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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peron (歐普龍)
標題 [新聞] 男拒受檢稱「懂法」 警署打臉「穿制服執
時間 Wed Jan 30 11:09:22 2019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30/1509977/
男拒受檢稱「懂法」 警署打臉「穿制服執法無須再出示證件」 | 蘋果日報
[圖]
自以為懂法律,警政署打臉!日前1名杜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木柵路五段時,遇到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設站臨檢,杜男不僅不配合臨檢,還要求身穿制服的警... ...

 
蘋果
男拒受檢稱「懂法」 警署打臉「穿制服執法無須再出示證件」
出版時間:2019/01/30 10:45

自以為懂法律,警政署打臉!日前1名杜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木柵路五段時,遇到台北
市保安大隊警員設站臨檢,杜男不僅不配合臨檢,還要求身穿制服的警員出示證件,甚至
拒絕開窗、停靠路邊受檢,還稱警方若執意盤查,將觸犯《強制罪》,事後還將影片PO上
網賣弄,不過今天警政署發表聲明,表示警方於法有據,呼籲民眾遵照法令,以免觸法。

警政署表示,當下杜男極度不配合,但因造成後方交通壅塞,影響大部分用路人權益,所
以在目視無異狀下,才讓其自行離去,絕非杜男所稱警方強制作為將觸犯刑法《強制罪》
才作罷。


警政署強調,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當警員執勤時已著制服,則無須再出示證件,而同法令中也載明,經警察機關主管長
官指定之路段,員警即可向該民眾依法查證身分,員警請駕駛人將車輛停於路邊受檢,並
無違反民眾所稱之「強制罪」。


另外,依同法第7條規定,進行攔停、令出示身分證件時,受盤查者如拒絕提示身分證件
,且在現場仍無法進行身分查證者,警方也能依法強制將受盤查者帶往勤務處所繼續身分
查證。若警方依法調查時,受盤查人對於姓名、居住所陳述不實,或拒絕陳述,也可依社
會秩序維護法,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對於這起事件,警政署透過聲明表達立場,支持警察同仁依法執行,嚴正執法毋須退卻,
捍衛警察尊嚴及公權力的執行,同時也呼籲民眾對警察執行公務應予配合,切勿挑釁,以
共同維護社會安全。(突發中心呂健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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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KHLdj3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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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fon00: 重點是你的警察敢不敢執行 執行了而警政署能不能當靠山1F 01/30 11:10
xeriom: 這種人有夠自以為2F 01/30 11:10
ZE553KL: 是這樣嗎?幾年前好像有發生假冒警察做壞事3F 01/30 11:10
linfon00: 不要到時候是什麼民代 局長又要帶著部屬登門道歉4F 01/30 11:10
ZE553KL: 誰要負責?5F 01/30 11:11
gcobc37695: 怎麼跟前天被推爆的文不一樣?不是說就算穿制服民眾有6F 01/30 11:11
lats: 鄉民快去買一件制服攔查OL7F 01/30 11:12
REVERSI: 強制檢查就會被po說警察國家啊!長官也只會說對不起有疏8F 01/30 11:12
REVERSI: 失或觀感不佳,記過一支
partytonight: 所以買一套警察衣服就可以在路邊抓妹仔執法惹10F 01/30 11:12
norder: 只能說那位警察法律知識不足,被自以為懂法的人唬爛就傻了11F 01/30 11:12
gcobc37695: 疑慮 要求看警證警察也必須拿出來嗎?到底誰說謊12F 01/30 11:13
jab: 「並應告知事由」 故意漏寫嗎13F 01/30 11:13
MagnumSaber: 看看就好啦 警察當然幫自己人說話 除非明顯犯罪行為14F 01/30 11:14
iam0718: 笑死 這樣回不就更代表那幾個警察廢15F 01/30 11:14
MagnumSaber: 不然頂多就說手段有爭議 但沒違法來混過去16F 01/30 11:14
MagnumSaber: 警察亂開單常常在被行政法院打臉的 以為他們多懂法喔
DiMammaMia: 警察水準差的不少啊 不懂法規跟不會找法規來檢舉的一18F 01/30 11:15
mirza: 唉呦.警政署啊,要解釋就解釋全面性一點.不然你看詐騙集團19F 01/30 11:16
tnssh211448: 署長可以多讀書嗎   釋字535看一下20F 01/30 11:16
Allen0315:     "警政署" 呵呵21F 01/30 11:18
Allen0315:     請警員出示證件很正常 不是只有穿制服就能解決
Allen0315:     自己署當然幫自己人解釋 問題在於法律不是這樣
crazy: 可是法律就是這樣 樓上法條有看嗎?24F 01/30 11:21
e1q3z9c7: 既然可以選擇 決定權應該在受檢人身上吧25F 01/30 11:22
Acone: 證件也沒人知道,一堆詐騙不都用假證件26F 01/30 11:23
Acone: 讓民眾決定,那酒駕毒犯車手笑呵呵
hbk20491: 所以有人可以告訴我影片中警察為啥不拿證件出來嗎28F 01/30 11:24
Acone: 為何要拿證件,法律不是有規定嗎29F 01/30 11:25
kilof: 那問題就是警察執行臨檢還不知道臨檢規定30F 01/30 11:27
sars7125889: 不拿就是因為本來不需要  所以都沒帶吧31F 01/30 11:32
IronWolf: 可是照這個法條來看 意思不就是要拿證件才對嗎 ?32F 01/30 11:32
germania: 非軍警人員隨便穿軍警制服 印象中是違法的33F 01/30 11:32
sars7125889: 樓上你再看一次穿制服 或 出示證件34F 01/30 11:33
coffee112: 看起來一堆人也不知道不清楚跟著亂吵35F 01/30 11:33
coffee112: 或
IronWolf: 這法條的意思不是要你二選一吧 是真的做不到前面應穿37F 01/30 11:38
IronWolf: 制服 也一定要做到拿出證件
IronWolf: 結果警方自己解釋成穿制服就不用拿證件
sars7125889: 所以樓上有問題嗎= =? 你沒穿制服要拿證件沒錯啊40F 01/30 11:40
Acone: 大家看港片洋片,那個制服警察會拿證件的?41F 01/30 11:40
IronWolf: 你穿制服也要拿啊...42F 01/30 11:40
e59214: 說要買制服去臨檢的,就去啊,然後就準備被用刑法158、15943F 01/30 11:41
sars7125889: 應著制服或拿證件也能被你解讀成兩樣都要 中文有問題44F 01/30 11:41
sars7125889: 嗎....==
yeustream: IronWolf你那什麼天才解釋 XDDD46F 01/30 11:43
e59214: 拿證件就知道是不是真的警察?47F 01/30 11:43
e59214: 有多少人知道警察服務證長怎樣?
e59214: 偽造的服務證你分的出來真假?
IronWolf: 所以才說要去看釋憲535...50F 01/30 11:44
sars7125889: 用意應該是在要先讓民眾知道你是警察 方法就是制服51F 01/30 11:44
sars7125889: 或證件 你要講假制服那自然也是會有假證件
sars7125889: 還在535..大家都要看535那警職法廢一廢好嗎
sars7125889: 因為535所以才去制定的警職法根本蠢 對吧
IronWolf: 釋字就已經明確告訴你要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55F 01/30 11:46
trax: 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56F 01/30 11:46
trax: 行人員之身分。 釋535
Arnol: 樓上說得很好 警職法本來就大於釋憲 大家懂個屁?58F 01/30 11:46
yeustream: 你直接搬釋535出來就好了,而不是給予原法條奇怪的解釋59F 01/30 11:47
yeustream: 原法條若能那樣解釋,釋535何必說它"有欠完備"?
IronWolf: 那就我表達有問題吧 不過釋字的意思就是要警方執勤一定61F 01/30 11:50
IronWolf: 要拿證件 警政署這樣解釋不就擺明故意在呼弄民眾?
Arnol: 請看釋憲535,看不懂中文或法律位階的請回去自習國小課程63F 01/30 11:51
sars7125889: 不是乎弄 而是他們是搬警職法 而你是看釋字53564F 01/30 11:51
sars7125889: 我直接這樣說 那誹謗跟公然侮辱是不是都違反憲法言
takechance: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要出示證件66F 01/30 11:52
sars7125889: 論自由? 還有很多是因憲法而去制定的法律哀67F 01/30 11:52
sars7125889: 這中間不是那麼單純的憲法>>>法律這樣
takechance: 臨檢這就明文規範喔,警政署在亂講69F 01/30 11:54
takechance: 釋憲及依照釋憲所寫的實施臨檢作業規定都說要出示證件
a0913: 愚民政策? 先把民眾打成白痴  當條文寫爽的71F 01/30 11:56
Arnol: 不要亂滑坡真的沒救,自由以不妨礙他人為前提72F 01/30 11:56
Arnol: 那刑法也妨礙人身自由? 你覺得違憲歡迎申請釋憲
Arnol: 拜託講點有Sense的
a77774444: 一堆人只看535的中間,沒看到最前是檢討警勤條例,後75F 01/30 11:57
a77774444: 面要訂相關作用法,也就是警職法,這才是釋憲的重點,
a77774444: 你媽整天講535,用點腦袋想,535是作用法嗎?司法可以
a77774444: 過度去干涉行政的具體行為,腦子該帶還是要帶,有學法
a77774444: 律的還是不要整天的法律優位,看完釋憲本文在來說嘴,
a77774444: 別整天取片段說法。。
ben81418: 當初會有釋字535是因為早期警察執法標準不夠明確才會做81F 01/30 11:57
takechance: 大法官>>>>>>>>>>>警政署82F 01/30 11:58
NOKIA3210: 535會有是因為警察勤務條例把組織法當程序法所以違憲83F 01/30 11:58
NOKIA3210: ,大法官只是因為現行沒程序所以幫你寫程序,在警職法
NOKIA3210: 因535出現後,當然就以警職法為準
takechance: 作用法是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警政署通篇不提ㄟ XD86F 01/30 11:58
MagnumSaber: 好啦 535講的"出示證件表明執行人員之身分"87F 01/30 11:59
a77774444: 連法律用語的或都搞不清還一直強辯,要不要民眾要求槍88F 01/30 11:59
a77774444: 給他看,你也要把槍和警車連帶給他檢查?到底誰是警察
a77774444: 呀?
MagnumSaber: 就已經規定在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的作業流程裡了91F 01/30 11:59
takechance: 從沒聽過法律可以違反大法官釋憲的 XD92F 01/30 12:00
MagnumSaber: 不要再硬凹和找記者欺騙民眾了 事實就法律有明文了93F 01/30 12:00
Arnol: 法律訂立出來後也不是一定符合法官釋憲啊..天啊 我覺得慘94F 01/30 12:01
takechance: 以前稅法違憲,也被大法官判定無效95F 01/30 12:01
sars7125889: 真D慘 一堆鍵盤大法官自己宣告警職法違憲96F 01/30 12:02
dreamyello: 警政署都出來打臉打的啪啪響了 臉那麼腫還在凹 丟臉97F 01/30 12:02
takechance: 大法官最大 https://youtu.be/ixHa_hERIh498F 01/30 12:02
分居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課稅 違憲 - YouTube
中天新聞》一名研究所女教授跟丈夫分居多年,不知道丈夫財務狀況,但稅率制度要合併計算,結果她卻必須多繳五十萬元稅金,教授不服聲請釋憲,大法官做出解釋,宣告所得稅法中的相關規定違憲,教授終於可以不用替丈夫繳稅,也幫助許多跟她狀況類似的民眾。 更多完整報導,詳見:

 
dreamyello: 是我早躲起來了還在這邊給人家笑99F 01/30 12:03
a77774444: 有人還是搞不清楚憲法是抽象律定,最後的是通盤檢討定100F 01/30 12:03
a77774444: 相關法律,就是之後的警職法,還有連司法行政立法傻傻
a77774444: 搞不清楚= =,你要不要也說憲法釋憲決定一切那幹嘛定
a77774444: 出法律來,連個"或"都搞不清楚。笑警察法盲自己卻連基
a77774444: 本法學都搞不清楚,是不是自打嘴巴
MagnumSaber: 有打臉喔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就有明文規定了105F 01/30 12:03
NOKIA3210: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早就廢止了106F 01/30 12:04
sars7125889: 臨檢作業規定不是廢超久了?107F 01/30 12:04
noir: 就說制服或證件了 假扮警察穿制服是重罪知道嗎108F 01/30 12:05
j147589: 哈哈哈 白癡 那就是警察自己也不知道穿制服就可以了109F 01/30 12:05
a77774444: 上面,鄉民是鍵盤大法官,不是鍵盤法官,現職大法官在110F 01/30 12:05
a77774444: 瀆職,警職法違憲鄉民知道,大法官都不知道笑XD
ben81418: 會有釋字是因為法律規範不足或有違憲之虞,在釋字之後修112F 01/30 12:07
a77774444: 就算沒廢,也應依警職法就是113F 01/30 12:07
aaa321342: 拿證件 我怎麼知道你那張是不是偽造的114F 01/30 12:07
ben81418: 正的法律就以修正後的為主115F 01/30 12:07
alice137651: 原本制度有缺陷才鬧出釋字535,之後立法機關才修訂警116F 01/30 12:07
alice137651: 職法,所以現在標準就是依照警職法,釋字535是用於法
alice137651: 律未修訂前期間,一直講釋字535的有沒有看過解釋文阿
cursedsoul: 所以代表警方連自己可不可以臨檢的法律依據都不熟...119F 01/30 12:07
cursedsoul: 嗎?
sars7125889: 擺明有些人學個法緒後就出來賣弄阿 只會法律位階= =?121F 01/30 12:08
dragon327: 那個應該只修過國中公民@@122F 01/30 12:09
sars7125889: 看影片他是有跟車主說好幾次它們只要穿制服就可以123F 01/30 12:10
a77774444: 好笑的是稍微有唸書的都知道:看文重點就是要看前和最124F 01/30 12:10
a77774444: 後,沒想到可以只看他們想要的XD
sars7125889: 應該只是不想跟他搞而已..軟或是嫌麻煩126F 01/30 12:10
Arnol: 釋憲寫明要出示證件的東西,立完法就不用了 哪裡有說警職法127F 01/30 12:14
Arnol: >憲法的,覺得自己有國中水準的來講講
Bobcat: 反正每個都盤查本來就作秀而已 看了覺得沒問題還去跟他129F 01/30 12:15
Arnol: 沒有就不用在那裏543,自己依憲法訂的法律就一定符合憲法130F 01/30 12:15
aCCQ: 制服能假扮 難道證件就不能造假嗎? 這時代想要都弄得出來131F 01/30 12:15
Bobcat: 耗時間找人家麻煩 搞不好到最後自己真的惹來麻煩132F 01/30 12:15
Bobcat: 反正大家就一起來耗 看誰時間多
Arnol: 講毀謗妨礙言論自由的人也敢評論真的有勇氣134F 01/30 12:20
alice137651: 大法官解釋是指出哪裡違憲並且要求立法機關趕快修法135F 01/30 12:21
alice137651: ,不是司法造法,解釋文文末都說了除依照解釋意旨並
alice137651: 應參酌社會實際情況來修法,所以立法機關當然不是一
alice137651: 定得100%照大法官意旨來修,立法權司法權是互相制衡
alice137651: 不是隸屬關係
sars7125889: 不用在那邊釣啦 反正其他大大說的你也反駁不出來只會140F 01/30 12:22
sars7125889: 535 535 535 535 535  顆顆
Arnol: 本來就是如此,有些人以為大法官沒事再看哪條法律違憲?可悲142F 01/30 12:24
Arnol: 以為跟自己一樣整天無所事事嗎
a77774444: 還有鄉民們,不是你說違憲和憲法優於法律就可以不用鳥144F 01/30 12:26
a77774444: 法(警職法),違憲是司法依程序宣佈,而非鄉民,在還沒
a77774444: 宣佈違憲他都是部有用的法律,比警察還不如的法盲也太
a77774444: 多了。
a77774444: 你現在要證警職法違背535應該是去提釋憲,而不是一直
a77774444: 在這邊講535大不用鳥警職法,乾,那我也主張我憲法有
a77774444: 自由權,刑法不可以干涉我的人身自由呀,什麼歪理
Arnol: 沒錯啊,你講的那些我可都沒講過,別塞到我鍵盤裡151F 01/30 12:31
a77774444: 在他是部有用的法律前,警察依該法便是依法行事並執法152F 01/30 12:31
a77774444: ,程序並未有違法之情事,你如果覺得該法沒有尊重優位
a77774444: 原則,不是在這邊打嘴砲說警職法4是有問題應該照535而
a77774444: 是去提釋憲,了解嗎?
Arnol: 沒錯,你說得有理156F 01/30 12:36
Arnol: 就是在爭議這個沒錯啊,到底有沒有問題 不是因為它是應憲法
yjpu: 叭叭~倫家不管辣,我鍵盤大法官說你警職法牴觸535就是牴觸158F 01/30 12:37
yjpu: 辣,535揪4屌,懂?
Arnol: 535而生就一定沒問題160F 01/30 12:38
Allen0315: 釋字535  憲法>法律>行政命令 end161F 01/30 12:39
littlepogi: 結論就是現在的刁民已經刁到有法律當靠山的人也會怕162F 01/30 12:41
loveloser: 在八卦討論法律問題…… 樓上認真回答的人頭殼都有問163F 01/30 12:42
loveloser: 題 笑死
plains: 把人抓回來啊 事後講有屁用165F 01/30 12:44
SorrowWind: 現實就是民眾有權請警察出示證件 這沒有什麼疑問 還能166F 01/30 12:46
SorrowWind: 在那扯東扯西笑死人
a77774444: 現實就是警察著制服就可以不用出示證件有什麼問題嗎?168F 01/30 12:51
Bobcat: 就在作秀啊抓什麼人 反正本來就只是隨便攔查交差而已169F 01/30 12:52
facecheck: 刁民再屌阿170F 01/30 12:55
Rinehot: 有個問題 為什麼不能叫警察出示證件?171F 01/30 12:55
Rinehot: 我怎麼知道我要申訴誰?
Rin5566: 吉娃娃繼續跳針嘻嘻173F 01/30 12:56
Bobcat: 警察看到什麼有心要抓還會和他在那邊耗喔 兩邊都在玩啦174F 01/30 12:56
dontaskme 
dontaskme: 一堆法盲 笑死XD175F 01/30 12:58
kixer2005: 應該立法規定這種情形可以合法把人摁在引擎蓋上摩擦176F 01/30 13:03
LA24: 警察國家?177F 01/30 13:03
kixer2005: 糙奶媽的死刁民178F 01/30 13:03
D600dust: 一般警察法律知識不足是真的179F 01/30 13:04
D600dust: 不管專業或態度都很差
D600dust: 但年輕一輩我個人是有感改善
yuki2474: 某檢也是怕刁民怕出名啊182F 01/30 13:08
Gedu: 懷疑警察身份時直接報警等其他警察來支援比較快啦183F 01/30 13:09
Gedu: 真的秀一個假證件給你看你能分辨喔
hellstar: 杜男車號記下來,刁死他185F 01/30 13:11
elfria: 警員證只是一張護貝的紅色小卡而已,根本超好造假186F 01/30 13:16
elfria: 去影印店用雷射印表機印在厚紙板上還護貝根本看不出來
lancelot123: 釋字本身又不是作用法,鄉民只讀了國中公民知道法律188F 01/30 13:18
lancelot123: 位階,就開始洋洋得意「我知道憲法>法律喔,你他媽怎
lancelot123: 不去讀讀釋字535?警職法是啥洨?」,讀法的人看了笑
lancelot123: 在心裡而已
elfria: http://0rz.tw/mcKsY <<<警員證,跟我說制服能造假?192F 01/30 13:19
[圖]
 
elfria: 憲法有問題要去提釋憲。。警執法才是優先執行的193F 01/30 13:20
elfria: 法院是根據警執法來判決。。憲法是約束法律用的
leveger0903: 也許那個人根本是惡意的 但或許警方可以宣導如何不出195F 01/30 13:22
leveger0903: 示警方證明即可知道是真假警察的方式
Ximcra: 笑死 一堆人連法律上的或字意思都不知道在那邊仇警197F 01/30 13:23
Ximcra: 仇警仇到腦子都壞了
Ximcra: 整天在那邊釋字535,而不知道警職法就是因為這條識字誕生
zero00072: a || b,a == true 時不就符合條件了?邏輯死了?200F 01/30 13:38
spector66: 推推201F 01/30 13:47
aarzbrv: 只會在那邊仇警仇警喊得很爽的網友,要不要罵法院仇警呀202F 01/30 13:58
kkkaq123: 我覺得可以放大討論 制服有辦法辨別警察身份嗎 沒有知203F 01/30 13:58
kkkaq123: 悉身份要怎麼方便救濟?
a77774444: 還有人在那邊一直說為什麼不出示證件,瘋狂跳針。。205F 01/30 13:59
aarzbrv: 拜託陳玉勳拍熱帶魚都能把車塗裝得跟真警車一樣(因當時206F 01/30 14:00
tiuseensii: 或=or=and+xor,懂?207F 01/30 14:00
aarzbrv: 警政署沒借給他拍戲),更何況偽造相對容易的制服呢?208F 01/30 14:01
aarzbrv: kkkaq123提供了一個好理由,這不是仇不仇警的問題,等到
ptt80357: 那還放走駕駛…笑惹 前後矛盾210F 01/30 14:02
aarzbrv: 哪天有警察休假被自己人惡搞,連該吉誰都不知道……211F 01/30 14:03
AirPenguin: 所以是警察也不懂是嗎212F 01/30 14:06
BroSin: 制服不是買得到嗎?213F 01/30 14:10
aarzbrv: 回AirPenguin:其實你的懷疑是常態,特別是對過中年那些214F 01/30 14:11
aarzbrv: 知法犯法習慣了,不懂裝懂唬弄剛進來的後輩的那些……
aarzbrv: 還有不懂會問人的還好(至少有問),有些是假借警察職務
aarzbrv: 不懂裝懂還自己編法律唬人的。類似這篇有時會出現:
aarzbrv: https://i.imgur.com/oMWqoFo.jpg
[圖]
 
dfast: 叫你穿球衣 又不是叫你穿囚衣219F 01/30 14:19
dfast: 有這麼委屈?
tostcamp: 智障的警政署高層。邏輯根本不通221F 01/30 14:20
dfast: 警察提供前後可辨識的編號才是正解222F 01/30 14:20
emissary: 若有人買一套警察制服騙人怎麼辦?223F 01/30 14:26
aarzbrv: 回樓上:那是警政署自己裝備管制的問題吧?要看有沒有224F 01/30 14:28
aarzbrv: 不怕被吉的內鬼為了賺錢流出去呀。
poopllll: mama…難道暗示假警察無需負擔自我舉證責任的嚎概念昧226F 01/30 14:31
poopllll: mama…難道暗示臺灣房音效駭人使人心智失能任人宰割的嚎
poopllll: 概念昧
SESAO: 推 根本就一個想紅的中二男在那邊亂 還一堆報導說懂法律229F 01/30 14:44
sincere77: 最好警察做什麼都不用讓人民辨識身分,應該是某些人的230F 01/30 14:48
sincere77: 理想國度
cyclonelyr: 台灣到現在還從未看過冒充交警攔查的啦232F 01/30 15:01
cyclonelyr: 只是警員沒有嚴正要求而已 因為這種就是來亂的
cyclonelyr: 與其浪費時間 影響交通 還是快點叫他滾比較實際
chuke: 警政署程度也不過爾爾235F 01/30 15:05
JamCh: 推236F 01/30 15:49
a77774444: 上面這種鄉民如果是被他們看不起的警察叫法盲也不過爾237F 01/30 15:56
a77774444: 爾阿
a77774444: 現在連警察都可以叫鄉民法盲,唉,水準低下呢
lovealgebra: 警察自己都不熟= =240F 01/30 15:59
r5e97nk63: 那麼如果制服編號與本人不符要怎麼提出異議?241F 01/30 16:05
ainor: 拒絕違法臨檢242F 01/30 16:05
a77774444: 說警察不熟的是沒看內文,這不是法盲已經是文盲地步。243F 01/30 16:06
a77774444: 。
r5e97nk63: 警政署自己提供給民眾的臨檢作業流程中,清楚表示民眾245F 01/30 16:10
r5e97nk63: 在不妨礙警察執行勤務時,可以要求警察出示證件,到底
r5e97nk63: 要不要統一一下說法?
a77774444: 台灣警察天天應付像上面這些不懂法律也不看文的鄉民突248F 01/30 16:10
a77774444: 然覺得警察好辛苦喔~
a77774444: 而且還要擔任法律諮詢專家和大法官釋憲單位,真的太狂
a77774444: 了,鄉民真的把警察當萬能單位在用了,教了還不懂就更
a77774444: 沒用了。
a77774444: 什麼流程,連名稱都講錯,要反駁別人前是不用先看書嗎
a77774444: ?不看書給你翻書你還翻錯,你在混什麼飯吃的這樣也敢
a77774444: 來辯論。。
r5e97nk63: 明明警政署只要出來說個執法有瑕疵,但不違反現行法規256F 01/30 16:24
r5e97nk63: 就好,扯什麼目視無異狀,造成交通阻塞,所以放行。那
r5e97nk63: 以後警察接到命令,但不想臨檢時,就都不要出示證件,
r5e97nk63: 然後直接用這理由放行民眾就好了啊。
luzhi: 警察制服?詐騙集團快去買一套260F 01/30 16:43
lustdaemon: 是現場警察不懂法 被唬爛成功261F 01/30 16:58
lustdaemon: 這種不懂裝懂的直接扭出來送辦好嗎
CALLING: 非軍警人員穿有掛階的制服是刑事犯罪263F 01/30 17:34
CTUST: 連個證件名牌都沒有,那不就是違法耍流氓嗎?264F 01/30 18:20
blsay131: 法律改很兇265F 01/30 18:44
qaz12453: 這小事 隨身攜帶證件不就好了嗎…266F 01/30 19:51
andyssfresh: 警察不出示證件只是為了面子吧…267F 01/30 19:58
beryll: 違憲, 偽造文書刑法重罪268F 01/30 21:11
CelicaGT: 警察制服... 之前不是一堆假貨穿出來招搖撞騙269F 01/30 21:28
hsyumi1026: 沒證件只有衣服這樣人人都是警察了270F 01/31 01:16
auogs: 樓上沒穿警服給你證件 你就相信他是警察嗎271F 01/31 03:17
v2608691: 隨便什麼人穿上制服搖身變正派鴿子 笑死272F 01/3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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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1-31 10:09:00 (台灣)
+1 01-31 10:09 TW
···
錄影片那個人就精神異常啊  他一開始講話就怪怪的然後一直嗆別人  
到底哪個白痴會認為他是對的
2樓 時間: 2019-01-31 10:33:09 (台灣)
+1 01-31 10:33 TW
怎麼這個問題還在吵,腦殘的人真多,終於知道韓流怎麼爆起的,可以讓一個草包芭樂王來管理200多萬人的城市,而起至少管4年,實在悲哀,警察值勤到底是依照憲法還是警職法?法官判刑是依照刑法還是憲法,有聽過哪個法官判刑是依照憲法第幾條規定判的嗎?一天到晚扯釋535,釋535只是要求相關法律要通盤考慮,警職法是立法院行政院通盤考慮後施行的法律,還在扯釋535,簡直是腦殘
3樓 時間: 2019-01-31 16:20:27 (台灣)
  01-31 16:20 TW
員警是怕長官到時又不挺.........長官要檢討
4樓 時間: 2019-02-06 11:33:12 (台灣)
  02-06 11:33 TW
電影看太多 還在叫阿Sir出示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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