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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3-13 11:05: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標題 [新聞] 酒駕防制協會:有酒駕前科 不得當官、參
時間 Wed Mar 13 10:57:44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防制協會:有酒駕前科 不得當官、參選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謝君臨、陳宜加/台北報導〕防制酒駕刻不容緩!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昨發表聲
明,要求行政院宣示不派任有酒駕前科者擔任官員,也要求各政黨不提名酒駕前科者為各
級選舉候選人。協會並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有關「同車共責」的酒駕連坐行政處分之提案


民進黨立委洪宗熠、葉宜津等人召開「人神共憤!酒駕累犯加重刑責至最高死刑」記者會
,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劉振安、法務部檢察司科長賴
玉佳與會。


酒測值逾0.25應關3到7天、扣車一月

林美娜表示,唯有讓酒駕者在犯錯的最前端付出的代價極大化,才能遏阻酒駕者心存僥倖
的歪風。他們同時要求,酒測值逾每公升○.二五毫克,不論肇事與否,管收三至七天,
車輛扣留一個月。公務人員酒駕,酒測值逾○.一五,拔除主管職、記大過;逾○.二五
者,撤職汰除。最後,要求衛福部提供專案經費或健保給付,協助酒癮者接受戒斷治療。

立法院前年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即包含同車乘客連坐處罰等內
容,但因缺乏年齡限制,引發爭議。立委蔡易餘昨提出社維法修法版本並完成連署,酒測
值達○.一五者,拘留三天;連坐處罰則限年滿十八歲的自然人,罰鍰負連帶責任。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回應,尊重立法院修法結果,目前與法務部主要針對酒精鎖討論,
初步認為具可行性,費用由當事人自付。交通部將配合修訂子法,預計針對酒駕累犯駕照
吊扣、吊銷期結束,重新考照前加裝。


此外,立委江永昌指出,酒駕再犯率高,但二○一四年至一八年間,酒測值逾○.二五被
送辦的卅萬餘人中,超過廿九萬人的刑責在六個月以下;呼籲提高或增訂刑責下限,避免
輕判。


警政署統計,五年內酒駕再犯者約占總人數兩成、總件數近四成。立法院二月底通過提案
,交通部須三個月內研議酒駕累犯直接沒入車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73412
酒駕防制協會:有酒駕前科 不得當官、參選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防制酒駕刻不容緩!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昨發表聲明,要求行政院宣示不派任有酒駕前科者擔任官員,也要求各政黨不提名酒駕前科者為各級選舉候選人。協會並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有關「同車共責」的酒駕連坐行政處分之提案。民進黨立委洪宗熠、葉宜津等人召開「人神共憤!酒駕累犯加重刑責至最高死刑」記者會,酒駕防制社會關懷 ...

 

5.備註:
https://i.imgur.com/Lw3q4mj.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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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不得為人1F 03/13 10:58
tmacor1: 狗拉屎2F 03/13 10:58
bowen5566: 發言人:3F 03/13 10:58
ILOVEWAVE: 發言人:嘻嘻4F 03/13 10:58
tetsuya0310: 那一堆不能當了5F 03/13 10:58
y1896547: 不朔及既往 發言人safe6F 03/13 10:58
yoyodio: 就是直接酒駕再犯,褫奪公權嘛7F 03/13 10:58
livewater: 講反了吧 不是優先錄用?8F 03/13 10:58
slimak: 全台灣清洗一波9F 03/13 10:59
sionxp: 童 家拳 不能參選10F 03/13 10:59
agong:                 虐殺1萬2千件的政黨  共犯同夥爽退中11F 03/13 10:59
GonVolcano: 原住民可能不認為那是酒醉12F 03/13 10:59
sionxp: 我是支持。只是應該ㄧ堆人掉官13F 03/13 10:59
y1896547: 優先納入民進黨儲備幹部以及防酒駕志工團14F 03/13 11:00
wizozc495711: 希望溯及既往 一堆公務員直接回家吃自己15F 03/1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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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ckey13, windices, hahagod23, Conundrum, microken 說讚!
1樓 時間: 2019-03-13 11:18:18 (台灣)
  03-13 11:18 TW
當官的、選上的酒駕勒?!...下台、補選??...
2樓 時間: 2019-03-13 11:18:55 (台灣)
  03-13 11:18 TW
為了接地氣?
3樓 時間: 2019-03-13 11:20:54 (台灣)
  03-13 11:20 TW
這才是該做的事情,可惜藍綠都嘴巴說要做,卻從來不會做
4樓 時間: 2019-03-13 11:22:40 (台灣)
  03-13 11:22 TW
那民代呢?
5樓 時間: 2019-03-13 11:38:15 (台灣)
+1 03-13 11:38 TW
要求行政院宣示不派任有酒駕前科者擔任官員,也要求各政黨不提名酒駕前科者為各級選舉候選人。 <<-基本上應該有回答到民代的問題了。
6樓 時間: 2019-03-13 13:44:43 (台灣)
+1 03-13 13:44 TW
民代可以以無黨籍身分參選 況且要求各政黨不提名也沒有強制力 除非修法褫奪公權
7樓 時間: 2019-03-13 14:28:46 (台灣)
  03-13 14:28 TW
幫酒駕發言人洗白
8樓 時間: 2019-03-13 17:13:46 (台灣)
  03-13 17:13 TW
我覺得酒駕應該先褫奪公權...根本潛在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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