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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1 09:33:5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k410050 (A柏)
標題 [新聞] 殺警無罪 嘉檢上訴:鄭嫌未喪失辨識能力
時間 Thu Apr 30 21:34:09 2020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30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殺警無罪 嘉檢上訴:鄭嫌未喪失辨識能力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30日電)鄭姓凶嫌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
地方法院採信精神鑑定報告,今天宣判鄭嫌無罪,嘉義地檢署以鄭嫌並未喪失辨識能力等
5大理由,提出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0時宣判,嘉義地檢署下午已寫好上訴理由書和不服交保裁定的抗
告書給嘉義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回應,抗告書和上訴理由書明天轉台南高分院審理。

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鄭姓凶嫌案發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鄭嫌妄想的內
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關聯,且精神鑑定報告時智商只有76,因此認為鄭嫌行為時已因罹患
精神疾病,導致其喪失辨識能力的免責要件。


嘉義地檢署晚上提出鄭嫌未喪失辨識能力、具一般的邏輯思維等5個理由反駁法院。

嘉義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提到,鄭嫌在審理庭上多次說他知道殺人是不對的,還有當時殺警
是情緒控制不好所致,以及只是為了給對方警告,而非基於正當防衛等語,顯見鄭嫌案發
時並未喪失辨識能力。


嘉義地檢署舉例,鄭嫌案發當天知道要去找政府單位或民意代表陳情,但不需要跟大賣場
裡的店員廢話多說,也知道沒買票就搭火車是違法的、被抓到也會心虛害怕,及刀子具有
殺傷力,不能拿在手上公然展示等等,證明鄭嫌在被害妄想發作的同時,仍具有一般的邏
輯思維。


嘉義地檢署認為,依各方證據顯示,鄭嫌的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間無絕對關聯,只有間接
關聯,縱有絕對關聯,也不足以認定鄭嫌行為時已喪失辨識能力。

嘉義地檢署提到,鄭嫌接受精神鑑定時的智商只有76,但智能不足的標準為70,鄭嫌基於
趨吉避兇的基本人性,案發後所做的智能測驗成績,有可能故意表現低落以誤導他人判斷
,不應貿然採信。


嘉檢強調,本案鑑定人的專業僅在於鄭嫌「有無罹患精神疾病」判斷,而鄭嫌「是否因此
而喪失辨識能力」的判斷,實屬法院職權判斷的範疇,並不受限於鑑定人的意見。(編輯
:洪學廣)1090430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4300385.aspx
殺警無罪 嘉檢上訴:鄭嫌未喪失辨識能力 | 社會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圖]
鄭姓凶嫌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採信精神鑑定報告,今天宣判鄭嫌無罪,嘉義地檢署以鄭嫌並未喪失辨識能力等5大理由,提出上訴。 ...

 

6.備註:

無罪才是對於精神病患的歧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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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gjFJT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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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yho: 他都能判斷逃票和搭車了,叫無辨識能力?1F 04/30 21:35
MoWilliams: 劇本這樣寫不意外2F 04/30 21:36
newsyho: 還嗆正常人不會因逃票傷人,月領優渥高薪的當然不知道底3F 04/30 21:38
newsyho: 層如何,權威?
bluenan 
bluenan: 有精神病就能殺人無罪? 比神還大嗎?5F 04/30 21:38
Sweet83921: 有意識逃票 沒意識殺人  大家了解了嗎6F 04/30 21:40
changmary: 精神病診斷證明=無敵星星7F 04/30 21:40
rommel1: =殺人執照8F 04/30 21:41
milleniue: 還知道要藏刀上車耶,無辨識真的在騙鬼9F 04/30 21:41
newsyho: 找王牌大律師來啦!這些搞法條還跟他客氣10F 04/30 21:41
Toge: 加油11F 04/30 21:42
newsyho: 破綻一堆,到底怎麼判無辨識能力,平常看精神科就叫專家12F 04/30 21:42
newsyho: 喔?
xianfen 
xianfen: 支持14F 04/30 21:47
palapalanhu: 支持,法官根本亂15F 04/30 21:52
ffaatt: 有異常行為 就直接免罪16F 04/30 21:52
oscarwu3041: 反正法官怎麼判都會被罵 無罪會被罵 有罪沒判死也會17F 04/30 21:53
oscarwu3041: 被罵 只好請立法院順應民意推動唯一死刑了
ejrq5785: 樓上說得真正確...判無期=沒判死=廢死聯盟支持者 也罵19F 04/30 21:55
sazdj: 還會吃飯喝水尿尿睡覺 叫做無行為能力?騙三歲小孩20F 04/30 21:58
MoWilliams: 看你要被社會大眾罵 還是圈內人罵阿  我只知道多數21F 04/30 22:03
MoWilliams: 法律人都選前者  因為不會影響工作
hikaru77613: 立委真好當..出這種事完全沒立委說要修法..真是厲害23F 04/30 22:07
hikaru77613: 反觀花航正名就秒速進入三讀..果然我要的才是民意
onejune: 司法改革 小英政績+125F 04/30 22:16
chris44099: 等等…是用事後做的鑑定來當基準==?26F 04/3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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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leon999su 說讚!
1樓 時間: 2020-05-01 09:36:08 (台灣)
  05-01 09:36 TW
法官無法證明殺人當下嫌犯到底有沒有意識能力,但是法官卻認定嫌犯當下沒有意識能力,呵呵
2樓 時間: 2020-05-01 13:43:06 (台灣)
  05-01 13:43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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