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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悲慘世界」真實版 法院查封貧女僅有的8
時間 Thu Aug 17 17:39:10 2017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獨家》「悲慘世界」真實版 法院查封貧女僅有的8403元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司法機關真的不食人間煙火?
律師楊岡儒今揭露高雄一名貧女,郵局戶頭內僅有8403元
,卻遭司法(高雄地院)一再追迫、強制執行查封案例。
楊律師並以電影「悲慘世界」為楔子撰文,讓各界知道這
起貧女遭司法追償訴訟費的悲慘案例,並於「臉書」撰寫
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籲正視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律師楊岡儒今揭露高雄一名貧女,郵局戶頭內僅有8403元
,卻遭司法(高雄地院)一再追迫、強制執行查封案例。
楊律師並以電影「悲慘世界」為楔子撰文,讓各界知道這
起貧女遭司法追償訴訟費的悲慘案例,並於「臉書」撰寫
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籲正視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對此,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洪能超則澄清指出,高雄地院已
在105 年10月11日以戶頭內的8403元,為當事人生活必須
款項,陳報撤回對該女子戶頭的查封,希望外界不要誤會
,至於當事人不滿訴訟費為何從7萬多元變13萬元,他強
調,畢竟這是法院裁定欠公部門的訴訟費,並非私人債務
可以協商減免的。
在105 年10月11日以戶頭內的8403元,為當事人生活必須
款項,陳報撤回對該女子戶頭的查封,希望外界不要誤會
,至於當事人不滿訴訟費為何從7萬多元變13萬元,他強
調,畢竟這是法院裁定欠公部門的訴訟費,並非私人債務
可以協商減免的。
楊岡如在寫給蔡總統的「弱勢貧女8403的哭泣」公開信指
出,高雄一名貧女3 歲時,父母離異,開計程車的母親在
澄清湖車禍墜湖溺斃,小女孩並未分到母親一文遺產,與
祖母相依為命。
出,高雄一名貧女3 歲時,父母離異,開計程車的母親在
澄清湖車禍墜湖溺斃,小女孩並未分到母親一文遺產,與
祖母相依為命。
未料,8 年後(民國93年),素未謀面的父親以監護人身
分代當年11歲的貧女向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提告求
償,並請求訴訟救助,一、二審都以提告「逾2 年的侵權
時效」判敗訴,但訴訟費7 萬多元卻得由小女孩負擔,問
題是這件訴訟當年小女孩根本不知情,連爸爸都沒見過面
。
分代當年11歲的貧女向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提告求
償,並請求訴訟救助,一、二審都以提告「逾2 年的侵權
時效」判敗訴,但訴訟費7 萬多元卻得由小女孩負擔,問
題是這件訴訟當年小女孩根本不知情,連爸爸都沒見過面
。
民國94年,高雄地院裁定訴訟費用7 萬多元由小女孩負擔
(當時小女孩年僅12歲多)。事隔11年,高雄地院於去年
1 月卻將已23歲的貧女郵局戶頭僅有的8403元查封,她才
知道當年有欠法院7 萬多元的訴訟費,並累積利息已13萬
元;律師楊岡儒聞訊,義務幫她打官司,一次又一次看到
貧女痛苦,甚至在法院外哭泣,楊律師的太太只能難過的
幫女孩擦眼淚。
知道當年有欠法院7 萬多元的訴訟費,並累積利息已13萬
元;律師楊岡儒聞訊,義務幫她打官司,一次又一次看到
貧女痛苦,甚至在法院外哭泣,楊律師的太太只能難過的
幫女孩擦眼淚。
楊律師指出,從3 歲到成年,從未知悉的案件卻遭法院強
制執行扣押其帳戶僅有的8403元?讓當事人痛苦至此,高
雄地院的強制執行與審理過程雖然百分之百合法,但強制
執行過程有如一群高高在上的法律人聯合以合法方式欺壓
弱勢貧女。「司法界如此,虐民之行如斯,怎侈談司法改
革?」
制執行扣押其帳戶僅有的8403元?讓當事人痛苦至此,高
雄地院的強制執行與審理過程雖然百分之百合法,但強制
執行過程有如一群高高在上的法律人聯合以合法方式欺壓
弱勢貧女。「司法界如此,虐民之行如斯,怎侈談司法改
革?」
楊律師認為,「法院自稱依法行事,一切合法」,但試問
:「一位從未參與訴訟的12歲女孩,事隔12年突然遭強制
執行,令其負擔訴訟費用加計利息13萬餘元?」請問:「
全國民眾們會欣然接受?還是,認為司法欺迫弱勢貧困的
族群或人民們?」
:「一位從未參與訴訟的12歲女孩,事隔12年突然遭強制
執行,令其負擔訴訟費用加計利息13萬餘元?」請問:「
全國民眾們會欣然接受?還是,認為司法欺迫弱勢貧困的
族群或人民們?」
有其他律師得知貧女遭查封戶頭僅有的8 千多元處境,紛
表示願捐款協助貧女,楊律師都表示感謝,但還是希望藉
由這起案例的揭露,凸顯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表示願捐款協助貧女,楊律師都表示感謝,但還是希望藉
由這起案例的揭露,凸顯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楊律師說,想到貧女連抗告費一千元,都是用零錢湊足,
他就很難過。對於貧女本人是否方便出面,楊律師表示,
當事人目前寄住親戚家中,且在打工,基於保護當事人免
於受二度傷害,婉拒媒體採訪。
他就很難過。對於貧女本人是否方便出面,楊律師表示,
當事人目前寄住親戚家中,且在打工,基於保護當事人免
於受二度傷害,婉拒媒體採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qhnRWe
獨家》「悲慘世界」真實版 法院查封貧女僅有的8403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司法機關真的不食人間煙火?律師楊岡儒今揭露高雄一名貧女,郵局戶頭內僅有8403元,卻遭司法(高雄地院)一再追迫、強制執行查封案例。楊律師並以電影「悲慘世界」為楔子撰文,讓各界知道這起貧女遭司法追償訴訟費的悲慘案例,並於「臉書」撰寫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籲正視司法改革的迫切性。對此,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洪能 ...
司法機關真的不食人間煙火?律師楊岡儒今揭露高雄一名貧女,郵局戶頭內僅有8403元,卻遭司法(高雄地院)一再追迫、強制執行查封案例。楊律師並以電影「悲慘世界」為楔子撰文,讓各界知道這起貧女遭司法追償訴訟費的悲慘案例,並於「臉書」撰寫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籲正視司法改革的迫切性。對此,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洪能 ...
5.備註:
一、任何事情都能扯到司法改革,真的是很扯,而且還是
律師,律師有同情心很好,但是請不要譁眾取寵。
二、先不要說有刑法第131條第1項的圖利罪了,公務員也
沒有任何權力去決定何筆欠稅、欠款可以減免,再退
一步言,難道民眾能接受「公務員能夠自行判斷欠稅
、欠款的人可不可憐,而決定要不要追稅、追款」嗎
?民眾看到自己被追稅,隔壁的卻不被追稅,第一個
想到的會是去看看隔壁的可不可憐嗎?我想不會,第
一個會想到的一定是「這些公務員憑啥只追我的,不
追隔壁的,我要去陳情」。
沒有任何權力去決定何筆欠稅、欠款可以減免,再退
一步言,難道民眾能接受「公務員能夠自行判斷欠稅
、欠款的人可不可憐,而決定要不要追稅、追款」嗎
?民眾看到自己被追稅,隔壁的卻不被追稅,第一個
想到的會是去看看隔壁的可不可憐嗎?我想不會,第
一個會想到的一定是「這些公務員憑啥只追我的,不
追隔壁的,我要去陳情」。
三、民事訴訟本來就是要繳裁判費的,就算准予訴訟救助
也是要在訴訟結束後,依判決勝敗結果分擔訴訟費用
,在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後,法院的公務員依法就應
該將這個債權送到法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任何人
都一樣,不會因為這個人是蔡英文或是小弟這個肥宅
而有所不同。
四、所以,要求法院不能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根本就是要
求「公務員公然違法」,民事執行處能做的只有依據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項規定,認定扣押的存款是「
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而不
執行這筆存款而已。
求「公務員公然違法」,民事執行處能做的只有依據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項規定,認定扣押的存款是「
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而不
執行這筆存款而已。
五、最後,我猜有人看標題就會開始罵法院了。
既然有人提到前段「民事訴訟費用負擔的部分」,我就再
補充一下好了:
一、依據民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為法律行為就是要法定代
理人代理或同意,民事訴訟也一樣,民事訴訟法第127
條也明文規定「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
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如其
中有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者,送達得僅向其餘之法定代
理人為之」,當然只會向法定代理人送達。
理人代理或同意,民事訴訟也一樣,民事訴訟法第127
條也明文規定「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
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如其
中有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者,送達得僅向其餘之法定代
理人為之」,當然只會向法定代理人送達。
二、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兩造,本案就是臺灣自來水公司
和這個女兒,兩位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即公司董事
長、老爸)都不是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都只發生在
兩造身上,訴訟費用的負擔也一樣,不會因為是法定
代理人就變成要求董事長、老爸負擔。
和這個女兒,兩位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即公司董事
長、老爸)都不是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都只發生在
兩造身上,訴訟費用的負擔也一樣,不會因為是法定
代理人就變成要求董事長、老爸負擔。
三、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
事人負擔」,本件敗訴的當事人就是這位女兒,而不
是法院,法院就只能依法裁定由女兒負擔訴訟費用。
若女兒認為法定代理人亂起訴,就要另外再向老爸求
償。
事人負擔」,本件敗訴的當事人就是這位女兒,而不
是法院,法院就只能依法裁定由女兒負擔訴訟費用。
若女兒認為法定代理人亂起訴,就要另外再向老爸求
償。
四、當然有人說應該要由老爸負擔,法律上有幾個問題:
(一)需要修法,看是要修成「法定代理人自己負擔」或
是「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擔」都行,不過,這樣也是
很有問題的,例如公司法第214 條,這樣會變成勝
訴「利益歸當事人」,敗訴「法定代理人要負擔訴
訟費用」,這種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情形,會不
會造成法定代理人不願意替未成年人爭取權益、對
於未成年人是否比較有益,也是有待觀察的。
(一)需要修法,看是要修成「法定代理人自己負擔」或
是「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擔」都行,不過,這樣也是
很有問題的,例如公司法第214 條,這樣會變成勝
訴「利益歸當事人」,敗訴「法定代理人要負擔訴
訟費用」,這種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情形,會不
會造成法定代理人不願意替未成年人爭取權益、對
於未成年人是否比較有益,也是有待觀察的。
(二)對於政府來說,當然很樂意有這種規定,因為求償
的對象多了,就比較容易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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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QQ1F 08/17 17:40
推 : 律師如果不忍心的話可以捐錢給他2F 08/17 17:40
噓 : 嗯 該噓的是她爸3F 08/17 17:41
噓 : 資進黨不意外,司法改革只是把權力弄到自己手上而已4F 08/17 17:41
噓 : 人渣父親5F 08/17 17:41
→ : 不會 我看完還是有問題 是不能直接按照你第四點判?6F 08/17 17:41
不行,法規不一樣。
訴訟費用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沒辦法減免,裁定確定訴訟費用
額確定後,就變成是公法債權了,公務員沒辦法去不追公法債權
的。
強制執行是依據強制執行法,而且強制執行第122條第2項的規定
是「『暫時』不執行債務人這個財產」,而不是「『永遠』不執
行」。
至於要不要「賦與法官或司法事務官在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的時
候,判斷這個人可不可憐,來決定要不要叫這個人繳款」,就跟
「賦與國稅局在確定稅額時,判斷這個人可不可憐,來決定要不
要叫這個人繳稅」一樣,有可能這樣做嗎?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7:45:33
→ : 一定要有律師免費幫他 才肯判生活所需?7F 08/17 17:42
不會,只要你能拿出相關憑據,例如每月的薪資收入、財產資料
等等,民事執行處就會個案判斷的。
→ : 可是當年她才12歲不是? 根本不知道的事情8F 08/17 17:42
12歲就是看法定代理人了,資料也只會寄法定代理人,
民法第96條也是這樣規定。
→ : 阿如果沒有這律師 不就gg了9F 08/17 17:42
推 : 二樓...新聞有寫有一群律師捐了呀10F 08/17 17:42
噓 : dpp害慘臺灣,幫智障689qq11F 08/17 17:43
推 : 1.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當事人不知道的情況下代打官司?12F 08/17 17:43
可以。
噓 : 老爸訴訟女兒給錢,不用改?13F 08/17 17:43
當事人是「女兒」,民事訴訟法是規定向「當事人」徵收,
而不是向「法定代理人」徵收,當然你可以主張改成「法定
代理人連帶負責」,但是「當事人」應該都還是跑不掉的。
推 : 註解下的很好 免得文組又被罵14F 08/17 17:43
→ : 但是無行為能力人要不要負擔法定代理人搞出來的事,可以討論15F 08/17 17:43
→ : 2.為何當事人從沒收到任何法院寄來的文件?16F 08/17 17:44
當事人是「未成年人」,當然資料就是寄給法定代理人。
→ : 有沒有修法空間吧17F 08/17 17:44
噓 : 監護人打官司要被監護人付錢 這合理嗎18F 08/17 17:44
一切就是相對的概念,勝訴了錢是「當事人」拿,監護人也不能
抽成,敗訴了卻要「監護人負擔訴訟費用」,就比較合理嗎?
公司法第214 條就是這樣規定,如果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向董事提
起訴訟,勝訴利益歸公司,敗訴股東負擔訴訟費,若公司受有損
害還要賠公司。
推 : 幫女孩QQ 連這裡都有政治魔人崩潰19F 08/17 17:44
噓 : 老爸以女兒名義打官司 這筆錢不就找女兒討膩20F 08/17 17:44
→ : 而且隔了11年才查封有點誇張吧21F 08/17 17:45
如果有念大學的話,22歲畢業,23歲才有財產可執行很正常。
而且,不一定是隔11年才執行,每幾年換一次債權憑證也算。
噓 : 原po應該是法律人吧...真的不意外了22F 08/17 17:45
是的。
→ : 說不定都寄去老爸那邊了 地址隨便他填啊23F 08/17 17:45
不寄老爸那邊,就不是合法送達,一定要寄老爸那邊的。
→ : 法代就代未成年人受意思表示啊 民法先看清楚 這條文24F 08/17 17:45
→ : 很合理
→ : 很合理
噓 : 法匠想帶風向?看完法院一樣欠罵26F 08/17 17:45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7:54:20→ : 這有那麼難嗎?27F 08/17 17:45
推 : 就跟當初讓小孩背債務是一樣的有修改空間28F 08/17 17:45
→ : 有點像以前的繼承惡法...29F 08/17 17:45
→ : 我不想跟樓上再一起....XD
→ : 我不想跟樓上再一起....XD
→ : 可惜勝文沒選上市長 不然就可以..31F 08/17 17:46
噓 : 該噓的是那個老爸32F 08/17 17:46
推 : 就現實結果而言,這鳥情況差點害死一個小孩,律師有錯?33F 08/17 17:47
→ : 寫給蔡母豬幹嘛?看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那些鬧劇,蔡母豬是34F 08/17 17:47
→ : 有錢人家,管妳什麼高雄貧女
→ : 有錢人家,管妳什麼高雄貧女
噓 : 司法只會依法行政 機器人就可以取代 根本沒腦代的人36F 08/17 17:47
推 : 幫小孩訴訟追討是對女孩有利啊 那今天真的追到錢又37F 08/17 17:48
→ : 怎麼看?
→ : 怎麼看?
噓 : 老爸用女兒的名義打官司 女兒未成年 未何不是強制執39F 08/17 17:48
→ : 行父親還錢 而是找女兒討錢?這不是法律漏洞嗎?
→ : 行父親還錢 而是找女兒討錢?這不是法律漏洞嗎?
→ : 所以你要怎麼解釋一個自己生活的人忽然要付她根本沒參與過41F 08/17 17:48
→ : 臺灣讀法律的都是垃圾42F 08/17 17:48
→ : 訴訟費? 你先回答這個就好了43F 08/17 17:48
她並不是沒有參與訴訟,她的訴訟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參與,
當事人列的還是當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
→ : 都司法機關了 還依法行政....又不是行政機關44F 08/17 17:48
原來法院人員不需要依法行政啊,受教了。
噓 : 台灣法律只能無言...45F 08/17 17:51
推 : 法定代理人就是代替未成年人為法律行為 只要是對當46F 08/17 17:51
→ : 法匠會推給立法院47F 08/17 17:51
→ : 事人有利就直接對當事人生效 幫小孩訴訟討錢 怎麼看48F 08/17 17:51
→ : 都是有利啊
→ : 都是有利啊
推 : 怎麼看都是老爸用女兒名義撈錢50F 08/17 17:52
勝訴的話,錢在法律上也是女兒的,而不是爸爸的。
推 : 你那是事後看才是這樣 當下誰看的出來51F 08/17 17:53
噓 : 還是噓法院52F 08/17 17:54
推 : 法院沒錯啊!錯的是老爸好嗎?53F 08/17 17:55
→ : 為啥她爸欠的錢她要還?54F 08/17 17:56
噓 : 老爸人渣無誤,這個情況的確是蠻有爭議的55F 08/17 17:56
噓 : 一切都合法沒錯 但是也真的是逼人去死沒錯56F 08/17 17:56
→ : 笑死57F 08/17 17:56
→ : 遠熊欠的錢先強制執行追還再來說依法行政吧!58F 08/17 17:57
→ : 文組閉嘴
→ : 文組閉嘴
推 : 法治社會好棒棒 正義魔人笑呵呵60F 08/17 17:58
推 : 錢在法律上是女兒的,但是實際上會在老爸那裡61F 08/17 17:59
噓 : 今天發生的人改成權貴 就不會查封,馬上專案處理還送水62F 08/17 18:01
→ : 果致歉了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13:26→ : 果致歉了
推 : 被代理人從頭到尾不知情這就是盲點了64F 08/17 18:02
→ : 跟被強迫繼承債務是一樣的
→ : 跟被強迫繼承債務是一樣的
推 : 樓上..反正一切合法就是沒問題嘛66F 08/17 18:03
噓 : 我左想右想都不覺得這是合理的 玩文字遊戲也不會讓不67F 08/17 18:04
→ : 合理的事情變合理
→ : 合理的事情變合理
推 : 今天就剛好是執行到這位可憐的貧女啊 若今天是戶頭還剩5069F 08/17 18:04
→ : 萬的 爭議就不會這麼大了
→ : 萬的 爭議就不會這麼大了
推 : 哪一點不合理明說,不要你覺得71F 08/17 18:05
→ : 是我 我就瀆職好了72F 08/17 18:05
推 : 這就審判行為啊 是依法審判 干依法行政啥事73F 08/17 18:05
→ : 50萬就不是貧女啦74F 08/17 18:05
推 : 推,清楚。不以人廢言75F 08/17 18:06
→ : 他身上僅有的錢是8千多, 他需依靠這些錢苟活, 13萬超76F 08/17 18:07
→ : 過他能負荷的當然不合理啊. 難不成叫他去死來還嗎?
→ : 過他能負荷的當然不合理啊. 難不成叫他去死來還嗎?
推 : 對啊 所以法院最後撤銷了啊78F 08/17 18:08
→ : 同樣的故事發生在美國, 法官可以依職權減免,撤銷,甚至79F 08/17 18:08
→ : 是分期
→ : 是分期
推 : 老爸渣呀,贏了錢也不會給女兒,輸女兒背81F 08/17 18:08
推 : 左膠繼續鬧82F 08/17 18:10
→ : 可憐就可以欠錢不還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17:36→ : 可憐就可以欠錢不還
推 : 律師想紅喔84F 08/17 18:15
→ : 原來法定代理人還可以拿來這樣用...85F 08/17 18:16
推 : 訴訟費用七萬是怎麼一回事,裁判費沒先收嗎?86F 08/17 18:18
民事訴訟法第107 條規定,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
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
訴訟救助判斷的也是「當事人的資力」,而不是「法定代理
人的資力」。
這件就是先聲請訴訟救助,等訴訟結束後,再依勝敗結果決
定由何人負擔,本件其實老爸請求的可能也不是完全沒理由
,只是很可惜他太晚起訴了,所以法院以「逾2 年的侵權時
效」為由駁回,然後又不願意(或無能力)負擔,就變成現
在這樣了。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22:50
→ : 我心如秤87F 08/17 18:19
推 : 裁判費要繳到七萬,請求金額很大捏88F 08/17 18:20
推 : 這個就法律漏洞了吧,之前吵的支付命令也是完全合法89F 08/17 18:20
→ : 完全“合法”的情況然後完全不合理XDDD
→ : 法律人看到這些案例有沒有一點要改善的想法,還是反正
→ : 完全“合法”的情況然後完全不合理XDDD
→ : 法律人看到這些案例有沒有一點要改善的想法,還是反正
→ : 這只能說是"合理的法條與現實交織出不合裡的結果"92F 08/17 18:22
→ : 都是立委的問題93F 08/17 18:22
我個人對於修不修法讓「法定代理人負擔」其實沒啥意見,
對政府或公務員來說根本就不是壞事。
不過,這樣子修法,真的對於「未成年人比較有利」嗎?真
的要好好思考。
有興趣的看看https://goo.gl/ojdrPc ,內文就提及了「因
專家傳真-似不存在的公司法第214條 - 中時電子報
談到公司法,一直存在一個有趣的現象:當學生學公司法時,不少老師喜歡談公司法第214條股東代位訴訟規定,而且納入學校考試或國家考試題目。但當了律師見識實務運作,公司法第214條卻很少被用到,甚至好像不存在,詢問身邊的律師與法官朋友,居然沒有人碰到公司法第214條的案件。 公司法第214條存在的意義,在 ...
談到公司法,一直存在一個有趣的現象:當學生學公司法時,不少老師喜歡談公司法第214條股東代位訴訟規定,而且納入學校考試或國家考試題目。但當了律師見識實務運作,公司法第214條卻很少被用到,甚至好像不存在,詢問身邊的律師與法官朋友,居然沒有人碰到公司法第214條的案件。 公司法第214條存在的意義,在 ...
為是股東自告奮勇,所以訴訟費用和律師費必須自己付。這
還不打緊,如果不幸敗訴,致公司受有損害,該名股東對公
司還必須負賠償責任,賠上身家財產,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
兵」,真的修法之後,會不會和公司法第214 條有一樣的情
形,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27:11
→ : 這要修法來處理吧!!94F 08/17 18:24
→ : 這種老爸應該抓去槍斃10次再活埋95F 08/17 18:24
推 : 沒待過民庭,訴訟救助不會針對案件的實體做形式審查嗎96F 08/17 18:24
所以,我判斷這件並不是形式上顯無勝訴之望的案件,
也就是有勝訴的可能,而且,時效消滅是抗辯權,對造
沒主張,法院就不能依職權判斷,而對造是不是會主張
,在辯論前根本就不會知道。
噓 : 要修法不就是改革97F 08/17 18:26
修法就修法,法規規定就是如此,法院依法執行,卻要被改革?
原來鄉民要的不是依法行政的公務員,而是可以以己意決定何人
要追討、何人不追討的公務員啊。
噓 : 雖然我1月拿你8K 10月就還了 怎麼會活不下去呢 不要亂說98F 08/17 18:26
推 : 有些人真的法盲耶……為了個案而罵法院怎樣之類的,完全就99F 08/17 18:27
→ : 是搞錯重點,是去修改不合理處,而不是要求法院不要按照法
→ : 律規則吧。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32:04→ : 是搞錯重點,是去修改不合理處,而不是要求法院不要按照法
→ : 律規則吧。
推 : 我覺得你拿公司法214同比不合理,就個案而言代理人為當102F 08/17 18:28
噓 : 是他媽的哪個智障法官判訴訟費用要由小女孩負擔的?X它X的!103F 08/17 18:29
誠心建議你,把民事訴訟法第78條以下看一看。
→ : 事人之法定代理人,當事人勝訴所得利益,通常法代都可以104F 08/17 18:29
→ : 使用。這和公司法214所面臨的問題根本不一樣
→ : 使用。這和公司法214所面臨的問題根本不一樣
法律上,兩者情況就是一樣的,你說實際上如何如何,
也是真的,我也無法反駁你,不過如果法定代理人亂用
,未成年在成年後,也是可以向法定代理人求償的。
噓 : 當然不能為了個案來推翻法律的純潔性囉106F 08/17 18:30
→ : 12歲小女孩這麼多 有法律重要嗎?
→ : 12歲小女孩這麼多 有法律重要嗎?
推 : 女兒應該也有他的權益吧?應該也有法條幫助這女兒108F 08/17 18:32
嗯,民事上,女兒可以向老爸求償。
至於公法上的,就看有沒有什麼社會救助可以聲請吧,
這個我就比較不熟了。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35:46
噓 : 追錢追到沒錢的人109F 08/17 18:32
這個你就不懂了,被民事執行處追錢(包含訴訟費用等公法債權
、私法債權)的債務人,沒有錢的占大多數,很容易就追到沒錢
的人,這種情形根本就不少見。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38:04
推 : 不一樣吧?當事人未成年訴訟所得的慰撫金是特有財產110F 08/17 18:37
→ : 法代本來就有使用收益之權,更何況股東和公司之間,法代
→ : 與當事人之間,雖然都是獨立的人格。但是股東和公司可沒
→ : 有同居共財的關係。這些點都不一樣,你的類比非常奇怪
→ : 法代本來就有使用收益之權,更何況股東和公司之間,法代
→ : 與當事人之間,雖然都是獨立的人格。但是股東和公司可沒
→ : 有同居共財的關係。這些點都不一樣,你的類比非常奇怪
特有財產可以使用收益,但是仍然是要以「為子女利益」為之,
而非得恣意使用,所以才會有「父母非為子女之利益就特有財產
所為之處分效力如何?」的爭議。
況且,法律上就是未成年人的財產,與公司法第214 條並沒有什
麼不同,所以我個人是覺得類比沒啥問題,您參考囉。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42:36
→ : 唯一個共同點就是雙方皆是多數獨立人格,這也能說法律上114F 08/17 18:39
→ : 是一樣的嗎?
→ : 是一樣的嗎?
推 : 現在不是在吵訴訟實施權的問題嗎116F 08/17 18:41
鄉民在意的大概是這三點:
一、憑啥女兒都不知道,只有老爸知道(訴訟實施權的問題)。
二、憑啥要女兒負擔,而不是要老爸負擔(訴訟費用負擔的問題)。
三、憑啥法院不去找老爸要,卻要執行可憐的女兒的財產(強制執行的問題)。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8:44:33
推 : 為子女利益是處分 單純使用收益不用以子女利益為前提117F 08/17 18:44
→ : 但這也不是重點 我只是對於你以公司法類比提出疑問而已
→ : 但這也不是重點 我只是對於你以公司法類比提出疑問而已
推 : 專業給推,法律這樣兩難也很無奈,看有沒有辦法個案處理119F 08/17 18:47
→ : 吧
→ : 吧
推 : 我是說你在跟jazz吵的啦,你舉的例子不單純跟訴訟擔當121F 08/17 18:50
→ : 扯得上關係而已?
→ : 扯得上關係而已?
我的想法是:如果依照鄉民的想法修法給法定代理人負擔的話,
可能會發現和公司法第214 條一樣的問題,對未成年人是否有利
,是否要為了個案修法,要好好思考一下。
J大是認為:法定代理人對於未成年人的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權
,和公司法第214 條不一樣,拿來類比怪怪的。
大概是這樣。
另外,我剛剛查了一下,在使用收益的部分,的確是沒有特定說
法定代理人一定要為了未成年人利益為使用收益,這部分是我記
錯了。雖然我覺得這部分有討論的必要,不過誠如J大說的,這
不是這篇的重點,就不細說了。
推 : 有道理推123F 08/17 18:51
推 : 扯實體法有點不倫不類吧124F 08/17 18:53
噓 : 幹妳媽的死法匠 人在做天都在看的啦125F 08/17 18:54
→ : 這社會是 有錢就活 沒錢就該屎 實際的很 政府會管?126F 08/17 18:55
→ : 照這樣講 女生沒出社會先背債? 是因為他爸幫倒忙這樣127F 08/17 18:55
→ : 嗎
→ : 嗎
→ : 鬧大後,政府可能會管吧,畢竟這可以賺名聲 推雪中送炭人129F 08/17 18:56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17/2017 19:05:09推 : 修法本來就立院工作 法盲多讀點書好嗎130F 08/17 19:01
→ : 台灣立委素質爛也是人民選 不修法在那丟水球搞錢瞻
→ : 台灣立委素質爛也是人民選 不修法在那丟水球搞錢瞻
噓 : 那個女兒看到這篇會很心寒吧…132F 08/17 19:07
→ : 跟素未謀面的父親求償?戶頭都沒剩多少錢,成功求償前大
→ : 概會先不想活了==
→ : 跟素未謀面的父親求償?戶頭都沒剩多少錢,成功求償前大
→ : 概會先不想活了==
→ : 這個律師應該知道如果執行到債務人生活所必須財產,135F 08/17 19:11
→ : 應該可以聲明異議吧,不懂這位律師可以講成這樣
→ : 應該可以聲明異議吧,不懂這位律師可以講成這樣
推 : 法律人只會叫你再跟父親求償而以 找不到人你家的事137F 08/17 19:11
推 : 看完這篇報導,他還上訴高院,完全是豬隊友,138F 08/17 19:28
噓 : 你根本搞錯重點139F 08/17 19:30
推 : 你法律系? 我想應該4140F 08/17 19:39
推 : 父親他媽的是人渣141F 08/17 19:42
噓 : 鈔票改個8000億比擬這8000重要好嗎142F 08/17 19:56
噓 : 你的補充更顯見法官與法律系的無能143F 08/17 19:59
推 : 好文144F 08/17 20:08
→ : 不需要跟理盲濫情的廢柴論述,根本浪費時間
→ : 連進門討論的資格都沒有
→ : 不需要跟理盲濫情的廢柴論述,根本浪費時間
→ : 連進門討論的資格都沒有
噓 : 遇到財團就可以不執行 就是台灣法律147F 08/17 20:13
→ : 台灣法律就是垃圾
→ : 台灣法律就是垃圾
推 : 總而言之這貧女就是缺經紀人149F 08/17 20:20
→ : 沒人幫他申冤,誰又會知道她的困境,別人的日子也要過
→ : 沒人幫他申冤,誰又會知道她的困境,別人的日子也要過
噓 : 簡單來說 一切合法 但我他娘親就是覺得不合理151F 08/17 20:26
→ : 但跟只死讀書的法匠講道理我想應該也沒什麼用
→ : 但跟只死讀書的法匠講道理我想應該也沒什麼用
噓 : 所以原PO討論這麼多對貧女有幫助嗎? 沒有嘛 只會講幹話153F 08/17 20:37
→ : 法律玩得真好154F 08/17 20:39
推 : 合法暴力155F 08/17 20:41
推 : 台灣最蠢的就是個案立法,為了救一個卻傷了其他的156F 08/17 21:02
推 : 然後立委整天覺得自己好棒棒
推 : 然後立委整天覺得自己好棒棒
噓 : 你po這篇的目的就是要說依法行政蟹蟹指教?158F 08/17 21:14
推 : 不依法行政才可怕且司法機關除了審判事務以外,也有司法行政159F 08/17 21:15
噓 : 幹話可以講那麼長,真不簡單160F 08/17 21:15
→ : 的作用。161F 08/17 21:15
→ : 要當法律機器的話,以後用AI判決就好啦ㄏㄏ162F 08/17 21:16
→ : 不是幹話,看完後會對民事法有很大的助益。163F 08/17 21:16
噓 : 莫名其妙!本來就要司法改革 難道你覺得這件是合理164F 08/17 21:23
噓 : 只會講合法 錯就是錯165F 08/17 21:23
推 : 我們國家在設定法定代理人這個制度的時候,預想的是166F 08/17 21:24
→ : 法代會為本人的利益處理事務,但是很多現實狀態不是這樣
→ : 可能在民法上,對於造成未成年子女負擔的代理行為
→ : 除了現行法的籠統規定外,更要加入法院的職權注意義務
→ : (當然是限於訴訟中),至於其他的方向,是否該由社工系統
→ : 協助,那就不是只有法律系統能解決的事
→ : 法代會為本人的利益處理事務,但是很多現實狀態不是這樣
→ : 可能在民法上,對於造成未成年子女負擔的代理行為
→ : 除了現行法的籠統規定外,更要加入法院的職權注意義務
→ : (當然是限於訴訟中),至於其他的方向,是否該由社工系統
→ : 協助,那就不是只有法律系統能解決的事
推 : 法代太靠杯的話,有特別代理人172F 08/17 21:31
噓 : 同理,法務部長的簽名不是第四審,定讞就該執行槍決173F 08/17 21:31
噓 : 廢話一堆, 講一堆法小女孩就要付錢???174F 08/17 21:32
→ : 這法沒有問題?
→ : 這法沒有問題?
噓 : 明顯法院腦幹,程序上被犧牲,還要多踩幾下176F 08/17 21:33
→ : 就程式來說叫bug, 但法匠會覺得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法條?177F 08/17 21:33
→ : 理組程式碼出BUG會修, 文組法條有問題要你丟, 真棒?
→ : 理組程式碼出BUG會修, 文組法條有問題要你丟, 真棒?
推 : winu大,當然當然。我是指民法1086以外,沒有明顯利益179F 08/17 21:34
→ : 不算bug。定的時候就打算要犧牲少數,不過後面處理白爛180F 08/17 21:35
→ : XDDD181F 08/17 21:35
→ : 衝突,但是類似這個個案造成實質上有害子女利益的結果。182F 08/17 21:36
噓 : 護航183F 08/17 21:36
→ : 那不是BUG,只是不完善,但XX經一樣神聖不可侵犯,快吞~~184F 08/17 21:37
→ : 那在立法上有沒有辦法設計比較妥善的職權上義務來介入。185F 08/17 21:37
推 : 我覺得很多人會願意幫忙出這筆錢,只要她真的是需要.186F 08/17 21:38
噓 : 媽,快進來看法匠!187F 08/17 21:39
推 : 這篇文章很好的闡述了法匠思維188F 08/17 21:39
→ : 對啦 勝訴錢是女兒的 然後又剛好法定代理人拿去花189F 08/17 21:40
推 : 父母協助小孩為權利上請求,形式怎樣看都是有利於子女190F 08/17 21:49
→ : 原告都要預納裁判費,想亂搞的請先賠上裁判費
→ : 這次的問題是因為配合了訴訟救助的問題
→ : 原告都要預納裁判費,想亂搞的請先賠上裁判費
→ : 這次的問題是因為配合了訴訟救助的問題
→ : 所以制度有問題不是嗎 這才是要改的地方 不然法匠沒辦法做事193F 08/17 21:53
噓 : 笑死 你打一大串就在講依法論法阿 這就是要改革的點啊194F 08/17 21:54
→ : 不知道你是不是念法的 如果是 那真的非常可悲
→ : 不知道你是不是念法的 如果是 那真的非常可悲
噓 : 妳爸自己要告的,怪司法不公??哈哈196F 08/17 21:58
→ : 還哭屁,不想再窮就早早登出,投胎時想清楚點吧
推 : 幹...好像跟錯風向了,以為噓這麼多是鄉民在酸,推回
→ : 還哭屁,不想再窮就早早登出,投胎時想清楚點吧
推 : 幹...好像跟錯風向了,以為噓這麼多是鄉民在酸,推回
→ aja1008 …
推 : 推好心律師200F 08/17 22:03
噓 : 就有盲點存在了,你嘴那麼多有用嗎?201F 08/17 22:08
噓 : 法匠202F 08/17 22:11
噓 : 垃圾老爸 垃圾制度 垃圾法匠203F 08/17 22:34
噓 : 原po是個認真的法律人,但搞錯重點.... 可惜204F 08/17 22:35
噓 : 好棒棒的法匠喔205F 08/17 22:36
推 : 唸法的就是喜歡把事情搞複雜206F 08/17 22:43
噓 : 法匠207F 08/17 22:45
噓 : 這篇就是經典的法匠觀點,說的很好,無情無義208F 08/17 22:47
→ : 有問題請問 1.未成年人的債務監護人不是不能免責?209F 08/17 22:51
推 : 唉 帳號poㄧpo大家捐ㄧ捐了事算了 改這規定真的很奇怪呀210F 08/17 22:53
噓 : 各位晚安211F 08/17 22:54
→ : 2. 裁判費這麼久後才追討沒有時效問題?212F 08/17 22:56
噓 : 惡法亦法 VS 惡法非法,很顯然原PO認為惡法亦法213F 08/17 22:56
→ : 惡法? 法代提告權? 訴訟費用強制執行?214F 08/17 23:00
噓 : 真的是法匠 一切就是說法律規定 那還要討論什麼 立法院天215F 08/17 23:01
→ : 如果一開始就找監護人老爸追討債務 現在不就沒事了??216F 08/17 23:02
→ : 天是在做什麼 不就是修法改進 現實中都有許多不合理要改217F 08/17 23:02
噓 : 講一堆聽不懂啦 只會欺負小孩218F 08/17 23:02
→ : 輸電線路難道可以因為以前就是這樣規定來回應? 阿沒辦法219F 08/17 23:03
→ : 電路就是這樣規劃的這樣嗎 電路設計不合理 為什麼遇到法
→ : 法匠就不會講不合理 就是遇到你認了 好像法最偉大不合理
→ : 也要吞下去 還舉支付命令那種荒謬法來講勒 你們這些法匠
→ : 電路就是這樣規劃的這樣嗎 電路設計不合理 為什麼遇到法
→ : 法匠就不會講不合理 就是遇到你認了 好像法最偉大不合理
→ : 也要吞下去 還舉支付命令那種荒謬法來講勒 你們這些法匠
噓 : 法匠:不管法律代理人怎麼用公權力陷害你,自己去找他討223F 08/17 23:07
→ : 到底有沒在為自己國家的法律盡心 還是只是照法做事結案收224F 08/17 23:07
→ : 白賊英:不管老闆怎麼用權勢壓榨你,自己去找老闆討225F 08/17 23:08
→ : 錢了事呢 台電工程師今天可以用你這套態度來玩嗎 阿系統226F 08/17 23:09
→ : 這兩句有異曲同工之妙,不愧白賊英是台大法律的227F 08/17 23:09
推 : 來這邊普渡法盲被噓爆正常 原PO辛苦228F 08/17 23:10
→ : 就是這樣設計規劃 原本系統最大 只能照此繼續使用囉229F 08/17 23:10
推 : 所以你是指法官不用依法做事?230F 08/17 23:11
→ : 法盲什麼 還沒講你電路盲 停電就吞下去 系統沒得改231F 08/17 23:12
噓 : 不想看 直接end232F 08/17 23:12
→ : 這麼屌 你就root進去改阿~~~跳舞233F 08/17 23:13
噓 : 扯234F 08/17 23:13
噓 : 打一堆備註,律師沒有你懂哦,那間法律系的啦235F 08/17 23:16
噓 : 垃圾法官跟法匠都去死死236F 08/17 23:17
→ : 人家律師至少突顯法令制度的不合理,你又做什麼?237F 08/17 23:18
推 : 高雄人不意外 最垃圾的就是這種人238F 08/17 23:18
噓 : 律師幫貧女義務辯護,你有質疑,那你去幫忙貧女阿239F 08/17 23:19
噓 : 法律對罪犯都可以寬容 對貧民都不行240F 08/17 23:27
→ : 謝謝你,我知道法匠是什麼了241F 08/17 23:28
推 : 專業文推,但你PO錯版,可惜你浪費了一堆時間242F 08/17 23:29
→ andy199113 …
推 : 法律只保護有錢的垃圾244F 08/17 23:31
噓 : 公務員就是智障245F 08/17 23:37
推 : 連律師都覺得要修了 就算今天他月入50萬 要他付訴訟費都246F 08/17 23:37
→ : 怪怪的 他從頭到尾不知情 這點有爭議呀 法定代理跟公司那
→ : 種簽約找的覺得不太一樣 決定是老爸 有費用應該也是要
→ : 老爸付 真的有修正空間 只是目前不能說法院錯 但是的確有
→ : 改善必要
→ : 怪怪的 他從頭到尾不知情 這點有爭議呀 法定代理跟公司那
→ : 種簽約找的覺得不太一樣 決定是老爸 有費用應該也是要
→ : 老爸付 真的有修正空間 只是目前不能說法院錯 但是的確有
→ : 改善必要
噓 : 合法不一定合理。 沒有同理心的人談法律有何用呢。 這一篇251F 08/17 23:51
→ : 很明顯是法匠出來護航
→ : 很明顯是法匠出來護航
噓 : 合法不合理啊253F 08/17 23:55
推 : 蔡總統:去和你們的總統講啊254F 08/18 00:00
噓 : 中低收入戶全國第一 不會只有這案例255F 08/18 00:02
噓 : 有時候, 法匠真是一件糟糕的事256F 08/18 00:06
推 : 幫你QQ 很多人連三權都分不清楚 立法的問題來怪司法257F 08/18 00:06
推 : 當到律師對於法律竟然這麽感情用事,可憐258F 08/18 00:10
噓 : 廢物法匠也只會複製貼上而已259F 08/18 00:11
推 : 推:電路盲 停電就吞下去 系統沒得改260F 08/18 00:13
推 : 民粹反智退散261F 08/18 00:13
→ : 台電和中油開這招大絕不就沒事了嗎?當法律人真好262F 08/18 00:14
噓 : 民進黨幹你娘263F 08/18 00:24
推 : 這篇可以看出台灣比率高到誇張的「人治主義」,跟中國簡264F 08/18 00:29
→ : 直一個模樣
→ : 這要幹也是幹立法院,幹執法人員效力有限
→ : 直一個模樣
→ : 這要幹也是幹立法院,幹執法人員效力有限
噓 : 文組邏輯267F 08/18 00:31
噓 : 台灣人理盲濫情不是第一天268F 08/18 00:33
→ : 更可怕的是喜歡外行指導內行
→ : 更可怕的是喜歡外行指導內行
→ : 自由心證一開始是設計來幹啥用的?扯一堆270F 08/18 00:44
→ : 不就是為了類似這種時候嗎?只會在想省事實才開自由心證
→ : 大絕
→ : 只會用自由心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推 : 還有我覺得你把公司股東類比父女真的邏輯很怪
→ : 你是你爸媽的財產?你幫你爸媽回本了沒?股利友沒上繳?
→ : 股東可以把公司解散,你父母在你未成年能棄養你嗎?
→ : 要解散你難道你父母是要把你給宰了?
→ : 「愛蜂」法官讓槍砲犯交保 這個就不行喔
→ : 很多都是奇怪法官的奇怪自由心證 造成的奇怪判例
→ : 後來的法律人又要依循那些奇怪的判例 最後逼得只好修法
→ : 不就是為了類似這種時候嗎?只會在想省事實才開自由心證
→ : 大絕
→ : 只會用自由心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推 : 還有我覺得你把公司股東類比父女真的邏輯很怪
→ : 你是你爸媽的財產?你幫你爸媽回本了沒?股利友沒上繳?
→ : 股東可以把公司解散,你父母在你未成年能棄養你嗎?
→ : 要解散你難道你父母是要把你給宰了?
→ : 「愛蜂」法官讓槍砲犯交保 這個就不行喔
→ : 很多都是奇怪法官的奇怪自由心證 造成的奇怪判例
→ : 後來的法律人又要依循那些奇怪的判例 最後逼得只好修法
噓 : 法律人是我看過同業內小丑最多的281F 08/18 01:53
推 : 太多字 懶得看 先喊法匠先贏 法匠 法匠282F 08/18 02:10
推 : 這個可以扯到民進黨真是醉了,為了反對而污蔑,這是長久283F 08/18 02:30
→ : 以來司法的問題,法律一定不是完美的,是要長久努力改變
→ : ,為何出問題一定先罵政府為了政權利益,而不是提出解決
→ : 辦法。
→ : 以來司法的問題,法律一定不是完美的,是要長久努力改變
→ : ,為何出問題一定先罵政府為了政權利益,而不是提出解決
→ : 辦法。
推 : 你po在這裡真的是浪費了,這裡一堆智障法盲根本看不懂287F 08/18 03:34
→ : 其實就是惡法亦法,你整篇評論說的振振有辭,但旁人看起288F 08/18 03:43
→ : 來就是個法匠,法、理、情,法律是人定出來的,難免會有
→ : 不足,若每個人都像你一樣的論點,那找機器人來判就好啦
→ : 來就是個法匠,法、理、情,法律是人定出來的,難免會有
→ : 不足,若每個人都像你一樣的論點,那找機器人來判就好啦
推 : 高雄薪資夠低的 不知道要換還幾年291F 08/18 03:47
推 : 程式有bug工程師會修,法律有bug法匠會當作沒看到292F 08/18 03:47
推 : 推邏輯清楚 感謝解釋293F 08/18 03:58
噓 : 講一大堆法律 其實就是讓法律人小圈圈自爽到高潮而已294F 08/18 04:08
噓 : 說到行政更好笑了 行政法要不要重讀阿 行政的定義?
→ : 如果強制執行叫作行政 那是不是要提訴願行政訴訟阿?
噓 : 說到行政更好笑了 行政法要不要重讀阿 行政的定義?
→ : 如果強制執行叫作行政 那是不是要提訴願行政訴訟阿?
噓 : 原op講這麼多法律回文,我跟本無感297F 08/18 04:26
→ : 陳律師只是指出女孩的無助,因目前法律無法讓她這個無辜
→ : 捲入者不付錢
→ : 她父親用她的名義,輸官司還讓她付錢,法律沒握錯,但她
→ : 完全不知情
→ : 所以""陳律師希望修法""
→ : 原op講一堆條文,跟無辜女孩有什麼關係,不就跟寄到她家
→ : 的13萬一樣無情
→ : 陳律師只是指出女孩的無助,因目前法律無法讓她這個無辜
→ : 捲入者不付錢
→ : 她父親用她的名義,輸官司還讓她付錢,法律沒握錯,但她
→ : 完全不知情
→ : 所以""陳律師希望修法""
→ : 原op講一堆條文,跟無辜女孩有什麼關係,不就跟寄到她家
→ : 的13萬一樣無情
推 : 某40億帳號怎麼沒順便凍結305F 08/18 07:34
噓 : 法院那堆奶嘴 連事實認定能力都有問題了 還期待明察?306F 08/18 07:35
噓 : 從原po回文,看到司法改革的迫切性307F 08/18 07:36
噓 : 這個律師不用你來提醒後面那堆法規 他的意思你看不308F 08/18 07:37
噓 : 情理法情理法 到貧戶就變成法理情了??309F 08/18 07:38
噓 : 我廢物文組,噓你評論310F 08/18 07:40
→ : 拿著法條振振有詞 對這件事容我罵一聲幹311F 08/18 07:40
推 : 改革沒錯啊,是指陪審制之類,因為太多特例無法面面俱到312F 08/18 08:05
→ : 法代用當事人名義打官司 但當事人完全不知道313F 08/18 08:26
→ : 那勝訴有賠錢 也只是名義上當事人 但當事人"完全"拿不到
→ : 因為當事人完全"不知道"有這個官司 但敗訴了 法代就可以
→ : 2手一拍 跟我沒關系 然後坐等當事人成年被追訴後 都不知過
→ : 了多少年頭 說不定連追訴期都過了 才知道自已要"賠償"
→ : 這樣還認為這個法律條文沒有問題?
→ : 那勝訴有賠錢 也只是名義上當事人 但當事人"完全"拿不到
→ : 因為當事人完全"不知道"有這個官司 但敗訴了 法代就可以
→ : 2手一拍 跟我沒關系 然後坐等當事人成年被追訴後 都不知過
→ : 了多少年頭 說不定連追訴期都過了 才知道自已要"賠償"
→ : 這樣還認為這個法律條文沒有問題?
噓 : 口口聲聲依法行政 那個愛蜂法官又是怎麼一回事319F 08/18 08:39
噓 : 法匠在那邊靠杯320F 08/18 08:40
噓 : 整篇評論就法匠蔣幹化阿...321F 08/18 08:47
→ : 簡單來說,打贏官司她父親拿的到錢,打輸女兒要吞訴訟費322F 08/18 08:48
→ : 由於當時11歲的年紀還沒有個人財產,法律等到她成年再討債
→ : 而且還沒有個人財產期間,利息照算
→ : 由於當時11歲的年紀還沒有個人財產,法律等到她成年再討債
→ : 而且還沒有個人財產期間,利息照算
推 : 謝謝法律人325F 08/18 08:52
噓 : 法匠死腦筋 不知變通326F 08/18 08:54
噓 : 人家有心幫忙,也要說被譁眾取寵327F 08/18 09:04
推 : 給原PO一個推328F 08/18 09:08
推 : 去年就撤回查封了還寫這種譁眾取寵的文章 想紅?329F 08/18 09:31
噓 : 這種連看都不用看,就是法律無情沒人性,沒有情的法律330F 08/18 10:02
→ : 就是被上位者拿來濫用的工具
→ : 法條再不改,就是個垃圾法
→ : 就是被上位者拿來濫用的工具
→ : 法條再不改,就是個垃圾法
推 : 不愧是法律人,躲在法條後面完美佔據制高點,「法條如此333F 08/18 10:04
→ : 不然你想怎樣~
→ : 不然你想怎樣~
推 : 哪邊有捐款帳戶給一下335F 08/18 10:23
推 : 台灣司法一直都是欺善怕惡336F 08/18 10:31
→ : 所以是當初的法定代理人問題..?337F 08/18 10:50
噓 : END338F 08/18 11:01
噓 : 法律人果然講法律話,只能噓了339F 08/18 11:04
→ : 當司法判決淪為法匠的論點,是全民的悲哀340F 08/18 13:24
→ : 這個情況是要修法處理盲點,執行者依法執行是必要的341F 08/1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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