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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reakofdawn (hi)
標題 [新聞] 5月報稅別忘大陸所得 併入綜所稅免挨罰
時間 Sun May  6 14:55:29 2018


5月報稅別忘大陸所得 併入綜所稅免挨罰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5050195-1.aspx
5月報稅別忘大陸所得 併入綜所稅免挨罰 | 財經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圖]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5日電)5月是報稅月,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去年若有中國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以免漏繳挨罰,但若在大陸已先繳過稅,則已繳納的所得稅可自應納稅額扣抵。 | 重點新聞 ...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5日電)5月是報稅月,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去年若有
中國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以免漏繳挨罰,但若在大陸已先繳過
稅,則已繳納的所得稅可自應納稅額扣抵。


台北國稅局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
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

因此,台北國稅局指出,最近查核時發現多起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漏未申報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導致造成補稅及處罰的案例。

國稅局官員指出,納稅義務人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時,應檢附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會」驗證後的大陸地區完納所得稅證明文件。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已繳納的所得稅,可
自應納稅額中扣抵,不會產生所得重複課稅的情況,但扣抵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
大陸地區所得,而依其適用稅率計算增加的應納稅額。

舉例來說,民眾甲君申報綜合所得總額,包含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的應納稅額為新台幣2萬
元,不含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的應納稅額為1萬5000元,差額5000元就是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的應納稅額。意思是說,即便甲君在中國繳的所得稅超過5000元,但在台灣報稅時,可
扣抵的稅額上限就是5000元。


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因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所得資料範圍,納
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應依法一併辦理申報,以免造成漏報該所得遭補稅處罰,
並記得取具大陸地區完納所得稅證明文件,送經海基會驗證,以免影響抵扣應納稅額權
益。(編輯:楊凱翔)10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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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bar 
gogobar: 幹你娘 南極大陸1F 05/06 14:55
dicfishfish 
dicfishfish: ★China=支那 陸啥小 陸懶趴 陸雞掰 陸恁孃糙水雞★2F 05/06 14:56
dicfishfish: ★China=支那 陸啥小 陸懶趴 陸雞掰 陸幹恁叨C郎★
nthulibrary: 不領出來就沒事了 直接刷銀聯4F 05/06 14:56
littleaoc 
littleaoc: 中國大陸。開放以下各種崩潰5F 05/06 14:59
MorrisChang: 本國收益啊6F 05/06 15:00
LostInTime: 這個措施不錯,支持7F 05/06 15:01
peterwu4: 腫麼又換回大陸地區惹?XDD 前幾天不是中國中國喊很爽嗎8F 05/06 15:03
tenshoufly: 在中國工作的要被抽兩次皮9F 05/06 15:12
DudeFromMars: 大陸地區啊 覺青怎麼沒跳起來?10F 05/06 15:22
freexyz2007: 又大陸 幹 支那就支那 眼睛長包皮逆11F 05/0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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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newbit 說讚!
1樓 時間: 2018-05-06 15:46:39 (台灣)
  05-06 15:46 TW
我當年讀稅法時的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這名詞 有啥變化我也無考了!
2樓 時間: 2018-05-06 15:48:35 (台灣)
  05-06 15:48 TW
台灣又查不到...
之前馬簽了 兩岸司法互助 有差嗎?有在遵守嗎?
半個金融犯罪都沒引渡回台灣 倒是白狼大搖大擺的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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