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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overthrowC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8-26 13:52: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igbigeyes (目目)
標題 [新聞] 北一女家長會擬提告 PO網婦人:放過我 別
時間 Fri Aug 26 13:39:07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北一女家長會擬提告 PO網婦人:放過我 別再講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08-26 12:25
聯合報 記者江孟謙╱即時報導
新北市李姓婦人搭乘台北捷運,嗆2名北一女學生未主動讓座,並把學生拍照PO網。北一
女家長會已議請律師事務所追究李婦的法律責任,律師周武榮今天透過臉書聲明指出,李
婦的言行觸犯個資法、妨害名譽。李女聽聞遭提告,僅回應,「事情已經落幕,放過我,
不要再講了!」


李姓婦人在新北市新店區經營糕餅店,這兩天店門深鎖,並未營業。今天中午她對記者表
示,事情已經落幕,希望大家不要再關注,語氣間透露無奈。

●律師周武榮聲明如下:

一、針對李姓婦人,關於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下稱:北一女)兩名學生,於捷運上
因病痛在普通座上,未主動讓座,擅自於臉書上發送學生照片,發言「這是誰家女兒該作
雞吧」、「穿北一女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


二、該等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並有損及北一女校譽,李姓
婦人於發言後,非僅未誠心反省,竟仍託詞「作雞,是說雞孵蛋」等語,又提及未讓座是
可恥,再觸犯妨害名譽罪!


三、案經北一女家長會,議請本所追究李姓婦人前揭不法行為,提出嚴正抗議並同時於先
行告發後,待兩位學生及其家長,決定是否補正告訴!

四、本所擔任北一女法律顧問,爾後再有任何損及北一女及其學生之不法情事,定當依法
追究民刑事責任,絕不再容忍寬貸!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920690
北一女家長會擬提告 PO網婦人:放過我 別再講了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新北市李姓婦人搭乘台北捷運,嗆2名北一女學生未主動讓座,並把學生拍照PO網。北一女家長會已議請律師事務所追究李婦的法律責... ...

 


5.備註:
你們好壞喔 害人家哭哭了啦^__<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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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42.181
※ 文章代碼(AID): #1NlzN-t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189950.A.DCD.html
kingrichman:  那妳之前有放過北一嗎?1F 08/26 13:39
taot917: 三寶不除風氣不正2F 08/26 13:39
avgirl: 哈哈哈 活該  罵完人不用負責喔3F 08/26 13:39
Merkle: 還是不知道自己錯在哪4F 08/26 13:39
darren1214: 哈哈哭了哈哈5F 08/26 13:39
asked 
asked: 放你媽 吉死你6F 08/26 13:39
emperor: 告死這三寶7F 08/26 13:39
digimaster: 誰先挑起戰火的8F 08/26 13:40
richardh: 妳說上網就上網,說落幕就落幕喔9F 08/26 13:40
haha98: 之前po文怎麼沒放過人家10F 08/26 13:40
kingrichman:  告下去11F 08/26 13:40
GayLord: 政府快開放合法獵殺三寶12F 08/26 13:40
MrXD: 做啥糕餅 去做基13F 08/26 13:40
WeGoYuSheng: 這是SOP第幾步驟?14F 08/26 13:40
kkjjrtlym: 事情已經落幕???????????????????????????????????????15F 08/26 13:40
davidWG5566: 落幕你說得算? 我才剛想play a game欸16F 08/26 13:40
achernarsw: 去跟法官講,看他決定要不要放過你囉17F 08/26 13:40
Benetnasch: 學生名譽就不重要?18F 08/26 13:40
avgirl: 如果你因此賠錢,看還有沒有一堆假鬼假怪擺老的在那罵19F 08/26 13:40
SuperUp: 一定要吉 正義魔人和道德魔人的行為愈來愈囂張了20F 08/26 13:40
DanGong5566: 自找的,哈哈21F 08/26 13:40
CavendishJr: 喔22F 08/26 13:40
Moratti: 吉死他23F 08/26 13:41
cul287: 又不是死小孩 成年人別再裝24F 08/26 13:41
t13thbc: 妳有放過那些女學生??25F 08/26 13:41
inVINCEable: 出草沒在叫停的26F 08/26 13:41
PeterJackson: 落幕?才剛要開始咧27F 08/26 13:41
op111925: 你有放過人家北一女嗎?28F 08/26 13:41
deki4506: 台灣就一堆這種的啦,做事不考慮後果,大難臨頭了才在29F 08/26 13:41
deki4506: 哭哭啼啼
turgnev: 被吉的剛剛好。31F 08/26 13:42
linceass: 馬的妳根本沒道歉啊32F 08/26 13:42
Mooooose: 落幕在哪邊? 還在嘴硬 去法院跟法官講吧33F 08/26 13:42
gankgf: 當初po公審文有想過放過這個年輕人們?34F 08/26 13:42
hogu134: 好意思叫人放過你==35F 08/26 13:42
stevenkuo: 南韓不讓座給老人會被打,她是韓國人嗎36F 08/26 13:42
KB722: 幹,告下去啦。這種行為超7837F 08/26 13:42
lordwill: 三寶必須除掉38F 08/26 13:42
dabogoulina: 台灣人的民族性是如果他認定你比他肉腳39F 08/26 13:42
WeGoYuSheng: 下一步就是陪同兒子戴墨鏡口罩出現:我們是辛苦嘆甲40F 08/26 13:42
cookloop: 不要跟這種人客氣41F 08/26 13:42
WeGoYuSheng: 狼,放過我們不行嗎??(破音,痛哭)42F 08/26 13:42
k10055960: 笑死,妳說放過就放過喔43F 08/26 13:42
lordwill: 不好好道歉 每天置頂44F 08/26 13:42
AuroraSkyFox: 落幕??工三小 要被告了才說喔zzz45F 08/26 13:43
dabogoulina: 給他選被比他強的人支配一百次或是聽比肉腳的人一次46F 08/26 13:43
linceass: 狡辯說雞孵蛋 然後又講學生不讓座很可恥 告到底剛好而已47F 08/26 13:43
Raikkonen01: 在po照片的時候不是很嗆48F 08/26 13:43
scorpioman: 現在在吃三寶飯49F 08/26 13:43
dabogoulina: 他寧願聽比他強的奴役他一百次也不要聽比他肉腳一次50F 08/26 13:43
laim: 大億食品商行  另一家店,營業登記許可也沒登記確實!51F 08/26 13:43
ThreekRoger: 下一步,嚷著自殺,哭訴網路霸凌52F 08/26 13:43
lordwill: 會怕就好53F 08/26 13:43
claeekt: 告下去54F 08/26 13:43
z98520sss: 吉下去55F 08/26 13:43
loveliveptt: 來不及了56F 08/26 13:44
ruqoo: 嘴巴很癢喔57F 08/26 13:44
lordwill: 放心啦,這種咖小連自殺的勇氣都沒有58F 08/26 13:44
likeilike: 讓她倒59F 08/26 13:44
aa01081008tw: 你玩公審可以...別人玩你就崩潰喔60F 08/26 13:44
MacOSX10: 主動單挑北一女然後立刻投降是什麼概念61F 08/26 13:44
qozxcv: 中秋節快到  糕餅店生意....62F 08/26 13:44
oldbear: 當初PO網的時候有想過放過人家嗎?現在又要人家放過自己63F 08/26 13:44
ThreekRoger: 下一步,某藝人發聲譴責網路霸凌64F 08/26 13:44
norder: 當時這三寶有放過別人嗎?有不講別人嗎?65F 08/26 13:44
otld: 幹 大放厥詞之後 現在想息事寧人 那些被你錯怪的人怎麼辦66F 08/26 13:45
REI3173: 推w大,只要出來哭為生活賺辛苦錢大家就會心軟放過淡忘。67F 08/26 13:45
asked 
asked: 吉到她自殺就對了68F 08/26 13:45
eipduolc: 妳當初放過北一女學生不就無事了69F 08/26 13:45
dabogoulina: 霍霍霍霍或霍霍或70F 08/26 13:45
REI3173: 想想當初看見臺灣那些違建跟設施,現在勒?71F 08/26 13:45
rogergon: 她講別人雞的時候有放過她們嗎?72F 08/26 13:45
suntower: 根本沒誠意道歉還想落幕  被告剛好73F 08/26 13:45
acbwanatha: 家長會勢力龐大非某個人所以抵抗得了的。74F 08/26 13:45
WeGoYuSheng: 哭訴雖然過去的事就過去了,但是對於網路霸凌,說我75F 08/26 13:45
dabogoulina: 來兩個舞者76F 08/26 13:45
WeGoYuSheng: 的人格不容網友恣意踐踏,不排除提告!77F 08/26 13:45
lolic: 那妳道歉了沒  無恥 糙78F 08/26 13:46
az64: 再加一條兒少法79F 08/26 13:46
tommy421: 放過你 賠錢啊 幹80F 08/26 13:46
gt069802: 哈81F 08/26 13:46
ThreekRoger: 再來開始轉,北一女集合網路輿論霸凌老百姓82F 08/26 13:46
acbwanatha: 下次別所高中的女生遇到相同事情沒有人理的話,就是他83F 08/26 13:46
dabogoulina: 樓下駝背極致躺最舒服姿勢84F 08/26 13:46
acbwanatha: 們活該,誰叫你們沒考上北一女。85F 08/26 13:46
canhong: 自己挑起事端 怪誰86F 08/26 13:46
chrisbbs: 就是常縱放這種人社會風氣才這麼差87F 08/26 13:46
katyping: 告下去,死白目88F 08/26 13:46
aabbcdcd: 要被吉了才哭哭 公審別人前怎不會這樣想 活該89F 08/26 13:46
fransice7: 肏俗辣90F 08/26 13:46
t88652: 要人放過你 你放過別人惹嗎 賠錢啦91F 08/26 13:46
dabogoulina: 告根本不痛不癢  只有年輕人才怕被告92F 08/26 13:47
ThreekRoger: 然後變成支持婦人群跟北一群開始戰網路霸凌93F 08/26 13:47
KEMOS: 拜託別讓她落幕!! 讓大家好好看看網路酸民未必年輕人!94F 08/26 13:47
dabogoulina: 最主要是掛著牌子  然後叫她每天定時出來站在某地95F 08/26 13:47
dabogoulina: 供眾人辱罵吐恐水
iinanwan: 啊一開始不是很嗆97F 08/26 13:48
trohlens: 幾歲的人還不懂那些事可做那些事不能做 被告剛好罷了98F 08/26 13:48
norder: 台灣怎麼從超商到捷運都有這種三寶自以為是的脫軌行為?99F 08/26 13:48
kayhung8211: 拉G三寶 這社會常常在給壞人機會 該改了100F 08/26 13:48
az64: 李香蘭是日本人,不是漢奸101F 08/26 13:48
ThreekRoger: 做錯了不能改嗎?為什麼要追殺?等等~102F 08/26 13:48
dabogoulina: 就這種批鬥的感覺103F 08/26 13:48
acbwanatha: 沒考上北一女是我的錯~~~~104F 08/26 13:48
ionchips: 正式道歉都沒有還落幕個屁R  自以為逆105F 08/26 13:48
EstelleRinz: 吉下去 吼伊系106F 08/26 13:48
canoneos: 現在我想做個好人 好!跟法官說去 看他要不要讓你當好人107F 08/26 13:49
nnyy5566: 放別人照片在網路公審之前,就要想到後續的發展才對,都108F 08/26 13:49
acbwanatha: 沒考上有龐大家長會的高中,只好自已吃自已了。109F 08/26 13:49
nnyy5566: 是一個成年人了,要懂得負責任110F 08/26 13:49
ionchips: 最討厭錯了還狡辯的  女高中生一點錯都沒有還在說她不對111F 08/26 13:49
l23456789O: 支持提告 給濫用網路公審的人一些警惕112F 08/26 13:49
KEMOS: 做錯了就應該負起對應的責任 不能再姑息三寶了113F 08/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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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miger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8-26 13:58:14 (台灣)
+2 08-26 13:58 TW
事情有沒有落幕,不是妳說了算!典型的無恥加害者演被害者
2樓 時間: 2016-08-26 14:01:17 (台灣)
+1 08-26 14:01 TW
那你有放過小綠綠嗎?
1. 捷運怒罵
2. 拍照PO文
3. 硬ㄠ孵蛋
3樓 時間: 2016-08-26 14:14:54 (台灣)
+1 08-26 14:14 TW
好可憐喔~~~怎麼有人把自己搞到被公幹,
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真的好可憐~~~~~~
4樓 時間: 2016-08-26 14:16:13 (台灣)
+1 08-26 14:16 TW
無奈?被你罵的才真的無奈好嗎?X的
5樓 時間: 2016-08-26 14:22:18 (台灣)
+2 08-26 14:22 TW
請把這三寶往死裡吉,阿不就很囂張?
現在就覺得委屈喔?太早了吧,等到那間破店倒了,再來討拍啦,哈哈哈www
6樓 時間: 2016-08-26 14:42:16 (台灣)
+1 08-26 14:42 TW
好像我往你臉上潑水,潑完之後說事情已經落幕了
7樓 時間: 2016-08-26 14:48:36 (台灣)
+1 08-26 14:48 TW
這個圖真是萬靈啊~~~
[圖]
8樓 時間: 2016-08-26 20:33:01 (台灣)
-1 08-26 20:33 TW
欺壓正妹就是自掘墳墓~
9樓 時間: 2016-08-26 20:35:57 (台灣)
+1 08-26 20:35 TW
還有自己說落幕就落幕的喔!?
10樓 時間: 2016-08-26 22:33:13 (台灣)
  08-26 22:33 TW
妳有放過人家嗎?丟臉!
11樓 時間: 2016-08-26 23:26:45 (台灣)
+1 08-26 23:26 TW
建議立法  凡是精神疾病證明若是在官司前後一個月開立
屬於企圖脫罪  一律無效  不然每個都有病結果都上法院之前才開
哪有這麼巧
12樓 時間: 2016-08-27 09:37:37 (台灣)
+1 08-27 09:37 TW
非常支持北一女家長會吉,甚至北一女校方及2位當事人家長都要吉。
當下周遭又不是只有這2個北一女學生坐的才是座位,但卻只照了這2個學生並PO網辱罵,針對性非常明顯,所以一定要吉到底。
13樓 時間: 2016-08-27 17:59:07 (台灣)
  08-27 17:59 TW
八婆的店關門大告啦.別講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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