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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leeles.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8 05:25: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iba ( )
標題 [爆卦] 沈律師撲馬:如何破解網路上各種攻擊
時間 Wed Mar 26 17:33:08 2014


http://tinyurl.com/l3ucup3
Puma Shen - Timeline Photos | Facebook
網路上很多反服貿懶人包,也有很多是針對反服貿的懶人包
[圖]

 


Puma Shen

網路上很多反服貿懶人包,也有很多是針對反服貿的懶人包所提出的「反反」懶人包。事
實上,服貿非常複雜,看懶人包並沒有什麼錯,因為服貿就是必須由專業人士出面講給大
家理解的東西,不看懶人包,難道要叫大家自己去看那個看不懂的開放表?雖然「資訊透
明化」原本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事,但既然政府只有一個不斷自婊的報告,我們只好自立更
生。


我先說我的立場:我贊成貿易條款的訂定,但我反對黑箱作業,也反對隨隨便便地跟一個
對台灣宣稱主權的國家做出貿易協議。我們遲早要面對中國,但不代表我們跟他們每次談
判就要脫光衣服。現在談判的結果,我根本合理懷疑中國持有馬英九的裸照。


以下我們來看看這禮拜的各種攻擊。完整的論述正在由團隊產出,這邊是我自己的意見。

1.幹麻要「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服貿協議根本不是法律啊!


就是因為不是法律,所以我們需要一個轉換過程。這個轉換過程就是立法院的審議。立法
院審完了,才對台灣這塊土地發生效力。有人會說,不是有法條說放在那邊備查就好了嗎
?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因為那個法條是指在「特定情況」才能備查,但服貿完全不符合
那個特定情況。很多懶人包都只故意擷取那個「特定情況」,非常靠邀。


那我們該怎麼辦?我們翻遍法條發現:竟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用!所以連「怎麼審」
我們都不知道!這根本耍白吃啊,比賽沒有規則要怎麼進行?所以不要再討論要不要逐條
審(這在委員會和院會也不同,也跟立法委員專業度有關),先把法律訂出來,法律就會
告訴我們怎麼審,這個法律,就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這個條例很重要,因為除了立
法事後的審議,行政機關在跟外國協商時,立法機關更需要有一個法律,讓他們有「事中
監督」的機會。



2.沒有黑箱啦!公聽會召開很多場耶。

有一個裸照被拿走的黨,在協議都簽完之後,三天開了八場公聽會(這不叫敷衍,什麼叫
做敷衍?而且還是被逼的)。而且重點是公聽會的時機,應該是在簽協議「之前」而不是
「之後」。你說這是國家談判機密,那你可以用公聽以外的方式啊?我們可愛的行政機關
怎麼做呢?有啦,他們有隨機打電話問幾個產業,說:「嘿嘿,你覺得服貿怎樣啊?」,
打完之後就說他們不黑箱了。這是哪們子的討論,哪們子的保護?這樣又要怎麼建立受害
產業的救濟機制(事實上也沒建立)?


我們來看看薛琦怎麼描述當時簽服貿的「公開」:「...我問他有沒有針對印刷業開過公
聽會。他說沒有,但他相信印刷業者會「很高興」。還另外說「太多行業,要做這麼多調
查研究,做不完」


這不是黑箱,那什麼叫黑箱。


3.學生訴求不一致啦!改來改去。

學生訴求不一致,那是因為立委的關係!剛剛在第一點說過,因為沒有法律,所以立委們
只好自己生一個根本不存在的「逐條審查」。結果事後因為沒有逐條審查(30秒事件),
引起廣大民怨,馬上就有人號召:「給我逐條審查!」所以為什麼喊逐條審查?因為立委
們去年自己說的啊!


後來一翻法條,發現靠杯,哪有什麼逐條審查?所以馬上呼籲「制訂法律」,然後在制訂
法律之前先把服貿「退回行政院」,你問我為什麼退回?廢話,沒有法律可以審,你當然
要退回啦(不過其實精準一點的用語,是要行政院撤回)。


所以,學生從頭到尾就是要求「遵守對人民的承諾」和「遵守程序正義」這兩塊,說不一
致的顯然是中途加入論戰,沒有搞清楚事件歷程。


4.在這邊一直拖,又不審,影響國際信譽啦!

老實說,你一個國家沒有法律可以審服貿協議(這代表著欠缺民主正當性),這件事比較
丟臉。然後國外記者都知道這件事了,如果你硬要放在立法院審,這才叫做「影響國際信
譽」。更重要的是,一堆國家都是簽好幾年的,我們那麼著急是什麼巫術?



5.不簽的話,就不能加入TPP,就不能…

不要再被恐嚇了。事實上要進入TPP沒什麼中國因素,是台灣自己問題比較大。還有馬總
統說什麼人家韓國都跟加拿大簽了自由貿易協議,台灣不可落後韓國。如果是這樣,那代
表我們應該去找加拿大簽,才叫做「不落後韓國」啊,突然找一個對我們主權有覬覦的國
家簽,然後威脅說不跟他簽就沒人要理我們台灣了,神邏輯。



6.跟紐西蘭簽的時候怎麼沒看你們這群暴民出來?

紐西蘭和我們經濟互補,你覺得紐西蘭人會來台灣賣肉羹麵嗎?紐西蘭的經濟結構跟中國
差異甚大,況且紐西蘭來台灣的是比我們技術更好的產業,這才叫有助競爭。而且,當時
紐西蘭過來的,很多都是我們不熟悉的產業。


姑且不論統戰問題,重點是服貿對台灣產業影響有多大?如果夠大的話,受益和受害的產
業該不該出來參與討論嗎?所以還是回歸一句老話,兩岸服貿黑箱就是黑箱,拿紐西蘭來
比,箱子就會變成透明的嗎?



7.我們早就開放了啦!中國還不是吃不掉台灣?怕什麼?學生只是怕競爭啦!拒絕鎖國!

我們產業很多比中國好,所以現下一堆開放的沒那麼害怕(例如餐飲)。然而,服貿開放
的很多跟你有沒有競爭力實在沒什麼關係。有些部分就是很單純地中資入侵,又沒有控管
好(有些只控管人數,有些只控管總量),漏洞特別多。這跟有沒有競爭力有什麼關係?
人家把錢放在你面前甩,你卻高喊:「我好有競爭力,我不屈服!」這是演哪齣?看看已
經實質中資的某個報紙對台灣的影響,你說「沒關係,我們都超有競爭力!」,然後每天
回家上網看中時電子報,是有沒有那麼不協調?


還有,學生怕競爭?其實學生是最不怕競爭的一群,因為他們有思考能力,有行動能力,
這些人有競爭力,根本不怕開放。學生擔心的是台灣的未來,而一堆懶人包只關心學生的
膽量。說真的這種「你們怕了是不是」的喊話實在有夠中二。鎖「國」論也不知在演哪齣
,但終於有懶人包公開承認台灣是個國家,予以掌聲!以後懶人包要精準一點,記得寫鎖
區啦!



8.學生造成社會動亂,股票下跌,浪費社會資源啦!

我們在沒有法律之下不斷地通過兩岸有關的政策,這樣「違法的便宜行事」,就必須付出
社會成本。程序上的正義既然不遵守,原本社會就要付出相等代價。歷史上任何的正義都
是用社會資源換來的,你不認可用社會資源換取正義,請你去一個不允許用社會資源換取
正義的國家,很近,游泳勉強可以到。


還有,媒體是獨立的,媒體要怎麼播報是他的自由,並無浪費之實,倒是作假新聞一直讓
大家澄清比較浪費社會資源。立法院的冷氣少開了幾天,節約電力,破掉的門窗不要說什
麼浪費納稅人的錢,如果學生違法且必須負責,那麼就直接承擔,不好意思花大家的錢啦


還有,不要忘記一件事:如果沒有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違法在前,社會幹麻動盪?請找一
下動盪的源頭好嗎?現在的情境就是在怪大雄浪費多拉A夢的道具,卻不怪胖虎的施暴,
更不怪支持胖虎施暴的群眾!奇怪耶你!



9.釋字329說…

不要在靠杯釋字329了。很多人是只看解釋文不看理由書,也不看不同意見書。大法官解
釋要體系解釋,不是文字解釋,法律系大一有教,不要再說什麼你的法律系朋友跟你說什
麼,那他一定不是法律系的,而是隱身在民宅之中,只有投票才會出現的9.2。一句話,
329其實對這個案子,幫助不大。



10.不要逢中必反啦!

中國的政治會操縱經濟,中國經常會侵害人權。這不是逢中必反,因此對於黑箱的兩岸協
議,對於人權侵害,身為公民的大家都會自然而然地感到害怕,或說至少謹慎。今天在議
場的學生們,很多是支持陸生健保的戰友們(我自己也是),也有很多在幫陸籍配偶爭權
益的團體,為什麼?因為人權是一定要維護的。今天中國有他不好的地方,我們必須要反
對這些不好習慣的複製,我們要提防任何人權的侵害。不同體制內的文化衝突要不要謹慎
?要。涉及主權的親密協定,要不要透明?要。如果將來中國勞工在台灣被欺負,要不要
替他們發聲?要。


會說什麼逢中必反的,就是典型的沒有瞭解別人就開槍。這種人通常會打到自己。


11.學生何以能代表多數民意?我就是反對!

學生訴求的是什麼?「要遵守程序正義」,還有「不要黑箱」,另外還有「立法委員不要
被黨操控」。這不是什麼多數民意,這是追求法治精神。「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這
好像還是馬英九前幾天說的。


學生訴求法治,要求透明,說這不是多數民意?原來我國多數民意是「要黑箱」,「不要
遵守法律」,還有「立法委員只要聽黨的指揮就好?這是跟與我們簽約的隔壁鄰居學得嗎
?學得真像。


請不要再故意操控民主話語。事實上,破壞法治=破壞民主。這群學生在追求法治,在追
求民主。這個法治甚至已經不是立法層次,更有可能必須提高到修憲層次才能解決,這又
是後話了。



12.憑什麼佔領立法院?那以後我不爽是不是也可以去佔立法院?

如果今天國家不斷違法,你卻沒有辦法制衡,當然你也可以佔領立法院。如果今天國家守
法,你依照正常管道也可以發聲,你當然不可以佔領立法院,這個道理叫做「公民不服從
」。有興趣可以上網查詢,這邊不多說。


國家有沒有違法?有。那我們還有什麼其他管道可以制衡?罷免?罷免法是戒嚴時代的,
根本無法運作。在自由廣場靜坐?上次靜坐的都有人自焚了,政府不但理都沒理,還把靜
坐的起訴。告訴我,還有什麼辦法?


有人說自由民主國家才不會如此。確實,自由民主國家有正常管道,也沒有政府打壓,而
台灣正是因為自由民主出現問題,所以才會出現佔領立法院,不要倒果為因啦!這次的行
動,明顯展現了憲政上的危機:國家違法,卻沒有辦法制裁。



13.攻擊行政院幹麻啦!

如果你看到這邊,你應該有發現一件事:行政機關是大黑箱,立法機關是小黑箱。立法機
關是不遵守法令(根本沒有法令)也不跟你說,而行政機關是整個簽約都在偷偷摸摸。如
果你問我318當天要佔哪裡,其實我比較想佔行政院,因為整個協議是他去搞的啊!要從
立院撤回服貿,也要行政院來弄啊!最大黑箱在那邊沒人佔,多可惜。


不過事實上,佔領立法院比較ok,是因為有國會的保護,而佔領行政院是會直接出現警察
鎮壓的(事實上大家也看到了),但是兩個的佔領基礎並沒有任何差別。所以當你說「佔
立法院可以,佔行政院不對啦!」時,要嘛就是完全沒搞清楚服貿狀況,要嘛就是單純傲
嬌。



14.被打活該啦,警察幹得好!學生違法就是該處罰!

很抱歉,學生違法和警察暴力執法一點關係都沒有。

第一,學生知不知道自己違法?知道!抗議活動本身經常就有「違法」成分在裡面,尤其
是公民不服從權的行使。在那邊說「我贊成公民不服從,但不要違法」,就好像在說「打
籃球可以,但不要犯規」。如果不要犯規就能贏球,我也願意,不過我比較笨,請教我該
如何做?


第二,對於違法就一定可以使用暴力?當然不行。如果學生躺著不走,沒有抵抗,那警察
就只能抬離(用最輕微的手段),但不能毆打。有些人會說:「學生一定有怎樣啦,不然
警察幹麻不慢慢抬就好?」首先,已有極多的人證物證告訴我們現場的真實狀況,而且更
重要的是,警察急起來使用暴力驅離是因為「有人要求在時限內清場」,導致暴力的使用


這早就逾越了比例原則,不可能有疑慮,不要跟我說國外警察也很暴力,如果你要說這個
,請你也一併說明國外抗議者是使用汽油彈。


15.他們都是被民進黨操控!

這真的蠻靠邀的。假設你今天打籃球,有人走步裁判都不吹,某隊進球裁判都說不算,結
果林飛帆在旁邊,挺身而出罵裁判,你卻說:「大家小心!他是被民進黨操縱的!一定是
民進黨自己以後要推人選裁判!」結果大家聽到之後覺得頗有道理,繼續坐下觀賞這有問
題的球賽,你不覺得這超違和的嗎?到底是不是民進黨很重要嗎?


況且,黑島的訴求一直領先民進黨,一直到前天民進黨才妥協。這個案件,民進黨完全是
後知後覺,現在看來,我看投民進黨的可能還會變少,這是哪們子的選戰思維?你們這些
製作懶人包的大人,一天到晚罵大學生是只會上網、打電動、看韓劇跟交男女朋友的草莓
族,又說他們不認真上學,教授叫不動他們。結果,當這些孩子因為法制被破壞而走上街
頭你卻又說他被教授煽動,被政黨利用,你們這些大人搞的我好煩啊。


你覺得這幾個學生是都敏俊嗎?有超能力嗎?有「都」到可以把那麼多人叫上街頭嗎?今
天上街頭就是為了一個法治,一個正義,如果學運的訴求不合理,你管他是民進黨、國民
黨還是全民最大黨,現在的大學生會理你嗎?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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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1530:puma1F 03/26 17:34
nrevols:推 有整理!2F 03/26 17:36
senior:補充一下 沈律師就是洪案時努力跟國防部奮戰的律師之一3F 03/26 17:37
netburst:有人恐民 有人恐中4F 03/26 17:37
jolynn403:推 很詳細5F 03/26 17:37
chian1983:讚喔6F 03/26 17:37
defent:推7F 03/26 17:37
tony160079:一樓噓什麼?8F 03/26 17:37
tenka92417:人有很多嗎??9F 03/26 17:38
castjane:推10F 03/26 17:38
ccc101419:是糕點那個撲馬嗎?XD11F 03/26 17:38
piliwu:黨工噓必為好文12F 03/26 17:38
dlevel:用字很鄉民,非法律人也看得懂~  XDXDXD13F 03/26 17:38
hotqiqi:也太中肯14F 03/26 17:38
BigLarry:這樣黨工要重想話術  很不方便15F 03/26 17:39
rede:16F 03/26 17:39
legendmtg:這篇超中肯17F 03/26 17:39
summerleaves:出現了  跳針 重複 沒有思考 一直發<< 皆為特徵18F 03/26 17:39
dlevel:雖然臉書轉貼很煩,看警專的(亦或轉貼?)跳出來挑台大教19F 03/26 17:39
churryrain:推20F 03/26 17:39
regeirk:推21F 03/26 17:40
dlevel:授 BUG就好笑,還是我國警專其實是百強之一?22F 03/26 17:40
whalekame:PUMA必推23F 03/26 17:40
chncheng:所謂烏賊戰術就是不顧事實一直發一直發一直發一直發24F 03/26 17:41
sbarnet:推撲師!!25F 03/26 17:41
dlevel:這一次法律人聲援多到驚人,不過政黑 9.2還是很喜歡講法。26F 03/26 17:41
chrisredfiel:推 把很多常見疑惑都點清楚27F 03/26 17:41
wrarnbo:推!28F 03/26 17:42
casablanka:強!29F 03/26 17:42
MarcJacobs:推30F 03/26 17:43
senior:沈律師去年洪案上電視 影片支援  http://goo.gl/ZnNPtn31F 03/26 17:43
sanjan:偏推回來!32F 03/26 17:43
waymayday:裸照  想看....33F 03/26 17:43
chadzen:應該是很多法律人發現他們在亂搞才會出來吧...XD34F 03/26 17:44
sapajou:推35F 03/26 17:44
fallheart:靠邀,這人有條有理36F 03/26 17:44
enlil:謝謝37F 03/26 17:44
puppetired:推38F 03/26 17:45
ssdancer:補充了一些不錯的論點~  推!!39F 03/26 17:45
renyjojo:40F 03/26 17:45
blackb:我發現在批踢踢上不易閱讀,可否把每一個標題(1-15)上色?41F 03/26 17:45
cashliu:推有理42F 03/26 17:45
blackb:十分感謝(我原作者)43F 03/26 17:46
siba:本尊現身!沒問題!44F 03/26 17:46
※ 編輯: siba            來自: 1.171.116.121        (03/26 17:50)
shhh:逐一攻破!45F 03/26 17:46
mit28:這次律師數量真的很驚人46F 03/26 17:46
deathfenix:推47F 03/26 17:47
superprada:樓上沈律師48F 03/26 17:47
blackb: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應該自己學的,感謝感謝。49F 03/26 17:47
modjo:大推!裡面真的都是常被問到的問題50F 03/26 17:47
olddadwind:51F 03/26 17:47
meow0727:推52F 03/26 17:48
JoyceSmile:強烈建議把這篇製作成宣傳單(最好搭配漫畫)比較吸睛53F 03/26 17:48
shadowlupin:有本尊現身啊 快拜!54F 03/26 17:48
ps124125288:這次反服貿的律師群,有很多都是認識的人..唉,真是為難55F 03/26 17:48
su43123:強 推推56F 03/26 17:48
chrisredfiel:撲師現身!!!57F 03/26 17:48
areago:大推58F 03/26 17:49
ZaaRri:大推撲師59F 03/26 17:49
xxKWANxx:有理,但9.2還是不會相信。60F 03/26 17:49
blackb:別說反服貿啦。我是反不透明的自貿,並非純左啦。61F 03/26 17:50
rinoaer:推!!62F 03/26 17:50
catclan:推63F 03/26 17:50
JoyceSmile:再登一次頭版吧!!拜託!拜託!拜託!64F 03/26 17:50
miomi:65F 03/26 17:51
kcadobe:推66F 03/26 17:51
ZaaRri:真的 頭版!!!!!!!67F 03/26 17:51
jingsang:推68F 03/26 17:51
birdy590:9.2: 民進黨律師69F 03/26 17:51
yankeehater:70F 03/26 17:51
pejas:棒 想抹黑的墨魚又得多吸墨汁了71F 03/26 17:52
sunya0222:推撲師!!72F 03/26 17:52
rhox:律師也是暴民拉73F 03/2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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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0399:推75F 03/26 17:54
ookkjja:推!76F 03/26 17:54
longman999:推阿77F 03/26 17:54
abucat:推78F 03/26 17:54
pkp:推呀!79F 03/26 17:54
elle:80F 03/26 17:55
b6byc:請登頭版. 推~~~81F 03/26 17:55
JoyceSmile:這些問題真的是被問到爛的問題,集資登頭版一次回答啦!82F 03/26 17:55
chiachikusa:推83F 03/26 17:56
ty1111:推84F 03/26 17:56
jerrylin:85F 03/26 17:56
realmiddle:打籃球那段超中肯86F 03/26 17:56
thirtyto:推87F 03/26 17:58
toray:9.2: 我覺得中華民國法律也是民進黨立的88F 03/26 17:58
ForSinSoKing:這篇寫得真的好棒!89F 03/26 17:58
kotomi:大推撲馬!90F 03/2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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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ZEN45:好讀易懂...92F 03/26 17:59
Kenqr:中肯93F 03/26 17:59
wake01:戰力十足 一百分   我根本合理懷疑中國持有馬英九的裸照94F 03/26 17:59
cteas:推!!!!!!95F 03/26 17:59
jack8759:推!96F 03/26 17:59
OOLoop:這樣要重想話術  很不方便97F 03/26 18:00
gll:準備推爆98F 03/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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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16145:大推!!!!100F 03/26 18:00
gs911551:101F 03/26 18:00
bbxytw:完全解惑102F 03/26 18:01
FIRZEN45:如果可以印成單張文宣  應該會有不錯效果103F 03/26 18:01
batisc:真的!再登一次頭版!!104F 03/26 18:01
unbiased:推!清楚明瞭105F 03/26 18:01
Raymond0710:水 15教戰手則106F 03/26 18:02
ivorykao:撲馬必推~~107F 03/26 18:02
worldtree:可惜不聽的就是不聽 馬囧才是真理108F 03/26 18:03
nvalue:推109F 03/26 18:03
watercolor:110F 03/26 18:03
JoyceSmile:拜託發起合資,上次沒跟到!111F 03/26 18:03
shihfeng:112F 03/26 18:03
shadowlupin:再推一次113F 03/26 18:03
※ 編輯: siba            來自: 1.171.116.121        (03/26 18:04)
chrisredfiel:高調 應該給更多人看114F 03/26 18:04
ed5404:用字太鄉民 一般人看不懂 = =115F 03/26 18:04
mydreamcome:幫忙高調     嚴禁釣魚行為!!!!!!!!!!!!!!116F 03/26 18:06
hirabbitt:這篇是「反反反」懶人包117F 03/26 18:06
kcadobe:高調118F 03/26 18:06
memalina:推!!!!!!119F 03/26 18:06
phantasm:超詳細又有條理 推120F 03/26 18:06
kirimaru73:先讓更多鄉民看懂 對其他族群宣傳確實建議改一些用詞121F 03/26 18:07
gobbynya:122F 03/26 18:08
kiddking:僕馬哥,推。123F 03/26 18:09
micotosai:當初怎麼沒9.2趴喊逢陳進興必反呀?124F 03/26 18:10
blackb:會做宣傳稿,詞彙會全部改成正經的。這個是單純個人版本。125F 03/26 18:10
akito19:大推126F 03/26 18:10
lovewest:高調127F 03/26 18:12
JoyceSmile:如果有宣傳稿版本建議盡快,最近風向對學生不利。128F 03/26 18:12
JoyceSmile:可以的話請開放下載,我願意自費去印拿到捷運站發!
XR125:此人必定是鄉民130F 03/26 18:14
gt5:整理得太好!131F 03/26 18:14
blackb:論述組正在努力運作,一定馬上生產!132F 03/26 18:15
Homeparty:TPP就是要排擠中國的條款..扯服貿也太誇張,貨貿還有理133F 03/26 18:15
puppetired:光傲嬌這字眼~就會被我阿公阿北追問到吐血~寫得太好了!134F 03/26 18:15
BlueMoonss:寫的很棒 但也認同修改一些用詞135F 03/26 18:16
capazek:推136F 03/26 18:18
pinkidd:好棒,淺顯易懂137F 03/26 18:19
gohome0083:你不要這麼中肯好不好138F 03/26 18:20
rayhsu:大推blackb大139F 03/26 18:20
Raymond0710:這篇能置底了 被問倒來這翻就對了140F 03/26 18:20
kis28519:推141F 03/26 18:20
elviswhite:推個人版本~也希望正式版能獲得更多注目142F 03/26 18:21
APC: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143F 03/26 18:21
preventer:感謝撲馬老師!!!!144F 03/26 18:21
flypenny:好文不推行嗎!!!!145F 03/26 18:23
login:專業!!146F 03/26 18:23
Refauth:路過147F 03/26 18:24
jfsu:好!!!!!!!!!!!!!!!!!!!!!!!!!!!!!!!148F 03/26 18:24
filiaslayers:可以問一下329為什麼沒用嗎?還有那個自焚是哪件事?149F 03/26 18:25
arm370x:推其他 但是打行政院的理由其實還是避重就輕150F 03/26 18:26
JoyceSmile:建議再加上一問:政府都釋出善意了,學生是在拒絕什麼151F 03/26 18:26
hulamg:ㄊㄨㄟ152F 03/26 18:26
nanako81240:推 法律人153F 03/26 18:28
cacasi:先推,有空再慢慢看154F 03/26 18:30
plmay:很強大!!155F 03/26 18:32
ev331:還是覺得佔領立法院行政院 完全不對 被打自己負責156F 03/26 18:33
shaphanty:推PUMA!!157F 03/26 18:33
starcity:淺顯易懂!!推!158F 03/26 18:33
winloudy:推 分析透徹用字又親近!159F 03/26 18:36
mayciy:讚!160F 03/26 18:40
theash:161F 03/26 18:41
kenro:老師變了,以前談法不是這樣,認同前面但攻佔就閃很多162F 03/26 18:41
kobilly:衝163F 03/26 18:41
chunjing:好文!164F 03/26 18:43
mydreamcome:衝吧!!!165F 03/26 18:44
SlimeKnight:我們那麼著急是什麼巫術?166F 03/26 18:45
Fiendyux:讚167F 03/26 18:46
Raymond0710:http://ppt.cc/R0af 這邊一堆認為打人有理的 心寒啊!!168F 03/26 18:48
ayufly:你他媽看不過去的9.2有種就發一篇文來反駁啊 操廢物169F 03/26 18:50
qtgeorge:推撲馬!!!!!170F 03/26 18:51
eisonhunt:推!171F 03/26 18:53
BDACK:推 很白話的文章 不過螞蝗智商太低可能看不懂.172F 03/26 18:54
arhuro:推!173F 03/26 18:54
groupie:欸欸欸欸這律師是鄉民嗎 科科什麼啦XDDD174F 03/26 18:55
OtsukaAi:推!!!175F 03/26 18:57
mmurdoc:你誰啊! 亂撲馬   ㄎㄎ  (誤176F 03/26 18:57
philandsam:太美妙了 己爸婚177F 03/26 18:59
jonahlin:自焚應該是指野草莓學運中向馬死諫的kmt老黨員178F 03/26 19:01
sx366:推撲馬師好文179F 03/26 19:01
kevin0733:我覺得這種文比較適合登頭版180F 03/26 19:02
JoyceSmile:登頭版,一次回答大家,避免更多的家庭朋友感情破裂XD181F 03/26 19:04
tingover:推182F 03/26 19:04
fania:淺顯易懂!183F 03/26 19:05
happsey:推 這篇把這幾天很多人吵的點全部破解了184F 03/26 19:07
nosame:撲馬老師讚拉185F 03/26 19:10
antx:激推186F 03/26 19:11
mkai:推187F 03/26 19:14
justastupid:真的反服貿的人說話都是有條有理 支持服貿的卻是只會188F 03/26 19:14
siba:fili大 329幫助不大是因為解釋理由最後4句(淚)189F 03/26 19:14
justastupid:抹黑抹綠 這篇文章真的是把網路上的問題解釋很清楚190F 03/26 19:15
alentek:推191F 03/26 19:15
inyi:推啊!!192F 03/26 19:22
deathdream:推193F 03/26 19:23
roader28:推194F 03/26 19:27
miniwing:老師是在專業什麼啦!195F 03/26 19:29
lllkkkjjj:清楚的反擊阿!196F 03/26 19:30
henry753:推! 顆顆197F 03/26 19:31
itachi0609:推198F 03/26 19:33
Raymond0710:再一次登頭版+1199F 03/26 19:33
phantasm:這篇有人要號召登頭版嗎~~~~~~~~ 捐錢準備中200F 03/26 19:35
Cirton:推!201F 03/26 19:37
faway:如果有人嗆說國民黨去年就說要逐條審,民進黨自己不要審的202F 03/26 19:37
faway:該怎麼回?
soarD:puma204F 03/26 19:41
castjane:推205F 03/26 19:43
flatcomb:朝聖好文!206F 03/26 19:44
phantasm:逐條審根本就煙霧彈 現在根本沒有法律可以審207F 03/26 19:45
phantasm:要用什麼標準審?
lllkkkjjj:有人知道你要打的進去那篇文在哪裡嗎  想收藏209F 03/26 19:50
lllkkkjjj:靠推錯文
kon0419:黨工噓必為好文211F 03/26 19:50
kiyasolong:212F 03/26 19:51
chevalierxd:213F 03/26 19:54
phantasm:lllkkkjjj 直接google 人渣文本  lidance214F 03/26 19:55
MYLOVETO:推~好文215F 03/26 19:58
onewaya:推  超優好聞216F 03/26 20:00
motogprossi:非常清楚!!!217F 03/26 20:02
tfgrace:我超需要這個問答集!每天一直有人跳針很煩!218F 03/26 20:04
aecdelu:戰力無限219F 03/26 20:18
forttryon:若一定要互補的國家才能簽貿易協定,那都不用大國簽了220F 03/26 20:23
rixot:中肯!淺白易懂221F 03/26 20:23
kazushige:推222F 03/26 20:25
p82222:推223F 03/26 20:29
MissPigHead:中肯易懂224F 03/26 20:38
funnyrain:推225F 03/26 20:38
binsho:推226F 03/26 20:50
sunnyC:推!227F 03/26 20:51
eetheend:~~228F 03/26 20:55
daniel0922:推229F 03/26 20:59
davidbright:請律師直接戰這位哈佛畢業的吧,他仁兄挺得很兇呢230F 03/26 21:00
davidbright:https://www.facebook.com/wsly.s
Cookie165:好文推232F 03/26 21:03
knightyuan:撲神!! 撲倒馬英九!!233F 03/26 21:05
speedup:某樓是不是孤單寂寞覺得冷234F 03/26 21:09
zukes:這篇很讚XD235F 03/26 21:09
kincrystal:推236F 03/26 21:12
dash007:果然戰力堅強237F 03/26 21:25
AAU:完美論述238F 03/26 21:26
yaya:讚  可惜貼在這裡沒用239F 03/26 21:33
faxy:240F 03/26 21:35
KyoDragon:推撲師241F 03/26 21:48
TaiwanJunior:242F 03/26 21:56
bobo1478:經典推243F 03/26 22:10
lsy77:被老師教過真的很榮幸,我的天!寫的好好喔!!!244F 03/26 22:18
jayclub:讚!245F 03/26 22:24
dlevel:哈佛畢業會喜歡小董喔?XDXDXDXDXD 9.2到底是怎麼回事?246F 03/26 22:27
blackb:那個沒有人點閱,戰的CP值太低啦XD。我字數有限,247F 03/26 22:32
blackb:正式版會完整討論攻佔行政院的問題。
blackb:然後會做傳單,我們論述組生了好幾張傳單了。大家加油!
banrifpb:好強~! 話說哈佛的論點太弱...原本還期待些什麼的~唉!250F 03/26 22:39
shark:律訓同梯推!!251F 03/26 22:52
hipperlee:推!!252F 03/26 22:57
new262:推撲師!!253F 03/26 22:59
geniusblack:KMT優良傳統 鬥共產黨就輸 鬥自己人超狠254F 03/26 23:08
Monoria:推255F 03/26 23:40
bonny0512:推! 超棒 !!!!!256F 03/26 23:44
lawabe:推老師~257F 03/26 23:57
leavered:推258F 03/27 00:16
Rtkcrab:推259F 03/27 00:17
Burrell:推!!260F 03/27 00:21
bikestormer:推261F 03/27 00:27
Solony:推推~~262F 03/27 00:33
cys:推噗馬老師~  不過對於自己不熟悉的領域 其實不要置喙較好...263F 03/27 00:36
muller:這文整理得非常好, 希望大家能動起來多多宣傳264F 03/27 01:46
yuanss:推!解惑!265F 03/27 02:06
asami:中肯推266F 03/27 05:00
shuir0810:自認為政府違法,所以自己所做的違法行為都被合理化267F 03/27 08:05
shuir0810:好一個老師
Raikkonen6:所以說警察打人硬要說合法 高官出來講說只有拍肩而已269F 03/27 08:21
Raikkonen6:好一個噓噓黨工壓
sleepurity:不得不推271F 03/27 09:33
Southside:推272F 03/27 09:55
goldenseed:推273F 03/27 12:07
hij76128:274F 03/27 14:52
cacasi:看完了,立場跟邏輯都很正確,再推275F 03/27 18:32
cocu1313: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03/27 20:17
billyu:推~ 很清楚276F 03/27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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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3-26 18:23:26 (台灣)
+5 03-26 18:23 TW
美國也支持鬼島加入TPP 是我們不跟美方談的 還有 那年通過美牛說可以簽FTA 結果!?
2樓 時間: 2014-03-26 18:31:00 (台灣)
  03-26 18:31 TW
用力推!希望689有人可以清醒...
3樓 時間: 2014-03-26 18:51:21 (台灣)
  03-26 18:51 TW
大推
4樓 時間: 2014-03-26 19:02:11 (台灣)
  03-26 19:02 TW
推!!詳細易懂
5樓 時間: 2014-03-26 19:06:45 (台灣)
  03-26 19:06 TW
大推
6樓 時間: 2014-03-26 19:34:19 (台灣)
  03-26 19:34 TW
證解,100分,看完就不會再被騙了..............
7樓 時間: 2014-03-26 20:42:21 (台灣)
  03-26 20:42 TW
非常好的解答文 極推
8樓 時間: 2014-03-26 20:52:12 (台灣)
  03-26 20:52 TW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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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時間: 2014-03-26 21:06:05 (台灣)
  03-26 21:06 TW
讚!! 我理解的 講不出來的 你都講得清清楚楚了 !!
11樓 時間: 2014-03-26 21:40:35 (台灣)
  03-26 21:40 TW
689就算看到這篇也只會歇斯底里跳針一些屁話啦
12樓 時間: 2014-03-26 22:36:45 (台灣)
  03-26 22:36 TW
大推中肯文 解答疑惑簡單明瞭 已分享在FB
13樓 時間: 2014-03-26 23:21:22 (台灣)
  03-26 23:21 TW
推推推
14樓 時間: 2014-03-26 23:26:08 (台灣)
  03-26 23:26 TW
有神快拜!
15樓 時間: 2014-03-26 23:33:34 (台灣)
  03-26 23:33 TW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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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 時間: 2014-03-27 00:23:56 (台灣)
  03-27 00:23 TW
不合法的抗議民眾要求警察要守法 這樣也怪怪的
friday2 轉錄至看板 FRIDAYNIGHT (使用連結) 時間:2014-03-27 01:06:53
17樓 時間: 2014-03-27 01:13:18 (台灣)
  03-27 01:13 TW
18樓 時間: 2014-03-27 03:51:07 (加拿大)
  03-27 03:51 CA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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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A:[自己刪除]
20樓 時間: 2014-03-27 09:08:34 (台灣)
  03-27 09:08 TW
長官的命令,下署只能盲從 ! 這不叫違法? 什麼才叫違法?
21樓 時間: 2014-03-27 09:43:41 (台灣)
  03-27 09:43 TW
必推
22樓 時間: 2014-03-27 11:41:51 (台灣)
  03-27 11:41 TW
幹!我超需要這篇的!大大大推!
23樓 時間: 2014-03-27 14:17:59 (台灣)
  03-27 14:17 TW
有點厲害阿!!!!!!!!!!
24樓 時間: 2014-03-27 15:58:30 (台灣)
  03-27 15:58 TW
推詳細!
25樓 時間: 2014-03-27 16:16:26 (台灣)
  03-27 16:16 TW
幫高調   死貪官
26樓 時間: 2014-03-27 16:36:54 (台灣)
  03-27 16:36 TW
推賞臉文~
10.不要逢中必反啦!
反流氓心態流氓思維~~426到台灣還是426
27樓 時間: 2014-03-27 16:49:36 (台灣)
     (編輯過) TW
這個應該不是逢中必反囉~
Ke Pan - Timeline Photos | Facebook
請問是甚麼意思???
[圖]
28樓 時間: 2014-03-27 17:58:51 (台灣)
  03-27 17:58 TW
集資再來登一次頭版? 實力應到可讓推服貿的反不出話來
29樓 時間: 2014-03-27 18:18:32 (台灣)
  03-27 18:18 TW
光第七點就想給你一萬個讚,那群老屁股只會該,也沒想過開放後會怎樣
30樓 時間: 2014-03-27 22:16:43 (台灣)
  03-27 22:16 TW
要是能夠把這些作成傳單之類的在立法院發一定很有效果!!!
31樓 時間: 2014-03-27 23:57:15 (台灣)
+1 03-27 23:57 TW
不用30秒,服貿就解釋簡單講:  服貿=馬x九(633跳票,銀行請魚刺,油電雙漲,核四.洪丘仲案,高路電子案,國家債台高築,官商勾結一堆.等等)
32樓 時間: 2014-03-28 01:58:37 (台灣)
+1 03-28 01:58 TW
推~答案非常清楚明確!
33樓 時間: 2014-04-05 20:03:47 (台灣)
  04-05 20:03 TW
撲師寫的好................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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