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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3 15:42: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2379928 ()
標題 [爆卦] 高嘉瑜質詢方仰寧的全程影音
時間 Sun Apr 13 12:55:32 2014




方到底有沒有說過[違憲也要做]? 有沒有違背承諾驅離公投盟?

很多人都再找這份影音。今天壹電視將事實還原,而且對包圍的群眾砲火相當猛烈

難道壹電視風向也變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2jQ7O8U8M
04.13.2014 壹新聞 還原真相 違憲? 毀諾? - YouTube
一、就算違憲也要做? 方仰寧面對市議員高嘉瑜的質詢表示: 「議員這沒有所謂一肩扛起的問題,該我負的責任我就絕不迴避。」 二、毀承諾錯在先? 方仰寧承諾天亮前不積極驅離, 當天驅離行動始於6:40,是否為清晨前有待商榷。

 
想要知道質詢部分從0:35秒開始看即可
想要知道驅離之前方仰寧怎麼說的,看1:30秒即可 (方表示天亮前不驅離)


如果有人懶的看,打出質詢逐字稿如下(高指高嘉瑜,方指方仰寧)

高:你方仰寧竟然凌駕於國家的法律之上,凌駕於大法官之上。
   可以一個人決定。你方仰寧依據的是什麼?
   這就是警察暴力,這就是國家暴力這就是違法濫權。
   是你方仰寧一個人決定的對不對?
方:議員這沒有所謂一肩扛起。
(插話)高:這是你一個人決定的,你剛剛說一個人決定的
方:該負的責任我就絕不迴避

這段話怎麼會跟[違憲也要硬做]畫上等號? 明明是高嘉瑜在那開口閉口大法官,違憲
只能說三人成虎真可怕。

希望此段影音可以廣泛傳播,至少在[違憲也要硬幹]這句話一定要還方清白
說就是有說,沒說就是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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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5.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364934.A.9CC.html
chen740530:違憲的事也做得出來 還配戴起那種帽子?1F 04/13 12:56
dotZu:好啦,判決如下,方局長清白(以下空白)2F 04/13 12:56
mailismine:違憲也硬幹..操3F 04/13 12:57
lamda:就算這個決定違憲  但我也要做  而且我願意負起違憲的責任4F 04/13 12:57
ben91lin:推5F 04/13 12:57
Lucianbear:好啦,判決如下,高嘉瑜嫁給我6F 04/13 12:57
peggychung81:到底是清晨之前還是之後呢XD7F 04/13 12:58
sweeplll:在這裡,絕大多數人直接忽視,並加油添醋.8F 04/13 12:58
lamda:或者說  當他願意負起違憲的責任  語意上就等於9F 04/13 12:58
smalltwo:三樓說的那句話到底是哪來的10F 04/13 12:58
lamda:就算違憲我也要做  這是無庸置疑的11F 04/13 12:58
m16a218:嫁給我 >///<12F 04/13 12:58
applehpsh:啊這意思不就是違憲也要幹13F 04/13 12:58
pray:聲音真好聽14F 04/13 12:59
Baumgartner:我的魯蛇男友15F 04/13 12:59
Borges:就算取兩個太太是違憲 我也要嘉瑜嫁給我>///<16F 04/13 12:59
rsbbs0611428:好啦 到底要不要選辣?17F 04/13 12:59
yuan0723:加於<318F 04/13 13:00
chipe7424:掙扎這點有用嗎 你看看他做了什麼 發永久禁止公告耶 這19F 04/13 13:00
chipe7424:你怎麼說 不要跟我說他還沒做 難道公家機構的公告是公好
chipe7424:玩 公嚇唬你 公家家酒的逆
beauman002:馬英九會開記者會宣示說:我要賣台 嗎?22F 04/13 13:00
bluelune:意思就是這樣阿23F 04/13 13:00
BoAstala:圖呢24F 04/13 13:00
k9430022:違憲也要幹 責任我可以扛 結案25F 04/13 13:01
davild54849:推 備份26F 04/13 13:01
waterbot:這也叫正妹?台灣是不是只要是母的就算正妹啊?27F 04/13 13:01
melody628:明明有那張警局公告…媒體少在那邊……28F 04/13 13:01
yuan0723:加於太可愛  忘了看你內文29F 04/13 13:01
MADAOTW:天亮也有問題 驅離地點在立院廣場 不是方能決定30F 04/13 13:01
jones2011: youtu.be/pEsAHgZX5Ss 從2:25開始看  聽2:34的回覆31F 04/13 13:01
nomorepipe:備分32F 04/13 13:02
MADAOTW:不知道為什麼有人一直想偷渡 天亮就可以驅離 的概念33F 04/13 13:03
taimu:立院廣場 權限是王金平吧 那問王金平看看吧34F 04/13 13:03
taimu:若他表態說沒下令...那就證明行政權已經侵入立法院
cloveyida:說日後不予許可了 沒爭議嗎36F 04/13 13:04
spt21ccc:,,,37F 04/13 13:04
smalltwo:行政權入侵立法院.立法院應該告他齁~~~所以是立法院長太38F 04/13 13:04
MADAOTW:也許謠言講多了 就會變事實39F 04/13 13:04
smalltwo:軟弱了齁40F 04/13 13:04
grioo:+<><年輕時真的很正41F 04/13 13:04
bruce7010:有違憲疑慮也不迴避明知也去做不是嗎? 玩甚麼文字遊戲42F 04/13 13:04
t72312:方好像說有人報案43F 04/13 13:04
IDaHoo:嘉瑜嘉瑜我愛妳~44F 04/13 13:05
smalltwo:違憲與否不是他認定的.依法行政才是他該做的45F 04/13 13:05
kobe75525:一堆人又要模糊焦點了,沒說就沒說,打臉別哭46F 04/13 13:05
smalltwo:他如果違法濫權,上法院告他.就這簡單47F 04/13 13:06
AQUANGEL:所以他只做不說 就沒違憲了48F 04/13 13:06
smalltwo:違憲不是你說的算..懂嗎49F 04/13 13:06
maxshall:youtu.be/pEsAHgZX5Ss 從2:25開始看  聽2:34的回覆 不錯!50F 04/13 13:06
dailylily:他沒依法行政阿51F 04/13 13:07
sid3:超越憲法的男人  便是等同於神的存在!  ~方神降臨~52F 04/13 13:07
smalltwo:告他~OK?53F 04/13 13:08
m16a218:他違憲的地方是永久禁止公投盟集會許可,至於有沒有說違憲54F 04/13 13:08
m16a218:也要做那是另一回事
brdn:依那條法律?集遊法啥時規定他可以直接不準以後申請的集會56F 04/13 13:09
a58805082:違憲也不能包警局啊,跟黑道學的嗎57F 04/13 13:09
jeanniewoo:他的確沒說,糾結這點沒意義,重點是那個公告58F 04/13 13:09
MADAOTW:壹電視的確風向變了59F 04/13 13:09
jacky3838:不能包維警察局我笑了  你告訴我要去哪訴求?60F 04/13 13:10
kobe75525:做法違憲跟他直接公開說他要違憲差很多好嗎?61F 04/13 13:10
pseudogap:公告白紙黑字就是違憲了啊 不管有沒有說那句話 公告就是62F 04/13 13:10
pseudogap:違憲了啊
alanlin1283:憲法最高不容超越!!!!!!!!!!!!!!!!!!!!!!!!!!!!!!!!!!64F 04/13 13:11
kobe75525:所以做法違憲就可以直接扣他帽子?反正他以前就說過他65F 04/13 13:12
kobe75525:要違憲
mzwj:嘉瑜  推啦67F 04/13 13:12
alanlin1283:有說就承認啊 不要黑箱掩蓋事實68F 04/13 13:12
kobe75525:有沒有說你是不會去看影片喔69F 04/13 13:13
b0204888100:沒說就是沒說  不過我有去路過70F 04/13 13:14
liyimu:這只是剪接過的新聞  要就拿三十分鐘質詢71F 04/13 13:14
gooff:超誇張 各電視台都在報民眾挺警察超越憲法的方神 !!!!!!!!!!72F 04/13 13:14
一字不漏 方仰寧的「不驅離」6分鐘談話 - 新頭殼 newtalk
[圖]
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昨(11)日凌晨2時20分向媒體表示,立法院正門廣場屬於立法院一部份,沒有立法院同意,不會驅離等等,但4小時後,方仰寧撕毀承諾,強力驅除廣場群眾。到底方仰寧當時是怎麼講的,高階警官講了這些話,四個小時後有沒有馬上變卦? 新頭殼將這6分鐘左右談話音檔、與談話逐字整理如下,讓社會大眾公評: 記者:好了嗎? 方:可以嗎? 記:分局長先幫我們講一下.... 方:嗯,現在立法院正大門還有一些熱情的民眾,持續的在開講。那這個人數還蠻多的,那我們是呼籲他們,也天色也晚了,希望能夠趕快的回家。那還路於民是我們今天的一個定調,那學生這個按照他們的規劃,順利的撤離了議場,那我 ...

 
cloudlife:很奇怪,如果一個人都殺人了,還要他說殺人才叫殺人嗎?74F 04/13 13:17
cloudlife:都知道他已經做了,還要管他有沒有說,這有意義嗎?
cloudlife:去看前面文章,有一位叫沈律師的文章,看看律師怎麼講
jones2011:目前不管方向朝哪邊 紅立場 都是這一波的贏家77F 04/13 13:19
yuan0723:方神事件對壹電視失望78F 04/13 13:20
beek 
beek:世上只有609愛亂、打人 別人敢動609 立馬提告79F 04/13 13:20
cloudlife:贏什麼家,我跟你講,這次要沒人站出來,全台灣都是輸家80F 04/13 13:20
beek 
beek:這一波到底是增加了暴民 還是讓討厭dpp的人更多?81F 04/13 13:21
darknight828:質詢一人只有18分鐘 哪來的30分鐘質詢啊...82F 04/13 13:23
spt21ccc:我的錯覺,,我怎記得他說過即使違憲也要做??83F 04/13 13:23
reader2714:他的語意就是違憲也要做啊..換句話說而已 小學沒學過?84F 04/13 13:26
babyMclaren:這是警察爆力,違法濫權?方:該負的責任會負85F 04/13 13:32
loveseawind:雙重標準又來了 他可以公然違法 我不能換句話說86F 04/13 13:39
yaomac:這篇文章在這裡只會被吱吱無視87F 04/13 13:40
drymartini:事實上他就是作了有違憲疑慮的事,還說他願意負責88F 04/13 13:41
drymartini:請大家讓他負責好嘛???
YJJ:推90F 04/13 13:43
Enfys:看看91F 04/13 13:45
bluebrown:方仰寧認為他沒違憲。92F 04/13 13:46
bluebrown:確切來說,他認為他一直是依法行政…
hisayoshi:對啦他是沒說 那你自己說他的話意思是不是一樣嘛94F 04/13 13:47
Shalone:你提供的根本不是全程記錄。資詢我找不到,但我假設你真的95F 04/13 13:47
Shalone:有心,http://newtalk.tw/news/2014/04/12/46255.html
一字不漏 方仰寧的「不驅離」6分鐘談話 - 新頭殼 newtalk
[圖]
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昨(11)日凌晨2時20分向媒體表示,立法院正門廣場屬於立法院一部份,沒有立法院同意,不會驅離等等,但4小時後,方仰寧撕毀承諾,強力驅除廣場群眾。到底方仰寧當時是怎麼講的,高階警官講了這些話,四個小時後有沒有馬上變卦? 新頭殼將這6分鐘左右談話音檔、與談話逐字整理如下,讓社會大眾公評: 記者:好了嗎? 方:可以嗎? 記:分局長先幫我們講一下.... 方:嗯,現在立法院正大門還有一些熱情的民眾,持續的在開講。那這個人數還蠻多的,那我們是呼籲他們,也天色也晚了,希望能夠趕快的回家。那還路於民是我們今天的一個定調,那學生這個按照他們的規劃,順利的撤離了議場,那我 ...

 
bluebrown:東森新聞好像有全程的影片吧97F 04/13 13:48
Shalone:這是採訪的全程逐字稿(附影片)。媒體餵你吃片段 你就受了?98F 04/13 13:48
WRS:因為違憲的責任不是他分局長負得起的99F 04/13 13:50
Hollowcorpse:負責不起還敢動手,很有種啊100F 04/13 13:51
WRS:他證實,他不在乎違不違憲,憲法與我何干的態度101F 04/13 13:51
WRS:如果他不認為 事前全面禁止集會有違憲之虞
WRS:那問題更大,證明他一點基本法學素養都沒有
clamperni:口愛104F 04/13 13:58
edward000000:^___^  ^____^   方寧寧真的好討厭105F 04/13 14:09
evaji548:啊這意思不就是違憲也要幹106F 04/13 14:38
auroraing:你寫的不是逐字稿 2:26分後怎麼跟你說的不一樣107F 04/13 14:40
MermaidFA:意思就是違憲他負責呀108F 04/13 14:57
kezneuiqn:麻煩不要拿媒體剪過的影片出來說是原始資料好嗎109F 04/13 15:10
mc3308321:中正一分局公告違法違憲嫌疑 是事實110F 04/1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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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4-13 14:00:47 (台灣)
+1 04-13 14:00 TW
不是說全程影音?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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