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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aruEX (KATE)
標題 [新聞] 梁振英稱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 被指瘋狂
時間 Sun Nov 12 14:37:12 2017


梁振英稱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 被指瘋狂

【大紀元2017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唐仙雅採訪報導)日前,出席香港「回歸」20
周年研討會的香港前特首梁振英爆出驚人之語,稱「以國家名義殺人,是不犯法」。有評
論認為,只有認同獨裁極權暴政思想的人,才能說出這樣瘋狂的言論。


11月6日,中共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出席「國家與香港」研討會。他在會
上發言講到,年輕人應該要有「正確的國家觀念」,而香港作為國際城市,要認識「國家
是人類社會最大的利益集體」。


他還說:「有一種行為古今中外都是犯法的,就是殺人,而且會處以極刑。但有一個例外
,就是以國家名義殺人,是不犯法。」

對於梁振英這番言論,香港作家蔡詠梅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說,如果是一個普通人,大家
會把它當成是瘋子,「但作為前特首這樣的身分,宣揚暴力仇恨、無視法治、宣揚國家可
以蔑視、剝奪人的生命的言論,應該把他全國政協副主席拿掉,否則太可怕了」。


共產極權國家宣揚國家殺人不犯法

蔡詠梅說,以革命名義、以國家名義殺人,只有共產或極權專制國家才這樣講,「斯大林
的國家、毛澤東時代、甚至希特勒的國家才說是國家殺人不犯法,獨裁國家的權力無限大
到可以剝奪人的自由,完全扼殺人的生存權利,要你生就生,要你死你就要死,是歷史已
經證明的」。


據統計,在1922-1953年斯大林統治期間,因各種政治迫害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數字達
2,300萬人。斯大林的名言是:死一個人是悲劇,死100萬人只是一個數字。而自中共建政
以來,各類政治運動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數超過8,000多萬。

濫殺人民將受到譴責與審判

蔡詠梅說,中國傳統的皇權時代,皇帝濫殺無辜都會受到唾棄,被譴責成為暴君。而在今
天的法治國家裡,憲法是最高的,國家政府或是團體,任何人都不可以超過法律。「從法
治精神來講,國家的公權力不是用來殺人的。而警察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才可以
開槍,在西方社會,警察不當開槍都會受到民眾的抗議。」


她說:軍隊,也只是在保衛自己的國家,在戰場上可以殺死敵方,那是戰爭的狀態,而且
也是有規則的。例如,俘虜、舉白旗的投降者,還有婦女兒童是不能殺的,「現在美國軍
隊在伊拉克、阿富汗時的好多軍人回到美國後,由於在戰爭中超出規範殺人都受到軍事法
庭的審判」。


梁振英是極權主義的擁護者

蔡詠梅說,香港社會是一個很文明的社會,雖然現在自由受到侵蝕,但司法獨立的傳統仍
在。「能出這樣一個特首令人匪夷所思,從言論的本身可以看出梁振英是一個極權主義的
擁護者。」


梁振英在2012年競選特首時就被人指出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

「他是地下黨,對共產黨的價值觀當然是認同的。」香港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對大紀元說。

梁家傑說,梁振英的言論直接證明了當年唐英年說,梁振英曾在行政會議上表示要對集會
及遊行的人士用催淚彈和暴力的說法。「在占中的時候,有傳聞說,梁振英是想向占中的
群眾開槍的,從他在香港與國家座談會上的這個表達,以國家之名可以殺人的說法,也佐
證了他想對占中群眾要開槍說法。」


有網友說,中共土改、反右、西藏「平叛」、三反五反、大躍進、計劃生育、六四開槍等
等,都是中共以國家名義殺人,罪惡讓姓梁的一筆勾銷。

也有人撰文說,這種思想的灌輸,將會為「愛國者」製造更多話題及機會,令香港陷於你
死我活的境況。#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1/10/n9825320.htm
梁振英稱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 被指瘋狂 | 獨裁 | 極權暴政 | 當權者濫殺人民 | 大紀元 梁振英他還說:「古今中外對罪與罰有不同概念,但有一種行為古今中外都是犯法的,就是殺人,而且會處以極刑。但有一個例外,就是以國家名義殺人,是不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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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的九大基因
                    http://www.epochtimes.com/b5/nf35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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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s531: 那希特勒也無罪囉 腦殘1F 11/12 14:38
wwvvkai: 讚2F 11/12 14:38
kent: 跟奉阿拉真主之名差不多3F 11/12 14:38
ams9: 希特勒打贏就沒罪囉4F 11/12 14:39
Vicky1016: 死刑不就是這樣~?5F 11/12 14:39
flavorBZ 
flavorBZ: 難怪蔡英文政府不判死刑6F 11/12 14:39
yuriaki: 死刑就是以國家名義依法殺人 是犯啥法?廢死在哭爸啥7F 11/12 14:39
Vicky1016: 難道處決鄭捷犯法了8F 11/12 14:39
kent: 中國憲法寫中國是共產黨一黨專政 那為黨殺人也不犯法了9F 11/12 14:39
JamesForrest: 中國香港事務10F 11/12 14:39
ronray7799 
ronray7799: 反廢死心目中的賢君11F 11/12 14:39
Vicky1016: 還有戰爭也是 殺來犯敵軍犯什麼法12F 11/12 14:39
Vicky1016: 警匪槍戰 警察擊斃現行犯也合法
Vicky1016: 這種文章是要多弱智才寫出來
Vicky1016: 沒有死刑的歐洲國家 警察也有權開槍打死現行犯
allenatptt: 支那人就是下賤16F 11/12 14:41
yuriaki: 先搞懂問題之犯法與否之「法」是啥再高潮好嗎17F 11/12 14:41
hinajian: 那是兩回事吧 對岸是舉著國家大旗排除異己18F 11/12 14:41
hinajian: 法律只是他們借刀殺人的刀
yuriaki: 只要何法誰管你是借誰刀 你自己的道德標準你自己定但那終20F 11/12 14:43
yuriaki: 究不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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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11-12 14:53:47 (台灣)
  11-12 14:53 TW
他國事務。台灣也差不多啦!威權時期228有哪個人犯法嗎?
沒有轉型正義,沒有追究兇手共犯前,台灣沒有資格發言...
2樓 時間: 2017-11-12 14:55:53 (台灣)
  11-12 14:55 TW
台灣轉型正義中的「追究」也不過是最低限度的公開真相而已,頂多褫奪公權,討回不當所得,不可能關進監牢。
很可悲的是...DPP完全執政,完全辦不到,呵呵...
3樓 時間: 2017-11-12 15:22:09 (台灣)
  11-12 15:22 TW
沒有那一小撮人(共黨)專政立法,何來國家名義?國家名義不就等同於共黨說了算!
4樓 時間: 2017-11-12 17:54:11 (台灣)
  11-12 17:54 TW
~都說了 ! 是惡....魔....黨 ! !
5樓 時間: 2017-11-12 18:03:48 (台灣)
  11-12 18:03 TW
講出心裡話和法西斯的現實也臭惹嗎??X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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