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28 11:10: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立院審查國民參審法 重要條文暫無共識
時間 Mon Apr 27 23:38:39 2020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王揚宇
3.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審查國民參審法 重要條文暫無共識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在適用範圍、國民法官年
齡、終局評議門檻等諸多重要條文,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後並無具體共識,因此保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
(共113條條文)、民進黨立委周春米等19人所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邀請司法院
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等人列席備詢。
(共113條條文)、民進黨立委周春米等19人所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邀請司法院
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等人列席備詢。
今天的委員會從上午9時開始開會,全案於晚間10時30分仍在審查,未完成審查。
關於案件適用範圍部分,司法院版草案規定,包括所犯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
周春米所提草案版本則是規定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這適
用範圍太小,而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刑事陪審法草案則是規定3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春米所提草案版本則是規定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這適
用範圍太小,而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刑事陪審法草案則是規定3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質疑,草案規定「國民法官不得洩漏評議秘密及其他職務上知悉
之秘密」,只是國民法官不學法律,又怎麼了解個資法、營業秘密法等規定。如果不知道
什麼事情該保密,而不小心洩密就可能被處1年以下徒刑,是否太苛刻。
之秘密」,只是國民法官不學法律,又怎麼了解個資法、營業秘密法等規定。如果不知道
什麼事情該保密,而不小心洩密就可能被處1年以下徒刑,是否太苛刻。
關於國民參與審判的終局評議部分,有罪的認定,是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
達2/3以上的同意決定等。科刑事項的評議,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
之意見決定之。
達2/3以上的同意決定等。科刑事項的評議,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
之意見決定之。
周春米版的特別之處,就是規定死刑的科處,非經國民法官及法官全體的同意,不得為之
;對此,邱顯智與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認同,不過在場官員則持不同意見,建請再予以
審酌。
;對此,邱顯智與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認同,不過在場官員則持不同意見,建請再予以
審酌。
上述條文經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後,無法取得具體共識,因此保留。
此外,草案規定在訴訟程序進行中,為釐清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就程序、實體產生的
疑惑,由法官向他們說明並交換意見,即「中間討論」,在場立委對於此程序可能存在意
見不一,也擔心有權威效應的產生,因此相關中間討論條文均保留。
疑惑,由法官向他們說明並交換意見,即「中間討論」,在場立委對於此程序可能存在意
見不一,也擔心有權威效應的產生,因此相關中間討論條文均保留。
至於在場立委與官員取得初步共識的條文有,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
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等。
另外,檢察官、辯護人認他造違反規定未開示應開示的證據者,得聲請法院裁定命開示證
據;檢察官或辯護人未履行開示命令者,法院得以裁定駁回調查證據的聲請,或命檢察官
、辯護人立即開示全部持有或保管的證據等。
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等。
另外,檢察官、辯護人認他造違反規定未開示應開示的證據者,得聲請法院裁定命開示證
據;檢察官或辯護人未履行開示命令者,法院得以裁定駁回調查證據的聲請,或命檢察官
、辯護人立即開示全部持有或保管的證據等。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04270383.aspx
立院審查國民參審法 重要條文暫無共識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在適用範圍、國民法官年齡、終局評議門檻等諸多重要條文,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後並無具體共識,因此保留。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在適用範圍、國民法官年齡、終局評議門檻等諸多重要條文,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後並無具體共識,因此保留。 ...
6.備註:
剛剛晚上十一點半已經全案審查完畢,
星期三委員會開會時應該會就那些保留的條文重新進行討論。
--
lincutt (典) 10/14/10 19:36:15 Thu
你妹妹能幹 我妹妹也能幹 大家的妹妹都能幹~--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27.20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flo2H9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001922.A.449.html
噓 : 沒共識? 那不會先審有共識的1F 04/27 23:40
有共識的剛剛就已經都審完了。※ 編輯: ifulita (114.44.127.205 臺灣), 04/27/2020 23:40:48
→ A6 …
推 : 礦業法就很有共識了 嘿嘿3F 04/27 23:41
推 : 國民法官=參審,不用演的這麼辛苦了...敢改陪審團制在叫我4F 04/27 23:44
時力版的陪審法改天會審。※ 編輯: ifulita (114.44.127.205 臺灣), 04/27/2020 23:44:49
→ : 反滲透法辦了誰嗎? 別鬧了~ 參審=國民法官 改革玩假的5F 04/27 23:45
推 : 補推,會審陪審法!!太棒了~~~ 來關注關注
星期三、星期四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推 : 補推,會審陪審法!!太棒了~~~ 來關注關注
反正我看周春米她是有排審了。
※ 編輯: ifulita (114.44.127.205 臺灣), 04/27/2020 23:47:46
推 : 有 陪審 就高調!就算只有一絲曙光也要高調 QQ7F 04/27 23:51
上星期委員會裡有確定參審法及陪審法會併案送進朝野協商裡處理,所以這兩個制度都一定會審查通過送出委員會。
※ 編輯: ifulita (114.44.127.205 臺灣), 04/27/2020 23:53:17
→ : 參審有甚麼不好嗎?8F 04/27 23:52
→ : 為甚麼非要陪審?
→ : 為甚麼非要陪審?
推 : 噗 台灣人的法學素養 要陪審10F 04/27 23:53
→ : 陪審的缺點不少啊 美國都在思考要不要繼續用下去了11F 04/27 23:55
→ : 印度1961年以前也曾經用過陪審 後來也放棄
推 : 某樓講的好像陪審有多好 參審多見不得人一樣
→ : 美國的傑西華盛頓事件也充分展現陪審的缺點
→ : 印度1961年以前也曾經用過陪審 後來也放棄
推 : 某樓講的好像陪審有多好 參審多見不得人一樣
→ : 美國的傑西華盛頓事件也充分展現陪審的缺點
→ : 法官收錢的案子,會不會少一點?15F 04/28 00:05
推 : 陪審制在台灣會失控,因人廢言,因顏色廢言16F 04/28 00:07
→ : 在台灣會變民粹治國17F 04/28 00:07
→ : 法官收錢? 現在已經很少了
→ : 法官收錢? 現在已經很少了
推 : 陪審制就是讓你賭國民法官哪種顏色比較多數 根本不理19F 04/28 00:08
→ : 你的答辯
→ : 你的答辯
→ : 而且容易情緒左右一切21F 04/28 00:09
→ : 參審最少還有法官幫他們煞車
→ : 參審最少還有法官幫他們煞車
推 : 整天陪審團勒 美國的認罪協商 重罪換輕罪 要不要也一23F 04/28 00:17
→ : 起用
→ : 起用
推 : 就一群美劇看太多的白癡在瞎捧25F 04/28 00:20
→ : 實際上讓你用到陪審的案子大概只有5%
→ : 台灣還一堆白癡以為每個刑案都有陪審團
依照司法院的規劃,→ : 實際上讓你用到陪審的案子大概只有5%
→ : 台灣還一堆白癡以為每個刑案都有陪審團
台灣一年大約只有六百件左右的案件能用的到參審或陪審吧。
→ : 只有不過過,沒有不能過28F 04/28 00:25
→ : 好像全黨團都想要這制度...反正實施就知道多擾民了29F 04/28 01:36
→ : 不幸抽中的話,暫訂激烈語氣讓檢辨拒絕...
※ 編輯: ifulita (114.44.127.205 臺灣), 04/28/2020 04:37:59→ : 不幸抽中的話,暫訂激烈語氣讓檢辨拒絕...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53
1樓 時間: 2020-04-28 11:47:30 (台灣)
→
04-28 11:47 TW
參審制搞太麻煩.. 參與認定罪責與量刑程序 多數決需附理由.... 台灣人不適合 決定量刑 難道每個台灣人程度夠? 不是被一起討論的法官主導 拿國民背書 就是突然有亂搞的...https://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Promoted/Introduction
2樓 時間: 2020-04-28 14:18:20 (台灣)
→
04-28 14:18 TW
真的事實認定就夠了 相對單純 還要附理由是啥洨? 會改變判決? 把常識跟知識分開 一般民眾跟法官分開討論不要相互影響 專業人士跟一般人討論一件事 我看是很難有共識 還要把法條適用量刑也弄進來也沒幾個人懂 真的會變得很麻煩耶 制度一定都有它的優缺點 不知道是電影看多了還是怎樣 陪審感覺真的比較好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