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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要分還是結婚
時間 Mon Oct 12 19:43:01 2020
女30歲 月收3萬 家庭經濟普通
未婚 不正微胖
男28歲 月收5萬 家庭經濟小康
離婚有一子 不帥微胖
女方希望買房 頭期200 貸款1000
男女雙方一起付月繳 但兩個人都沒200
女方說信貸200跟房貸1000
男方家人表示:
可以幫忙出200但名字共同持有
女方家人表示:
不行 為了保障女方 你們出200但登記女方名下
以上是敘述 無任何情緒
但我是勸我朋友 分了吧 別結了:)
大家看法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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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結1F 10/12 19:43
→ : 這男的也太廢2F 10/12 19:43
推 : 月收30萬是三小,賣白粉喔。3F 10/12 19:43
3萬 打錯啦 ㄏ 改了
→ : 紮4F 10/12 19:44
推 : 月收30?考慮三小5F 10/12 19:44
3啦 我打錯→ : 共同持有同樣有保障吧?這理由根本沒道理6F 10/12 19:44
推 : 關於感情問題 我一律建議7F 10/12 19:44
→ : 哪部8F 10/12 19:45
※ 編輯: ok020402 (49.216.161.43 臺灣), 10/12/2020 19:45:28※ 編輯: ok020402 (49.216.161.43 臺灣), 10/12/2020 19:45:44
※ 編輯: ok020402 (49.216.161.43 臺灣), 10/12/2020 19:46:00
→ : 弱勢基因不要再傳承下去了是聽不懂人話膩 分9F 10/12 19:47
推 : 笑死,什麼登記女方名下比較有保障。10F 10/12 19:47
推 : 快逃阿11F 10/12 19:48
→ : 男方也太廢,這麼便宜女方12F 10/12 19:48
推 : 一起出錢當然共同持有 只出錢沒名字13F 10/12 19:48
→ : 吵架翻臉時會被叫警察趕出去睡公園當乞丐 新聞報很多
→ : 吵架翻臉時會被叫警察趕出去睡公園當乞丐 新聞報很多
推 : 分15F 10/12 19:49
推 : 男不帥女不正 很搭啊16F 10/12 19:49
→ : 用女方名字辦信貸 看誰壓力大17F 10/12 20:00
推 : 女方家腦袋進水了嗎18F 10/12 20:01
→ : 信貸利息超高der 讓女方扛扛看200萬的重量有多重19F 10/12 20:01
→ : 沒200可以出還想掛名r
→ : 沒200可以出還想掛名r
→ : 男方育有一子,我想還是不要擔誤女生剩餘的青春21F 10/12 20:03
推 : 婚姻出事的話,如果當初男方出200,出事以後房子女方得22F 10/12 20:03
→ : ,丟下去的200也女方的
→ : ,丟下去的200也女方的
推 : 分24F 10/12 20:04
→ : 如果當初是信貸,出事女方要自己想辦法還信貸,男方了25F 10/12 20:04
→ : 不起虧掉每個月利息錢,還有機會打官司主張貸款大部分是
→ : 男方還的
→ : 不起虧掉每個月利息錢,還有機會打官司主張貸款大部分是
→ : 男方還的
噓 : 賣女兒28F 10/12 20:05
噓 : 分啦 哪次不分29F 10/12 20:06
推 : 分阿,共同持有都不接受也是呵呵30F 10/12 20:07
推 : 結了再分31F 10/12 20:08
推 : 自介喔 結婚不生不就好了 現在都這樣32F 10/12 20:09
你才自介 滾辣 XD推 : 分阿 哪次不勸分33F 10/12 20:10
→ : 不生 就不用買房買車34F 10/12 20:10
推 : 小康和普通差在哪?35F 10/12 20:10
推 : 月收五萬還有ㄧ子 可以分 花小孩費用一個月就2萬了36F 10/12 20:10
推 : 連頭期都沒有買個鳥蛋37F 10/12 20:12
→ : 你朋友是男方還是女方?記名下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後38F 10/12 20:12
婚前→ : 記女方名下無所謂 婚前記女生名下可以分39F 10/12 20:12
推 : 現在買房 名字幾乎被強迫掛在女方下 傻了才買40F 10/12 20:14
推 : 男的結過婚又有孩子 不急著結婚吧 房子慢慢存看女的要41F 10/12 20:14
→ : 結還是分手
→ : 結還是分手
推 : 如果是娶回來顧小孩那就登記女方 不然真的不要結43F 10/12 20:15
推 : 分了吧。44F 10/12 20:18
推 : 能分就不要結45F 10/12 20:24
推 : 男方出頭期,2人一起付月繳,登記女方名下,怎不去46F 10/12 20:24
推 : 分呀,女生已經沒辦法找到更好的了47F 10/12 20:24
→ : 雙方的條件都不用講面子或在意世人眼光,不合理就不要結48F 10/12 20:25
推 : 分,後面很美好49F 10/12 20:27
推 : 我覺得蠻配的50F 10/12 20:27
噓 : 分啊還要問?51F 10/12 20:29
推 : 分分分分分分分 認真的52F 10/12 20:30
推 : 分阿 結過婚了 我怕你不結喔 30歲看你要拖多久53F 10/12 20:32
→ : 感情問題我一律建議分手54F 10/12 20:36
→ : 兩人月收入8萬,要貸1000,認真?55F 10/12 20:36
→ : 為了保護台男 快分56F 10/12 20:36
推 : 別放生57F 10/12 20:37
噓 : 屁啦,離婚還會想再取是有多M啊?我認識的都不想再玩58F 10/12 20:38
→ : 了
→ : 了
推 : 男的還是不要害人60F 10/12 20:39
推 : 分,不要後悔61F 10/12 20:41
→ : 把女的賣掉就有頭期款吧?62F 10/12 20:42
→ : 我懷疑他有值20063F 10/12 20:43
推 : 兩個人湊一湊連200都沒有也太廢 別結了64F 10/12 20:45
推 : 不帥不正 滿配的壓65F 10/12 20:45
推 : 分66F 10/12 20:45
推 : 30歲不正還敢喊價67F 10/12 20:47
推 : 說實話 男生有一子 月薪也才5萬 條件沒有好到可以68F 10/12 20:49
是啊 但我覺得百分百屌打女方→ : 東挑細選喔69F 10/12 20:49
推 : 分70F 10/12 20:49
→ : 共同持有比較合理 不用理女方父母71F 10/12 20:50
→ : 建議和女方溝通, 叫女方去應付他爸媽, 房屋當然是共同
→ : 持有, 婚還是可以結.
→ : 建議和女方溝通, 叫女方去應付他爸媽, 房屋當然是共同
→ : 持有, 婚還是可以結.
推 : 登記女方勒 傻眼74F 10/12 20:52
推 : 共同持有才合理 搞不懂登記在女方名下意義在哪75F 10/12 20:52
→ : 這只是讓女方婚後可以各種婊你也不用負責任的做法而已
→ : 這只是讓女方婚後可以各種婊你也不用負責任的做法而已
推 : 母豬就是這樣養的,加油別放生77F 10/12 20:54
推 : 如果是和女方家人結,就登記在她的名下吧;一堆家人根本78F 10/12 20:55
推 : 共同持有,沒有甚麼保不保障的,你有孩子更需要保障==79F 10/12 20:55
推 : 結屁結,分唯一解,奇怪現在一群智障搞不清楚沒那個屁股吃80F 10/12 20:55
→ : 那瀉藥,根本沒資格買房不懂嗎?
→ : 那瀉藥,根本沒資格買房不懂嗎?
→ : 把有共識的問題搞的很麻煩82F 10/12 20:55
推 : 這經濟條件結三小83F 10/12 20:56
推 : 結婚但不要買房 選我正解84F 10/12 21:00
推 : 月收合計8萬貸1000萬?有沒有搞錯???85F 10/12 21:02
推 : 同意garry5566大大86F 10/12 21:02
噓 : 結87F 10/12 21:03
推 : 分88F 10/12 21:03
推 : 買那種可以燒的200頭期款應該就付得起89F 10/12 21:04
推 : 分90F 10/12 21:09
推 : 一人一半持分不好嗎?91F 10/12 21:10
推 : 月8貸1000 這女的做好2-3年離婚拿房跑了吧92F 10/12 21:11
→ : 登記女方一樣沒保障,法律上一人一半,而且登記者必須是93F 10/12 21:14
→ : 貸款人,不可能男方貸款女方登記
→ : 貸款人,不可能男方貸款女方登記
推 : 分,都分95F 10/12 21:18
噓 : 這收入有小孩 貸款1000穩死的96F 10/12 21:23
→ : 還以為是雙方家長要結,要結就兩個說好後搞定自家家97F 10/12 21:26
→ : 長啊!
→ : 長啊!
→ : 一律建議分手99F 10/12 21:27
推 : 必娶100F 10/12 21:29
噓 : 娶了吧 不要放出來禍害社會101F 10/12 21:29
※ 編輯: ok020402 (61.227.98.107 臺灣), 10/12/2020 21:31:50※ 編輯: ok020402 (61.227.98.107 臺灣), 10/12/2020 21:32:23
推 : 全貸阿 看誰想要登記名字 who怕who103F 10/12 21:37
推 : 分104F 10/12 21:39
推 : 分吧 我當年類似情況也是只能分 給你參考105F 10/12 21:40
推 : 塊陶啊106F 10/12 21:46
推 : 到底是要保障什麼 有夠不懂107F 10/12 21:47
推 : 不適合買房,明明就沒有錢,不過男生條件沒有很好108F 10/12 21:55
噓 : 是怎樣的腦才講得出200萬要信貸?還不快逃109F 10/12 22:00
→ : 憑他們的條件 根本貸不到1000啦 自以為
→ : 憑他們的條件 根本貸不到1000啦 自以為
推 : 我們家有玩過,後來男的跟孩子被女的趕走111F 10/12 22:03
→ : 沒有付房貸,男方付全額繳清
→ : 沒有付房貸,男方付全額繳清
→ : 結婚後購買。在誰名下,不是沒差嗎?113F 10/12 22:04
→ : 分114F 10/12 22:06
→ : 分了 結了一定後悔115F 10/12 22:09
推 : 名字可以共有啊有什麼問題嗎?116F 10/12 22:11
噓 : 分了啊 又胖又不正117F 10/12 22:21
→ : 感情問題我一律建議分手118F 10/12 22:25
推 : 拜託不要分 別害別人119F 10/12 22:34
→ : 男女問題 我一律建議分手120F 10/12 22:45
推 : 這種分了吧,不正微胖還要求這麼多122F 10/12 23:06
推 : 分123F 10/12 23:14
噓 : 離婚還有一子喔......124F 10/12 23:17
推 : 正就算了 不正還敢這麼大聲喔 說個笑話 男女平等126F 10/12 23:18
推 : 30不正微胖還敢要求那麼多,叫她去食屎吧127F 10/12 23:21
推 : 分阿 幹嘛一定要結婚...128F 10/12 23:23
推 : 一起出舊共同持有阿 沒辦法接受就快逃吧129F 10/12 23:49
推 : 保障女方這是什麼想法? 只是在賣女兒吧?130F 10/12 23:50
→ : 娶,不要放出來131F 10/12 23:59
→ : 不正結三小?132F 10/13 00:10
噓 : 共同持有啊 保障三小133F 10/13 00:23
推 : 一聽就是打算騙男方的,分吧!134F 10/13 00:37
推 : 為了保障男方, 200 女方出, 房子登記男方名字135F 10/13 00:59
→ : 分啊 根本有病136F 10/13 01:05
噓 : 保障三小?137F 10/13 01:20
噓 : 分138F 10/13 01:32
推 : 當砲友就好了139F 10/13 01:38
推 : 分阿 雖然男方條件也沒得挑了140F 10/13 01:59
推 : 當然是選組在一起互相折磨啊141F 10/13 02:00
※ 編輯: ok020402 (61.227.98.107 臺灣), 10/13/2020 02:03:57推 : 分 這個就算做了未來也是掰掰142F 10/13 02:12
噓 : 共同為合不行?143F 10/13 02:32
推 : 這種一看就是婊,快逃144F 10/13 02:47
噓 : 月收3萬還有臉談條件?145F 10/13 03:31
→ : 這都可以量化了,馬政府到底在搞什麼146F 10/13 03:39
推 : 過來人,喜歡對方就結。建議登記女方名下,女方出頭期,一147F 10/13 05:37
→ : 起付貸款。事後分手就當付房租
→ : 起付貸款。事後分手就當付房租
推 : 結啦,不要放生出來害人149F 10/13 06:38
噓 : 28-30就在買房,真蠢150F 10/13 07:03
推 : 假結婚真搶劫?151F 10/13 07:56
→ : 頭期200貸1000超過8成欸152F 10/13 08:22
推 : 保障三小153F 10/13 09:15
推 : 部分台女口中的共同努力買房:我出名字、你出錢154F 10/13 09:29
→ : 分155F 10/13 10:02
推 : 那誰給男方保障156F 10/13 10:07
推 : 分157F 10/13 10:27
推 : 看女生自己怎麼講啊?又不是她家人要結婚158F 10/13 10:32
推 : 男方家人不要出,給女方去信貸登記女方名下159F 10/13 10:40
噓 : 當然分, 3萬校想住1200萬房子哦?160F 10/13 10:59
推 : 婚後再買161F 10/13 11:35
推 : 分啊162F 10/13 11:55
推 : 分163F 10/13 11:55
噓 : 感情的問題一律建議..164F 10/13 12:04
→ : 分了啦 這種台女結婚個屁 沒錢還要靠北靠木165F 10/13 12:14
推 : 分吧! 男女都值得更好166F 10/13 13:32
→ : 而且男生有小孩
→ : 而且男生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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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202
( ̄︿ ̄)p JosephC0227, Douchan 說瞎!
2樓 時間: 2020-10-12 23:39:19 (台灣)
→
10-12 23:39 TW
覺得應該要分 這種在旁敲邊鼓出鬼主意,老婆又都没自己主見/又不想一起擔|責,共同建立自己的家 以後會很慘
9樓 時間: 2020-10-13 00:31:54 (台灣)
→
10-13 00:31 TW
分,這沒什麼好說的 共同持有是最低限度,畢竟錢是男方家長出 不單是女的沒立場,男友本身也沒說話的份 女方家長還沒過門就這麼強勢,日後肯定不好過
14樓 時間: 2020-10-13 06:36:01 (台灣)
→
10-13 06:36 TW
如果觀念不正確 要吵的 可以吵的事很多 頭款不是小數目 為什麼付了頭款還不能有產權? 這樣還能過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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