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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9-05 22: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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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ocow (void)
標題 [新聞] 林欽榮大發飆 嗆都更條例修法閹割國家權
時間 Tue Sep  5 19:21:34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林欽榮大發飆 嗆都更條例修法閹割國家權力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9-04 15:19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市府敗訴,都更選配重來,副市長林欽榮今
天發表北市府對「行政院都更條例修訂研商會議」的建議時也忿忿不平,認為國家權力不
應該被閹割,如果「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要規定公辦都更要有地主同意比例限制,那麼「
都市計畫法」跟「平均地權條例」都應比照辦理。


林欽榮更說,把政府權責全面閹割掉,讓政府只能施捨容積率,才會有不同意戶誤以為實
施者是賺了多少錢,「官商勾結個屁!他媽的!」

林欽仍更痛批,他不認為自己要做多久,也不認為市長柯文哲要做多久,但強調政治人物
是過客,重要的是政府永遠存續,更提到「政客只是握有政權」,更舉例大埔事件是政府
做不好,不表示制度不好,再次強調要換的是政客,而不是要把國家權力都閹割掉。


林欽榮指出,國家17年前頒布「都更條例」,至今已有8次的修法,還是會產出文林苑、
永春都更案等都更爭議,甚至政府屢屢遭受到行政法院判決書的案例,讓人感到忐忑不安
。而行政院已經要求內政部進行第9次修法,北市府也多方與內政部交流,而行政院政務
委員張景森已經召開第一次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討論會。


但林欽榮仍認為,新草案部分仍有窒礙難行部分,因此提出六點修法建議,包括刪除修正
案中公辦都更案需有私地主同意比例2分之1;不再訂定限縮政府代為拆除規定;明定都更
審議會權責,維持其審議決策穩定性及訂定中央訂定都更權利變換選配作業規定等。


林欽榮說明,依照現行「都更條例」、內政部民國93年通令,指公辦都更過去無特別規定
同意比例,但這次修法加上私地主同意比例2分之1,無疑是在閹割政府行使公辦都更權力
,「這樣公辦都更根本推不下去。」他說,都更就是立體的區段徵收跟市地重劃。


媒體詢問,剛剛林欽榮認為民辦都更規定不夠明確,卻又認為公辦都更不該有同意比例,
是否雙重標準。林欽榮回說,斯文里3期有達到民辦都更同意比例門檻,但記者經確認此
「同意比例」並非都更法定同意書,而是公辦都更意願同意。


媒體再問,雖然北市府有自信有完備制度,但都更條例修法需適用全國狀況,難道認為全
台灣都會比照北市合法辦理。林欽榮說,台灣民主來自民選團隊都有任期制,如果政府真
的欺負人,「你做不好就被選民拔下來!」他更說難道國家權力就應該那麼謙卑有限制嗎
?他提到,如果要一視同仁,那麼都市計畫、平均地權條例都該取得地主同意。


林欽榮說自己不是在意多少比例,而這是國家權力,但操作國家權力的那些「笨蛋市長」
不是討好選民甚麼都不做,就是做了太過分被選民淘汰,「你做了不好自然就被淘汰掉,
但你為什麼要限縮這件事?」他說,跨了一條河別人要不要比照是別人的事,但不認為應
為都更訂定不同的一套法律,「都市計畫法」、「平均地權條例」要不要限縮;如果都要
限縮,「國家存在幹嘛?」


至於政府代為拆除部分,林欽榮認為中央修法訂出一些不明確的空間,如新擬修正條文僅
針對拆除日期、方式及安置措施得以調處,但面對多變的爭議處理確說明如何處理,意旨
原本依照「行政程序法」程序法規定,地方政府在行政判決出爐前先執行,但依照中央新
修法「任何人不同意提出行政訴訟,你都要等他行政訴訟完了我才可以去待拆,一個行政
訴訟要多久?」、「只要有人去抗訴,我甚麼都不能做,我也不能去拆耶!」


林欽榮說,代拆是政府的義務,「如果政府的意義都要做限縮,我相信台灣沒有人會願意
做都更。」林說,目前北市代為拆除已依照「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第18條召開「2
次公調、2次私調」才可以執行,已經相當完備。


林欽榮再表示,現行都更母法未明定都更會審議權責,否則會屢屢遭不同意戶提起行政訴
訟就會被推翻,缺乏穩定性;他更嗆如果都要被行政法院判輸,「那我建議所有都更案件
的審議都通通交給行政法庭!」他也不滿嗆,行政法院判北市選配不公,但中央根本沒有
訂選配作業要點;他說,北市已率先訂出北市都更權變選配作業要點草案,建議中央增訂
「都更權變選配作業要點」,否則就是由行政法院。


媒體詢問市府是否認為不管行政法院決議都不應推翻都更會決議,林欽榮解釋,民眾仍有
提出行政救濟的權利,卻把連同都更會依照專業做的決定推翻,他舉醫療糾紛時為例,法
官會去請教醫療專業,「請問永春都更有來請教過我們嗎?」


他邊把簡報甩桌上邊嗆,「如果都更母法有違憲,就請大法官把他判它完全違憲,但沒有
嘛,709條(大法官釋憲案709條)也沒有判它違憲,只有說程序不符!」

林欽榮最後聲明,都更會本身到底能夠賦予多少的職權,而這個職權,應該請求中央在這
層次裡面,「行政、司法,應該互為獨立而競合」,而不是屢屢遭受,1戶不同意,就發
動行政訴訟,全面干擾,這也不是台灣福氣。


而林欽榮也大談自己對財產權主張,他說自己不是學憲法,認為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當
財產權可以獨立處理時就應該被主張;但當財產權是在共構、集居環境時,就應該要有多
數同意,「我最不能忍受99.2%都還能夠被判輸」、「可憐可憐那80%的同意戶!」,更說
永春都更案40個老人已往生,「我是沒辦法原諒我自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83202
林欽榮大發飆 嗆都更條例修法閹割國家權力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市府敗訴,都更選配重來,副市長林欽榮今天發表北市府對「行政院都更條例修訂研商會議」的建議時也忿忿不平,認為國家權力不應該被閹割,如果「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要規定公辦都更要有地主同意比例限制,那麼「都市計畫法」跟「平均地權條例」都應比照辦理。林欽榮更說,把政府權責全面閹割掉,讓政府只能施 ...

 

5.備註:
永春王家不就趁行政法院判決空檔被北市府默認讓建商偷拆的嗎?還派警察幫忙
財產權可以獨立處理時就應該被主張?汀洲路龍腦案是透天喔?你忘了嗎?
官商沒勾結?為啥每個都更案的資料都沒公開?地主姓名可以去識別化吧

最後 還有斯文里公辦都更 北市府一直對外宣傳同意比率高達九成

結果被記者踢爆 住戶根本沒簽署正式的都市更新同意書
頂多只算是意向調查表之類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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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46.54
※ 文章代碼(AID): #1PheZ1-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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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ocow (122.116.46.54), 09/05/2017 19:24:24
LAKobeBryant: 這麼想拆喔1F 09/05 19:23
luckyalbert: 營建業在台灣=黑道;這樣比較好懂2F 09/05 19:23
dslite: 台北柯以拆3F 09/05 19:23
kenro: 推林副 法規真的很有問題4F 09/05 19:23
luckyalbert: 副市長說的其實沒什麼錯5F 09/05 19:23
luckyalbert: 目前商總是誰這樣很好懂ㄅ...
joe10337: 林副真的是跟柯文哲一脈相傳7F 09/05 19:25
joe10337: 我覺得賴清德會好好電那些王八蛋的 林副消氣
socialheric: 他真的沒說錯 北市很多地方建築物都老的恐怖了9F 09/05 19:26
zephyrhymn: 有時候就是因為一兩戶導致不能都更10F 09/05 19:26
socialheric: 透天不想都更就算了,舊公寓那種一大堆鬼扯風水11F 09/05 19:27
twdvdr: 制度好那執政的人怎麼讓大浦案發生 要求每個上位的都是神12F 09/05 19:27
※ 編輯: moocow (122.116.46.54), 09/05/2017 19:28:39
jetalpha: 所以中華民國台北市政府要像黑衣人一樣,違法行事了嗎?13F 09/05 19:28
kizu1124: 推林副14F 09/05 19:28
twdvdr: 用人治的腦 去想法治該做的事 才會天天想在位的人都是神15F 09/05 19:28
papawalk: 推林副16F 09/05 19:30
abc1231qa: 法規有問題是真的 主要是憲法就有問題17F 09/05 19:32
taxuan: 有點道理18F 09/05 19:32
abc1231qa: 當然不會違憲19F 09/05 19:32
paul0917: 結論:等都更不如等地震比較快20F 09/05 19:32
PietroConti: 他沒說錯啊現在就是不專業的亂搞21F 09/05 19:32
amethystboy: 利益永遠搞不定 只能等天災自然都更惹22F 09/05 19:33
taikonkimo: 不想當壞人 就不要都更啦 讓大自然天然都更好了23F 09/05 19:33
c902112: 文林苑決清出來面對24F 09/05 19:34
znck: 天然都更就一堆人出來罵"政府在幹甚麼啊" 台灣鯛不意外25F 09/05 19:35
jetalpha: 這算是北市府默許建商偷拆不同意戶的結果,沒啥好跳腳的26F 09/05 19:37
haohaobobo: 就當初一堆覺青盲目瞎挺王家害的啊 先嚴懲當初那群瞎27F 09/05 19:38
haohaobobo: 挺的人來展現決心吧
luckyalbert: 覺青真的是腦殘無誤29F 09/05 19:38
luckyalbert: 最近還有個口出西瓜的在秀下限,不意外
jetalpha: 而且政府行使權力時本來就應該受法律約束。31F 09/05 19:39
chudly: 撐住啊32F 09/05 19:40
niko0202: 風向不對~市容超醜 不過別拆我家 科科33F 09/05 19:41
jay0108: 繼續維持破爛市容,等地震來倒光算了34F 09/05 19:44
shi0520: 看柯粉怎麼挺啊 人一對什麼彎都能轉35F 09/05 19:46
s605171995: 建商餓肚子7pupu喔36F 09/05 19:46
capirex: 就一堆廢物文青在那邊亂 當初一把鼻涕一把眼淚37F 09/05 19:46
turbomons: 等到像印度連都更一棟百年危樓都更不了 倒塌壓死了人38F 09/05 19:47
turbomons: 大家就能覺悟了
kenro: 覺青就最愛釘子戶 然後大多數同意戶就視為垃圾40F 09/05 19:48
skyroger: 推林副41F 09/05 19:48
awesomeSS66: 公辦跟民辦的差別就是耍流氓的是黑道跟白道的差別42F 09/05 19:49
mitchku: 三者國家公權強度本,本來就不同啊,當到副市長就講這種43F 09/05 19:49
mitchku: 屁話?
jessicali: 等人口負成長再來都更就好了45F 09/05 19:50
EllaElla: 聯開分回的捷運宅不變現孩拿去當社會住宅就是這位主導46F 09/05 19:51
EllaElla: (中央如果還拔擢這貨 不管哪黨用他 哪黨就倒楣...)
cherita: 為了一個人犧牲多數人48F 09/05 19:56
becksue26: 不用更了,等地震吧。49F 09/05 19:56
eloascx: 垃圾覺青 把法律玩到海砂屋2戶拒絕檢查就可以擋住 真的50F 09/05 19:57
eloascx: 等天然都更大家痛一下比較實在
ace4: 天然都更會找不到人蓋章簽名同意52F 09/05 19:59
elainakuo: 法規真的要改 不然醜台北只會更醜53F 09/05 20:00
v63718x4: 天然都更+1 台北承受不起54F 09/05 20:02
ubcs: 智障龍腦卡住 一發翻身賺大錢啊55F 09/05 20:07
h777: 推56F 09/05 20:09
white07: 最好是沒利益 呵呵57F 09/05 20:18
perlone: 等地震來釘子戶就知道了58F 09/05 20:21
liao18: 我想起文林苑事件時,PTT八卦版的榮景59F 09/05 20:27
MASAMIFANS: 台北市這麼破舊了  為什麼政府要八你換好一點  還不要60F 09/05 20:27
MASAMIFANS: 市容醜陋    真的不要怪別人拉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等著天然都更和戰爭都更好了62F 09/05 20:28
Seifer601: 兩方都有道理 但林一副權力傲慢樣  想好好拆是吧63F 09/05 20:39
xifengpangma: 推林副市長64F 09/05 20:47
flybirdy: 柯手下大將推到爆啊65F 09/05 21:00
kenro: 該拆就拆,在那靠腰永遠都改變不了,還有文林苑少來救援66F 09/05 21:14
issac: 王家獨立產權  要跟永春比?67F 09/05 21:31
darkMood: 民粹鬼島。68F 09/05 21:42
verydolungbe: 1/2同意辦不到還敢搞公辦都更?69F 09/05 21:48
verydolungbe: 乾脆連法也廢一廢 隨便你都更好了!
camomie: 好多老公寓老到都破洞 住戶也不修繕 就是要等更好的分配71F 09/05 21:48
liuyc888: 以前常酸台北好好拆 換成柯就變成該拆就拆 民粹鬼島+172F 09/05 21:51
playerd: 嫌髒醜舊?地方政府去強制拉皮啊,等都更要等多久73F 09/05 21:51
playerd: 還是有種一點把老舊公寓的課稅基準拉到和新建案一樣
ProtectChu56: 台北郝郝拆75F 09/05 22:03
asole: 本來就該拆76F 09/05 22:09
MATTANDLOLI: 真正要做事才知道沒那麼容易吼77F 09/0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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