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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9-03 09:51: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標題 Re: [新聞] 竹科塞車怎麼辦? 騎黃牌重機通勤人口
時間 Mon Sep  2 14:52:57 2019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 Gossiping》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竹科塞車怎麼辦? 騎黃牌重機通勤人口
: 時間: Mon Sep  2 14:43:01 2019
: 1.媒體來源: udn
: 2.記者署名: 記者郭政芬╱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竹科塞車怎麼辦? 騎黃牌重機通勤人口上揚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竹科學園區每天有10多萬人進出,塞車成了工程師們的日常風景,近年發現越來越多人
: 騎重機通勤,穿梭在快速道路或通往竹科的高架橋上,重機人口正在逐步上揚。
: 大型重機自2002年開放至今,根據統計,全台有10幾萬輛大型重型機車、30萬人領有大型
: 重機駕照,新竹安全駕駛教育中心主任邱三銘觀察,竹科人平均年齡較年輕,加上有較高
: 、較穩定收入,重型機車活動和其他地方相比,似乎更為風行。
: 「節省交通時間!」重機騎士徐先生指出,竹科園區汽車多,上下班總塞車,但通往園區
: 的大門口可走高架橋,加上新竹最東、最西邊的竹東鎮、竹市南寮可走68快速道路往經國
: 橋直通竹科,越來越多的民眾選擇黃牌重機速克達(250cc至550cc)作為通勤交通工具,
: 節省交通時間。
: 邱三銘說,黃牌重機作為通勤代步工具,不只在新竹園區才有,全台六都的高架橋多,民
: 眾常以黃牌重機作為通勤的交通工具,預估重機人口會逐步上揚。有考重機駕照的騎士陳
: 冠宇表示,新竹有許多快速道路,進入竹科走高架橋比較快,機車比汽車更具機動性,騎
: 黃牌機車就像是買個路權,比較方便。
: 黃牌機車通勤方便,卻也面臨路權的爭議,有重機騎士騎在內側車道,卻遭後方車子狂按
: 喇叭逼車,專家提醒,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快車道及快速公路,應視為小型汽車。警
: 方表示,遇到逼車,重機騎士可以提出檢舉,運將最重可罰2萬4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
: 3個月。
: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林志學說,黃紅牌路權與行駛規定比照小型汽車,所以應該以汽車
: 的概念來思考。針對黃牌重機逐年成為通勤工具,林志學認為是一種趨勢,目前通勤族最
: 熱門的路線是高速公路,但重機族僅可行駛在平面道路和快速道路,未來若能上高速公路
: ,除了擴散都市的交通網絡外,也能避免一人一汽車,此種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有助於
: 高速公路紓解車流。
: https://i.imgur.com/c0iwBmU.jpg
[圖]
 
: https://i.imgur.com/6EyClF7.jpg
[圖]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bit.ly/2jRMS3V
竹科塞車怎麼辦? 騎黃牌重機通勤人口上揚 | 桃竹苗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圖]
新竹科學園區每天有10多萬人進出,塞車成了工程師們的日常風景,近年發現越來越多人騎重機通勤,穿梭在快速道路或通往竹科的... ...

 
: 6.備註:
: 不管啦~騎重機就是玩、炫耀,才不可能像開車一樣拿來通勤


是我對重機理解不足嗎?

重機視同汽車,應該跟汽車遵守相同的規範吧?

重機視同汽車就代表不能隨便鑽車陣,不能從邊邊直接衝到最前面

要乖乖排在車陣佔一個位置

那這樣為什麼能夠省時間?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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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RBnDO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7407181.A.600.html
RRADA: 重機思維:我買重機就是要吃自助餐1F 59.115.103.49 台灣 09/02 14:53
dklash: 你真的理解不足2F 111.241.175.215 台灣 09/02 14:53
garman0403: 沒有啊 一堆臨停害汽車過不去的地方3F 223.137.12.184 台灣 09/02 14:55
Tattoo: 應該鼓勵那些白癡工程師騎重機4F 39.12.0.212 台灣 09/02 14:55
garman0403: 機車可以輕鬆過去5F 223.137.12.184 台灣 09/02 14:55
IHD: 真要這樣 那應該是 只能鑽汽車能過得縫吧?6F 114.43.145.111 台灣 09/02 14:55
Fice: 重機自助餐7F 42.73.31.232 台灣 09/02 14:56
jocker5407: 那叫同道超車8F 220.143.144.237 台灣 09/02 14:56
kivan00: 慢車道本來就會有機車了 不算變線9F 114.46.206.81 台灣 09/02 14:56
garman0403: 物理上的寬度就限制了機車比較方便10F 223.137.12.184 台灣 09/02 14:56
IHD: 汽車也會鑽? 夠大的時候 還是那就不叫鑽了?11F 114.43.145.111 台灣 09/02 14:56
kivan00: 除非你的意思是一些鄉下才有的機慢車道12F 114.46.206.81 台灣 09/02 14:57
pelier: 這樣還騎黃牌幹嘛 不如開車車吹冷氣 傻啊13F 49.216.17.238 台灣 09/02 15:08
pelier: ?
hw102050: 因為你理解不足,重機比照汽車只有在紅15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5:20
hw102050: 盾以上道路
hw102050: 說錯~應該是所有車種都比照汽車17F 113.196.174.254 台灣 09/02 15:28
hw102050: 但是機車有特權,重機是剝奪機車18F 113.196.174.254 台灣 09/02 15:28
hw102050: 還給部份汽車權力的交通工具19F 113.196.174.254 台灣 09/02 15:29
hw102050: 而汽車不能同車道並行只在快速道路以上20F 113.196.174.254 台灣 09/02 15:29
cwind07: 汽車有照你說的排嗎 交流閘道分兩線 二線21F 124.11.188.121 台灣 09/02 15:33
cwind07: 道弄成三線道不就是擠出來的 重機不過是
cwind07: 能騎過汽車擠不過的縫也在崩潰
EVA96: 就是你理解不足 只有快速公路國道不能24F 163.20.242.39 台灣 09/02 15:37
EVA96: 同車道併行
EVA96: 你汽車也可以車道分割啊 通常鑽不過而已啦
linzero: 車流靜止時,重機可鑽到車流前27F 220.129.23.43 台灣 09/02 15:41
verdandy: 汽車不少有空格就鑽的28F 140.112.4.209 台灣 09/02 15:52
wilson50152: 對 是你理解不足29F 39.8.77.134 台灣 09/02 15:56
tijopig: 因為有人就是想要一魚兩吃阿30F 49.214.145.185 台灣 09/02 16:02
uvegotmail: 一堆自助餐只敢選擇性陳述,那個判例31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6:38
uvegotmail: 只是警察誤開同車道超車罰單被撤銷,
uvegotmail: 但法官說鑽到前面插隊匯入車道還是違
uvegotmail: 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2
uvegotmail: 款,這種對自己不利的就選擇性不提,
uvegotmail: 果然是自助餐,呵呵。
hw102050: 呵呵~那樓上提的違法判決書在哪?37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6:49
hw102050: 第12條要 致交通壅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hw102050: ,怎麼想除非你鑽車不走,要不然根本不
hw102050: 會成案
hw102050: 而且反過來說,這條是汽機車通用,如果
uvegotmail: 判決書應該是自己愛講可以鑽的重機仔42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6:52
hw102050: 鑽車違法43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6:52
uvegotmail: 提出吧!怎麼會是跟我要?44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6:52
hw102050: 那機車鑽到前方停等區,這樣也是違法囉45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6:53
hw102050: ,國家釣魚?
hw102050: 是你說第12條有效,當然找你拿啊。
hw102050: 找一個因為鑽車被判違反第12條的來聞香
hw102050: 看看吧
uvegotmail: 笑死,你以為你鑽到前面,綠燈時插入50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6:58
uvegotmail: 車道,後面的車不用等你嗎,更不用說
uvegotmail: 如果你是車縫裡第二台第三台重機,車
uvegotmail: 道裡的車都被你影響到。
hw102050: 你的認知是一回事,但是違不違法看法院54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7:04
hw102050: 判決,不難懂吧
hw102050: 查了一下,原來不少汽車也有類似判例XD,
hw102050: 結果都跟重機一樣
uvegotmail: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交上字第68號58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7:10
uvegotmail: 判決的意思就是他認為警察開錯條,要
uvegotmail: 用第12款去開,但不在行政法院該案審
uvegotmail: 理範圍。懂?
uvegotmail: 鑽車縫這件事法院判例根本沒有支持,
uvegotmail: 別太難過蛤。
hw102050: 我一直來都沒說錯,沒有規定的灰色地帶=64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7:30
hw102050: 沒違法
hw102050: 到現在我提出的問題你一個都回答不了,
hw102050: 加油~好嗎
hw102050: 不要自己超譯法院判決呵
hw102050: 要找一個鑽車被判違反第12條,抗告失敗
hw102050: 的判決書有這麼難?
hw102050: 解釋機車鑽到停等區算不算違法有這麼難
hw102050: ?
gx9900824: 不要跟二輪仔討論法律 好嗎73F 114.136.88.48 台灣 09/02 18:13
uvegotmail: 笑死,依照該判例,白牌紅燈時車流靜74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8:22
uvegotmail: 止時前進到停等區當然沒違法,這還用
uvegotmail: 問嗎?
uvegotmail: 那個第12款除非有人檢舉,不然不可能
uvegotmail: 開單。而且開了單還要有申訴被駁或同
uvegotmail: 意撤銷才有可能上新聞。
uvegotmail: 你不同意第12款,應該是你要提出申訴
uvegotmail: 成功的案例,怎麼會是要我提供申訴失
uvegotmail: 敗的案例啊?笑死
uvegotmail: 還說我超譯?笑死,從來都是重機仔超
uvegotmail: 譯法規好嗎?
hw102050: 往前拉一下,是誰說第12款有效的? 那是85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8:30
hw102050: 不是那位要負責舉證
hw102050: 舉證一下,很難?
hw102050: 再來啦,你承認說白牌車流靜止鑽到前面
hw102050: 不違法
hw102050: 那重機不也是一樣? 機車在法規上基本屬
hw102050: 於汽車歐
hw102050: 多讀一點法規好嗎
uvegotmail: 笑死,白牌不違法是因為有停等區,大93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8:51
uvegotmail: 重不能進停等區,那綠燈不就是要插入
uvegotmail: 隔壁車道?這不就違反了第12款。
hw102050: 所以白牌不進去停等區勒?96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8:54
hw102050: 再來白牌停等區有說排除這條嗎
hw102050: 你不覺的你的論點破綻百出嗎XD
hw102050: 再來你一直說違法12條,法院認證的判決
hw102050: 書呢?
uvegotmail: 第12款是明訂的法規怎麼會無效?你認101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8:55
uvegotmail: 為不行當然是你要舉證不行啊,懂?
hw102050: 建議你看看停等區的相關法條,沒有一條103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8:56
hw102050: 定義到停等區前的鑽車,機車是可以的歐
hw102050: 你認為有效不是該提出有效的判決書嗎?
hw102050: 目前看到的都是法院建議,到底有沒有滿
hw102050: 足要件誰知道?
hw102050: 你覺得有效當然要找一下判決書證明啊
uvegotmail: 自己去看重機板鄉民取得的交通部函覆109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8:58
uvegotmail: 吧
hw102050: 交通部的含覆又只說比照汽車111F 113.196.174.254 台灣 09/02 19:00
hw102050: 但是汽車本來鑽車就不違法阿
uvegotmail: 廢話,還沒這種案件當然不會有申訴的113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9:03
uvegotmail: 相關判決啊。至於要天真地認為法院的
uvegotmail: 「建議」和路人的建議一樣看看就好,
uvegotmail: 那就繼續這麼認為吧。
hw102050: 如果沒有~你又怎麼確定重機適用第12條?117F 113.196.174.254 台灣 09/02 19:09
hw102050: 另外你還沒回我停等區的問題XD?
hw102050: PS:法院的那句話齁~很多判決都有
hw102050: 汽車 重機  機車 都一樣~但我還沒看過
hw102050: 有人被這樣判的
uvegotmail: 笑死,如果有人被引用第12款開罰,也122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9:18
uvegotmail: 沒申訴,怎麼會有判決。沒判決你就認
uvegotmail: 為不能這樣開嗎?你是大法官?
Fice: 跳針重機仔,連明訂的法規都無視125F 42.73.31.232 台灣 09/02 19:19
asole: 重機就交通法規自助餐啊126F 101.10.32.133 台灣 09/02 19:20
Fice: 難怪上國道會喊卡,都這種素質的127F 42.73.31.232 台灣 09/02 19:21
uvegotmail: 沒鑽到停等區,綠燈時就是會插入隔壁128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9:25
uvegotmail: 車道,至於有沒有因此致交通壅塞就看
uvegotmail: 警察要不要開。法官和交通部都說由執
uvegotmail: 法單位裁量,懂?
hw102050: 唉~你們除了舉不出判決只能跳針外132F 113.196.174.254 台灣 09/02 19:29
hw102050: 能不能做有點意義的討論?
hw102050: 法官判決書說得很清楚,[應屬]
hw102050: 但要件滿不滿足法官不背書
hw102050: 再來啦~如果這條真的有這麼容易被判
hw102050: 難道都沒有人去申訴,且申訴失敗過?
hw102050: 我是覺得你們在那邊當法官自己解釋
hw102050: 還不如多花時間看一點判決書齁
hw102050: 第12條有這麼好滿足~白牌機車早就被罰
hw102050: 到爆炸了~那輪到重機在那邊叫
uvegotmail: 第12款要檢舉很難,警察更不可能專門142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19:46
uvegotmail: 抓這個,而且可能會被開別條,懂?像
uvegotmail: 第12款要檢舉很難,警察更不可能專門
uvegotmail: 抓這個,而且可能會被開別條,懂?像
uvegotmail: 下面這個
uvegotmail: https://tinyurl.com/y4gak4fx
hw102050: 呵呵~檢舉很難=要件難被滿足=很難違法148F 223.137.68.228 台灣 09/02 19:49
hw102050: 這算有進展,你不會跳針12條了
hw102050: 至於你說的新聞沒問題啊,在快速道路上
hw102050: 又不是靜止車流
hw102050: 那違法沒有問題
hw102050: 那平面或靜止車流不就沒這個問題?
uvegotmail: 我一開始就說很難檢舉了,你是不是活154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20:25
uvegotmail: 在平行世界啊?
uvegotmail: 鑽車縫連續動作的最後一定會插入隔壁
uvegotmail: 車道,因現在檢舉舉證要很嚴謹,通常
uvegotmail: 車道上第二台車才有機會檢舉成功,懂
uvegotmail: ?
kaioken: 真的是你理解力不足,車道分割是允許的,160F 36.224.250.1 台灣 09/02 20:30
kaioken: 只是四輪體積大過不去而已
uvegotmail: 我po的新聞意思是同一連續行為裡他可162F 223.137.145.67 台灣 09/02 20:31
uvegotmail: 能會被別條名義開單,就不會用到第12
uvegotmail: 款了,懂?
hw102050: 原來「一開始」指的是,討論到一半的意165F 118.166.109.220 台灣 09/02 21:15
hw102050: 思?
hw102050: 看來你活在中文跟我們不一樣的世界呢
hw102050: 所以你還是舉不出來,任何判決是抗告第1
hw102050: 2條失敗的
hw102050: 那是不是就不要在上面糾結,反正你也不
hw102050: 能證明重機靜止車流鑽車會犯了這法^_<
hw102050: 而且你的新聞並不是在平面歐~平面鑽車
hw102050: 是沒有法律規範的
tthtt60018: 我猜你也蠻自助的不支持上國道174F 180.176.167.243 台灣 09/02 21:21
TomChu: 汽車鑽的過去就不叫車縫 黃牌等於汽車 所175F 220.141.82.65 台灣 09/02 23:28
TomChu: 以不算鑽車縫
uvegotmail: 法官都建議可以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77F 223.137.145.67 台灣 09/03 00:16
uvegotmail: 02條第1項第12款開罰了,我當然不用再
uvegotmail: 舉證。
uvegotmail: 你無法舉反證又無法反駁就教人不要糾
uvegotmail: 結?沒關係啦,我可以等你找反證。
hw102050: 還在跳針歐? 自己的舉證不是自己該處理182F 220.135.113.52 台灣 09/03 01:31
hw102050: 嗎
hw102050: 我舉啦,法官說「應屬」,又說非本案所
hw102050: 以不擔保
hw102050: 所以法官根本也沒說有犯了第12條,所以
hw102050: 你在跳針啥?
hw102050: 看了一堆判決,還沒找到說根據第12條判
hw102050: 違法的
hw102050: 另外看你說我要舉反證就廢到笑XD,法律誰
hw102050: 在跟你舉反證
hw102050: 你能舉證某法成立,但無法舉證某法不成
hw102050: 立
hw102050: 這是基本概念好嗎
akay08: 視同汽車卻不能用國道,只有華國這麼低能195F 5.181.235.183 日本 09/03 05:12
uvegotmail: 某法明明已經在那邊,還要人舉證該條196F 223.137.145.67 台灣 09/03 07:11
uvegotmail: 法規的判例證明該條有效,誰才廢到笑
uvegotmail: ?笑死
hw102050: 「應屬」、「非本案不判決」這幾個中文199F 220.135.113.52 台灣 09/03 08:32
hw102050: 字看不懂嗎?
hw102050: 對於被打臉要再那邊硬扯的,也許真的看
hw102050: 不懂XD
hw102050: 一下說難舉證不會成立,一下又說應該罰1
hw102050: 2條
hw102050: 那要不要說說看白牌機車往前鑽到停等區
hw102050: 前時
hw102050: 算不算違反第12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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