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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9-27 01:21: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ann255181 (謎要叫她奶奶了XD是強是1)
標題 [新聞] 吃到飽超時想再吃2碗麵 打烊了還在理論
時間 Sat Sep 26 19:30:4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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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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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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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王皓宇、沈建宏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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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飽超時想再吃2碗麵 打烊了還在理論 店家怒告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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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徐姓男子到新北市板橋一間火鍋店用餐,由於附餐一個小時無限供應,男子吃超過時間,發現店家把麵收走,他覺得相當不滿,到打烊時間還留在店內理論,要求店家退30元,老闆火大叫警察,提告「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但法官認為,徐姓男子在爭取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判被告無罪。

火鍋店打烊了,店內這名男子不願離開。

店家報警處理,男子仍堅持不走,說還很餓,要再吃兩包麵才行,指控店家,收走自助區的烏龍麵,不讓他吃。晚間9點28分,徐姓男子進店用餐,附餐無限供應一小時,但吃到11點,他說還要吃麵,店家最後報警處理。

火鍋店老闆陳先生說,「請他離開,他不願意離開,做為店家我沒辦法只好要求警察協助,警察要求我提告,他才有辦法行使公權力。11點他還可以講說他吃不飽,要求我店家無限的提供兩個小時三個小時四個小時,他都有辦法坐,那我們店家實在真的沒辦法做生意,法院這樣判決我實在不能接受,對不只我這個店家,所有的店家,其實都是一個傷害。」

今年2月,板橋一間火鍋店,遭徐姓男子指控,店家在牆上標示白飯、冰淇淋限時一小時,沒有明確指出其他附餐也有用餐時間限制,他卻無法繼續吃麵,要求退30元。打烊後雙方仍在店內僵持不下,老闆提告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但法官認為,徐姓男子是在爭取處理消費糾紛,非無故賴店,判徐男無罪。

店家很無奈,臭臭鍋附餐免費無限供應,店內標示沒有完整標明,但男子的確也已經超過用餐時間,為了30元,雙方對簿公堂。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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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飽超時想再吃2碗麵 打烊了還在理論 店家怒告-民視新聞網
[圖]
一名徐姓男子到新北市板橋一間火鍋店用餐,由於附餐一個小時無限供應,男子吃超過時間,發現店家把麵收走,他覺得相當不滿,到打烊時間還留在店內理論,要求店家退30元,老闆火大叫警察,提告「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但法官認為,徐姓男子在爭取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判被告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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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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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 未看先猜新北1F 09/26 19:31
brella 
brella: 柯粉素質就這樣啊2F 09/26 19:31
fastmonster: 我會有點餓3F 09/26 19:31
elec1141: 貪小便宜的台男4F 09/26 19:31
fastmonster: 還5F 09/26 19:31
headcase: 新北鄉巴佬 笑死 30元6F 09/26 19:32
sunsam: 老子從不吃到飽 因為我吃不多7F 09/26 19:32
minoru04: 都多吃半小時了8F 09/26 19:32
love21016: 唉9F 09/26 19:32
suckpopo: 台灣最........的風景10F 09/26 19:32
saufu08: 有時不是為了30元,是要爭一個道理,爭一口氣11F 09/26 19:33
e1q3z9c7: 抓去當神豬灌啦 看他能吃多少12F 09/26 19:33
saufu08: 就是要把態度表示出來,不行就上法院13F 09/26 19:33
orfan: 冰我還可以想像 火鍋店的麵是有啥好多吃一碗的14F 09/26 19:33
saufu08: 消費者也是故意的,硬要跟老闆凹15F 09/26 19:34
johnny9667: 智障恐龍法官16F 09/26 19:34
chenchuhao: 最近二樓這種沒來由帶風向很多,不太像人類的發言...17F 09/26 19:34
什麼東西都硬要扯政治 真的有點誇張
leoz69927: 我還有點餓18F 09/26 19:35
aggressorX: 下次記得要標清楚啦 以防這種硬凹的19F 09/26 19:35
ziso: 那我超過時間 我說我還能吃一百包麵 所以你要還我麵的錢?20F 09/26 19:36
奧客無極限的
※ 編輯: dann255181 (219.68.171.107 臺灣), 09/26/2020 19:38:06
ziso: 這種就是擺明來亂的 你不提告 警察也不能把它帶走21F 09/26 19:37
clairehao: 某些人文不對題帶風向 不懂在做什麼22F 09/26 19:37
這種人還不是只有1.2個 我看過不少次了
a760981: 板橋喔? 不就8鍋那家嗎?23F 09/26 19:37
※ 編輯: dann255181 (219.68.171.107 臺灣), 09/26/2020 19:39:24
a760981: 8鍋是王子麵 魯肉飯 烏龍麵條 冬粉 涼麵吃到飽 冰淇淋也24F 09/26 19:42
a760981: 是
brella 
brella: 柯粉崩潰喔26F 09/26 19:46
peiring: 台男27F 09/26 19:47
bettybuy: 二樓早就我黑名單,順道一提我會黑的對象都是仇女仇恨28F 09/26 19:50
bettybuy: 言論滿滿,以及五毛仔,供參
botnet: 乾,是沒吃飽嗎?30F 09/26 19:51
leo5614: 老闆住在火鍋店?!31F 09/26 19:56
lancer0960: 看吧!垃圾法官的腦袋跟正常人就是不一樣32F 09/26 20:01
[圖]
Vram: 舒服34F 09/26 20:01
完美!
flaneurbk: 消費糾紛就能賴在店裡不走,那不爽法院判決可以賴在法35F 09/26 20:05
flaneurbk: 院不走嗎
很多人愛這樣搞 就像我偶爾遇到要退貨的奧客一樣
※ 編輯: dann255181 (219.68.171.107 臺灣), 09/26/2020 20:06:22
fup6456: 法律仔又在胡鬧了37F 09/26 20:19
Semaj543: 王子麵吃到飽也太佛了吧38F 09/26 20:24
clubbox: 你黑誰很重要?39F 09/26 20:47
hw1: 人家都打烊了 趕人很正常啊40F 09/26 20:50
hw1: 不爽明天等開門衝進去吵不會嗎
chysh: 死肥宅,大概就柯黑韓粉素質42F 09/26 21:02
season2011: 乞丐多43F 09/26 21:15
WomanizerNo7: 雖然客人很奧但老闆也太不會做生意...44F 09/26 21:36
ax710755: 告錯條45F 09/26 21:48
troubledanny: 包一包讓他帶回去吃不就好了。= =46F 09/26 22:07
triangle10: 讓他凹不叫會做生意好嗎?給那種廢物凹成功,以後苦47F 09/26 23:35
triangle10: 的是所有店家
jason4571: 30塊你人格真便宜49F 09/26 23:51
frank111: 傻了,這種人當然是趕快打發走就好,幹嘛浪費時間,兩碗50F 09/27 00:45
frank111: 不夠再多送他一碗
obeytherules: 做你媽生意啦不會做生意52F 09/27 00:52
p1227426: 店家要改成加麵一次了53F 09/27 00:54
ccufcc: 哪裡妥善?要不然滯留到隔天開店算了54F 09/2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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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9-27 07:28:39 (台灣)
  09-27 07:28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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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歲人 那一代人教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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