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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06 20:52: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ivgay56 (56)
標題 [新聞] 釋憲未提及 同性伴侶收養判不准
時間 Sun May  6 16:08:55 2018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125902
釋憲未提及 同性伴侶收養判不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桃園2名女性伴侶交往12年,4年多前其中1人到國外人工受孕生子,伴侶去年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法官以同婚法尚未立法,且子女身分認定和繼承仍有歧異,裁定不准。 ...

 
釋憲未提及 同性伴侶收養判不准

桃園2名女性伴侶交往12年,4年多前其中1人到國外人工受孕生子,伴侶去年向法院聲請
認可收養,法官以同婚法尚未立法,且子女身分認定和繼承仍有歧異,裁定不准。
國內同性伴侶辦理收養的案例很少見,律師陳志峰指出,現在小孩和2人同住,等於實質
養育,只要同婚法通過,還是可以辦理收養。

桃園地院調查,2名女性伴侶交往12年,其中1人赴國外人工受孕生子,返台後和2人同住
、由2人扶養,2年前雙方到戶政所註記同性伴侶關係後,去年以大法官會議解釋「伴侶間
應可結為民法上婚姻關係」,由另1人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伴侶所生的兒子。


聲請收養的伴侶指出,男嬰出生後就由她和伴侶扶養,家人也提供完整協助、共同疼愛、
照顧、扶育,還帶幼子參加家庭聚會,如同「實質扶養」,她與幼兒感情深厚,並提出生
母同意收養書,主張收養對幼兒最有利,希望法院裁准。


桃園地院以大法官會議解釋及理由書雖肯定同性婚姻權的保障,但沒提及同性收養子女的
議題,同性伴侶只是同居、不是配偶,「註記只是戶政所參考資訊,不是身分登記」。

法官以同婚法未完成立法前,許可收養將切斷子女和生母的權利義務關係,且子女的身分
認定,包括身分證、父母欄如何記載、日後能否繼承收養人或家屬財產等,都有歧異和爭
端,以收養不符合孩子最佳利益,裁定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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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xhWQ0f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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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ke011: 好險1F 05/06 16:09
kinki999: -.-她自已生的,為什麼不行?2F 05/06 16:09
wtfbt: 五樓收養男生來肛3F 05/06 16:10
michaelwu: 結婚白結了 有夠白癡4F 05/06 16:10
freedomku: 可憐的孩子 為他的未來感到可惜5F 05/06 16:10
michaelwu: 當初釋憲都作秀?6F 05/06 16:10
sportsyzm: 她自己生的,為什麼不行+17F 05/06 16:10
s860134: 法官一定4恐同8F 05/06 16:10
a29976137: 殘害生命9F 05/06 16:11
yyc1217: 但是單身就可以喔^^10F 05/06 16:11
wwvvkai: 是伴侶要收養吧?11F 05/06 16:11
molle: 其中一個人生的 另一個要收養 等到可以結婚應該就可以了吧12F 05/06 16:11
s860134: 哪有他自己生的 裡面就寫是另外一個非生母13F 05/06 16:11
momocom: 沒看推文嗎?是另一個女的要收養14F 05/06 16:12
wuyiulin: 覺得以後會有一群小孩出生就因為長輩性向被搞得很亂15F 05/06 16:13
y2k500077: 明年的釋憲兩年期限一到 一定要大戰了 看到時誰是行政16F 05/06 16:14
y2k500077: 院長 誰揹鍋
E6300: 噁心的同性戀  讓小孩一出生就沒爸爸18F 05/06 16:14
kilof: 現在法無規定 讓另一個女生收養=切斷生母關係19F 05/06 16:15
akira00150: 但是生母不是其中一人嘛?20F 05/06 16:16
kenco: 多元成家玩假的嗎?21F 05/06 16:19
deju: 法現未明定 現在下判決會致小孩利益受損22F 05/06 16:21
zxcvbbb: 甲甲到底是要鬧到什麼時候23F 05/06 16:25
lucifer648: 兩年本來就是拖過去而已  以為玩真的?24F 05/06 16:28
ImBBCALL: 收養限定一人啊,除非是夫妻25F 05/06 16:29
ImBBCALL: 非夫妻而收養等於本生父母GG
tenshoufly: 生母可以收養但是T想收養就是不行27F 05/06 16:31
tenshoufly: 而且小孩一出生就父不詳很慘
sid300: 這哪是人工受孕  孩子的爸爸根本不是她們29F 05/06 16:33
sid300: 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爸爸是誰
Arbin: 阿就目前還沒修法好ㄅ 所以卡在這裡很正常31F 05/06 16:36
stare7500: 千萬不要,小孩成長會被歧視,為了自己爽禍害下一代32F 05/06 16:41
toshbio: 釋憲大法官留一手 讚33F 05/06 16:52
mykabering: 這麼擔心小孩被歧視,可以先從自己不要歧視性少數開始34F 05/06 16:56
cuteme5566: 白痴,強烈反對同婚及同婚收養子女35F 05/06 16:57
warwhoop: 有人自己本身就不正常,還要別人把他當成正常的,頗呵36F 05/06 17:10
AirbusA350: 怎麼沒推文說法官正常37F 05/06 17:22
brella 
brella: 英明38F 05/06 17:29
momocom: 生母不用收養,生母和孩子法律上本來就是婚生子女關係39F 05/06 17:31
nimama000: 法官正常40F 05/06 17:33
dreamyello: 孩子一定被霸凌幫QQ 我們住台灣不是住烏托邦41F 05/06 18:41
noname5210: 孩子被用這種方式生出來本身就是最大的悲劇了42F 05/06 18:45
noname5210: 一輩子找不到自己的爸爸/媽媽
lovenode: 推文太多法盲…自己生的根本不用收養好不好…還在那邊44F 05/06 19:01
lovenode: 自己生的為什麼不行+1咧
chen0625: 推法官46F 05/06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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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5-06 21:26:10 (台灣)
  05-06 21:26 TW
你是個沒媽媽/爸爸的孩子
你爸爸/媽媽不要你了
哈哈! 可憐蟲 沒爸爸/媽媽
小學生不懂什麼叫做口出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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