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0-08 14:33:5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老翁闖紅燈遭撞死!子女需賠229萬
時間 Mon Oct 8 13:01:48 2018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老翁闖紅燈遭撞死!子女需賠229萬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63歲的黃姓男子,去年7月23日晚間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闖紅燈遭22歲翁姓女
騎士撞上,雙方皆傷重不治,但翁女家屬認為對方闖紅燈才發生這起車禍意外向黃男家屬
求償5百多萬,法官認定黃男因沒遵守交通規則、侵犯對方路權,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需賠
償229萬元。
騎士撞上,雙方皆傷重不治,但翁女家屬認為對方闖紅燈才發生這起車禍意外向黃男家屬
求償5百多萬,法官認定黃男因沒遵守交通規則、侵犯對方路權,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需賠
償229萬元。
▲黃男闖紅燈遭騎士撞死。(示意圖/資料照)
據《聯合報》報導,去年7月23日黃男步行到路口時擅闖紅燈穿越斑馬線,遭騎車行經桃
園長壽路和振興路交岔口的翁女撞上,兩人重傷送醫,黃男2天後身亡,翁女也在4天後因
顱內出血、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翁女父親認為是對方闖紅燈才釀禍,以繼承人身分向黃男
3名子女求償5百多萬。
園長壽路和振興路交岔口的翁女撞上,兩人重傷送醫,黃男2天後身亡,翁女也在4天後因
顱內出血、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翁女父親認為是對方闖紅燈才釀禍,以繼承人身分向黃男
3名子女求償5百多萬。
黃男3名子女聲請拋棄繼承卻因超過期限遭駁回,目擊證人李姓騎士向法官表示,當時和
翁女一起在路口等紅綠燈,綠燈起步時驚見前方有人闖紅燈,他幸運閃了過去但翁女沒閃
過撞了上去。經調閱行車事故鑑定,法官認為翁女遵守交通規則,不但沒酒駕也沒超速,
雖然有行車注意上的疏忽責任,但黃男闖紅燈才是車禍主因,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須賠償翁
女家屬229萬元。(編輯:林宛瑩)
翁女一起在路口等紅綠燈,綠燈起步時驚見前方有人闖紅燈,他幸運閃了過去但翁女沒閃
過撞了上去。經調閱行車事故鑑定,法官認為翁女遵守交通規則,不但沒酒駕也沒超速,
雖然有行車注意上的疏忽責任,但黃男闖紅燈才是車禍主因,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須賠償翁
女家屬229萬元。(編輯:林宛瑩)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a3gf7pf
老翁闖紅燈遭撞死!子女需賠229萬 - Yahoo奇摩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63歲的黃姓男子,去年7月23日晚間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闖紅燈遭22歲翁姓女騎士撞上,雙方皆傷重不治,但翁女家屬認為對方闖紅燈才發生這起車禍意外向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63歲的黃姓男子,去年7月23日晚間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闖紅燈遭22歲翁姓女騎士撞上,雙方皆傷重不治,但翁女家屬認為對方闖紅燈才發生這起車禍意外向 ...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172.51.8
※ 文章代碼(AID): #1RkkJ0J2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8974912.A.4C2.html
推 : 調出來啊啊啊啊啊1F 175.97.63.75 台灣 10/08 13:02
→ : 拋棄繼承看看2F 110.28.160.80 台灣 10/08 13:02
推 : 司法之光3F 27.246.231.165 台灣 10/08 13:02
→ : 真D舒服4F 1.160.73.221 台灣 10/08 13:02
→ : 斑馬線絕對條款沒了?5F 111.250.81.184 台灣 10/08 13:02
推 : 難得6F 42.76.107.193 台灣 10/08 13:02
推 : 正義被伸張了7F 211.22.206.217 台灣 10/08 13:03
→ : 走行人穿越道不是有帝王條款?8F 61.218.0.58 台灣 10/08 13:03
推 : 63歲算老翁嗎?9F 223.136.91.185 台灣 10/08 13:03
推 : 女的沒死就換女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判賠了10F 39.12.132.95 台灣 10/08 13:03
→ : 法官英明11F 42.76.80.174 台灣 10/08 13:03
推 : 公平正義回來了12F 223.140.151.162 台灣 10/08 13:04
噓 : 都跟你說是斑馬線條款了 當然是一次判 一次13F 111.246.64.127 台灣 10/08 13:04
→ : 看來老翁的遺產比229萬多不少14F 211.22.206.217 台灣 10/08 13:04
→ : 一次不判阿15F 111.246.64.127 台灣 10/08 13:04
→ : 不然怎麼叫斑馬
→ : 不然怎麼叫斑馬
推 : 帝王條款呢?17F 27.52.163.170 台灣 10/08 13:05
→ : 有申請拋棄繼承,但超過期限被駁回18F 59.120.72.111 台灣 10/08 13:05
→ : 之前不是說在斑馬線 路人最大嗎 忘了哪19F 180.217.134.23 台灣 10/08 13:05
推 : 限定繼承也賠不了多少吧20F 14.120.112.73 中國 10/08 13:05
推 : 子女都想拋棄繼承了 哪來什麼遺產21F 220.135.114.189 台灣 10/08 13:05
推 : 喔?斑馬線帝王條款不適用了?難得有清醒22F 61.58.63.135 台灣 10/08 13:05
→ : 的法官,給推。
→ : 的法官,給推。
推 : 爽24F 223.140.155.44 台灣 10/08 13:05
噓 : 宏明顯,現在不是有限定繼承嗎25F 140.112.218.7 台灣 10/08 13:06
→ : 逾期辦拋棄繼承,表示遺產本來就不多26F 14.120.112.73 中國 10/08 13:06
推 : 這法官是正常人27F 111.82.113.254 台灣 10/08 13:07
推 : 這是因為女的也死了 如果女的沒死就賠死28F 218.161.58.126 台灣 10/08 13:07
推 : 這法官讚29F 61.231.53.252 台灣 10/08 13:07
推 : 判得好30F 140.114.85.137 台灣 10/08 13:07
→ : 3個子女500多萬加起來都1600萬跑不掉了31F 110.28.160.80 台灣 10/08 13:07
推 : 真正的法官32F 140.136.19.51 台灣 10/08 13:07
推 : 是因為機車駕駛死了,沒死結局就不一樣33F 1.168.202.197 台灣 10/08 13:07
→ : 很難想像有誰賠得起34F 110.28.160.80 台灣 10/08 13:07
推 : 重點在 關兒女屁事35F 60.244.124.125 台灣 10/08 13:08
→ : 老翁的家屬其實也可以告對方吧36F 14.120.112.73 中國 10/08 13:08
→ : 行人也可以反告他 索賠可以更多37F 114.34.129.120 台灣 10/08 13:08
推 : 沒請律師吧 也沒出庭 會這樣輸掉很正常38F 59.126.246.93 台灣 10/08 13:08
→ : 女的沒死 法官大概會判女9成老翁1成吧39F 218.161.58.126 台灣 10/08 13:08
→ : 讚40F 223.140.175.81 台灣 10/08 13:08
→ : 應該是有停非故意撞上才這樣41F 114.136.118.74 台灣 10/08 13:09
推 : 判的好!42F 101.136.76.44 台灣 10/08 13:10
推 : 叫他下次不要再犯了43F 111.83.86.169 台灣 10/08 13:12
推 : 讚44F 39.8.163.36 台灣 10/08 13:12
推 : 全面限定繼承 就算沒有拋棄結果也差不多45F 101.9.178.103 台灣 10/08 13:12
推 : 這標題不可取 講的好像老翁沒害死人一46F 49.217.165.147 台灣 10/08 13:12
推 : 早該如此,不然帝王條款永遠是遵守的47F 27.52.75.181 台灣 10/08 13:12
→ : 倒楣
→ : 倒楣
→ : 樣49F 49.217.165.147 台灣 10/08 13:12
噓 : 應注意而未注意+身亡還要責任對半開,50F 210.202.61.67 台灣 10/08 13:14
→ : 這判決明明就很廢,遵守交通規則沒超速
→ : 這判決明明就很廢,遵守交通規則沒超速
推 : 因為雙亡才這樣判 如果只有老伯掛了 ㄏ52F 111.241.215.118 台灣 10/08 13:14
→ : 伸張個屁 假設騎士沒死呢?還不是要賠53F 223.138.127.101 台灣 10/08 13:14
→ : 沒酒駕人還死了,結果還要負一半的責任54F 210.202.61.67 台灣 10/08 13:14
推 : 終於看到明事理的法官了55F 49.215.246.195 台灣 10/08 13:15
→ : 有這種帝王條款 開車保第三人比全險更重56F 223.138.127.101 台灣 10/08 13:16
→ : 要
→ : 要
噓 : 什麼標題對方也死了啊58F 111.241.215.191 台灣 10/08 13:18
推 : 爽59F 111.83.80.75 台灣 10/08 13:18
→ : 溫馨60F 39.10.32.202 台灣 10/08 13:20
→ : 標題怎不寫兩邊都掛彩61F 211.72.232.157 台灣 10/08 13:20
噓 : 垃圾法官62F 111.184.27.184 台灣 10/08 13:21
→ : 那是因為女騎士死了,沒死就換她賠了63F 1.173.21.233 台灣 10/08 13:22
推 : 應注意可以不注意?64F 180.217.127.51 台灣 10/08 13:23
推 : 正義回來了65F 111.83.46.15 台灣 10/08 13:24
→ : 主要是騎車的也死才這樣判吧66F 114.136.203.83 台灣 10/08 13:30
推 : 正義回歸67F 49.214.214.153 台灣 10/08 13:30
→ : 上一篇寫得跟屎一樣68F 101.137.201.168 台灣 10/08 13:32
推 : 斑馬線 一黑一白 懂?69F 27.242.40.170 台灣 10/08 13:38
→ : 帝王條款失靈!?70F 223.140.40.221 台灣 10/08 13:41
推 : 內文都不看在那邊紅明顯71F 223.139.149.19 台灣 10/08 13:41
→ : 低能兒?
→ : 低能兒?
→ : 爽73F 117.56.155.61 台灣 10/08 13:44
推 : 三寶上路74F 42.72.82.217 台灣 10/08 13:44
推 : 法官英明75F 114.136.143.89 台灣 10/08 13:57
推 : 帝王條款勒 行人無敵76F 27.52.193.185 台灣 10/08 13:58
推 : 善良和正義回來了!77F 223.136.58.121 台灣 10/08 13:59
推 : 一個有強制險,一個沒有啊78F 49.217.246.238 台灣 10/08 14:00
推 : 溫馨79F 101.15.144.39 台灣 10/08 14:00
推 : 棒~80F 61.230.105.194 台灣 10/08 14:03
推 : 浩然天地正氣常存81F 42.76.154.252 台灣 10/08 14:05
推 : 法官終於有用了82F 42.77.174.36 台灣 10/08 14:06
推 : 死老人跟年輕人都因為死老人垃圾闖紅燈83F 1.161.134.2 台灣 10/08 14:06
→ : 死掉 只要賠229?
→ : 死掉 只要賠229?
推 : 騎士衰到爆炸85F 114.35.52.48 台灣 10/08 14:12
推 : 這法官太棒了86F 223.139.120.112 台灣 10/08 14:12
推 : 500萬判200多萬,責任上還是差不多一半一87F 101.15.166.109 台灣 10/08 14:15
→ : 半吧?
→ : 半吧?
推 : 終於,希望在老人群組瘋狂流傳,已達嚇89F 118.171.139.225 台灣 10/08 14:16
→ : 阻作用。
→ : 阻作用。
→ : 剛起步可以撞到同歸於盡,怎麼騎的?91F 1.161.230.44 台灣 10/08 14:18
推 : 終於有正義的法官了~這才合情合理92F 123.195.1.217 台灣 10/08 14:19
推 : 行人走斑馬線不是無敵嗎? 還要判賠??Y93F 220.136.132.251 台灣 10/08 14:22
→ : 現在不是預設就限定繼承了94F 220.132.235.31 台灣 10/08 14:25
噓 : 害死一個人才賠200萬95F 101.8.224.111 台灣 10/08 14:29
推 : 舒服96F 180.217.190.134 台灣 10/08 14:30
推 : 行人在斑馬線上是一定有肇事責任 不一定全97F 114.137.185.226 台灣 10/08 14:31
→ : 責
→ : 責
噓 : 去年不是有一個撞到大地主 結果 相反99F 42.76.49.49 台灣 10/08 14:32
--
1樓 時間: 2018-10-08 17:06:39 (台灣)
→
10-08 17:06 TW
雖然說這種新聞沒有詳細的判決主文,記者挑哪一段來用很容易帶風向... 都跟你說是斑馬線條款了 當然是一次判 一次一次不判阿 不然怎麼叫斑馬 (笑翻
2樓 時間: 2018-10-08 21:25:26 (台灣)
→
10-08 21:25 TW
斑馬線 行人闖紅燈時 如果是行人被撞傷撞死 可以拿一筆錢 但是雙方都有受傷時 行人就得負更大責任了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