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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05 22:29: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esusmaycry (警察打人!)
標題 [新聞] 痛批「新五四運動」濫用舊五四精神 徐國
時間 Sat May  5 16:17:32 2018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痛批「新五四運動」濫用舊五四精神 徐國勇:管中閔違法就是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大師生發起「新五四運動」力推大學自治,抗拒政治黑手進入校園。對教育部日前強勢
「拔管」的作法表達不滿。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5日痛批,新五四運動與過去胡適發
起的五四運動,精神上完全不一樣;他並強調管中閔「違法就是違法」,本應按照法律規
定處理。


4日在台大舉行的新五四運動場面熱烈,主辦單位估計有5000人,透過靜坐、陳情、遊行
與晚會的方式和捍衛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並指責教育部的錯誤處理,希望還給台大一個
校長。徐國勇表示,新四運動並非過去五四運動號稱的「對外爭國權,對內除國賊」的學
運,兩者的精神十分不同,不希望濫用五四運動的價值;而行政院也將聽取民意,「學生
的意見,行政院都聽到了,也了解了。」


但他強調管中閔擔任獨董一事確實違法,台大在民國105年便修改教師兼任規則,教師必
須在學校和業界有產學合作的情況下,且簽了書面同意後才能上任;過去即便有些人能鑽
漏洞,但規則更改後,就必須照著規則走,這件事無庸置疑。


針對簽署申請書的情況,徐國勇說明,當初管中閔在簽署申請書時本應理解規則,要得到
書面同意後才可以就任,且同時也勾選「簽了產學合作契約,跟學術回饋契約後,才會就
任」,他認為管中閔的行為本當違法,「既然沒有書面同意,怎麼可以先就任?」


徐國勇認為,多領一點錢是人性,但人性不能超越法律,大家在看管中閔有沒有違法的問
題,不應該憑著情緒,然後大罵政府政治操作。批評政府不給管中閔就任校長政治操作的
這些人,「你腦子裡沒有政治操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434088
痛批「新五四運動」濫用舊五四精神 徐國勇:管中閔違法就是違法-風傳媒
[圖]
台大師生發起「新五四運動」力推大學自治,抗拒政治黑手進入校園。對教育部日前強勢「拔管」的作法表達不滿。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5日痛批,新五四運動與過去胡適發起的五四運動,精神上完全不一樣;他並強調管中閔「違法就是違法」,本應按照法律規定處理。4日在台大舉行的新五四運動場面熱烈, ...

 

5.備註:
什麼樣神奇的長官會挑這種負責激怒民眾的發言人?

--

一開始大家都唸「覺青」
後來有些人發現恐怕該唸做「覺青」
現在有些人唸「覺青」,另一些人唸做「覺青」
反正我一開始就都是唸「覺青」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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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1.146
※ 文章代碼(AID): #1QxMYXD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508257.A.35E.html
kuninaka: 哪條法律?1F 05/05 16:17
suhaw: 嘲諷技能滿點 不愧是坦2F 05/05 16:18
chihpingkuo: 噓3F 05/05 16:18
aa1052026 
aa1052026: 違哪條法你這咖小又講不出來 回家吃你娘的姑婆芋啦幹4F 05/05 16:18
scum5566: 違哪條法? 違反黨意嗎5F 05/05 16:18
Xceberus 
Xceberus: 論文抄襲啊6F 05/05 16:18
DICB: 姑婆勇...7F 05/05 16:18
yyc1217: 所以違了哪條法8F 05/05 16:18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犯了什麼法阿?9F 05/05 16:19
mainjoey: 這叫有戰力好嗎10F 05/05 16:19
w0921224075: 哪一條再不講啊,黨意嗎?11F 05/05 16:19
KKmex: 教育部長不就十惡不赦了?12F 05/05 16:19
knives: 可是都說不出是那一條法13F 05/05 16:19
Xceberus 
Xceberus: 激怒民眾? 我只看到一堆黨工在崩潰XD14F 05/05 16:19
DarkerDuck: 違反黨令??15F 05/05 16:19
FuySenk: 這種發言人最好快換不然死更快16F 05/05 16:19
welly0923: 說到這,公文到底出來了沒有?17F 05/05 16:20
kinve1014: 厲害了 資共黨18F 05/05 16:21
ray0305: 哪個法院何時判決違法 有判決書嗎 還是你說了算19F 05/05 16:21
welly0923: 挖~~~~我變黨工了(我要找誰拿薪水阿)20F 05/05 16:21
mack860120: 只會跳針21F 05/05 16:21
jeff79: 蔡到底看上他哪一點22F 05/05 16:21
Vassili242: 黨說你強姦母豬就是強姦母豬23F 05/05 16:22
a76078547: 發展台灣價值,特色社會主義24F 05/05 16:23
ps124125288: 管違法就是違法,大人,快鍘了他!!25F 05/05 16:24
kusowan: 垃圾26F 05/05 16:24
storyo11413: 違了一條全台只有管會被罰的法? 看你不爽法?27F 05/05 16:25
dakid21: 行政院發言人說違法就違法?以後一個人亂丟過垃圾,會不會28F 05/05 16:27
dakid21: 行政院發言人說違法就違法?以後一個人亂丟過垃圾,會不會
dakid21: 也不能選校長?
[圖]
 
dskdlkj: 管中閔只會神隱也是蠻可笑的32F 05/05 16:29
dakid21: 教部說人違法,一張公文都發不出來讓人拜讀才可笑吧33F 05/05 16:32
YamagiN: 把姑婆芋當主食在吃是吧?34F 05/05 16:36
pttkicoma: 說人家神隱也好笑,現在待在家也不行了喔!35F 05/05 16:37
NDSLite: 哪條直接發公文36F 05/05 16:40
salkuo: 正常水準發揮囉!37F 05/05 16:41
scoop: 違哪一條法???38F 05/05 16:44
duo0390: 幹 原來食用姑婆芋還有導致智力低下的副作用39F 05/05 16:51
Ghostgreen: 反正你說違法就違法 比共產黨還共產黨40F 05/05 16:52
kilger: 違反顏色不對這條41F 05/05 16:56
DudeFromMars: 垃圾一個 違什麼法? 資進黨台灣價值法?42F 05/05 17:05
knight0123: 違法就快告上法院啊,不要說什麼再查下去會死一堆~43F 05/05 17:06
trywish: 那邊學生不是被查到是黨員,還很自豪自己是黨的第一線勒44F 05/05 17:12
trywish: 違法到現在也說不出違反哪條法,黨的意見不用聽到,自己
trywish: 就代表黨了不是?難怪當天被說 政治學生 離開校園。
yashiro: 徐國勇意外嗎?47F 05/05 17:33
zenan321: 腦羞成怒48F 05/05 17:35
newsyho: 違法你法辦啊,連出具公文都不敢,搞4個月,幹你娘垃圾49F 05/05 17:39
wellymac: 垃圾黨快下台50F 05/05 17:48
jokerleo815: 硬凹硬幹硬上,年底讓牠們受教訓51F 05/05 17:52
yolasiku 
yolasiku: 9.2崩潰 舒壓52F 05/05 18:02
asirk124: 既然違法..就說明違什麼法...然後立刻法辦53F 05/05 18:11
VOLK11: 違什麼法??54F 05/05 18:42
VOLK11: 政府才帶頭違法,侵害校園自主
VOLK11: 法西斯爛黨
VOLK11: 一定會被選民唾棄
VOLK11: 等著看
VOLK11: 看你們民進黨能囂張多久,無恥
VOLK11: 你們民進黨不會囂張太久,現實風向已經變了
VOLK11: 國民黨爛,但不像你們那麼囂張
VOLK11: 你們是又爛又囂張
VOLK11: 會綁樁又如何呢,拿稅金綁樁,是有沒有搞錯
VOLK11: 台灣越搞越窮,青年絕子絕孫
VOLK11: 這種只是程序補完的情況,在學界很常見
VOLK11: 徐國勇不要無恥
VOLK11: 管中閔沒有違法,只是程序補齊而已
VOLK11: 政務官才不能兼職,違法行政法
VOLK11: 吳教育部長為什麼不先下台呢
VOLK11: 你們民進黨做再爛,有台灣價值就過關
VOLK11: 不要以為南部人好騙好嗎
VOLK11: 一般民意也很反彈
VOLK11: 無恥,下三濫
VOLK11: 你們半夜照鏡子,不覺得自己很昧著良知
VOLK11: 很噁心嗎,還是尼們為了權力,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VOLK11: 反正和尼們這種咖小,講道理也沒用
VOLK11: 反正把我手墮了,我都不再投民主進步黨
VOLK11: 我上次大選可是投蔡英文的哦
VOLK11: 尼們的核心價值只剩選票,就讓尼們愛不到選票
VOLK11: 無恥
Suzuha: 我感受到樓上的恨意了81F 05/0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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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JCB88 說讚! ( ̄︿ ̄)p ooo1688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5-05 22:57:41 (台灣)
  05-05 22:57 TW
看備註就知道理盲通常兼法盲
2樓 時間: 2018-05-05 23:57:31 (台灣)
  05-05 23:57 TW
通常理盲兼法盲,會用不是行政處分的公文,
在沒有法條適用的情況下,告知他人不適任
3樓 時間: 2018-05-06 01:32:14 (台灣)
  05-06 01:32 TW
明明是台大遴委會亂搞 搞個台哥大財團董座 擔任校長遴選委員 蔡明興又沒任何學術成就...為何不經公開程序推薦? 
然後選個不敢寫有台哥大獨董經歷的管爺! 違反利益迴避 互選喔?
現在一直亂東扯西扯...
大學自治?那就公開透明 讓全體師生選阿!
為何遴選會可自決定 搞個台哥大財團董座 擔任校長遴選委員?
給法盲們....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 利益迴避規範 基本上,除了三等親、學術淵源之外,加上「其他」一款,以涵括名種可能的利益關係!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03/134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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