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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osel ()
標題 [新聞] 因1個字母遭冤枉肇逃 她花10年青春證清
時間 Wed Sep 27 17:41:49 2017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因1個字母遭冤枉肇逃 她花10年青春證清白

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9月27日17:25

北市婦人張月英10年前莫名遭控騎車撞傷人後逃逸,她雖堅稱不是肇事者,但仍被依過失
傷害等罪判處拘役50天及6月,得易科罰金23萬元確定,為了清白,張婦苦讀法律、學寫
訴狀,8度聲請再審,終於在今年5月得到平反,或判無罪,但張婦感嘆因為這個官司導致
她拿不到良民證,留學夢碎,「我的人生也毀了,現在我快60歲,能做什麼?」


儘管如此,張婦決定除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53萬餘元外,也向當初錯誤移送她的中正二分
局請求國家賠償83萬。

張月英(60歲)今天為刑事補償一案,到台北地院出庭時感嘆說:「10年前我才40多歲,還
計畫日本留學,結果因為這個官司導致有案底,無法拿到良民證出國,留學夢因而破碎,
我的人生也都毀了,現在我快60歲,能做什麼?」


這起冤案緣於2007年9月26日傍晚,一位七旬老婦傍晚在北市汀洲路斑馬線上遭一輛輕型
機車撞倒,機車騎士肇事逃逸,中正二分局警員依當時事證認為肇事車牌為「DNX-211」
,車主是在市場擺攤的婦人張月英。


但張月英從檢方偵查到法院一、二審理,每次都強調當天她在新北市永和的市場擺攤,但
都不被採信,最後遭判過失傷害拘役50天、肇事逃逸6月有罪確定,這幾年她苦讀法律、
學寫書狀,聲請再審不斷被駁回、不受理,但她始終沒停止行動,她曾表示「沒有做的事
情,為何要冤枉我,打10年的官司就是希望還我清白,希望法院可以還我清白。」


最後高院在去年11月裁定再審,這次終於找到決定性的證據,因為當年110勤務中心受理
報案紀錄單,紀錄報案人向勤務中心表示肇事車輛車牌為「DMX-211」,但張月英騎乘機
車車牌是「DNX-211」,終於證明她的清白,今年5月高院判她無罪,檢察官未再上訴,張
月英無罪確定。


張月英冤屈獲得平反後,先向中正二分局要求國賠83萬元,但一審敗訴,目前上訴高院中
,張女另向北院提刑事補償53萬餘元,張女表示,她接下來還要向檢方遞狀,聲請退還當
時繳納執行的罰金23萬餘元。(張欽/台北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927/1212147
因1個字母遭冤枉肇逃 她花10年青春證清白 | 即時新聞 | 20170927 | 蘋果日報
[圖]
北市婦人張月英10年前莫名遭控騎車撞傷人後逃逸,她雖堅稱不是肇事者,但仍被依過失傷害等罪判處拘役50天及6月,得易科罰金23萬元確定,為了清白,張婦苦讀法律、學寫訴狀,8度聲請再審,終於在今年5月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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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jfw2012 
ltjfw2012: 這就是雞八爛菜的司法改革 哈哈哈51F 09/27 17:52
wahaha99: 說好的司法改革什麼時候才要上路52F 09/27 17:52
cashko: 40多還是中年,也許人家存了錢也還有體力去念,快60體力會53F 09/2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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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oc: 因為肇事者其實是民代?? 所以才不願意幫忙???59F 09/2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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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er: 23萬元記得要加上利息,別忘了用複利計算,顆顆62F 09/27 17:54
NVIDIA: 結果拿稅金來賠償,法官檢察官這麼爽63F 09/27 17:54
ERDDD: 她很有毅力 佩服64F 09/27 17:54
pdz: 浪費10年只要求一百多萬 真佛心QQ65F 09/27 17:54
snane: 不知道真正肇事的人背景如何66F 09/27 17:54
dacapo: 加油!!! 告死政府67F 09/27 17:54
KINGTIGERX: 報案紀錄單會留十年,真意外68F 09/27 17:54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誰理你,活該69F 09/27 17:55
q11010: 求償太少了 然後這麼蝦的錯誤..70F 09/27 17:55
s256988452: 呵呵71F 09/27 17:55
maple0425: 這證據可以等10年?什麼司法72F 09/27 17:55
NVIDIA: 檢察官和法官名字應該公布,並賠償73F 09/27 17:55
Moshiba: 40多辛苦存錢出去圓夢很ok阿 被拖到60真的很多遺憾74F 09/27 17:55
starlight102: 過分75F 09/27 17:57
anper: 這檢察官在衝薩小???76F 09/27 17:59
lime1207: 這樣才陪83萬...國家司法好丟臉77F 09/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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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XANNA: 她好像在準備律師喔80F 09/27 18:02
tw2000: 誰來還她10年青春QQ81F 09/27 18:05
NVIDIA: 誰?阿不就檢察官和法官嗎82F 09/27 18:05
bomda: 83萬想打發喔幹 垃圾83F 09/27 18:06
atsusi: 這太衰小了吧....而且國賠竟然還敗訴.....84F 09/27 18:06
jam42207: 10.年前40多 過了10年快60 這算數厲害了85F 09/27 18:07
sy4826951: 誰叫妳沒有背景。86F 09/2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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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xp5566: 垃圾警察 垃圾司法89F 09/27 18:08
simata: 好爛的司法效率90F 09/27 18:08
cvn65:  喔! 法官不語   去你X的豬油心證  論理能吃嗎 經驗是三小91F 09/27 18:10
v19791119: 該賠,這些年來的折磨92F 09/27 18:11
lazo: 警察紀錄單都在也能罵警察,是法官不採信好嗎93F 09/27 18:11
COOLTARO: 才賠83萬?無罪的糟蹋,有罪的寬放,鬼島真棒94F 09/27 18:12
Shxt: 等等,這證據......有需要花十年?95F 09/27 18:12
zeng50: 我記得當初有人證攤商不在場證明 智障法官不採信96F 09/27 18:15
ko910493: 扯爆了這個...97F 09/27 18:16
cvn65: 人證不採信 表示有人作偽證囉? 那怎麼不究責偽證罪? 瀆職?98F 09/27 18:18
silentence: 法官一定會推給別人舉證問題99F 09/27 18:21
zszsdd: 沒背景的窮人誰鳥你,有背景坐在家等律師回報100F 09/27 18:21
silentence: 醫生開刀救人失敗3000萬  這個誤人十年法醬要配什麼101F 09/27 18:22
niko0202: 台灣司法 呵呵呵呵呵呵102F 09/2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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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croken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9-27 18:30:43 (台灣)
  09-27 18:30 TW
法律不是保障正義,是保障懂法的人跟訂立法律的人
2樓 時間: 2017-09-27 18:38:23 (台灣)
+2    (編輯過) TW
現在知道法律對人的影響多大了吧!以這案件來說,請問這些承辦的司法人員會受到任何懲處嗎?不會!因為這些司法人員把自己當成「神」一般存在,絕對不會錯!就算誤判、濫權,他們也是穩穩做!根本不會有事!至於那個倒楣鬼的失去的青春、權利,你家的事,他們才不管呢!
3樓 時間: 2017-09-27 20:53:10 (台灣)
  09-27 20:53 TW
瀆職...且完全不把被告人自白當一回事亂起訴,誣告罪再加一條罪加一等。
4樓 時間: 2017-09-27 21:41:59 (台灣)
  09-27 21:41 TW
涉案的司法官要降級   國賠金額由司法官支付
一個不小心  毀了別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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