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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imshan.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02 00:09:25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catcatdog (Wait 2009.Sep)
標題 [爆料] 服貿本文第二十四條
時間 Tue Apr  1 23:13:17 2014


第二十四條 生效

一、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附件一所列內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


Q1.1:台灣完成相關程序了嗎?
Q1.2:中國完成相關程序了嗎?

Q2.1: 台灣收到中國的書面通知了嗎?
Q2.2: 台灣送出書面通知給中國了嗎?

如果其中有一個問題答案是 NO

那為什麼馬政府說:"不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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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論你的假想敵是誰
        或是這世界要你和誰做比較

      而你在盡全力發光發熱的一瞬間
                                   你就只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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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73.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365202.A.BEA.html
staristic:習說 不能退回 於是 馬 不能退回     了解?1F 04/01 23:14
gaiaesque:因為對面可能就是說不能退回2F 04/01 23:14
Microscft:你怎麼知道還沒?3F 04/01 23:14
Microscft:而且合約生效日跟什麼時候簽訂應該沒關係
Microscft:法律也是三讀過了沒馬上生效 但過了就是過了...
gensim:對面說YES 馬敢說NO?6F 04/01 23:16
wateryou:因為馬要的歷史定位就靠這一帖了 攪局者殺無赦7F 04/01 23:17
Microscft:這邊應該不是什麼要害 不用浪費時間去追有沒有8F 04/01 23:18
Microscft:簽訂就是簽訂了 就算約定十年後生效也是算有簽訂了
cangming:本來國際條約沒換約就不會生效呀 = =...10F 04/01 23:19
cangming:純粹是馬騙不懂的人而已...
Microscft:那些是簽訂後的程序 去挖沒有用 要專攻簽訂前的程序瑕疵12F 04/01 23:21
Microscft:只有簽訂前就被認定有瑕疵 你才有明確要求退回的立場
miseru:桃立明今天在節目說, 馬這點有可能騙大家14F 04/01 23:22
skaik:推15F 04/01 23:24
Microscft:陳林他們從程序黑箱去切入 這策略已經是正確的了16F 04/01 23:24
Microscft:如果是在講簽訂之後還沒換約 大概會被笑小孩子不懂事
seigaku00765:就他在騙啊 想硬來18F 04/01 23:39
AGODC:本來就還沒生效,韓國拿回國內還不是退了10次。19F 04/01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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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265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MANGROVE
( ̄︶ ̄)b smallfish, anarchy87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4-02 00:04:25 (台灣)
  04-02 00:04 TW
是歐說你們快一點  於事習說不能退回  馬才說不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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