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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9 22:49: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U0121 (愛玉冰™ )
標題 [問卦] 剛新聞說 陳星說他跟林交往2個月
時間 Tue May  9 19:35:44 2017


三粒剛說
陳星發出聲明 承認跟林交往兩個月
兩個月可以把人記仇10年還自殺
這兩個月到底是什麼相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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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4QcJio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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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rain: 這樣換邊發球啦1F 05/09 19:36
Atwo: 死無對證2F 05/09 19:36
perlone: 我也有看到 一閃而過 沒仔細看內容3F 05/09 19:36
PePePeace: 你也有看到喔 XD 等著看全部聲明4F 05/09 19:36
momocom: 天天螃蟹,可能還有蠟燭和皮鞭5F 05/09 19:36
uglyfinger: 律師團出招了QQ6F 05/09 19:36
Fanning: 剛剛看三立也有看到7F 05/09 19:37
camrydriver 
camrydriver: 司法院的舊學生電話都打過一輪了8F 05/09 19:37
PePePeace: 交往兩個月 這樣要龜縮十幾天 你信嗎9F 05/09 19:37
juangpeiyi: 我也看到新聞 為何新聞比披踢踢還快10F 05/09 19:37
Dreality: 出招了11F 05/09 19:37
jackythere: 這個人太噁心12F 05/09 19:37
lovetina:                           垃圾!! 老師可以搞學生嗎!!!13F 05/09 19:37
spp782002: 卡位等八卦14F 05/09 19:37
qq05: 右肩我沒興趣,我說標案怎摸回事。15F 05/09 19:37
PeterHenson: 才兩個月 那之前在龜三小16F 05/09 19:38
perlone: 承認交往也是出軌師生戀啊17F 05/09 19:38
tudou5566: 人死無對證18F 05/09 19:38
juangpeiyi: 聲明從哪來的19F 05/09 19:38
solsol: 誰知道啦  約來當砲友算不算交往?20F 05/09 19:38
uglyfinger: 他應該有事先放消息給記者了……21F 05/09 19:38
perlone: 來了 三立聲明22F 05/09 19:38
camrydriver 
camrydriver: 自殺死無對證就縱容冤錯假案話都自己講23F 05/09 19:38
Crauser: 再沒有其他人出面,大概就真的這樣就結束了吧24F 05/09 19:38
Allen0315:     交往兩個月 強暴 性虐待 不知道都幾年了......25F 05/09 19:38
camrydriver 
camrydriver: 壹週刊,[url]https://goo.gl/e3uLUO[/url]26F 05/09 19:38
talentsu: 人都死了,右肩就右肩,交往就交往,隨狼★怎麼說....27F 05/09 19:38
verydolungbe: 從處女到SM 才2個月 夠狠28F 05/09 19:38
panzerbug: 合情合理,就是女方不甘分手,走不出29F 05/09 19:38
pdr666333: 他已經結婚了吧30F 05/09 19:39
talentsu: 在美國狼★早就被追去關了....31F 05/09 19:39
[圖]
 
kixer2005: 老師可以搞學生嗎!!  林全下台!!33F 05/09 19:39
JCS15: 肯出來了喔34F 05/09 19:39
uini: 果然想把風向導向師生戀35F 05/09 19:39
soria: 虧你說的出口36F 05/09 19:40
perlone: 林沒否認師生戀啊 重點是一開始是右肩37F 05/09 19:40
LoveMakeLove: 不就說是房思齊的秘密初戀38F 05/09 19:40
destiny1409: 玩爽了就丟,垃圾39F 05/09 19:40
ooxxman: 承認困哈星 罪該萬死! 麻煩司法給這廝狠狠的判!!40F 05/09 19:40
cheetahspeed: 工讀生高潮啦41F 05/09 19:40
PeterHenson: 他如果是學校老師早就被解聘了42F 05/09 19:40
yadogdog: !兩個月 吃螃蟹43F 05/09 19:40
bill93557063: 所以真的是他?44F 05/09 19:40
kmshy: 死無對證 帶師生戀風向頂多道德譴責45F 05/09 19:40
yadogdog: 裸照呢46F 05/09 19:41
Atwo: 如果對外公開有交往的話 性交就會變得合理化了47F 05/09 19:41
Albert666: ...48F 05/09 19:41
Simakui: 出來面對啦 幹49F 05/09 19:41
nicolaschen2: 工讀生噴惹!50F 05/09 19:41
juangpeiyi: 這招到底是51F 05/09 19:41
perlone: 重點是先姦再戀 還是先戀再姦  林認為是前者52F 05/09 19:41
ksco: 臭53F 05/09 19:41
PePePeace: 太太知道但原諒他 林醫師父母知道 要求分手 就醬 XDD54F 05/09 19:41
ptta: 老師說,這是我愛妳的方式55F 05/09 19:41
Atwo: 但時間點是交往期間有性交 還是先性交再交往56F 05/09 19:41
uglyfinger: 大家都誤會了,不是誘姦,是外遇交往而已……呵呵57F 05/09 19:42
jackythere: 消費死者啊幹58F 05/09 19:42
Fanning: 人家男女朋友兩小無猜啦 雖然男的有點老~59F 05/09 19:42
chenbo: 大概就是避重就輕,說什麼暑假空檔之類的吧60F 05/09 19:42
greedypeople: 簡單的說主角就是他就對了61F 05/09 19:42
Atwo: 時間點變成關鍵 但已經死無對證 這應該連父母都不知道62F 05/09 19:42
kis28519: 工讀生:幹,劇本又改了63F 05/09 19:42
pytzog: 到底有沒有種出面?一堆人等著練拳頭64F 05/09 19:42
preikestolen: 真的是死無對證 他應該心理準備好了就出來被罵一頓65F 05/09 19:43
soria: 原來補習班可以跟未成年少女這樣搞66F 05/09 19:43
cul287: 我的右肩痠痛了兩個月67F 05/09 19:43
jackythere: 右肩就右肩。68F 05/09 19:43
greedypeople: 至於十年前就算有強暴本來就告不贏69F 05/09 19:43
yadogdog: 裸照 裸照 裸照 裸照70F 05/09 19:43
adon0313: 天天來71F 05/09 19:43
xul1021: 律師團推演完畢。開始攻防戰72F 05/09 19:43
cynthiajul: 沒什麼喇,他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而已喇。73F 05/09 19:43
ironkyoater: 幹了人家兩個月叫交往?是這樣意思嗎?74F 05/09 19:43
Warheart: 就碰到病嬌啊...75F 05/09 19:43
rexlin: 雙方開戰了,開始高手過招76F 05/09 19:44
補充一下 陳說他跟林交往 林的父母都知道
※ 編輯: YU0121 (61.231.38.119), 05/09/2017 19:44:28
bill0205: 右肩就右肩77F 05/09 19:44
jackythere: 那本書證明了這個人的無恥78F 05/09 19:44
getwild: 看林有沒有寫日記習慣,有的話,陳星就無所狡辯79F 05/09 19:44
s860382: 討論那麼久結果討論出這種結果80F 05/09 19:44
peishia: ?81F 05/09 19:44
Atwo: 但根據小說上的說法 應該是先有性交行為 林後來才和他交往82F 05/09 19:44
PePePeace: 這樣也好 火本來快熄了 出來承認主角是他就有得燒了83F 05/09 19:44
Warheart: 為什麼你會認為日記真的攤出來不利的是陳? 不如這樣想84F 05/09 19:44
yesonline: 又要出現刪文潮了嗎?85F 05/09 19:45
sagarain: 律師會要就醫紀錄吧 日記不一定有用86F 05/09 19:45
perlone: 現在看林父母怎麼出招了 之前感覺都在引蛇出洞87F 05/09 19:45
twflash: XXXXXXXXXXXX88F 05/09 19:45
uglyfinger: 經高檔律師團討論後的據情要來了89F 05/09 19:45
juangpeiyi: 他父母說書中95%真90F 05/09 19:45
asdf70044: 本來就會用這說法 不懂在龜三小 還要跟律師對戲喔XDDDD91F 05/09 19:45
Crauser: 紅明顯,如果有其他受害者請出來,不然就真的這樣了92F 05/09 19:45
preikestolen: 如果有證明是16歲前發生性關係,應該就有解了。93F 05/09 19:45
Warheart: 真的有書信文件不利於陳,當初林家人提告為什麼會失敗?94F 05/09 19:45
makapaka: 噁心95F 05/09 19:45
Sanish: 父母知道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阿?一開始就知道還是過很久?96F 05/09 19:45
mirac1e: 交往兩個月 砲友十年 正解97F 05/09 19:45
djcc: 舒服  這就是台灣  犯罪天堂98F 05/09 19:45
wei121: 交往?,和16歲學生?99F 05/09 19:46
greedypeople: 他也有可能完全打死不認說不認識啊  可能怕有證據吧100F 05/09 19:46
kixer2005: 幫騎士團QQ  弄了兩個禮拜  聖女貞德竟然跟人交往101F 05/09 19:46
lili300: 這回答不ey啊 不過就這樣也能神隱這麼久喔?102F 05/09 19:46
hanna8634: 要承認有交往才能算合意啊...反之...103F 05/09 19:46
ooxxman: 老公表示:104F 05/09 19:46
Warheart: 林家人現在整個動作,合理推測是當初一定有留書信日記105F 05/09 19:46
momocom: 裸照應該都滅證了吧,神隱那麼多天,時間充裕106F 05/09 19:46
jiouje: 不意外 看林的父母反應很怪,就知道107F 05/09 19:46
mirac1e: 林父要出馬了108F 05/09 19:46
dixieland999: 重點是現在都沒證據說陳星有犯罪...只能道德制裁109F 05/09 19:46
Warheart: 但公開之後會對林女聲譽名節影響的內容,所以才一直壓著110F 05/09 19:47
kootiger: 他老公不是本來就知道了?111F 05/09 19:47
nifocy: 說成交往  把不在的人名聲搞臭  這叫老師..112F 05/09 19:47
Dreality: 交往=合意=無罪113F 05/09 19:47
perlone: 跟女鵝差不多年紀的交往???114F 05/09 19:47
windyyw: 我玩了十年也最多承認交往一個星期而已 不矛盾115F 05/09 19:47
ptta: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116F 05/09 19:48
lili300: 她很愛她老公的 可惜最終沒能撐過去117F 05/09 19:48
lyu0001: 哪個律師? 敢接這個案子118F 05/09 19:48
PeterHenson: 所以之前龜那麼久是?119F 05/09 19:48
JoyRex: 督進去的時間,才算交往時間啦120F 05/09 19:48
eso2: 加州人說的那一套啊,把交往期間縮短了121F 05/09 19:48
tudou5566: 律師拿錢辦事 死的也能講成活的 但沒人瞧不起這職業122F 05/09 19:48
dixieland999: 交往有很多種定義,林女的說詞的確也像表面上的交往123F 05/09 19:48
cyc5566: 阿你就給人家螃蟹R  當然記一輩子124F 05/09 19:48
BBViola: 噁心125F 05/09 19:48
proprome: 本來就有交往  不然對方動來動去怎麼綁成螃蟹 一定有配126F 05/09 19:48
proprome: 合
uglyfinger: 依法行事,謝謝指教128F 05/09 19:48
tamama000: 陳忍不住發言了 律師團應該快哭惹129F 05/09 19:48
bill0205: 滅證都滅完了吧130F 05/09 19:48
WuDhar: 急什麼,看他怎麼編啊131F 05/09 19:48
dixieland999: 即便是男女朋友,也是有強暴案例發生...132F 05/09 19:49
felixr0123: 死人不會說話 嘿嘿133F 05/09 19:49
Atwo: 不不不 愛上誘姦犯 如果是先發生不合意性交 後來和性侵犯交134F 05/09 19:49
fuhaho: 說他不認識林的工讀生臉被打假的135F 05/09 19:49
preikestolen: 陳這時候出來應該賭定能全身而退才出來的136F 05/09 19:49
Atwo: 往 這要怎麼告137F 05/09 19:49
linceass: 死人不會說話啊 誰叫你死了138F 05/09 19:49
felixr0123: 活螃蟹也施壓好了139F 05/09 19:49
love1987817: 師生戀 不意外的結果140F 05/09 19:49
Ahao: 禽獸不如141F 05/09 19:49
快訊/神隱10幾天…陳星首發聲明「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美女作家林奕含因被補習班老師誘姦輕生,陳星遭點名為狼師,陳星神隱10幾天後,今(9)日透過補習班發表聲明,表示怕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也坦承他跟林奕含交往2個月,林奕含的父母知情後要求分手,太太選擇原諒,未來會配合司法調查。 ...

 
PeterHenson: 前幾天說是陳星學生那一篇爆卦算被打臉嗎143F 05/09 19:50
perlone: 要連線父母了144F 05/09 19:50
leamaSTC: 原本小說就有提過交往甚至愛他啊 但交往也會有強暴無誤145F 05/09 19:50
cul287: 所以是愛上yo肩犯的故事?146F 05/09 19:50
dixieland999: 所以說啦...性侵時不通報,死後再來喊冤147F 05/09 19:50
fuweick: 動來動去怎麼綁螃蟹 ...我笑了 我會下地獄148F 05/09 19:50
Dreality: 三立新聞聲明稿說是滿級分以後的事?149F 05/09 19:50
juangpeiyi: 聲明稿出來了150F 05/09 19:50
dixieland999: 能替你平反的可能只剩包龍星了...151F 05/09 19:50
polyasia: 唉...我看很難152F 05/09 19:50
SeekTheBest: 交往不是單方面說了算,現已死無對證!153F 05/09 19:50
rexlin: 現在法律攻防戰開始,多年後這應該是會很經典案例154F 05/09 19:50
PeterHenson: 她自己訪談不就說過那本書是一本愛上右肩犯的故事嗎155F 05/09 19:50
dogbydog: 陳興是不是跟人家AA啊156F 05/09 19:50
preikestolen: 不過 就算林這件事情告不成 不是還有標案的問題啊157F 05/09 19:51
hy23: 這種不算老師吧 夜間部畢業又沒教師證 頂多稱補教員158F 05/09 19:51
whitehumor: 真的有在監控輿論啊 噁心的傢伙159F 05/09 19:51
Leo4891: 正式交往兩個2個月  之前多久就沒說了160F 05/09 19:51
tamama000: 漁市場的螃蟹也是活跳跳被綁的啊 沒當過魚販老闆嗎161F 05/09 19:51
Atwo: 所以我覺得當下應該是有斯德哥爾摩的狀況發生162F 05/09 19:51
didi0909: 60天天天都在房間愉快的愛來愛去163F 05/09 19:51
linceass: 這種案子為啥不接 受害者那方根本沒證據可言164F 05/09 19:51
sexyboy5566: 我不敢信165F 05/09 19:51
rachelchien: 垃圾166F 05/09 19:51
shay001: 死無對証167F 05/09 19:51
perlone: 她自述17歲開始憂鬱 隔年18y考學測滿級分 指考上北醫168F 05/09 19:51
ji394tb: 說重點好嗎 有沒有右肩169F 05/09 19:51
ymuit: 老實說真的...真的..不相信!!  短短二個月....170F 05/09 19:52
[圖]
 
preikestolen: 其實還有假學歷招生 這早就犯法了,都可以好好辦172F 05/09 19:52
windangellin: 2個月~自殺~有夠厲害173F 05/09 19:52
uouououo22: == 一開始不是說人都RIP了多說…174F 05/09 19:52
cool189: 不就隨便你說 麥克傑克森還是我好友咧175F 05/09 19:52
boyzmean: 師母你怎麼看:我老公很乖~176F 05/09 19:52
beautybonnie: 承認騙砲   幹177F 05/09 19:52
makapaka: 所以說要報仇就別自殺啊,死了死無對證,難怪他說多說無178F 05/09 19:52
cooper43: 這種新聞是夠了沒...台灣媒體一定要狗寫到這種程度嗎179F 05/09 19:52
preikestolen: 台大中文系進修部 還騙學生是 中山大學研究所180F 05/09 19:52
makapaka: 益。有錢有權強姦無罪,台灣終於還是走到這一天了181F 05/09 19:53
a35715987: ?182F 05/09 19:53
tiger911: 一定有誘姦 不然小說怎能寫成這樣183F 05/09 19:53
Leo4891: 所謂交往也是強了之後 然後騙騙老師愛你 強你是因為愛184F 05/09 19:53
cooper43: 這種新聞是夠了沒...台灣媒體一定要灑狗血到這種程度嗎185F 05/09 19:53
ymuit: 老實說二個月真的不足夠讓人想自殺..應該還有重大的事吧186F 05/09 19:53
anika: 標案比較有興趣+1187F 05/09 19:53
greedypeople: 反正死無對證  怎不乾脆說是女生強暴她  靠188F 05/09 19:53
makapaka: 50歲的說他跟未滿16的小孩是交往,居然有人幫腔,缺德189F 05/09 19:53
makapaka: 啊,搖頭
dixieland999: 法律有極限,要人助可能還是要先自助191F 05/09 19:54
PeterHenson: 台灣媒體本來就嗜血的阿 某樓在公三小192F 05/09 19:54
kixer2005: 愛上強姦犯的機率 vs 分手後報復的機率  哪個高?193F 05/09 19:54
perlone: 聲明說林上台北念大學才交往2個月194F 05/09 19:54
dixieland999: 也許是認真交往兩個月,當玩物交往兩年195F 05/09 19:54
juangpeiyi: 聲明稿說2009年上大學才交往??才開始認識196F 05/09 19:54
maxboy06: 說老實話 本來討論熱度快沒了 你幹嘛發聲明再起火197F 05/09 19:54
preikestolen: 樓上那個是甚麼自己幻想出來的? 幻想辦案喔198F 05/09 19:55
victoryman: 當玩物 騙說是做女友199F 05/09 19:55
TrowaKT: 垃圾200F 05/09 19:55
kixer2005: 師生戀歲數相差太多真的很不應該  林全應該下台!!201F 05/09 19:55
soooooooo: 有結婚可以交往zzz202F 05/09 19:55
Atwo: 什麼足不足夠自殺? 他是有長期憂鬱症啊203F 05/09 19:55
maesww: 15歲?204F 05/09 19:55
buddar: 就是玩弄,誘姦,玩完就丟205F 05/09 19:55
dalkis115: 才交往2個月就心虛到躲成那樣,到底是對她做了什麼事搞206F 05/09 19:55
sking: 正人君子????????都有婚外情了~~~~207F 05/09 19:55
perlone: 又有新線索了 柯南開始辦案囉208F 05/09 19:55
bibiwei: 這人會有報應的209F 05/09 19:55
chu630: 呵呵 這兩個月不知道做了什麼會讓女生記恨十年最後自殺210F 05/09 19:55
dalkis115: 到記憶深刻走不出自殺?還老婆知情理解原諒嘞211F 05/09 19:55
BradleyBeal: 唬爛不打草稿  祝你被良心壓死212F 05/09 19:55
momocom: 再度炒熱新聞213F 05/09 19:55
RIFF: 兩個月得手的意思吧       板上魯蛇s 懂?214F 05/09 19:55
juangpeiyi: 我無言215F 05/09 19:55
acer4856: 一個禮拜 跟律師沙盤推演 該串該滅的應該都準備好了216F 05/09 19:56
leamaSTC: 老實說拿年齡來說嘴的真的有點好笑 就算有錯也是強姦217F 05/09 19:56
boyzmean: 樓上好似有道理218F 05/09 19:56
perlone: 可是林的部落格文章不是說他是因為被X才憂鬱?219F 05/09 19:56
preikestolen: 反正這個人最明顯就是學歷造假招生,如果還無罪脫身220F 05/09 19:56
DDD: 50道陰影221F 05/09 19:56
addison123: 來囉哈囉 第二回合 陳星222F 05/09 19:56
juangpeiyi: 畢業上大學才開始認識的????!223F 05/09 19:56
leamaSTC: 假學歷招生是別件事了  頗呵224F 05/09 19:57
tomshiou: 律師什麼錢都賺 這種咖的錢也拿225F 05/09 19:57
preikestolen: 沒有辦這個假學歷的相關公部門一定有問題226F 05/09 19:57
DreamsInWind: 不意外啊  做過的部分賴不掉  就說是交往過..227F 05/09 19:57
Mesa5566: 還以為要沒聲了 又有話題囉228F 05/09 19:57
photoshark: 承認交往,但時間點挺重要的229F 05/09 19:57
perlone: 接下來看林父母怎麼走新三步了230F 05/09 19:57
leamaSTC: 律師本來就這種工作  批評律師是有什麼意義?231F 05/09 19:57
ymuit: 某樓 應該沒談過戀愛哦...算是有長期的鬱症,真的不足夠232F 05/09 19:58
PePePeace: 聲明看完了 就看林父母有沒有其他證據233F 05/09 19:58
leamaSTC: 反正接下來應該可以期待遊行了啦  耶~~~~~~~234F 05/09 19:58
jzzy: 真的當小三啦~~~~哈哈哈 小三就小三啊235F 05/09 19:58
aragonite: 乾脆說交往一天好了...無言236F 05/09 19:58
starfishfish: 人家付真心陳星付.......?????237F 05/09 19:58
BradleyBeal: 交你媽的網  唬爛  想把風向轉成師生戀你他媽當全世238F 05/09 19:58
BradleyBeal: 界都白痴?
WuDhar: 求聲明全文240F 05/09 19:58
Cezaill: 三立剛播完241F 05/09 19:58
PeterHenson: 老師不說話這件事就沉下去了 結果還傻傻的出來發聲242F 05/09 19:58
uglyfinger: 嗯…錢賺了,人爽了,可以辦退休爽過了243F 05/09 19:58
PePePeace: 不然他只要咬定林自己說小說主角不是本人 大概沒事了244F 05/09 19:58
PeterHenson: 明245F 05/09 19:59
rowi: 記得交代標案246F 05/09 19:59
bill93557063: 之前不是有查到林是補陳興國文的?247F 05/09 19:59
greedypeople: 反正有人大概覺得學歷造假的人比較誠實可靠248F 05/09 19:59
juangpeiyi: 身敗名裂  竟然沒有告所有鄉民249F 05/09 19:59
Crauser: 林父再不提證據,就只能罵陳道德有問題但不能定罪啊250F 05/09 19:59
kevin10913: 有沒有交往沒差啦,比較在意日創社啦251F 05/09 19:59
preikestolen: 反正這個人不可能全身而退。這很清楚。光假學歷標案252F 05/09 19:59
JACK90142: 大概跟手沒握方向盤不算工時同算法吧,沒X入不算交往253F 05/09 19:59
leamaSTC: 就不要最後真的變法院認證小三www  林家父母感謝鄉民254F 05/09 19:59
choco7: 滅證完畢了啦255F 05/09 19:59
makapaka: 她父母說八九年前的誘姦,原來林八九年前就上大學了,真256F 05/09 19:59
cul287: 所以我說那個螃蟹呢????!257F 05/09 19:59
Crauser: 其他的標案、學歷什麼的,對他來說根本不痛不癢258F 05/09 19:59
victoryman: 更強的有紀"律'的老"師"出來囉259F 05/09 19:59
makapaka: 是天才跳級少女啊。弄個謊話要弄十幾天,還是這種明顯260F 05/09 19:59
makapaka: 唬爛的版本,騙誰啊?
trohlens: ok證實是小說當事人 你完了準備身敗名裂吧262F 05/09 19:59
leamaSTC: 結果八九年前也是他父母說的 你完全相信?263F 05/09 20:00
Leo4891: 男蟲用騙說強你是愛你 你以為沒談過戀愛的女生不會上當喔264F 05/09 20:00
scropio1190: XDDD本來就無罪的東西 小說派的一直想害林被認證XD265F 05/09 20:00
fly0204: 魯蛇悲憤中  二個月吃這麼好 XDDDDDDD266F 05/09 20:00
winterss: 死無對證,說交往只是單方面的說法!267F 05/09 20:00
williexdgc77: SM正妹女高中生 超爽268F 05/09 20:01
jzzy: 沒談過戀愛也看過豬走路啊269F 05/09 20:01
starfishfish: 只相信林說的270F 05/09 20:01
danielww: 兩個月扣掉平常上班上課 實際交往15天 樓下你信?271F 05/09 20:01
RolfP: 交往,幹你娘!272F 05/09 20:01
jhnny: 出招了+1,273F 05/09 20:01
dufflin: 人都屎了 多說無益274F 05/09 20:01
beaskywalker: 引導成愛到無法自拔就無罪了275F 05/09 20:01
sion1993: 終於出來了喔?276F 05/09 20:01
kixer2005: 騎士團信仰崩潰  這是史上最慘忍的屠殺277F 05/09 20:01
Leo4891:  就死無對證阿 阿無罪只能算他懂避禍278F 05/09 20:02
caesar95: 與其躲在後面放話 不如直接出來面對 自已牙膏自已擠? :D279F 05/09 20:02
dufflin: 司長第一時間定調性侵 又怎麼說 淦 再騙啊280F 05/09 20:02
jhnny: 人家付真心狼師付雞雞281F 05/09 20:02
ymuit: 樓上說留小三是指想和劉先生交往,您去向他告白好了...282F 05/09 20:02
jzzy: 顆顆 小三小三小三283F 05/09 20:02
acer4856: 劇本都寫好了 律師教的該注意的 我看除非有爆炸性證據284F 05/09 20:03
Leo4891: 整天在那單細胞說騎士團崩潰 跟9.2水準同夥阿不就好得意285F 05/09 20:03
widec: 死無對證阿 就承認最小的 以平息風浪286F 05/09 20:03
scropio1190: 第一次看到集體護航一個小三的XD287F 05/09 20:03
Asucks: 明顯的避重就輕顛倒是非288F 05/09 20:03
acer4856: 不然應該就變成女的殉情的劇情走向289F 05/09 20:03
Moscato: 居然不是強姦是交往 怎麼護航R290F 05/09 20:03
eDrifter: 陳:發表聲明結束這回合, 換林的父母發表聲明   期待打臉291F 05/09 20:03
ibelieveican: 交往的說法就變成雙方認同這關係292F 05/09 20:03
plumeriaho: 這種叫交往 根本就是騙處的爛人293F 05/09 20:03
perlone: 林:房思琪是有愛的成分  有交往不是早就知道了294F 05/09 20:04
Leo4891: 反正郭冠英都說強暴沒證據就無罪 呵呵295F 05/09 20:04
darknote: 爆炸性證據應該有留 只是被威脅不敢公佈吧296F 05/09 20:04
kixer2005: 騎士團森77  幫QQY297F 05/09 20:04
hedy0701: 垃圾人說的話能聽嗎298F 05/09 20:04
hanna8634: 聲明說在考滿級分後補習班課程結束交往不算師生戀 呵呵299F 05/09 20:04
ymuit: 祝褔z先生向劉先生告白...加油!!!加油囉..因為您叫他小三300F 05/09 20:04
sawadiga: 最近新聞那個女的醒來了嗎?????301F 05/09 20:04
leamaSTC: 不要再幻想什麼爆炸性證據了啦 真的會爆炸還會被威脅302F 05/09 20:04
danieloo: XD303F 05/09 20:04
PePePeace: 辰腥:十幾天找到的證據就這樣? 那老子發個聲明就沒事了304F 05/09 20:04
trohlens: 承認以後 麻煩事才開始 所有的調查都會以你為重心305F 05/09 20:04
leamaSTC: 那你當初幹嘛還發表聲明 不是被威脅了嗎 鄉民用腦好嗎306F 05/09 20:04
scropio1190: 說明晨星說啥都沒用 活該出來被罵就對了XDXDXD307F 05/09 20:04
linceass: 相不相信要看證人跟證據啊 他說的不一定都對 死者也是308F 05/09 20:04
starfishfish: 林沒說是交往欸,所以只是一方之辭309F 05/09 20:05
ibelieveican: 問題是陳星是已婚  這說法只是讓林背一半責任310F 05/09 20:05
ymuit: 以上都說小三..當做向劉先生告白....祝褔你們..311F 05/09 20:05
scropio1190: 有證據早就一刀斃命了拉 一堆長崎蛋糕都吃到撐了312F 05/09 20:05
leamaSTC: 林也沒說是真實人物是誰啊 所以也是一方之詞313F 05/09 20:05
photoshark: 也只能那個時間點了,最安全的說法314F 05/09 20:05
Leo4891: 以後強暴人最好騙要交往 這樣就能避禍惹315F 05/09 20:05
colchi: 都已婚身分講交往?316F 05/09 20:05
jzzy: ymuit 你是在跳針哦 哈哈哈 怎麼了 林變成小三 你很失望???317F 05/09 20:06
leamaSTC: 什麼一半責任啦  林要背全部責任好嗎 通姦罪就是這樣318F 05/09 20:06
greedypeople: 那現在就證明原型是陳了  還有人要凹喔....319F 05/09 20:06
leamaSTC: 而且聲明還特地說陳的太太原諒陳  表示只對林追究320F 05/09 20:06
danieloo: 兩月?有請樓下金城武說明321F 05/09 20:06
Leo4891: 對阿 還有通姦罪幫忙偷吃的丈夫做擋箭牌 真的很好用 喝322F 05/09 20:07
s9234032: 嗯哼323F 05/09 20:07
xutsm788: 二個月會搞到自殺?324F 05/09 20:07
leamaSTC: 陳只說交往 沒說他是原型啊www  哪來凹325F 05/09 20:07
ymuit: 您的情人來了.. https://goo.gl/dasGcL326F 05/09 20:07
[圖]
 
leamaSTC: 林女沒說 林爸沒說 陳沒說 只有鄉民說327F 05/09 20:07
PePePeace: 請搭配今天出版社的聲明一起看328F 05/09 20:07
killeralee: jz,來吃便當了329F 05/09 20:07
blast2013: 噁心330F 05/09 20:07
Leo4891: 騙人要交往+通姦罪  男蟲基本就立於不敗之地呃331F 05/09 20:07
kiki2125: 所以就是有332F 05/09 20:07
tina13: 人死了怎麼對證??333F 05/09 20:08
csss22221041: 304樓 標案還沒解決,怎麼可能沒事。334F 05/09 20:08
csss22221041: 林頂多讓他名聲破壞,要有刑責還是他公司標案的爭議
csss22221041: 。
Kevin0224: 誰信337F 05/09 20:08
qwejoezxc33: 手腳綁起來姦阿338F 05/09 20:08
leamaSTC: 標案被抓被關被判死刑  都不是幫林女申冤339F 05/09 20:09
roccqqck: 交往不代表可以強暴340F 05/09 20:09
greedypeople: 林案本來法律上就不可能有事啦  除非陳良心發現自首341F 05/09 20:09
abc70340: 交往?342F 05/09 20:09
leamaSTC: 根本沒啥值得嗨的  唯一賺到的就是立委可以選市長了343F 05/09 20:09
uglyfinger: 這樣陳興老婆可以告妨礙家庭嗎?344F 05/09 20:09
linceass: 標案跟假學歷是另外的案件 不要混為一談345F 05/09 20:09
CYL009: 嘻嘻346F 05/09 20:09
greedypeople: 可以啊  看陳家要不要告死人347F 05/09 20:10
leamaSTC: 濫情的人往往覺得反正壞人受罰就好  但這一點意義也沒有348F 05/09 20:10
leamaSTC: 可以告啊  不過陳家一定裝好人不會告啦 搞死自己嗎?
ymuit: 樓上...恐怕不可能..好像知道六個月之內提出350F 05/09 20:10
trohlens: 他只要一出來 事情就差不多結束了351F 05/09 20:11
Moscato: 的確啊 通姦配偶原諒 就只能追究林352F 05/09 20:11
photoshark: 要告什麼,如果是通姦那就要證明有沒有姦了353F 05/09 20:11
slimfat0202: 垃圾檢調,劇本都編好,調查個屁354F 05/09 20:11
Moscato: 我很早就說 要追殺 陳 只能從標案齁355F 05/09 20:11
aiguo: 跟加州大說的時間點一樣耶356F 05/09 20:12
trohlens: 人都已經死了還追究什麼? 別笑死人了357F 05/09 20:12
leamaSTC: 還好這事件還有新素材可以討論  不然撐不到遊行啊358F 05/09 20:12
Tiphareth: 他這樣講是原型的可能很高 但還是要等她的家屬出來指認359F 05/09 20:12
greedypeople: 不過我也是一開始就覺得只有標案有機會360F 05/09 20:12
leamaSTC: 到底標案有啥屁用啊  標案就能防止狼師再發生?361F 05/09 20:12
S780122: ???362F 05/09 20:12
scropio1190: 交往搞好爽 分手批右肩 你猜得沒錯363F 05/09 20:13
Tiphareth: 覺得標案跟假學歷是另一回事 +1364F 05/09 20:13
wmtsung: 今天早上小說派豬隊友蕭議員剛自爆,他當然趁這時間趕快365F 05/09 20:13
wmtsung: 出來說只是交往啊
leamaSTC: 標案就能幫林女林爸林媽申冤?367F 05/09 20:13
roccqqck: 很明顯交往後強暴368F 05/09 20:13
Automatic620: 我不信吧,只交往2個月,需要龜10天?369F 05/09 20:13
greedypeople: 小說的話是寫強暴後交往就是370F 05/09 20:13
leamaSTC: 標案就算被抓 只是告訴其他當狼師的人 玩就玩 別碰標案371F 05/09 20:14
greedypeople: 不過其實這種東西也不是很好認定372F 05/09 20:14
wmtsung: 前幾天應該是怕真的有啥證據先龜著,今天都看破你們在吹373F 05/09 20:14
wmtsung: 牛皮了現在當然出來隨他說了
Alphaz: 傻了才出來跟死人辯論 不是正妹沒人會信啦375F 05/09 20:14
leamaSTC: 小說派應該要堅持己見  先強暴再交往才是正確的376F 05/09 20:14
greedypeople: 畢竟交往沒有正式的法律定義377F 05/09 20:14
jeter17: 是交媾兩個月吧378F 05/09 20:14
linceass: 死者自殺沒證據 當時又不提告 要用小說定罪嗎?379F 05/09 20:14
whitehumor: 我還是不懂為什麼出來說明會二次傷害? 如果他清白?380F 05/09 20:15
scropio1190: 小說派到底有沒有中心論點阿 到底是右肩還是強肩Z381F 05/09 20:15
tintin9900: 心疼林作家382F 05/09 20:15
ealleneee91: 天天做愛阿。爽383F 05/09 20:15
Tiphareth: 不懂嗎?我想等他真的出來開記者會你就會懂了384F 05/09 20:15
oneyear: 洗風向囉~說是交往就對了385F 05/09 20:15
Gato: 死了就輸了,真的,自殺前千萬要搞死你恨的人386F 05/09 20:15
Lipton66g: 稍微認一點錯 再來博同情 少噁心了!!387F 05/09 20:15
leamaSTC: 當然會二度傷害啊 如果發現護航的人其實是真正小三的話388F 05/09 20:15
scropio1190: 人正真好QQ389F 05/09 20:16
zack0000: 難看390F 05/09 20:16
leamaSTC: 如果社會輿論風向真的轉了  林家爸媽不會受到傷害?391F 05/09 20:16
Tiphareth: 我不是小說派的 但既然現在有些部分離事實靠近一步392F 05/09 20:16
leamaSTC: 搞不好那些禁音的婦權  馬上就跑出來罵了393F 05/09 20:16
horseinwine: 夜勤病棟那種性虐待394F 05/09 20:17
Tiphareth: 我的認同真實的部分才會跟著前進395F 05/09 20:17
scropio1190: 事實是什麼?這麼會通0ㄛ396F 05/09 20:17
thenorth: 龜10天交往2個禮拜XDD 今天好幾個看蕭沒東西都大動作開397F 05/09 20:17
thenorth: 吉或發聲明誒
leamaSTC: 真實的部分是什麼  流動的水星嗎399F 05/09 20:17
thenorth: 交往2個月* 打錯400F 05/09 20:18
scropio1190: 應該是自助餐式的相信吧 ㄏ  好吃401F 05/09 20:18
Tiphareth: 我不覺得有甚麼好去取笑那些開告的人 這部分的證據402F 05/09 20:18
leamaSTC: 姓蕭的被看破手腳  可悲403F 05/09 20:18
Tiphareth: 又沒有被證實404F 05/09 20:18
trohlens: 林亦含的報復成功了 不論是對陳興還是自己父母405F 05/09 20:18
leamaSTC: 樓上!!  有理耶  父母也遭殃了  可能也是她想要的406F 05/09 20:19
Tiphareth: 林奕含要報復 你從哪裡得知?= =407F 05/09 20:19
scropio1190: 開告的人都被影射或點名了 還不開告真的病貓 ㄏ408F 05/09 20:19
coffeesnake: jzzy又來發神經了409F 05/09 20:19
Moscato: 廢話 誘姦這種含糊名義的東西能定什麼罪410F 05/09 20:20
Moscato: 小說家要追殺的話 就從標案吧
rexlin: 其實陳再怎樣請律師也是他應有權利,不過應花不少錢412F 05/09 20:20
eternia0920: 不提告被說是心虛 提告又被取笑說是看完風向才出來413F 05/09 20:20
rexlin: 只能說鄉民爆料準度還是滿高的414F 05/09 20:21
leamaSTC: 反正在鄉民法庭裡  這些人都已經被定罪了415F 05/09 20:21
leamaSTC: 會嗎  一堆失敗的作夢文  準度?
trohlens: 交往->父母反對 性侵->父母未提告,兩者都有報復的理由417F 05/09 20:21
scropio1190: 出來說明前:是心虛是不是 /出來說明後:心虛是不是418F 05/09 20:21
Moscato: 沒有人想過林自殺不是什麼死諫之類的高尚理由嗎?我開始419F 05/09 20:22
phix: 明明就又肩  還交往咧420F 05/09 20:22
kcamus 
kcamus: 吃屎啦421F 05/09 20:22
leamaSTC: 有啊 一開始就講林女的死 可能根本跟這件事無關422F 05/09 20:22
scropio1190: 你是說準確度9成5的長崎蛋糕嗎XD423F 05/09 20:22
coffeesnake: 林小說看了真的會覺得有想報復的感覺,雖然他一直說424F 05/09 20:22
coffeesnake: 那不是指控的書,但報復的對象不只對方或父母,還包
leamaSTC: 從頭到尾都是林爸在講  才把自殺跟性侵連在一起426F 05/09 20:23
sean5236921: 交往兩個月六十天螃蟹兩百次>.0427F 05/09 20:23
coffeesnake: 刮社會大眾428F 05/09 20:23
Moscato: 就覺得單純想報復而已…只想讓陳某身敗名裂僅此而已 抑或429F 05/09 20:23
leamaSTC: 馬個逼結果講這樣也被當工讀生430F 05/09 20:23
pantani: 父母反對應該報復父母與小說不合431F 05/09 20:23
wike: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432F 05/09 20:23
alloutof: 推M433F 05/09 20:24
Moscato: 單純走不出來陰影 想解脫這樣 有人美化死諫之類的很無語434F 05/09 20:24
trohlens: 若是交往 林會想報復陳的原因大概就是始亂終棄435F 05/09 20:24
coffeesnake: 有一種『這世界已經那麼慘了你們憑什麼若無其事快樂436F 05/09 20:24
coffeesnake: 的生活』的恨意
leamaSTC: 小說裡要改成交往兩年螃蟹照三餐來一千次都不是問題438F 05/09 20:24
s860134: 笑死,小說派崩盤439F 05/09 20:24
Kevin0224: 騙子440F 05/09 20:25
Tiphareth: 美化死諫覺得無言+1441F 05/09 20:25
leamaSTC: 你怎不想 他不是要讓陳身敗名裂 而是因為父母阻止才自殺442F 05/09 20:25
ymuit: 加州人等於認識他...他的文內容差不多啦443F 05/09 20:25
s860134: 95% 崩盤啦444F 05/09 20:25
MeShuKuMo56: 先性侵再交往再甩掉445F 05/09 20:25
shi21: 交往到痛苦跑去自殺 說沒右肩我不信446F 05/09 20:25
leamaSTC: 被迫跟現在老公結婚  婚禮上大談廢除通姦罪  串起來了447F 05/09 20:26
whitehumor: 我好奇喔 請問如果他是清白的 為什麼會二次傷害??????448F 05/09 20:26
Tiphareth: 但是想報復 不認同449F 05/09 20:26
greedypeople: 所以現在改成黑林父林母就對了?450F 05/09 20:26
leamaSTC: 二度傷害就是指風向逆轉 林女變小三  要問幾次啊451F 05/09 20:26
darkbrigher: 陳星騎士團要護航小說辦案了沒452F 05/09 20:26
MeShuKuMo56: 女生通常被破處都比較死心眼453F 05/09 20:26
p1227426: 牠老婆怎麼說 知道牠有老婆又吃幼齒的 女兒知道嗎454F 05/09 20:26
leamaSTC: 二度傷害這麼好懂的事情還要問? 你怎麼看得懂小說?455F 05/09 20:26
OOQ: 正常交往2個月分手,有必要龜這麼多天嗎?456F 05/09 20:26
coffeesnake: 想報復是我自己看完的感覺,一股濃濃的恨,但是不是457F 05/09 20:27
pantani: 看臉書就知道不是被迫跟老公結婚  有些帳號真是始終如一458F 05/09 20:27
greedypeople: 就只有L你一個人一直跳針小三八459F 05/09 20:27
coffeesnake: 這樣當然只有作者知道了460F 05/09 20:27
pantani: 耶461F 05/09 20:27
sulaman: 幹,講幹話竟然推到爆462F 05/09 20:27
mglynite: 誰會相信463F 05/09 20:27
ilovemaggie: 龜10天,一下多說無益一下妻子諒解464F 05/09 20:28
leamaSTC: 隨便你講跳針啊  不然林女幹嘛提通姦除罪465F 05/09 20:28
iam0718: 有插入嗎466F 05/09 20:28
greedypeople: 基本上林說愛上誘姦犯又有性交  小說裡本來就算啦467F 05/09 20:28
leamaSTC: 而且真要說小三 也是因為狼師害的 我並沒有幫狼師護航468F 05/09 20:28
MeShuKuMo56: 陳國星又不是什麼帥哥老男人469F 05/09 20:28
MeShuKuMo56: 就利用班主任誘拐到租屋住性侵得逞
edward0904: 他媽的噁心471F 05/09 20:28
leamaSTC: 在林女的小說裡  狼師是帥氣有才華喔...472F 05/09 20:29
ymuit: 最重要的是如果韓方真的要拍林女小說的電影..恐怕讓當事人473F 05/09 20:29
greedypeople: 現在是陳出來承認除了性交的部分474F 05/09 20:29
leamaSTC: 儘管大家都不會認同就是了 科科假學歷475F 05/09 20:29
trohlens: 提通姦除罪 有可能是因為通姦係林父林母不願提告的理由476F 05/09 20:29
dogdogbus: 交配兩個月吧 幹477F 05/09 20:29
s860134: 我只知道,告人性侵強暴都是要證據,而不是小說478F 05/09 20:29
coffeesnake: 林的態度感覺一直都沒否認有交往這件事479F 05/09 20:30
ymuit: 的姓名和事蹟永遠留下...真的不是開玩笑哦~~480F 05/09 20:30
greedypeople: 我不懂為什可以推論成本來不是小三變成是481F 05/09 20:30
Moscato: 現在是有風聲韓國打算翻拍哦= =怎麼最近看到這種推文好幾482F 05/09 20:30
leamaSTC: 通姦罪=讓林不能告性侵&讓林不能繼續跟陳交往  的因素483F 05/09 20:30
greedypeople: 小說本來就是寫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啊484F 05/09 20:30
MeShuKuMo56: 看有沒有保留陳星的精液 和其他被誘姦女的指認485F 05/09 20:30
kenndy: 風向好亂啊486F 05/09 20:31
leamaSTC: 之前有個鄉民說他朋友被韓國人問版權啦 鄉民就高潮了487F 05/09 20:31
OoJudyoO: 這樣還是正人君子??噁心488F 05/09 20:31
coffeesnake: 現在就羅生門了,當年到底是怎樣我看也死無對證489F 05/09 20:31
leamaSTC: 就算保留精液能幹嘛www  更何況還是八年前的490F 05/09 20:31
ymuit: 如果當事人出來...全世界知道了..他不斷努力想撕開標x,恐491F 05/09 20:31
greedypeople: 你講反了  是交往才讓林因為通姦罪不能告性侵492F 05/09 20:31
leamaSTC: 我不是講反  我是講兩件事493F 05/09 20:31
ymuit: 怕沒辦法做到了...剛好符合林女以前說標x理論494F 05/09 20:32
fish993311: 噁495F 05/09 20:32
lovejamwu: 感覺就是跟律師團討論出來的結果496F 05/09 20:32
leamaSTC: 前者是被強暴的林女的看法 後者是愛上狼師的林女的看法497F 05/09 20:32
s860134: 林就是小三,陳就是渣男 噗498F 05/09 20:32
coffeesnake: 總之他敢出來聲明是好事,讓這件事持續在風頭上499F 05/09 20:32
leonardodavi: 和律師討論過的結果 你說呢?500F 05/09 20:32
morphology: 試水溫501F 05/09 20:32
taker627: 交往歸交往 搞多久呢?502F 05/09 20:33
Rainbow5566: 一個通姦的故事別再挖了  女方家人情何以堪503F 05/09 20:33
s860134: 人正 就不是小三? 無罪就不是渣男?504F 05/09 20:33
MeShuKuMo56: 陳星應該還誘姦不少女森 看其他敢不敢跳出來指認505F 05/09 20:33
ymuit: 樓上...您的話不完全是準確的..照著小說的內容是先姦後戀506F 05/09 20:33
s860134: 鄉民好惡真的是看臉看風向耶507F 05/09 20:34
ihsun: 一年交往6個508F 05/09 20:34
leamaSTC: 照小說的內容<--還需要我提醒嗎 小說派你好509F 05/09 20:34
buddar: 結婚,又可當死者女兒,實在可惡510F 05/09 20:34
ymuit: 是回某樓......對了..小三更正是某個老師的小名..請尊重511F 05/09 20:34
qaz223gy: 我看是 兩個月就**吧? 交往兩個月會記恨十年在自殺?512F 05/09 20:34
MeShuKuMo56: 整件事也不合邏輯 都知道對方已婚還交往 況且也才16513F 05/09 20:34
MeShuKuMo56: 歲
coffeesnake: 小說如果是真的陳的問題可多了,可惜的事現在大家無515F 05/09 20:34
coffeesnake: 法知道真實度有多高
greedypeople: 我的感覺今天這樣只證明林說的部分是真實  也就是517F 05/09 20:34
rainbow321: 說真的 沒有證據很難辦 頂多弄臭他而已518F 05/09 20:35
greedypeople: 在非法律的層面提高小說可信度而已519F 05/09 20:35
Rainbow5566: 他有沒強姦我是不知道 但拿小說出來當證據 不害臊嗎520F 05/09 20:35
x1986048: 龜這麼久,交往2個月,說沒怎樣,你相信?521F 05/09 20:35
leamaSTC: 非法律層面都出來了...522F 05/09 20:35
greedypeople: 但是一群人不知道怎麼解讀變成小說派應該崩潰很奇怪523F 05/09 20:35
BradleyBeal: 就是有人想帶風向啊 整篇屁話還相信524F 05/09 20:36
leamaSTC: 就算你不相信也不能怎樣啊www  鄉民525F 05/09 20:36
Joey452: 只能希望有更多受害者指證526F 05/09 20:36
weiweitwo: 他不是有老婆嗎 承認交往兩個月??很棒^^527F 05/09 20:36
chrislai: 死無對證528F 05/09 20:36
leamaSTC: 這聲明就是講幹話而已 一點意義也沒有529F 05/09 20:36
harryami: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罷了530F 05/09 20:36
originafake: 呵呵,誰管他說啥,事實就是老不休,弄死你531F 05/09 20:36
MeShuKuMo56: 而且已婚還通姦 除非離婚 問題也沒有532F 05/09 20:36
ymuit: 某樓...照著小說的內容算是這樣,如果有其他的被害者站出來533F 05/09 20:36
leamaSTC: 聲明都說他老婆原諒他了 真的很棒  無罪534F 05/09 20:37
greedypeople: 我是說小說本來就承認後來愛上對方跟交往不是嗎535F 05/09 20:37
coffeesnake: 小說中一直提到有本日記,如果現實中存在的話不知道536F 05/09 20:37
coffeesnake: 還在不在
Rainbow5566: 蕭1元說他有證據 可以叫他快拿出來538F 05/09 20:37
pipiiii777: 兩個月 龜縮這麼久 呵呵539F 05/09 20:37
ymuit: 等於證實了這部小說的.......懂嗎540F 05/09 20:37
leamaSTC: 的什麼?541F 05/09 20:38
s860134: 小說就是小說,三國演義再眞也改變不了他不是正史的地位542F 05/09 20:38
MeShuKuMo56: 日創官商勾結衛福部施壓 還是不敢講543F 05/09 20:38
leamaSTC: 你真的懂嗎www544F 05/09 20:38
miyi0630: 先姦後戀,那「小女生容易對老師傾心仰慕以為他要一輩子545F 05/09 20:38
wmtsung: 龜就怕真有什麼不利的證據啊,但是今天被看破了當然趁這546F 05/09 20:38
pig5938: 死無對證,先這樣說到時候好解套。ㄍㄢˋ547F 05/09 20:38
wmtsung: 時候出來啦,不然問一下現在他說交往有誰能反駁他?林的548F 05/09 20:38
wmtsung: 父母要出面反駁嗎?有證據嗎?
miyi0630: 愛自己所以才被騙」的論點怎麼又認同?矛盾?550F 05/09 20:38
scoutking85: 真的是死無對證…551F 05/09 20:38
s860134: 有日記也是在家人手裡552F 05/09 20:38
hsueh410h: 高調!553F 05/09 20:39
leamaSTC: 他承認他交往過  可不代表他就是李國華554F 05/09 20:39
greedypeople: 十年前的東西  本來就死無對證  人死不死都一樣555F 05/09 20:39
s860134: 真有日記或遺書才有參考價值556F 05/09 20:39
preattyall: 非師生關係後才交往,跟某立委的說法如出一轍557F 05/09 20:39
greedypeople: 日記也沒用啦  不然網誌跟日記法律上地位差不多558F 05/09 20:40
smart8122: 有夠爛559F 05/09 20:40
good5755: 交往和上床的時間點可以不同好嗎 蠢560F 05/09 20:40
oioio9887: 想出交往2個月這種爛梗就可以合理化打砲的事嗎?561F 05/09 20:40
yangbob1203: 不噓 對不起社會大眾562F 05/09 20:40
greedypeople: 網誌寫的很多啊563F 05/09 20:40
dotdotilove: 噁心564F 05/09 20:40
MeShuKuMo56: 台灣薄西來-陳星 只差不敢明做而已565F 05/09 20:40
leamaSTC: 就算沒交往  也可以上床  根本沒有違法566F 05/09 20:41
good5755: 先性騷擾再姦 在掰交往都是可能的好嗎 工讀生加油好嗎567F 05/09 20:41
loking: 那就是承認啦568F 05/09 20:41
good5755: 不是人帥就可以把16歲小妹妹好嗎569F 05/09 20:41
BradleyBeal: 工讀生辛苦了570F 05/09 20:42
yin10321133: 拉板凳571F 05/09 20:42
aghgna: 標案出來說明啊572F 05/09 20:42
minami77: 李國華真他媽垃圾  幹你娘老機掰573F 05/09 20:42
qaz0314: 交往時該不會未成年吧?574F 05/09 20:42
s860134: 沒證據還能推出那麼多東西,也是醉了xd575F 05/09 20:42
in9e5: 交往 還是很垃圾啊= =576F 05/09 20:43
s860134: 現在通靈正夯,快找通靈少女當證人577F 05/09 20:44
comp6118: 如果是交往的話之前在怕什麼?578F 05/09 20:44
gta1994: 跑馬燈...陳星說交往二個月,妻子選擇原諒,林有憂鬱症579F 05/09 20:44
gta1994:  與他無關,交往是在她上大學後,林的父母知情,然後分
gta1994: 手了~噁心
wmtsung: 媽的台灣醫生賠了個女兒還鬥不過外省垃圾,想到就火大582F 05/09 20:44
reallife: 跟律師團討論很久吼~583F 05/09 20:44
MeShuKuMo56: 沒交往就能上床 那隨便去國中校園都能強暴女學生584F 05/09 20:45
s860134: 本來就渣男啊,難道沒罪不渣???585F 05/09 20:45
MeShuKuMo56: 其實台灣的法律很多都外省人設der586F 05/09 20:45
fxntdsxdr: 有妻有女還敢講交往 不要臉天下無敵587F 05/09 20:45
dreamtime09: 恐怖情人588F 05/09 20:45
leamaSTC: 到底...交往跟上床的關聯性是什麼?589F 05/09 20:46
leamaSTC: 所以砲友是有犯法嗎?
s860134: 奇怪,人家不出來也說,出來也說,滿足不了捏591F 05/09 20:46
Raskolnikov: 王冷超挺他的592F 05/09 20:47
fir1221: 噁心593F 05/09 20:47
leamaSTC: 每次都覺得釣小說派好好玩  總能看到很多很扯的594F 05/09 20:47
curranmath: 這群律師很廢?這種爛梗也想得出來?人死了當然隨你講,595F 05/09 20:47
curranmath: 就先打你的官商勾結?再慢慢玩你?
s860134: 不然我幫你翻譯: 通姦兩個月597F 05/09 20:47
Argyris: 還沒羈押!598F 05/09 20:47
leamaSTC: 你們想怎麼罵都行啦 現實就是不出來遊行 他就沒事599F 05/09 20:48
gutalic: 是在合理化某件事嗎?600F 05/09 20:48
leamaSTC: 標案被抓 你們也能嗨的話 真替林家爸媽感到不捨601F 05/09 20:48
bibiwei: 以後強暴後,都說我們交往2個月,大家學起來。602F 05/09 20:48
leamaSTC: 當事人活著否認  你學這招就沒用啊www603F 05/09 20:49
stw0975: 垃圾604F 05/09 20:49
ZBeta: 交你媽個蛋605F 05/09 20:49
wishyouhowev: 小弟每個月也會固定跟不一樣的妹交往兩小時606F 05/09 20:49
wmtsung: 林的父母聲明其實也都很有問題,根本做球給人殺,第一個607F 05/09 20:49
wmtsung: 前言不對後語,第一次說都是女兒的遭遇,後來變成三個受
wmtsung: 害者,然後還形容那三個受害者的遭遇與身份?是要說給加
wmtsung: 害人先去處理嗎?真有這三個受害者早被你害死啦!
leamaSTC: 一個講幹話的聲明釣出一堆講幹話的鄉民611F 05/09 20:50
greedypeople: 當事人活著我覺得沒什差別612F 05/09 20:50
lifeishit: 老師找學生打砲合理哦,還有工讀生硬要護航?祝你以後女613F 05/09 20:50
paul115: 幹 現在就人死找不到證據就對了614F 05/09 20:50
lifeishit: 兒被她老師幹的不要不要的615F 05/09 20:50
leamaSTC: 三位一體咩  這是小說派聖經  不意外616F 05/09 20:50
leamaSTC: 沒人說合理啊 祝你以後女兒不要被老師幹的不要不要的ww
leamaSTC: 辦不了他性侵罪也不要上來詛咒鄉民好嗎
MeShuKuMo56: 陳星以後還是會再犯ㄅ 個人感覺619F 05/09 20:51
ShinRuei: 工讀生:Yes 風向正確620F 05/09 20:52
Moscato: 陳星名聲這麼猩 沒人敢給他上課了吧621F 05/09 20:52
leamaSTC: 他上課幹嘛? 後台這麼硬 有需要上課賺錢嗎www622F 05/09 20:52
seal46825: 大概已經沙盤推演n次了623F 05/09 20:53
greedypeople: 所以才希望標案的部分辦到他啊624F 05/09 20:53
ADEMAIN: 跟律師討論了兩個禮拜結果就這種程度????? 只顧著刪照片625F 05/09 20:53
ADEMAIN: 嗎
reallife: 先%#。 後交往????627F 05/09 20:53
ZhouGongJin: 外遇學生的那刻起,就放棄為人師的資格628F 05/09 20:53
sophia810130: 陳星最近都是靠媒體大老替他放話啊…629F 05/09 20:53
greedypeople: 你不管法律怎麼改  這案子性侵的部分十年了肯定沒事630F 05/09 20:54
leamaSTC: 先%%再交往當然也沒犯罪  但先強姦再交往就有了631F 05/09 20:54
acer4856: 林父母當初夠強悍也許不會有今天 看他們會不會又發什麼632F 05/09 20:54
leamaSTC: 問題是你證明不了是強姦還是合意%%  就這樣633F 05/09 20:54
photoshark: 某樓....上床跟強暴一樣嗎?634F 05/09 20:54
stu25936: 這是有人教過的說法吧635F 05/09 20:55
leamaSTC: 到底為啥一堆人會覺得老師是什麼高尚的職業啊636F 05/09 20:55
neighbor929: 更能印證林小姐所說的了637F 05/09 20:55
acer4856: 聲明 她老爸如果又吞下去 就真的不知道該講啥了638F 05/09 20:55
leamaSTC: photoshark 不要在那邊某樓啦 看不懂也不用假裝看懂639F 05/09 20:55
psychoartist: 真的是交往嗎640F 05/09 20:56
CityDawn: 律師團出招了641F 05/09 20:57
Mybook: 爆爆642F 05/09 20:57
ymuit: 某樓..你替他說話算是失敗了,他的聲明書正好加重小說中的643F 05/09 20:58
GARIGI: 所以你老婆到底有沒有說要告妨礙家庭??644F 05/09 20:59
ymuit: 現實部份而已...645F 05/09 20:59
kphuang: 幹老子才不信!646F 05/09 20:59
kbten: 樓下工讀生信了647F 05/09 21:00
ymuit: 您應該是律師幫的小弟吧..怎麼替他說話.648F 05/09 21:00
zonemori: 有老婆女兒了,還這樣,嘖嘖649F 05/09 21:01
YummyBosh: 他不想治喪期間影響其他人而已650F 05/09 21:01
ymuit: 工讀生在前天退了..換手是律師幫的小弟吧651F 05/09 21:01
Twicejeff: 不缺錢沒差阿652F 05/09 21:01
pilifonbao: 噁心。653F 05/09 21:02
Joey452: 學生以尊敬和仰慕態度與你相處,所以就順勢滑進去?654F 05/09 21:04
lucy3352118: 聽你在放655F 05/09 21:04
toyokawa: 趕快下地獄656F 05/09 21:06
Joey452: 是有哪個無性經驗的女學生會自願抓著已婚老師的屌塞進去?657F 05/09 21:06
amoa: 想也知道會這樣說658F 05/09 21:07
abc53: ㄎ659F 05/09 21:07
nanako81240: 統一好說法了660F 05/09 21:08
alex9708hero: 幹!!!!!!!661F 05/09 21:08
GEoilo: 1.滿18才X,2.交往非師生,3.非利用病情662F 05/09 21:08
GEoilo: 這不是切割,什麼叫切割??
ians20025: 誰相信?664F 05/09 21:09
ymuit: 某些支持他的樓..請看郭先生...完全....只能說無下限665F 05/09 21:10
circle2012: 夫妻都能告性侵了  何況是交往  某樓邏輯堪慮666F 05/09 21:10
ymuit: 樓上..快看三立...郭先生說太多....支持他等667F 05/09 21:11
wp972160: 噁心668F 05/09 21:12
Marytin: 鄉民沒吃到 你興爺吃到就是該死669F 05/09 21:13
GEoilo: 怎不說:1.有婚姻關係卻與他人交往?2.有過師生關係,3.補670F 05/09 21:14
GEoilo: 習班上上課能產生情愫?4.交往程度?
crazyhoho: 強暴犯都馬這套說詞672F 05/09 21:15
yuhurefu: 跟之前某週刊的不存在友人說的有87%像呢673F 05/09 21:16
Joey452: 權勢性交,公訴罪674F 05/09 21:18
lites: 真相沒有結果 畢竟陳說啥 大家也不太相信 "即使"是真的675F 05/09 21:18
peine: 搞不好在他的認知裡真的就是這樣阿,幹我要吐了676F 05/09 21:18
b9602220: "愛我就乖乖給我幹"工讀生大概是這麼想的吧677F 05/09 21:19
jamespon1: 律師基本教戰守則 標準回答678F 05/09 21:20
lostmind: 關鍵在還活著的房斯琪們有沒有留證據了,這廝應該是不只679F 05/09 21:20
powerworld21: 交往二個月 一出事 補教職業辭職 馬上神隐 到現在仍680F 05/09 21:20
lostmind: 吃一個而已吧?681F 05/09 21:20
powerworld21: 不敢出現 只發聲明682F 05/09 21:20
gary886: 他說只有兩個月,鄉民也只能腦補是事實還是避重就輕,反683F 05/09 21:21
gary886: 正也沒證據可以證明
yeyun: 律師教的吧685F 05/09 21:21
salasaba: 講交往真噁心。偷吃還講交往。686F 05/09 21:22
s860134: 請正名 通姦 ,不要說交往 687F 05/09 21:23
eulereld: 這下不論怎麼洗,不管是不是右肩,已婚渣男出軌,對象是688F 05/09 21:23
eulereld: 自己學生,狼師之名沒得洗了
jainyoyo: 當然說畢業才交往的啦!死無對證有什麼好怕的!690F 05/09 21:24
babydeer: 不愧是國文老師691F 05/09 21:24
eulereld: 老婆:當然是選擇原諒他啊692F 05/09 21:24
henrylin8086: 避重就輕,哈哈,幹693F 05/09 21:24
mra2284: 工讀生才信694F 05/09 21:26
edcrfv: 交往咧,女生遇到這種事講出來很痛苦就是因為這種嘴臉,翻695F 05/09 21:30
edcrfv: 開你傷口灑鹽
bhbbbbb: 哈哈 真的是身敗名裂697F 05/09 21:31
sakura26: 終於跟律師討論好說詞了嗎698F 05/09 21:35
eunice0802: 書裡寫的是先猥褻、強姦,再交往,這是事實嗎?699F 05/09 21:36
Tuscany: 你信?700F 05/09 21:36
aad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VkCNazp81U  糞埽人701F 05/09 21:36
陳建瑋『糞埽人』官方完整版MV - YouTube
陳建瑋,流行音樂製作人、編曲家、創作者、和音天使、吉他樂手.. 首張台語創作專輯『三十 出頭』 名詞人武雄 、 何啟弘 、 金曲台語雙冠王謝銘祐,傾力讚聲! 『三十 出頭』 由阿瑋一手包辦所有作曲、編曲及後製工程,歌詞文字除自己的作品外,更邀請到名作詞人武雄老師、何啟弘老師,以及上屆金曲獎 " 最佳台語男歌手 、...

 
rayonwu: 噁心 有妻有女還交往2個月勒 林跟陳星女兒年紀差不多吧702F 05/09 21:37
dnkofe: 有結婚還說交往,我呸703F 05/09 21:39
deepinsoul: 操你媽704F 05/09 21:40
feanor0709: 沒有插入不算工時啦 16跟你交往兩個月重度憂鬱到自殺705F 05/09 21:41
twinskitty: 工讀生:咦?版本又變了706F 05/09 21:44
avantar: 矮額707F 05/09 21:45
hcder4126: 應該是欺騙兩個月交往  之後只是玩弄708F 05/09 21:45
yewa45: 原來螃蟹都是深愛著魚販老闆所以才能被綁起來啊~709F 05/09 21:47
jackevils: 律師都找好了才出來,呵呵710F 05/09 21:48
eulereld: 打賭接著是說和林是正常交往,是林自己心靈脆弱才會重鬱711F 05/09 21:48
eulereld: ,與他無關,出書是亂說話,完美收官~
eulereld: 這種說辭我一個小魯都寫得出來,找律師做什麼用
phew18: 看爸媽知不知情714F 05/09 21:49
AGODC: 說個笑話,50歲有家室的跟16歲高中生交往?!715F 05/09 21:50
Kevin0224: 不信啦716F 05/09 21:51
MRsoso: 賽啦 媽的隨便找一個女的來問 兩個月讓一個女孩記恨這麼久717F 05/09 21:51
MRsoso: 是要多帥多有才華多有錢個性多NICE?臉銷威欸
pandayaya: 錯都推給過世的人了喔719F 05/09 21:52
Suntia: 人都過世了如何求證 滿口謊言不用負責啊720F 05/09 21:52
MRsoso: 男女對調也一樣 兩個月這種話講得出口噢721F 05/09 21:52
thomaschion: 反正死無對證囉!幹!722F 05/09 21:53
jainyoyo: 林上台北唸書不是兩個星期就休學了?難道留在台北跟陳約723F 05/09 21:54
jainyoyo: 會嗎?
klyuch: 有夠沒品。姑且不論身為一個老師,光年齡差距這麼大,還去725F 05/09 21:54
klyuch: 跟一個未成年不成熟的少年人發生婚外情,就很可議了吧!
chiungonni: 誰信這種話727F 05/09 21:57
small91051: 鬼才信啦 幹728F 05/09 21:57
bmw3633: 給 jainyoyo  網誌寫 關在小公寓 要出門只能等他同意放風729F 05/09 21:57
bmw3633: 真實性 自己認為
linkmusic: 好煩喔,八卦好不容易換標題了,又要開始洗板731F 05/09 21:58
chunglu: 兩個月就跟十六歲小女生發生關係..  16 v.s 16 我也無法732F 05/09 21:59
chunglu: 接受.. 更何況是 16 v.s __ ....
garrickhsu: 跟律師團討論出來的說詞734F 05/09 22:00
skuderic: 這種爛藉口 想十天? 鬼才信735F 05/09 22:01
yuyuoo: 人都死了 隨他怎麼說736F 05/09 22:02
hanshinkin: 扯737F 05/09 22:03
canis831025: 有交往啊…通聯紀錄或是一些卡片啊什麼的738F 05/09 22:04
canis831025: 中文系應該寫很多吧!拿出來看看
willion003: 律師們終於推敲出,最佳劇本了嗎,讓我們看接下來怎麼740F 05/09 22:05
willion003: 演
HsiangFly: 女友兩個月 炮友十年 無誤!742F 05/09 22:07
shanpinlo: 標案呢743F 05/09 22:07
yewa45: 聲明稿說她滿級分後一起合照而已,然後除了先修班授課外,744F 05/09 22:08
yewa45: 並無私下來往,等到林離開補習班才交往2個月。………原來
yewa45: 陳星教微積分啊~如果是教國文,那就是林對陳星一見鐘情沒
LuckJohn: 人家上台北就休學了,哪裡還在跟垃圾交往,笑破林北的肚747F 05/09 22:08
yewa45: 講幾句話忍到上北部才告白才交往囉?748F 05/09 22:08
LuckJohn: 臍749F 05/09 22:08
ashely200809: 大學畢業滿18,導到師生戀。現在口口聲聲説愛家庭,750F 05/09 22:11
ashely200809: 那當初戀愛時怎麽沒想到你的家人?!想想自己也是為
ashely200809: 人父,今日角色若是你女兒?
snio2427: 這屁話我信?又不是腦袋裝屎753F 05/09 22:15
morning520: 反正一定說他太有魅力 被勾引忍不住 已取得太太原諒的754F 05/09 22:16
morning520: 屁話吧
linniagy: 先把你懶叫剁下來再說756F 05/09 22:23
nocrazim8205: 工讀生:不管啦!被X就叫交往757F 05/09 22:26
nocrazim8205: 林就是小三啦!
akei23: 看似大方承認,卻把問題都移轉到升學壓力跟父母,那你那根759F 05/09 22:28
akei23: 爛東西是怎麼硬塞到人家嘴巴的?
maxsho: 就算先有性行爲後才交往除非是強姦不然很難告男方761F 05/09 22:31
maxsho: 真上法院女方的反被男方妻子告通姦的機率比較大
avrw: 換成這兩個月我一定每天幹炮內射,每天無套中出。763F 05/09 22:38
WellyT: 說真的 除非另有人出來舉證狼師 不然風都快停了 @@764F 05/09 22:40
koxinga: 離開補習班前就沒下的情誼嗎???765F 05/09 22:41
duck78803139: 這咖現在100%抓準女方爸媽不敢張揚跟告官,才敢這樣766F 05/09 22:43
duck78803139: 講
godchildtw: 死人不會說話,要用誘姦定罪難,現在越斷他金脈768F 05/09 22:46
godchildtw: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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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78a30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5-09 19:45:20 (台灣)
+3 05-09 19:45 TW
交往多久有啥差,是重點嗎
2樓 時間: 2017-05-09 19:47:21 (台灣)
  05-09 19:47 TW
合理化不合理的東西,這就是台灣人的概念???
3樓 時間: 2017-05-09 19:51:38 (台灣)
  05-09 19:51 TW
"交往"這概念很模糊...  有沒有嘿咻 場合 時間點 幾次 幾個人...才是重點好嗎  好可怕  不敢再想下去了
4樓 時間: 2017-05-09 19:54:42 (台灣)
+1 05-09 19:54 TW
開始要用模糊社論的國民黨老招了
5樓 時間: 2017-05-09 19:58:23 (台灣)
+1 05-09 19:58 TW
他的套路 大家不是早清楚了嗎? 呵
6樓 時間: 2017-05-09 20:17:28 (台灣)
  05-09 20:17 TW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不到兩小時,狼師竟然兩個月
7樓 時間: 2017-05-09 20:31:47 (台灣)
  05-09 20:31 TW
幹!是多蠢才會得出天才美少女會倒貼行將就木又有妻室的死老頭?醫生的女兒眼界這麼低?那台灣就不會一堆找不到女伴的魯蛇了!
8樓 時間: 2017-05-09 20:33:28 (台灣)
+1 05-09 20:33 TW
來囉!第一時間無法一刀斃命...很難對付他的...
9樓 時間: 2017-05-09 20:35:10 (台灣)
  05-09 20:35 TW
唯一的方式就是,更多受害女學生跳出來。只有這個方法...
10樓 時間: 2017-05-09 20:39:22 (台灣)
  05-09 20:39 TW
林俊憲對此第一時間反應,果然如劉毅、郭冠英近日所帶的風向,要將事件導向師生戀。
林俊憲認為,陳國星有妻有女,有什麼資格硬掰成「戀」字,何況是用師生的特別權力關
係去誘迫!
11樓 時間: 2017-05-09 20:42:30 (台灣)
  05-09 20:42 TW
這時間點好巧,昨天才有人發老闆被切歌的文,今天就發聲明了
12樓 時間: 2017-05-09 20:59:39 (台灣)
  05-09 20:59 TW
老師騎未成年學生
13樓 時間: 2017-05-09 21:04:03 (台灣)
  05-09 21:04 TW
兩個月她就去自殺.案情那麼簡單嗎?難道都沒有嘿咻嘿咻嗎?
14樓 時間: 2017-05-09 21:04:19 (台灣)
+1 05-09 21:04 TW
你有沒有性侵才是重點
15樓 時間: 2017-05-09 21:35:43 (台灣)
  05-09 21:35 TW
死無對證 兩個月是想淡化吧...
16樓 時間: 2017-05-09 21:59:59 (台灣)
  05-09 21:59 TW
林一開始就說了,這是防師騎愛上右肩犯、性侵犯的故事
17樓 時間: 2017-05-09 23:15:41 (台灣)
+1 05-09 23:15 TW
下一步就是老婆出來說林女破壞她的婚姻
18樓 時間: 2017-05-09 23:18:48 (台灣)
  05-09 23:18 TW
林能做的最多就這樣了,接下來就是父母該面對的...繼續逃避一輩子嗎?
19樓 時間: 2017-05-09 23:21:57 (台灣)
  05-09 23:21 TW
覺得陳老師的聲明稿拖這麼久 這麼輕描淡寫的對一條人命的敘述  您真的很聰明 有錢又聰明
20樓 時間: 2017-05-10 00:15:59 (台灣)
  05-10 00:15 TW
我呸!交往 你TMD當初是單身逆 不是單身 說什麼交往阿
21樓 時間: 2017-05-10 04:45:55 (台灣)
  05-10 04:45 TW
偷吃的男生/女生明明就一堆  而已婚誘拐未成年的也一堆 只是職業不同,這新聞能炒那麼大,原因還不是在於男/女生背景。
設計師拐未成年實習生、公司前輩拐未成年實習生,這種案例問律師事務所就能查到一堆
22樓 時間: 2017-05-10 09:39:40 (台灣)
+1 05-10 09:39 TW
只想知道,你有『幹』嗎?
23樓 時間: 2017-05-10 13:10:33 (台灣)
  05-10 13:10 TW
很會鑽漏洞越描越黑 廠廠
24樓 時間: 2017-05-10 13:30:09 (台灣)
  05-10 13:30 TW
才交往兩個月需要躲十幾天? 這種人的聲明能信 屎都能吃了
25樓 時間: 2017-05-10 13:34:37 (台灣)
  05-10 13:34 TW
曾經交往兩個月? 交往前發生什麼事 要不要用你女兒發誓講一下?
26樓 時間: 2017-05-10 17:22:41 (台灣)
  05-10 17:22 TW
以前只有正常師生關係,考上大學後某次的偶然相遇就突然的,莫名其妙的,不可收拾的愛上你?這劇情值得八點檔鄉土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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