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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廚餘桶女嬰體內器官發育完整 解剖人員:痛
時間 Tue Mar 5 13:08:20 2019
聯合新聞網
廚餘桶女嬰體內器官發育完整 解剖人員:痛心不已
新北市新店區一家環保公司上月26日處理回收廚餘發現女嬰屍,警方懷疑是來台的新加坡
籍情侶王姓男子和郭姓女子所為,女嬰遭棄當天兩人已回新加坡,家屬隔海否認;警方採
集兩人投宿飯店房間內血跡,DNA比對確認與女嬰相符,今天上午九時許,台北地檢署
檢察官會同法醫解剖女嬰,採集器官切片帶回化驗。
籍情侶王姓男子和郭姓女子所為,女嬰遭棄當天兩人已回新加坡,家屬隔海否認;警方採
集兩人投宿飯店房間內血跡,DNA比對確認與女嬰相符,今天上午九時許,台北地檢署
檢察官會同法醫解剖女嬰,採集器官切片帶回化驗。
據了解,女嬰解剖後,確認體內器官完整,包括腦、肺、肝所有內臟均發育正常,法醫逐
一採集所有器官切片,帶回法醫研究所化驗;至於要確認女嬰原本就是死胎,關鍵就是肺
臟內的肺泡是否有撐開,如果有的話就代表女嬰已經是有呼吸的生命體,就要確認女嬰死
亡原因。
一採集所有器官切片,帶回法醫研究所化驗;至於要確認女嬰原本就是死胎,關鍵就是肺
臟內的肺泡是否有撐開,如果有的話就代表女嬰已經是有呼吸的生命體,就要確認女嬰死
亡原因。
今天解剖過程歷經1小時,承辦人員眼見已經發育完整的小女嬰就這樣遭到父母無情丟棄
,私下表示「真的很痛心」。
如果女嬰是活生生遭到丟棄,王姓男子及郭女涉案嫌疑升高,將向星國請求司法互助,追
究殺人刑責;不過引渡兩人來台的機會,檢警指出「非常渺茫」,比較可能的是將相關事
證移轉給當地司法單位,由新加坡的執法單位直接偵辦。
究殺人刑責;不過引渡兩人來台的機會,檢警指出「非常渺茫」,比較可能的是將相關事
證移轉給當地司法單位,由新加坡的執法單位直接偵辦。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67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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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一家環保公司上月26日處理回收廚餘發現女嬰屍,警方懷疑是來台的新加坡籍情侶王姓男子和郭姓女子所為,女嬰遭棄... ...
新北市新店區一家環保公司上月26日處理回收廚餘發現女嬰屍,警方懷疑是來台的新加坡籍情侶王姓男子和郭姓女子所為,女嬰遭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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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支持給新加坡辦 在台灣頂多關幾年而已1F 03/05 13:09
推 : 新加坡聽說是死刑2F 03/05 13:09
→ : 唉3F 03/05 13:09
→ : 馬前同宗:痛心啊4F 03/05 13:09
推 : 法醫薪水有沒有10萬啊5F 03/05 13:09
推 : 法醫辛苦了 要切開一具嬰屍...6F 03/05 13:09
推 : 直接給新加坡處理就好了吧7F 03/05 13:09
噓 :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呵呵8F 03/05 13:10
→ : 不引渡回來就算了 這種人渣就讓他國家判他死刑啦9F 03/05 13:10
推 : 為什麼要來台灣棄嬰?10F 03/05 13:10
推 : 新加坡殺人是死刑,還是給新加坡好了,免得讓台灣判最後這11F 03/05 13:10
→ : 兇手:渺茫的機會也得要爭取啊 中華民國政府公正的審判12F 03/05 13:11
噓 : 台灣司法判比較輕ㄅ13F 03/05 13:11
→ : 對父母輕罪定讞,逍遙法外...14F 03/05 13:11
推 : 特意來臺棄屍,大概是以為會依臺灣法律判15F 03/05 13:11
→ : 這篇應高調16F 03/05 13:11
推 : 至今仍逍遙法外17F 03/05 13:12
推 : 肉骨茶國人真的很垃圾...18F 03/05 13:14
推 : 我看他們更想被引渡吧XD19F 03/05 13:14
推 : 什麼偵察不公開 這是不想講的時候才拿出來說嘴的20F 03/05 13:14
→ : 給新加坡判啦 自己人的家務事21F 03/05 13:16
推 : 怎麼不早點重擊墮一墮就好呢?22F 03/05 13:20
推 : 想想還是給新加坡管好了…23F 03/05 13:21
噓 : 支持三小 新加坡本來就會判公民的國外犯行24F 03/05 13:24
→ : 懷孕足月還特地來台灣不正常出生,這很明顯預謀的25F 03/05 13:27
→ : 哎26F 03/05 13:27
推 : 法醫薪水應該要比機師高吧27F 03/05 13:27
推 : 好難過喔 一個好好的嬰兒...28F 03/05 13:28
推 : 鬼島真的加害人天堂 連星國都說讚29F 03/05 13:29
推 : 法醫薪水高 還是缺人啊~30F 03/05 13:30
推 : 法醫薪水不高31F 03/05 13:30
推 : 垃圾32F 03/05 13:34
推 : 可惡33F 03/05 13:35
推 : 沒司法互助還會判國外喔 誰鳥你阿34F 03/05 13:35
推 : 法醫薪水不高…35F 03/05 13:36
推 : 不是說新加坡海外犯法一樣用新國法律審36F 03/05 13:38
推 : 台灣應該要給法醫、社工高薪37F 03/05 13:38
推 : 因為法醫資格要醫學系的…基本上都去當醫生了38F 03/05 13:40
→ : 新加坡跟台灣都能審判啊…行為人在新加坡,行為發
→ : 生跟證據在台灣
→ : 新加坡跟台灣都能審判啊…行為人在新加坡,行為發
→ : 生跟證據在台灣
→ : 直接證據全給新加坡吧 讓這兩個死刑41F 03/05 13:46
推 : 台灣沒有跟新加坡簽引渡,所以移交證據比較簡單42F 03/05 13:48
推 : 幹得出這種事的到底...43F 03/05 13:53
推 : 幹嘛引渡,直接用新加坡法律判啊!一級謀殺唯一死刑耶44F 03/05 13:55
推 : 可憐小生命45F 03/05 14:06
→ : 不可能引渡回台灣的,沒有這種前例46F 03/05 14:12
推 : 星巴子沒料到台灣刑事鑑定跟辦案效率驚人吧?要不然47F 03/05 14:12
推 : 高貴的職業 給法醫推48F 03/05 14:12
→ : 去馬來西亞搞不好就石沈大海49F 03/05 14:12
→ : 免引渡啦,要他們付鑑定費用就好
→ : 免引渡啦,要他們付鑑定費用就好
推 : 直接讓新加坡判刑阿51F 03/05 14:13
→ : 向他國要求交出他們的公民來進行審判?52F 03/05 14:13
→ : 基本上不會成立的,新加坡公民殺害其他新加坡公民這種
→ : 狀況,新加坡政府不會放棄審判權的
→ : 基本上不會成立的,新加坡公民殺害其他新加坡公民這種
→ : 狀況,新加坡政府不會放棄審判權的
推 : 新加坡判刑更重,而且應該也不會引渡成功。55F 03/05 14:22
推 : 幹嘛引渡?讓他們在新加坡槍斃啊!56F 03/05 14:27
推 : 小朋友RIP57F 03/05 14:29
→ : 原本應該是活的吧 死胎應該很難生?58F 03/05 14:33
推 : 垃圾父母59F 03/05 14:34
推 : 欸 偵查不公開欸60F 03/05 14:34
推 : 讓新加坡處死刑吧61F 03/05 14:39
推 : 當然是給星國辦啊62F 03/05 14:44
→ : 大概沒有料到台灣的監視器一堆,很容易就抓到人了63F 03/05 14:52
推 : 給星加坡判,這對垃圾會死得比較難看64F 03/05 14:57
推 : 鞭到死65F 03/05 15:01
推 : 星國法律比較嚴格 給他們用66F 03/05 15:03
推 : 為什麼要引渡?67F 03/05 15:15
推 : 垃圾新加坡人68F 03/05 15:20
→ : 直接給他們政府判吧
→ : 直接給他們政府判吧
推 : 給新加坡處理就好了70F 03/05 15:42
→ : 直接唯一死刑啦!不然新加坡會失信於國際71F 03/05 15:44
推 : 支持給新加坡辦 台灣法律只能笑笑72F 03/05 15:48
推 : 給新加坡處理的話 他們就掰了吧73F 03/05 16:09
推 : 給新加坡辦啦,才有正義74F 03/05 16:21
噓 : 大家想太多,新加坡才不會這種小事判本國人死刑75F 03/05 16:26
→ : 鼻屎大的國家
→ : 鼻屎大的國家
推 : 都幾歲還這樣搞..讓新加坡去處理這兩個吧.77F 03/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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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時間: 2019-03-05 15:58:5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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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5:58 TW
而且死的是新加坡人你們自己帶來的小孩,不是台灣人的,新加坡政府如果也隨便處理,對我們來說也沒差,只是新加坡會多個壞評價就是
8樓 時間: 2019-03-05 16:32:5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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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6:32 TW
那二個人8787的,目前來說,不管怎麼樣! 生出來就死了10年重罪,出生後小朋友還活著就唯一死刑,都比台灣判的還重.....連自己國家的法律都不懂..
10樓 時間: 2019-03-05 17:10:49 (台灣)
→
03-05 17:10 TW
法律小知識: 我國刑法第3條指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 此乃屬地主義之擴張,也就是說,舉凡『在我國領域內犯罪者』, 不論是『本國人、外國人甚至沒有國籍的人』,都適用本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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