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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FB] 法律白話文運動:大法官拒絕年改釋憲?
時間 Fri Jul 13 22:51:53 2018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今天的新聞說大法官不受理反年改的釋憲請求
原來反年改除了表示年改違憲外
也認為民眾提釋憲的機制中要求要窮盡司法訴訟的要求違憲
也就是說原本民眾要釋憲必須經由司法程序先一直吉
吉到最高法院終審都判定敗訴後
才能就終審採用的法條申請釋憲
反年改認為這種機制違憲
最後遭到大法官反駁
也就是說反年改想要越級打怪
大法官不想給他們打 GG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lainlaw.me/...49370/2098316337110729/?type=3
https://bit.ly/2KTaOQQ
FB內容:
【今天的弦外之音,大法官不受理反年改陣營的釋憲?】
(但這篇難度高很多,不夠白話的話我盡力了.....)
大家在看完釋字766號解釋後,有沒有注意到這次大法官的不受理決議?這次的不受理決
議也非常的精彩,是由反年改陣營提出來的。
★故事的來源
去年立法院通過年金改革的法案,分別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
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並且在今年7月1日施行。
而受影響的公教人員今年5、6月聲請「解釋」以及「暫時處分(就是先暫時凍結法條不要
用,等到解釋完確定沒有違憲在用,如果有違憲當然就不用了)」。針對《公務人員退休
資遣撫卹法》第36條、第37條、第95條第2項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6條、第37條、第100條第2項規定聲請,認為以「溯及既往」之方式,適用於新法生效
前業已退休之公教人員,違反「法安定性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認為違憲!
用,等到解釋完確定沒有違憲在用,如果有違憲當然就不用了)」。針對《公務人員退休
資遣撫卹法》第36條、第37條、第95條第2項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6條、第37條、第100條第2項規定聲請,認為以「溯及既往」之方式,適用於新法生效
前業已退休之公教人員,違反「法安定性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認為違憲!
但有趣的地方在於是,他們聲請釋憲的方式是前所未有的狀況,讓我們來講解一下法條。
如果你是「人民」,你想要聲請大法官解釋,你的依據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你必須要先提起一般法院的「訴訟」,然後一直敗訴(例如一審
輸、二審輸、三審輸),到最終審的法院還是輸,針對最終審法院判決你輸的「關鍵法規
」,你才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
5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你必須要先提起一般法院的「訴訟」,然後一直敗訴(例如一審
輸、二審輸、三審輸),到最終審的法院還是輸,針對最終審法院判決你輸的「關鍵法規
」,你才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
可是今天反年改陣營,出了一個奇招,他們不想經由「訴訟」,他們直接「跳過」訴訟,
向大法官聲請大法官解釋,而且他們不僅聲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
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認為其中幾條違憲,他們還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5條第1項第2款違憲!
等等,甚麼意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不是「人民釋憲的依據
」嗎?他們認為「釋憲依據」違憲,不就是我想要比籃球,但是我認為不應該投籃的意思
嗎?
」嗎?他們認為「釋憲依據」違憲,不就是我想要比籃球,但是我認為不應該投籃的意思
嗎?
先別急,反年改陣營是有論述的,他們是這樣說的:「大法官有一次開會(不是正式的解
釋)說:聲請案件雖然沒有盡審級救濟之程序,如事實已臻明確而無爭議餘地,且在憲法
上具有原則之重要性,大法官釋可以受理的。」
釋)說:聲請案件雖然沒有盡審級救濟之程序,如事實已臻明確而無爭議餘地,且在憲法
上具有原則之重要性,大法官釋可以受理的。」
「而且,你這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規定我們一定要窮
盡法律救濟途徑才能聲請釋憲,沒有其他例外規定,根本就是限制我們人民聲請釋憲的權
利,所以違憲!」
盡法律救濟途徑才能聲請釋憲,沒有其他例外規定,根本就是限制我們人民聲請釋憲的權
利,所以違憲!」
所以就依據上面的論述,反年改陣營就在「沒有進行一般訴訟」的程序下,針對「《司法
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6條、第37
條、第95條第2項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6條、第37條、第100條第
2項,聲請大法官解釋。
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6條、第37
條、第95條第2項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6條、第37條、第100條第
2項,聲請大法官解釋。
白話一點的邏輯就是,如果大法官認同反年改對於「《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
第1項第2款」的論述,也就是認同可以跳過訴訟,那就可以受理後面真正反年改不爽的「
年改規定」;反之如果大法官根本不認同反年改陣營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條第1項第2款」的論述,那就是認為提起大法官解釋一定要經由訴訟,那這樣反年改提
出的所有主張,通通都會駁回。
第1項第2款」的論述,也就是認同可以跳過訴訟,那就可以受理後面真正反年改不爽的「
年改規定」;反之如果大法官根本不認同反年改陣營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條第1項第2款」的論述,那就是認為提起大法官解釋一定要經由訴訟,那這樣反年改提
出的所有主張,通通都會駁回。
我們來看看大法官採哪一個說法。
★大法官怎麼回應?
大法官是這樣說的:「對,我們曾經有會議說如果事實沒有問題,且爭議在憲法上是具有
原則重要性的,那就算沒有盡審級救濟之程序,大法官還是可以受理。但後來我們在另外
一次會議又說這種「例外」的模式,是指聲請人「已經提起」訴訟,並且做出判決,在你
可以提起上訴的情況下,你沒有提起上訴的情況。」
原則重要性的,那就算沒有盡審級救濟之程序,大法官還是可以受理。但後來我們在另外
一次會議又說這種「例外」的模式,是指聲請人「已經提起」訴訟,並且做出判決,在你
可以提起上訴的情況下,你沒有提起上訴的情況。」
大法官看大家好像不太懂,淡定的說:「你以為沒有經由訴訟程序就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
?不是這樣的,我們這邊所講的例外的狀況,是指你打完一審、或是二審,在你還可以上
訴的情況,你沒有上訴,就算不符合「窮盡救濟程序」,我們還是可以例外的讓你提起大
法官解釋。」
?不是這樣的,我們這邊所講的例外的狀況,是指你打完一審、或是二審,在你還可以上
訴的情況,你沒有上訴,就算不符合「窮盡救濟程序」,我們還是可以例外的讓你提起大
法官解釋。」
「但你們今天是連一審都沒有打,就直接向我聲請,我很抱歉,我沒有辦法受理,如果你
打了一審,說不定你還有機會QQ」大法官最後無奈的向反年改陣營說。
所以大法官駁回了反年改陣營所有的主張,變成一個不受理決議。
(圖片來源:https://buff.ly/2L9AW9n)
4人反年改聲請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 蘋果日報
沸沸揚揚的年金改革爭議已拉高到釋憲層級,立法院去年8月制定公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今年7月1日施... ...
沸沸揚揚的年金改革爭議已拉高到釋憲層級,立法院去年8月制定公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今年7月1日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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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52.223
※ 文章代碼(AID): #1RIBoGm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493520.A.C3C.html
※ 編輯: Pietro (49.217.52.223), 07/13/2018 22:57:48
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後才提出釋憲聲請的。
--
推 : 反觀同婚釋憲1F 114.137.15.246 台灣 07/13 22:53
同婚釋憲是申請人祁家威打行政訴訟敗訴之後,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後才提出釋憲聲請的。
噓 : 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 不意外2F 111.249.140.220 台灣 07/13 22:54
推 : 不用大法官 你去問考國考的考生都知道要3F 223.139.56.71 台灣 07/13 22:57
→ : 先打訴訟吧
→ : 先打訴訟吧
→ : 奇怪的地方是 這些反年改不幾乎是公務員5F 49.217.52.223 台灣 07/13 22:58
推 : 反正年底就知道6F 220.133.187.197 台灣 07/13 22:58
※ 編輯: Pietro (49.217.52.223), 07/13/2018 23:02:34推 : 連程序都不想照步驟還想跟民進黨玩XD7F 219.68.101.88 台灣 07/13 23:00
推 : 那個受理釋憲的例外從來沒真正用過8F 1.164.40.133 台灣 07/13 23:02
→ : 白話:多用腦袋9F 27.242.35.161 台灣 07/13 23:10
推 : 謝謝解釋10F 101.8.227.91 台灣 07/13 23:14
噓 : 大法官就是嘴砲 先決定再掰理由啊 看當11F 39.9.69.185 台灣 07/13 23:17
→ : 兵就知道
→ : 兵就知道
→ : 不受理的原因哪裡有問題呢?13F 49.217.52.223 台灣 07/13 23:20
推 : 二樓 現任大法官超過一半都是馬英九提名14F 39.8.40.154 台灣 07/13 23:37
→ : 的唷~
→ : 的唷~
推 : 不用問考生啦,你問高中生社會組也知道16F 27.52.76.36 台灣 07/13 23:46
推 : 智障法盲別再來秀下限17F 218.173.159.163 台灣 07/13 23:48
→ : 只要是人民法人政黨都需要先經過一般訴
→ : 訟程序才取得「聲請資格」
→ : 今天連程序都不走 是要聲請三小啦
→ : 只要是人民法人政黨都需要先經過一般訴
→ : 訟程序才取得「聲請資格」
→ : 今天連程序都不走 是要聲請三小啦
推 : 若沒有一些前提,那大法官要處理的釋憲21F 220.133.105.216 台灣 07/14 00:06
→ : 案就太多了。
→ : 案就太多了。
噓 : 大法官連憲法裡頭固有之疆域都不敢解釋23F 1.165.53.22 台灣 07/14 01:58
→ : ,直說是政治問題不解釋,憲法把一個政
→ : 治問題放在憲法裡,然後專門解釋憲法的
→ : 大法官無法解釋,這憲法該廢了,大法官
→ : 就沒法源,我看也廢一廢好了
→ : ,直說是政治問題不解釋,憲法把一個政
→ : 治問題放在憲法裡,然後專門解釋憲法的
→ : 大法官無法解釋,這憲法該廢了,大法官
→ : 就沒法源,我看也廢一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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