稍微比較一下,當我們把這些重大犯罪的犯罪者拿來矯正、教化,所需要的社會成本
是很高的。
第一,他們就醫吃藥也是要花錢,他們家屬願意花錢嗎?或它們根本一貧如洗怎麼辦?這
些成本最後是由社會大眾的稅金承擔嗎?
第二,教化結果最後是好的嗎?根據統計其中搶奪罪有20%的再犯率,竊盜罪有13%的再犯
率,甚至連殺人都有8%的再犯率。也就是說有前科的人,再犯罪的機率本來就遠高於正常
人。看看幾個實際案例:
率,甚至連殺人都有8%的再犯率。也就是說有前科的人,再犯罪的機率本來就遠高於正常
人。看看幾個實際案例: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
續殺人。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
害1人。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
支解棄屍。
林啟銘:有殺人前科,假釋期間跟友人喝酒,卻因細故將友人打死,繼續判無期徒刑。
張添銘:多次殺人的男子張添銘假釋後又吸毒,在花蓮槍殺計程車司機,法院判處無期徒
刑。
汪体彥:犯下擄人勒贖致死,改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又犯下持刀強押女子上車到偏僻
處強盜及殺害案件。
楊英展:2006年犯下強盜槍擊殺人未遂案,被判刑11年,假釋出獄後又為了感情糾紛,殺
害女友姊姊丈夫。
邱志明:隨機殺害一名14歲國中女學生被判無期徒刑,2012年假釋出獄後,又再吸食強力
膠,隨機砍一名56歲婦人4刀被逮,法官認定殺人未遂,判處9年徒刑。
也就是說這些重大犯罪犯罪者,與普通人比的犯罪機率高出非常多。
右翼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成本概念。審判之後,確定重大犯罪,用一顆子彈解決問
題成本是很低的。但是左膠們不知道為什麼對犯罪者悲天憫人,對普通人咬牙痛恨?
我對罪犯和更生人沒什麼同情心理,他們自己犯罪被抓到自業自得,怨不得別人。
--
同情弱勢的另一面,其實是階級劃分,就是自立於高處進行施捨。
我不想同情任何人的原因,是因為我從來不覺得,
別人沒有資格在同一個基準上,與我合作。
自由路二段55號:https://www-ss7b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17.18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gyJEV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315342.A.7F9.html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4:42:50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4:43:26
強制執行,對其二等親內都搞總能搜到一點錢。
放著瘋子在外面亂跑它們本來就該負責。
50萬本來就很便宜,拿不出來嗎?
權責相符。你養的狗咬人你是要賠錢的。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5:04:26
--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4:43:26
推 : 推1F 05/01 14:43
→ : 天價罰金其實也沒啥意義,他兩手攤說我沒錢不然你想怎樣2F 05/01 14:44
強制執行,對其二等親內都搞總能搜到一點錢。
放著瘋子在外面亂跑它們本來就該負責。
推 : 不能同意更多3F 05/01 14:44
推 : 推4F 05/01 14:44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4:46:03推 : 所以死刑才有意義5F 05/01 14:44
推 : 是說你要怎麼證明這些人是同一群?6F 05/01 14:44
推 : 推7F 05/01 14:45
推 : 法官本來就該負連帶責任 廢物法匠8F 05/01 14:45
→ : 跟天災一樣的東西還有人要在那邊補洞9F 05/01 14:45
→ : 推10F 05/01 14:45
推 : 錢11F 05/01 14:46
推 : 推12F 05/01 14:46
推 : 推13F 05/01 14:46
→ : 現行法律強制執行可以執行到親屬嗎?我法盲不太了解14F 05/01 14:46
推 : 推15F 05/01 14:46
→ : 颱風來了不去清掃家園 在那邊嗆人怎不研究讓颱風轉彎16F 05/01 14:46
推 : 推領幣17F 05/01 14:47
推 : 推推18F 05/01 14:47
推 : 廢除死刑是給有權勢的後代脫罪的路19F 05/01 14:47
推 : 推20F 05/01 14:47
推 : 推21F 05/01 14:47
推 : 錢22F 05/01 14:48
推 : 加油23F 05/01 14:48
推 : 太陽花有罪崩潰 殺警無罪尊重專業24F 05/01 14:48
推 : 錢25F 05/01 14:48
推 : 推26F 05/01 14:48
推 : 保釋是沒有煙滅證據、串供之虞讓你交錢回家等開庭 到底在說27F 05/01 14:49
→ : 什麼
→ : 什麼
推 : 正常人就算知道會工作殉職 通常還是不會接受的29F 05/01 14:49
推 : 推30F 05/01 14:49
推 : 還不錯的論點 可是忽略人性的觀點有點可惜31F 05/01 14:49
推 : 推32F 05/01 14:50
推 : 推上去33F 05/01 14:50
推 : ㄊㄨㄟ34F 05/01 14:52
推 : 左膠的世界大同要達成就是減少人類,看是無私卻是最35F 05/01 14:52
→ : 自私
→ : 自私
推 : 錢37F 05/01 14:53
推 : 推38F 05/01 14:53
推 : 錢39F 05/01 14:53
推 : 推40F 05/01 14:53
噓 : 所以今天就是要不照現行法做出你覺得“合常理”的41F 05/01 14:54
→ : 判決? 那以後下判決要依照的是法律還是常理?
→ : 判決? 那以後下判決要依照的是法律還是常理?
噓 : 看到你講五十萬保釋太便宜就可以end了 去搞懂保釋是43F 05/01 14:55
50萬本來就很便宜,拿不出來嗎?
推 : 推44F 05/01 14:55
推 : 其實有些家屬也很難處理那些人....所以政府的責任應該要45F 05/01 14:55
→ : 幹嘛用的再來46F 05/01 14:55
→ : 去處理,還是贊成死刑比較穩定,不會有再犯的問題47F 05/01 14:55
推 : 推48F 05/01 14:55
噓 : 要不要誅九族?還是依犯罪程度從一族開始,最高九族?49F 05/01 14:56
推 : 推50F 05/01 14:57
→ : 好51F 05/01 14:58
推 : 錢52F 05/01 14:58
推 : 好53F 05/01 14:59
推 : 只要冤死的人比再犯被殺的受害者少就支持死刑54F 05/01 14:59
→ : 垃圾左膠55F 05/01 15:00
推 : 推56F 05/01 15:01
推 : 錢57F 05/01 15:01
推 : 推58F 05/01 15:02
推 : 連帶那邊有點多了 失去理性59F 05/01 15:02
權責相符。你養的狗咬人你是要賠錢的。
推 : 不認同你這偏,50萬對年薪百萬,的鄉民是小錢,對鄭嫌60F 05/01 15:02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5:04:26
噓 : 似是而非 先證明那兩組人是同一群的再說61F 05/01 15:03
→ : 判死啦62F 05/01 15:04
→ : 中肯 左膠覺青就是智障63F 05/01 15:04
噓 : 開精神異常證明要付連帶責任是三小,還要說謊說他沒有64F 05/01 15:05
噓 : eterbless 那你願意當那個冤死的? 不信任司法又覺得給法院65F 05/01 15:06
→ : 死刑制度會讓社會變正義?邏輯?
→ : 死刑制度會讓社會變正義?邏輯?
→ : 異常,方便處刑不成。我贊成修法成精神異常者不減刑,67F 05/01 15:06
推 : 幫推,腦包左膠真他媽社會亂源68F 05/01 15:07
→ : 要別人扭曲學術中立來配合你也太噁心。69F 05/01 15:07
噓 : 先搞懂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差在哪裡ㄅ。70F 05/01 15:08
推 : 推71F 05/01 15:08
噓 : 把人當狗 誇張了72F 05/01 15:08
→ : 高中公民應該有教吧?73F 05/01 15:08
→ : 但是說真的 愛麗莎莎沒有冒犯原住民阿...胡扯?74F 05/01 15:08
推 : 推,浪費社會資源75F 05/01 15:08
推 : 同意76F 05/01 15:09
推 : 殺人的畜生還有人當寶~77F 05/01 15:10
推 : ok78F 05/01 15:10
推 : 推79F 05/01 15:10
→ : 內容還不錯,但你每次發錢要人推文實在是 = =80F 05/01 15:11
推 : 推 台灣目前就是沒有足夠的成本去搞甚麼廢死81F 05/01 15:11
推 : 家人有病誰有辦法 也只能兩手一攤丟給政府 但能丟給政82F 05/01 15:11
→ : 府就永遠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被丟進去的一天
→ : 府就永遠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被丟進去的一天
→ : 所以死刑才會是必要的84F 05/01 15:11
推 : 推85F 05/01 15:13
噓 : 太過了86F 05/01 15:13
推 : 推87F 05/01 15:14
噓 : 這哪是同一群啊 印象派欸88F 05/01 15:15
推 : 醫生判定精神異常主要是要治療 要連帶不合理吧89F 05/01 15:15
→ : 不認同什麼連帶幾親等 關一輩子好一點90F 05/01 15:1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86
4樓 時間: 2020-05-01 16:15:46 (台灣)
→
05-01 16:15 TW
鄭捷死了,也許不能解決社會上還是會有殺人的問題,但可以解決以後沒人會被鄭捷殺死的問題了!
6樓 時間: 2020-05-01 16:27:00 (台灣)
→
05-01 16:27 TW
曾經有罪犯...殺了一個人後入獄.. 免死..無期徒刑甚至15年..關了10年後再出來...變成殺了兩個人...
8樓 時間: 2020-05-01 17:17:16 (台灣)
→
05-01 17:17 TW
殺鄭捷問題沒解決,但可以給死者家屬交代,而且可以遏止殺人的社會問題。不殺鄭捷問題不但沒有解決,殺人者不用償命反而製造出社會更多問題和社會成本,我們要花錢養牢裡的死刑犯一輩子,不關起來養,難道放出來再殺人嗎?死者家屬會因為殺人者沒有伏法,家屬的恨會慢慢延伸成為社會對於殺人不用償命的恨!結果就會造成台灣國家的法律再也沒有人遵守了,如果殺人都無罪了,那又為什麼要守法?不守法的台灣政權就會瓦解,最後就是中共政權爽爽接收台灣,這是你們要的結果嗎?這是台灣人要的結果嗎?我真的懷疑高聲提倡廢死的人是不是中共的內應?!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