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25 22:49:0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uby00514 (黑夜的星空)
標題 [問卦] 民國85年駭人的性侵女童案 有讓台灣改變
時間 Sun Jun 25 17:29:55 2017


林姓作家的自殺 讓補習班老師開始有了實名制度

哪這位林姓女童的死 改變了台灣司法哪一部份呢?


[新聞]民國85年聯合報的報導 - 五歲女童被從下體插進竹棍拉出小腸

五歲女童被從下體插進竹棍拉出小腸

記者蔡政欣、陳于媯/台中報導

全國治安會議隆重登
場,婦幼安全被列為重要議題,台中市卻發生一件令人髮指的殘害女童案件,一名五歲的林姓女童前天下午在台中市東區樂成宮旁,被歹徒用竹棍插進下體,刺穿子
宮,連一大截小腸都被拉出體外,歹徒犯案後逃逸。女童昨天清晨開完刀,送進加護病房,仍未脫離險境。警方已組成專案小組,並依目擊者提供的機車車號等特
徵,追查一名疑有性變態的中年男子。


警方調查,林姓女童約在昨天下午二時多從旱溪街的家出門,和同伴到附近的樂成宮廟宇,看建醮拜拜的熱鬧,大約三時左右,和她一起的另一個女童發現她下體赤
裸,鮮血直流,倒在旱溪街廿二巷口的一處竹棚下哀嚎,嚇得趕緊跑到她家向大人求救,經叫來救護車將她送到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急救。


警方據報到現場勘查,在林姓女童獲救處附近旁的竹棚內發現一攤血跡,這攤血跡在一輛廢棄的紅色廂型車旁,地上還留著一枝長約九十公分,直徑約二到三公分,
且削成尖狀的竹棍,研判歹徒將她拖進竹棚下,企圖藉著廢棄的廂型車掩護施暴,可能因女童反抗、尖叫,進而以現場用來圍竹籬芭的竹棍行兇。


女童前天下午被轉送到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正在台中榮總參加性暴力研討會的婦產科醫師李建中也被急診室緊急召回協助處理,女童除下體裂傷以外,併有嚴重
內出血,痛得死去活來,小兒外科醫師林國瑞連夜為她開刀,剖腹後只見肚子裡鮮血直冒, 其中還雜有竹子碎屑,小腸多處斷裂,只剩下七、八公分長,其餘九十
幾公分都不見了,子宮也幾乎裂成兩半。林國瑞將她的子宮切除,剩餘的小腸勉強接合,但是剩餘小腸的漿膜也已被扯裂剝落。昨天下午,林姓女童家屬再到現場拾
回一截腸子拿給醫師,探詢接回原位的可能性,當獲悉不可能時,傷心地哭了。



台中市警三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四處訪查,由於林姓女童已說出歹徒是一個「她認識的叔叔」,也有目擊者指稱看到一名男子帶著女童進入竹棚,不久就渾身是血匆匆
騎機車逃離,機車號碼也已被抄下,警方已鎖定追查,現場拾獲用來行兇的竹棍也已送往刑事警察局化驗,採集指紋比對調查,警方表示有信心破案。

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柯永輝、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2009.11.21 07:29 am

十三年前,慘遭歹徒用尖竹猛插下體性凌虐的五歲林姓女童,曾引起國人關心同情;她經歷摘除子宮、截腸重創,長期無法吸收足夠養分,今年三月過世;被控凌虐她成重殘的嫌犯謝振茂,昨天更七審判決無罪。

謝振茂更六審被台中高分院判刑八年,更七審「逆轉」改判無罪的主要理由是,林童指認程序有瑕疵、扣案證物竹竿未採到指紋,且謝振茂通過測謊,罪嫌不足。

檢方表示,將再上訴,但她的父母長期纏訟,心力交瘁。昨晚透過里長轉述,結果已不重要,只想讓女兒安息。

林姓女童於八十五年十二月廿九日,被發現在台中市旱溪五街遭人用削尖的竹竿,猛戳下體再強拉出,致小腸斷裂一百八十公分,子宮脫落,送醫急救挽回性命;但因小腸僅剩八公分,有短腸症,無法吸收進食、排泄,全仰賴靜脈營養注射維生。

警方二天後,逮捕四十五歲嫌犯謝振茂,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他起訴。

因林童家境貧窮,靠女童母親擺攤維生,社會各界紛伸援手,共捐款五千餘萬元濟助。

本案歷經十三年審理,前後七次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六審判決謝有罪,認為林姓女童指認明確,足以採信;至於謝振茂指稱遭刑求才供認的說詞,更六審認為,謝在檢察官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不可能刑求取供,因此判他八年。

更七審昨改判謝振茂無罪,主要認為林姓女童經過急救後,在仍無法言語的情況下指認謝,可信度存疑,且警方先提供謝的照片給女童指認,之後再提供混雜其他人犯的十三張照片供指認,過程有瑕疵。

謝振茂多次否認犯罪,僅一度自白犯罪,是否出於真意,令人質疑;加上竹竿上沒有謝的指紋、扣案外套血跡和女童不符,而謝又通過測謊,所以改判無罪。

被刺女童死時18歲 瘦弱得像小學生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柯永輝、洪敬浤/連線報導】

2009.11.21 07:29 am

「判決的結果已不重要,就讓我女兒安息吧!」慘遭性凌虐的林姓女童父母,昨晚得知台中高分院更七審判決嫌犯謝振茂無罪,哀慟地對前來關切的里長說:「就讓大家尊重判決吧。」

林姓女童與家人原住台中市旱溪里,里長郭松益說,大約一年前,林家眼見女兒健康愈來愈糟,不願觸景生情而搬離;偶爾仍會和老鄰居聯絡。昨晚他轉述林童父母說法,令人唏噓。

郭松益表示,林姓女童因下體被尖竹竿插入扯出,小腸幾乎完全脫出被截腸,十多年來無法正常進食,營養吸收很差,「林家父母為照顧她很辛苦」,得按時帶女兒到醫院復健,還擔心外界「過度關心」給女兒壓力,定期為女兒心理治療。

「她幾乎沒有腸子可吸收養分。」郭松益說,女童非常清秀,嘴巴很甜,可能是父母開導的關係,個性很活潑,「遇到鄰居一定會叫阿伯、阿姨」。長期營養不良,「瘦得只有一層皮」,「過世時十八歲,但瘦瘦小小,身高不到一百五十公分,外表就像小學生」。

郭松益說,此案遲遲未定讞,女童父母曾傷心地吐露,「女兒每出庭指證一次,心靈便加深一道烙痕」。印象中,女童父母在更三審時向法官懇求,不要再傳女兒了。

更三審合議庭法官透露,林童父母說:「對我們來說,嫌犯是什麼人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女兒平安長大。」之後全案雖一再更審,再也未傳被害人到庭。遺憾的是,林女父母的心願,還是落空了。


【記者白錫鏗/台中市報導】
被控性凌虐林姓女童的謝振茂行蹤不定,昨晚無法連絡到他;不過一審獲判無罪釋放時,他曾接受記者訪問,表示司法雖然還他清白,但始終撕不掉社會為他貼的標籤,他希望治安單位早日緝獲真凶。

謝振茂一審判無罪後,先後在家具行、電鍍廠工作,都只做數日就離職,原因是怕老闆、同事認出他是性凌虐林姓女童的被告。

謝振茂曾說,雖然判無罪,但外界對他依然半信半疑,他一再強調是被冤枉,還說他不是「白癡」,假如施暴,怎會留在原處再犯案。

女童受害那天起 媽與她寸步不離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2009.11.21 07:29 am

當年慘遭性侵重殘的林姓女童,今年三月往生,短短十八年人生,從五歲起就跌入了長達十三載的惡夢中。台中市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告別式的林女,留著學生頭,臉上帶著微笑,親友、高職同學淚眼送別,也送走了這場夢魘。

十三年前,林姓女童慘遭歹徒以竹竿插入下體,腸子被扯出來,為搶救生命,小腸截斷只剩八公分,即使長大了,也只增長為廿公分,無法正常進食,得注射營養液維生。

小孩愛吃的水果、甜食,她也愛,吃了卻無法消化,她吃的是滋味清淡的太空食物。醫護人員透露,她稍微吃多點就拉肚子,身高、體重發育遲緩,肝功能不佳,也有腹水、膽結石等現象。

林女一直骨瘦如柴,十三年來進出醫院無數次;母親與她寸步不離,就怕一離開視線,又有個閃失。除了固定回診、接受心理輔導,家屬甚至不斷搬家、換電話,要徹底忘掉過去,全家飽受折騰,母親更出現憂鬱傾向。

檢警蒐證不力 葬送司法正義
【聯合報╱本報記者白錫鏗】

2009.11.21 07:29 am

林姓女童遭竹竿插下體性凌虐案,審理十三年遲未定讞,在於檢警辦案之初疏於蒐證,事後現場遭破壞,致一再更審。如今女童已過世,司法仍在有罪無罪間爭議,令人感嘆。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昨晚說明改判無罪在缺乏直接證據。法官私下痛批檢警辦案草率,未蒐集微物證據,全憑被害人指認及嫌犯謝振茂自白,即斷定是謝所為,「沒強有力的證據,很難判得下去」。

檢警偵辦此案時,未採集毛髮、指紋,案發後沒有保全現場,法官到現場勘驗時,竟已被整平,現場無法重建,警方最有力的事證是「被害人指認無誤」,但卻在指證過程中發生嚴重瑕疵,無法做為證據。

謝嫌在檢警訊問時自白犯罪,到了法庭卻否認涉案,指遭刑求逼供,他又通過測謊,自白犯罪供詞的可信度,受到合議庭質疑。


法界有句名言「當被告自白時,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被告自白案子破了,憂的是可能是被告所設陷阱,讓檢警誤以為案子破了,故意鬆懈檢警心防;資深老練的司法官會視被告自白時為挑戰的開始。

法律是司法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林姓女童遭性凌虐案,因檢警辦案草率纏訟多年,值得檢警未來辦案警惕。

更新日期:2009/11/21 18:48

台中市13年前發生女童遭竹竿刺穿下體的性侵害案件,案發到現在因為缺乏證據,官司遲遲無法定讞,台中高分院20日更七審,判決被告無罪,但被害人已經在今年3月往生,年僅18歲,身高只有130公分,苦等13年還是等不到司法給她公道。

遭遇不幸的林姓女童,曾經戴著兔寶寶的面具,公開慶祝劫後餘生,但一開口就讓人心疼,「我喜歡和小朋友玩,我不喜歡男生。」由於她身體虛弱,13年來進出醫院像走廚房般頻繁,沒等到司法給她公道,已經在今年3月過世,被告謝振茂昨日更七審判決無罪,被害人母親難過的說,「有罪無罪對我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也沒有意義了,孩子也不在了,再說也沒意義,不是嗎?」

媽媽難過哽咽,心中的痛楚永遠無法抹滅。13年前,女童在台中旱溪偏僻的小巷子遭到性侵害,被銳利的竹竿猛戳下體再拉出,造成肚破腸流、子宮脫落,經手術救回一命,卻只剩下8公分小腸,消化吸收困難,只能吃太空食物。案發時她只有5歲、身高110公分,18歲往生時也只有130公分,瘦小像個小學生,誰看了都不忍。

里長郭松益表示,「成長很慢,雖然18歲才只有130公分而已,今年3月敗血症在醫院過世。」案件歷經13年訴訟,女童沒有歡樂童,人世走一遭短短18年,誰還她公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吳淑萍、謝宗樺)


這位女童的犧牲 有改變了台灣的啥嗎?

還是只是白白的犧牲? 台灣司法現在有因為她 而有更好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5.59
※ 文章代碼(AID): #1PJuAMxk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382998.A.EEE.html
OrzOGC: 沒有1F 06/25 17:31
syldsk: 有啊,相較之下直接把頭砍掉很有人性,可教化2F 06/25 17:31
blasheep22: 每出現一次刑案就要司改一次?有病才這樣做3F 06/25 17:31
jesil: 兇手可不可惡 跟這人是不是兇手根本兩回事4F 06/25 17:33
Superxixai: 程序有瑕疵呀5F 06/25 17:33
dinokao111: 台灣司法本來就是笑話6F 06/25 17:34
scum5566: 搞不好當初就抓錯人7F 06/25 17:34
gary360: 這會比砍頭有人性嗎?8F 06/25 17:34
forwardgo: 因為可教化9F 06/25 17:35
conanhide: 當年陳國星已經開始行動了10F 06/25 17:35
RINPE: 沒 台灣人很健忘的 你沒發這篇多少人記得?11F 06/25 17:35
nowitzki0207: 兇手抓到應該凌遲處死12F 06/25 17:37
yang0623: 證據不足就真的沒辦法判啊 不然如果陪審制 那個呂炳宏13F 06/25 17:37
versace: 這怪法官合理?很明顯就是警方偵辦過程超嚴重瑕疵14F 06/25 17:37
yang0623: 早就過橋了 哪有辦法在那邊抱怨自己衰小?15F 06/25 17:38
miliq: 看了真的很難過 可悲的是人走了 什麼都沒改變16F 06/25 17:38
key555102: 法官:保留受害者性命 人心尚存 可教化判無罪17F 06/25 17:38
stupideric: 所以你是要指責什麼?法院縱放犯人?檢調辦案疏漏?單18F 06/25 17:39
stupideric: 純一句司法更好很籠統好嘛
versace: 新進警察經訓練後,在取證上更嚴謹了,這不算進步嗎?20F 06/25 17:40
shadeel: 異性戀真可怕 恐同出來吠一下好嗎21F 06/25 17:40
jackz: 85年有PTT嗎22F 06/25 17:41
love8242746: 人渣,台男都是這種貨色,不ey23F 06/25 17:41
MASAMIFANS: 台中   宮廟   就是這種鬼地方都會出事24F 06/25 17:42
funnyrain: QQ. 沒天理  垃圾去死啦25F 06/25 17:44
DarkBagram: 台灣的檢調本來就是笑話,對於證據保全的專業完全不26F 06/25 17:48
DarkBagram: 足,只是想要有交差就結案了!
porten812: 呆灣司法:查無不法,謝謝指教28F 06/25 17:48
shawnxxx: 這世界就是需要有私法制裁者29F 06/25 17:49
KirinP: 扯30F 06/25 17:50
peiring: 85年有BBS了31F 06/25 17:51
moocow: 檢警蒐證不力!!! 所以警察要負最大責任32F 06/25 17:52
funnyrain: 這傢伙怎不去死一死33F 06/25 17:53
x168o: 一堆白癡沒看內文,證據不足你要法官判三小34F 06/25 17:54
kevabc1: 不清不楚的 所以是要改變什麼?? 不要生女兒嗎35F 06/25 17:54
jackie0804: 因為白痴法官的可教化 死更多人36F 06/25 17:54
jerry0505: 阿不是把法律改了嗎?  原本要由性器接合的標準被改掉了37F 06/25 17:54
jerry0505: 啊= =
eeveelugia2: 你抓錯人比沒抓到更可惡啊 沒證據就不能亂判啊39F 06/25 17:56
treeson: 現在性侵女童快變日常了,新北就是你40F 06/25 17:58
killerken: 鴿子根本搞笑 什麼東西都沒有 把人打到認罪就當破案41F 06/25 18:09
modert5728: 血跡非女童 但是是人的還是其他動物的血跡?現場證據42F 06/25 18:10
modert5728: 被破壞,搞不好是因為嫌犯背景不單純…
modert5728: 更正,兇手才對,不應該說嫌犯
Isaolin78: 很多法律人都是垃圾   反社會人格   自以為理性正義有45F 06/25 18:19
Isaolin78: 邏輯   結果只是個法匠   沒有人性死腦筋
ruokcnn: 法盲帶風向?47F 06/25 18:35
silentence: 保全現場證據   以前的鴿子恐怕素質爛到連這概念都沒48F 06/25 19:26
silentence: 有
Konfuzianer: 唉...50F 06/25 19:30
CM15: 證據完全被破壞,根本找不到51F 06/25 19:44
RLH: 搜證不足 不能怪法官52F 06/25 20:10
r1t1r: 這小時候看到印象超深= =53F 06/25 20:36
ringo10562: 完全不敢看內文............54F 06/25 20:40
Peter521: 蒐證不足,問題在檢警,但是沒抓到犯人很可惜55F 06/25 20:53
Peter521: 至於犯嫌,沒人知道他是不是江國慶、呂炳宏
Koibito: 好好一個小孩承受13年的折磨...唉57F 06/25 21:01
darkMood: 人類該死,人類應該滅亡。58F 06/25 21:43
vdml: 所以才需要Dexter這種59F 06/25 22:15
jason320:60F 06/25 22:38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603 
作者 ruby00514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vvanan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6-25 23:43:18 (台灣)
+1 06-25 23:43 TW
以台灣國民黨架構的司法制度和人員,怎麼改,都是白白犧牲
2樓 時間: 2017-06-25 23:49:51 (台灣)
+1 06-25 23:49 TW
好難過...
3樓 時間: 2017-06-26 00:29:11 (台灣)
+3 06-26 00:29 TW
白痴法官的可教化 死更多人~+1
由衷希望恐龍司法人員的妻女
有機會可以感同身受這種凌虐
我一定熱情慰問牠們
這就是報應啊!
4樓 時間: 2017-06-26 01:44:00 (台灣)
+1 06-26 01:44 TW
有證據的你也判無罪啊。鬼島司法鬼才信⋯⋯
5樓 時間: 2017-06-26 08:18:49 (日本)
  06-26 08:18 JP
台湾日常
6樓 時間: 2017-06-26 08:50:57 (台灣)
  06-26 08:50 TW
跟W飯店一樣,小模嗑藥死亡,回到現場全部整理乾淨...
7樓 時間: 2017-06-26 08:55:39 (台灣)
  06-26 08:55 TW
···
警檢司法官要更新
8樓 時間: 2017-06-26 09:35:52 (台灣)
     (編輯過) TW
證據不足要探討的是警方和檢方蒐證問題吧,不然全部要靠法官心證判也會有別的問題
9樓 時間: 2017-06-26 10:30:16 (台灣)
+1 06-26 10:30 TW
護家盟跟基督教不出來說話嗎,只要是男與女雄與雌就可以被原諒是吧,異性戀真的很棒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