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04 09:09: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1戶卡200戶 永春都更同意戶淚訴「市府沒
時間 Thu Aug 3 21:58:52 2017
記者好像沒有真正報導出為什釘子戶贏了。
每十推200P,到百推,以正視聽。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永春都更案】(104年度訴字第439號)說明新聞稿
有關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院受理104年度訴字第439號都市更新事件(永春都更案),為正
視聽,避免社會誤解,特予說明如下:
一、本院於105年6月1日宣判【撤銷被告(臺北市政府)核准系爭變更計畫
之原處分】,被告及參加人(實施者營造商)不服提起上訴,經最
高行政法院於日前判決上訴駁回確定。據媒體報導都更業者(建商
)及同意都更案住戶於判決確定後,表達對判決結果不滿,當可理
解。惟為免誤導社會大眾,有必要就判決意旨再予說明,以正視聽
,並維司法公信。
之原處分】,被告及參加人(實施者營造商)不服提起上訴,經最
高行政法院於日前判決上訴駁回確定。據媒體報導都更業者(建商
)及同意都更案住戶於判決確定後,表達對判決結果不滿,當可理
解。惟為免誤導社會大眾,有必要就判決意旨再予說明,以正視聽
,並維司法公信。
二、都市更新之實施,仍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及法治國家之原理原則:
(一)關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之審議,固係由審議會以
合議制方式為之,法院承認其判斷餘地,於審查合法性時給予一
定程度之尊重。然於其判斷有恣意濫用或其他違法情事時,法院
仍應盡司法審查之責,予以撤銷或變更之。
(一)關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之審議,固係由審議會以
合議制方式為之,法院承認其判斷餘地,於審查合法性時給予一
定程度之尊重。然於其判斷有恣意濫用或其他違法情事時,法院
仍應盡司法審查之責,予以撤銷或變更之。
(二)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辦理之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應就更新
單元內同意與反對協議合建之權利人一併辦理選配,以維更新單
元內所有權利人間之公平。惟據系爭變更計畫之房地選配規則,
不同意協議合建之人所得選擇之範圍,僅限參加人先行為同意協
議合建者保留戶數以外之少數餘戶,自與前述應一併辦理選配意
旨不符,且對不同意參與協議合建之權利人選配更新後建築物之
權利構成不當限制,有違平等原則。審議會就此顯失公平之選配
方式,未加糾正,其判斷自屬違法,被告據以作成原處分,難謂
已盡依法應實質審查之責,於法有違。
單元內同意與反對協議合建之權利人一併辦理選配,以維更新單
元內所有權利人間之公平。惟據系爭變更計畫之房地選配規則,
不同意協議合建之人所得選擇之範圍,僅限參加人先行為同意協
議合建者保留戶數以外之少數餘戶,自與前述應一併辦理選配意
旨不符,且對不同意參與協議合建之權利人選配更新後建築物之
權利構成不當限制,有違平等原則。審議會就此顯失公平之選配
方式,未加糾正,其判斷自屬違法,被告據以作成原處分,難謂
已盡依法應實質審查之責,於法有違。
(三)又參加人所擬系爭權變計畫,雖提列營建工程管理費與風險管理
費等事項之判斷,有對涉及法律概念之事實關係涵攝明顯錯誤,
及出於與事物無關之考量等違法情形,亦與法未合。
費等事項之判斷,有對涉及法律概念之事實關係涵攝明顯錯誤,
及出於與事物無關之考量等違法情形,亦與法未合。
(四)原處分(被告核准系爭變更計畫案)既有上述違法情事,本院不
得視而不見,爰本於職責撤銷原處分,以符行政訴訟在保障人民
權益並確保行政權合法行使之宗旨。
得視而不見,爰本於職責撤銷原處分,以符行政訴訟在保障人民
權益並確保行政權合法行使之宗旨。
---分隔線---
釘子戶因為同意比例高,所以被劃進去要都更。
可是因為他反對,所以北市府跟建商就讓他都更完分配完選更少
法院認為這根本不符合都市計畫法,而且這種劃分沒有實質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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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WomVo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768735.A.C97.html
推 : 推1F 08/03 21:59
→ : 太長 大家來PTT不是給你丟書的2F 08/03 22:04
推 : 咦 可是不是說把不同意戶劃出去了嗎, 應該沒分配的必要呀3F 08/03 22:04
推 : 可是這裡是PTT 鄉民程度沒那麼高 不聽建商的就是死要錢4F 08/03 22:04
→ : 自己白話解釋一遍不然跟本懶得看5F 08/03 22:04
→ : 看螢光部分 字不多 有基本理解力應該都很好懂啊6F 08/03 22:06
→ godofsex …
推 : 所以不是不能辦都更 選配原則規則必須修改 不同意戶8F 08/03 22:08
推 : 程序瑕疵9F 08/03 22:08
→ : 跟同意戶平等對待 就ok啦10F 08/03 22:08
推 : 相信我很多鄉民連基本的理解力都沒有.不聽建商的話=死要錢11F 08/03 22:08
推 : 推12F 08/03 22:08
推 : 因為現在政府顏色對了 所以不聽建商的話就是死要錢 懂?13F 08/03 22:09
→ : 等顏色不對的政府上台 開12億就是為了守護對祖厝的情感
→ : 還會有大導演等一干覺青幫忙抗議唷~~~~
→ : 等顏色不對的政府上台 開12億就是為了守護對祖厝的情感
→ : 還會有大導演等一干覺青幫忙抗議唷~~~~
→ : 這是9.2和對岸新聞"沒有被攻擊的政策"一定有內鬼16F 08/03 22:14
推 : 推17F 08/03 22:18
推 : 推18F 08/03 22:20
→ : 不對..不管藍綠..只要 不聽建商的話就等於死要錢19F 08/03 22:20
→ : 再來鄉民的水平就是 民主 = 所有的事都用多數決
→ : 再來鄉民的水平就是 民主 = 所有的事都用多數決
推 : 推21F 08/03 22:21
→ : 我一直都搞不懂為何 都更 一定要先拆同意戶呢? 官司打完再22F 08/03 22:22
→ : 拆難道不行嗎? 就一定要拆掉同意戶 讓同意戶流落在外
→ : 然後讓不同意戶被責難..說害同意戶回不了家..
→ : 官司打輸了同意戶不就GG了..連原本的舊屋都沒有了
→ : 拆難道不行嗎? 就一定要拆掉同意戶 讓同意戶流落在外
→ : 然後讓不同意戶被責難..說害同意戶回不了家..
→ : 官司打輸了同意戶不就GG了..連原本的舊屋都沒有了
推 : 推26F 08/03 22:25
→ : 雖然看起來怪怪的,不過畢竟這次上告的是不同意戶,所以27F 08/03 22:26
推 : qq28F 08/03 22:26
→ : 同意戶房子先拆 同意戶流落在外 不同意戶住在廢墟..只有29F 08/03 22:26
→ : 才會覺得怪。因為不同意戶他認為他是都更戶,而大家都選30F 08/03 22:26
→ : 建商笑哈哈31F 08/03 22:27
→ : 完後,他的選擇就少了。所以還是之前那說法,直接把他列32F 08/03 22:27
推 : 這主筆法官還蠻英明的,腦子清楚33F 08/03 22:27
→ : 為非都更戶才能解套。34F 08/03 22:27
推 : 推35F 08/03 22:29
→ : 推36F 08/03 22:30
推 : 官司打完了還是不能拆,文林怨王家當時就是打輸官司被37F 08/03 22:31
→ : 拆,還動用民眾學生教授抗爭
→ : 就是要分多一點啊
→ : 拆,還動用民眾學生教授抗爭
→ : 就是要分多一點啊
推 : 鄉民會自動略過,ㄏㄏ40F 08/03 22:33
→ : 文林苑王家沒有分的比其他人多啊41F 08/03 22:33
→ : jennyshe: 就是要分多一點啊
→ : jennyshe: 就是要分多一點啊
→ : 這就是典型的鄉民...
→ : jennyshe: 就是要分多一點啊
→ : jennyshe: 就是要分多一點啊
→ : 這就是典型的鄉民...
推 : 不是選更少 是其他同意人和建商已經講好怎麼玩怎麼選了45F 08/03 22:37
推 : 推46F 08/03 22:37
→ : 剩下的才給不同意戶 跟主管機關所說的應該一併辦理47F 08/03 22:38
→ : 之原則不同
→ : 之原則不同
噓 : 帶風向囉49F 08/03 22:38
→ : 剩下的才給不同意戶選配50F 08/03 22:38
【TVBS】張景森酸「50坪換百坪」 文林苑王家:誤會大 - YouTube
文林苑工程進入尾聲之際,準政務委員張景森臉書PO文批當年釘子戶王家「50坪換到上百坪」,瞬間成了「不快樂的億萬富翁」!面對酸言酸語王家人喊冤,他們一家五口一人一戶本來就是建商開的條件,其他同意戶幫附和「一坪換三坪」本就是都...
文林苑工程進入尾聲之際,準政務委員張景森臉書PO文批當年釘子戶王家「50坪換到上百坪」,瞬間成了「不快樂的億萬富翁」!面對酸言酸語王家人喊冤,他們一家五口一人一戶本來就是建商開的條件,其他同意戶幫附和「一坪換三坪」本就是都...
→ : 但 jennyshe: 就是要分多一點啊 jennyshe: 就是要分多一點52F 08/03 22:40
→ superjim …
推 : 就不照規矩走~54F 08/03 22:51
推 : 都更真是不容易55F 08/03 22:54
推 : 推56F 08/03 22:57
推 : 推57F 08/03 23:04
推 : 好58F 08/03 23:04
推 : 發錢59F 08/03 23:06
推 : 推60F 08/03 23:10
推 : 事後用權力婊釘子戶 違反他的權利61F 08/03 23:11
推 : 推62F 08/03 23:15
推 : 錢63F 08/03 23:20
推 : 好吧,但拆也拆了,怎麼樣才能雙贏?重新分配嗎?64F 08/03 23:21
推 : push65F 08/03 23:21
推 : 推66F 08/03 23:23
推 : 推:)67F 08/03 23:24
推 :68F 08/03 23:24
推 : 推69F 08/03 23:26
→ : 建商在都更面積變小的情況下還大幅增加營建成本10億70F 08/03 23:33
推 : 錢71F 08/03 23:39
推 : 推72F 08/03 23:41
推 : 推73F 08/03 23:41
推 : 推74F 08/03 23:49
推 : 推75F 08/03 23:51
→ : 所以他扯完後腿 還要保障他的權益?76F 08/03 23:52
→ : 法律果然是上等人的武器
→ : 法律果然是上等人的武器
推 : 沒人要推?78F 08/03 23:54
推 : 推79F 08/03 23:54
推 : 再推
推 : 再推
→ : (二)(三)都是北市府跟建商的違法事由,81F 08/03 23:58
→ : 只看(二)是合理的做法嗎?
→ : 只看(二)是合理的做法嗎?
推 : 推83F 08/04 00:00
→ : 應該是有兩戶不同意戶84F 08/04 00:00
→ : 王家:去年最後被拆的 彭家:最後被劃出都更範圍的
→ : 現在提起訴訟的是彭家然後法院判最後被拆後才加入的
→ : 「不同意戶」王家只能撿剩的,不公平 有誤請指正
→ : 王家:去年最後被拆的 彭家:最後被劃出都更範圍的
→ : 現在提起訴訟的是彭家然後法院判最後被拆後才加入的
→ : 「不同意戶」王家只能撿剩的,不公平 有誤請指正
→ : 王家是在北市府跟建商在高等行政法院敗訴後被拆的,88F 08/04 00:02
→ : 北市府跟建商敗訴的時間點在2016/06/01,
→ : 王家被拆的時間點是2016/07/02。
→ : 北市府跟建商敗訴的時間點在2016/06/01,
→ : 王家被拆的時間點是2016/07/02。
推 : 推91F 08/04 00:03
→ : 也就是說,北市府跟建商在提上訴等判決時就動手強拆了。92F 08/04 00:04
推 : 推93F 08/04 00:06
推 : 再推94F 08/04 00:08
推 : 推個95F 08/04 00:08
→ : 推96F 08/04 00:08
推 : 推司法院97F 08/04 00:09
推 : 推98F 08/04 00:12
推 : 推99F 08/04 00:15
推 : 謝P必100F 08/04 00:18
推 : 推101F 08/04 00:19
噓 : 釘子戶根本很人渣 還有覺青要幫他護航 笑死102F 08/04 00:24
推 : p103F 08/04 00:25
→ : 所以我還是不對orz 不過因為去年被拆的不同意戶確實104F 08/04 00:25
→ : 是撿剩的 這判決還說的過去 如果那三戶都被劃出都更
→ : 範圍這判決我就不能接受了
→ : 是撿剩的 這判決還說的過去 如果那三戶都被劃出都更
→ : 範圍這判決我就不能接受了
→ : 你講的三戶劃出都更範圍,剛好就是(三)提的違法事由107F 08/04 00:35
推 : 推個108F 08/04 00:39
推 : 推109F 08/04 00:58
推 : 給錢110F 08/04 00:59
推 : 推111F 08/04 01:05
噓 : 釘子戶就是愛錢 解釋那麼多112F 08/04 01:18
推 : 推113F 08/04 01:34
推 : 嗯114F 08/04 01:44
推 : 推115F 08/04 02:16
推 : 原來如子116F 08/04 03:02
推 : 推117F 08/04 03:42
推 : 錢118F 08/04 04:00
推 : 錢119F 08/04 04:58
推 : 推120F 08/04 06:16
→ : 推121F 08/04 06:46
推 : 推122F 08/04 07:30
推 : 幫推123F 08/04 07:49
推 : 有點看不懂124F 08/04 08:01
推 : 我比較疑惑的是都更應該會提升原有容積率,那為何會有125F 08/04 08:14
→ : 沒得選的問題,應該有其餘建商持有可販售的坪數才對吧
→ : 沒得選的問題,應該有其餘建商持有可販售的坪數才對吧
推 : 現在你要同意戶一起來重新選擇,也只能同意不然蓋不下去127F 08/04 08:14
推 : 推128F 08/04 08:18
推 : 推129F 08/04 08:25
推 : 推130F 08/04 08:41
推 : 推131F 08/04 08:46
推 : 推, 一堆只會罵該戶132F 08/04 08:51
--
2樓 時間: 2017-08-04 09:33:35 (台灣)
→
+1
08-04 09:33 TW
法院:釘子戶只能選剩下的,這是不公平的。所以現在要重新分配房子,先選的通通不算。
3樓 時間: 2017-08-04 09:35:45 (台灣)
→
08-04 09:35 TW
pojohn: 我一直都搞不懂為何 都更 一定要先拆同意戶呢? 官司打完再拆難道不行嗎? pojohn: 就一定要拆掉同意戶 讓同意戶流落在外然後讓不同意戶被責難..說害同意戶回不了家.. pojohn: 官司打輸了同意戶不就GG了..連原本的舊屋都沒有了 pojohn: 同意戶房子先拆 同意戶流落在外 不同意戶住在廢墟..只有建商笑哈哈
4樓 時間: 2017-08-04 12:12:52 (台灣)
→
08-04 12:12 TW
以前我家附近有鐵道宿舍要拆,附近剛好有個釘子戶 面積大概連五坪都不到(我曾經進去過) 後來是聽說建商直接拿錢買下,聽附近的鄰居在講,價錢多到足以讓他們去別的地方買一棟透天,大概兩千萬左右(十多年前) 我比較好奇,建商應該有跟他們協商過,雙方到底開到多少?
6樓 時間: 2017-08-04 12:28:24 (台灣)
→
+2
08-04 12:28 TW
. . 咱是民主的國家,無同意戶人的厝是店面,人是咧靠店面生理維生,都更了後分的厝著無法度作生理囉,借問你若是厝主,你敢會欲同意都更﹖同意戶大多數攏是住在樓頂的徛家,公寓換大樓有充足的誘因。.但是店面去換徛家、無法度作生理的厝,價值差真濟。建商嘛無可能用上價值的店面,去佮反對戶換。永春都更這是所謂的民瓣都更,是一種惡質的都更,掠奪著樓跤厝、店面人的資產。因為建商是徛在營利為目的,殷為著欲拆厝會不擇手段,黑白兩道欺騙方式,雙方並無信任基礎。. 政府應該有相關的鑑價機構,出面協商才會有卡好的成果,減少都更的衝突。 .. 你是毋是台語文盲? 正確台語用字請移駕iTaigi 逐家講台語網站查詢,伊的網站連結著是: https://itaigi.tw/ . .
11樓 時間: 2017-08-04 14:35:54 (台灣)
→
08-04 14:35 TW
文林苑最大的得利者是誰我想大家就不要廢話那麼多啦!什麼都是假的,錢才是真的,鄉民在這說到嘴軟,王家數錢都數到手軟,你要當鄉民還是王家?用膝蓋想就知道怎選了啦!有錢還分藍綠?分懶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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