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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放棄治療了嗎?「超越法律的男人」蔡正元
時間 Tue May 6 13:39:28 2014
放棄治療了嗎?「超越法律的男人」蔡正元仍不刪盜圖照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22308&PageType=1
放棄治療了嗎?「超越法律的男人」蔡正元仍不刪盜圖照│三立新聞網 SETNEWS.NET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一則貼文,並使用外國攝影師的「風暴照」,卻被原攝影師留言警告,指出蔡正元在沒有獲得她的同意下使用該照片,已經違法,要求蔡正元立即將圖片撤下。但警告至今,蔡正元仍不為所動。 ...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一則貼文,並使用外國攝影師的「風暴照」,卻被原攝影師留言警告,指出蔡正元在沒有獲得她的同意下使用該照片,已經違法,要求蔡正元立即將圖片撤下。但警告至今,蔡正元仍不為所動。 ...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一則貼文,並使用外國攝影師的「風暴照」,卻被
原攝影師留言警告,指出蔡正元在沒有獲得她的同意下使用該照片,已經違法,要求蔡正
元立即將圖片撤下。但警告至今,蔡正元仍不為所動。其實這已經不是蔡正元第一次盜圖,網友就列出蔡正元的盜圖清單。一篇名為「手機時代
」的貼文,蔡正元使用了一張黑白、使用手機的照片,就被一位自稱擁有該照片版權的日
籍攝影師留言提醒,「未經過作者本人同意或註明照片來源請勿擅自張貼。」隨著爭議持續發酵,網友紛紛在此動態下留言:「Sue him!」(告他)更有網友譏諷:
「超越法律的男人」,但蔡正元還是沒有作出處置,仍將貼文與照片放在臉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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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__一1F 05/06 13:39
推 :台灣有警察 37元怎可能犯罪2F 05/06 13:40
推 :神3F 05/06 13:40
→ :祭止兀4F 05/06 13:40
推 :有黨證5F 05/06 13:40
→ :++__一6F 05/06 13:40
推 :意外嗎7F 05/06 13:40
→ :祭止兀8F 05/06 13:40
→ :超越全世界的男人 祭止兀9F 05/06 13:40
→ : ++__一10F 05/06 13:40
推 :沒有甩尾不算11F 05/06 13:40
→ :菜工ㄦ 不意外。12F 05/06 13:41
推 :台灣的警察敢抓37元?那邱毅的頭髮都長出來了13F 05/06 13:41
推 :衝台灣的國際能見度啦14F 05/06 13:41
→ :盜圖元不敢面對笑死人15F 05/06 13:41
→ :這才符合祭止兀無賴的本性啊16F 05/06 13:41
噓 :搞笑喔 人家放貼圖的時候警察也在場17F 05/06 13:41
推 :祭止兀:sorry 你們的版權在台灣不受保護呦 ^.<18F 05/06 13:41
噓 :誰選的XDDDDDD19F 05/06 13:41
→ : ++__一20F 05/06 13:41
推 : 祭止兀21F 05/06 13:42
推 :請原著作快給三七啦 否則不排除提告22F 05/06 13:42
推 :歪歪的23F 05/06 13:42
推 :我有黨證 我有警察 ㄏㄏ24F 05/06 13:42
推 :終於成功了 XD25F 05/06 13:42
→ :幹麻講得一副他還有得醫的樣子26F 05/06 13:43
推 :祭止兀-超越道德的男人27F 05/06 13:43
推 :支那來的 哪天看到蔡三七在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也不意外了28F 05/06 13:43
推 :好玩嘛錯了嗎29F 05/06 13:43
噓 :國民黨立委肯用那張圖是給那位攝影師面子 不要不知好歹30F 05/06 13:43
推 :反正也不是他貼的吧 到時候就推給小編工讀生31F 05/06 13:44
推 :沒資格當人的人 祭止兀32F 05/06 13:44
推 :大陸人是不講版權的33F 05/06 13:44
→ :之前某官員都說我盜版是我給你面子 表示你做的不錯34F 05/06 13:44
推 :祭止兀:超越無恥的人35F 05/06 13:44
噓 :姦茶苑:攝影師恐違法36F 05/06 13:44
推 :錯了 開網站也負全責 不會只是工讀生的事37F 05/06 13:44
推 :中國人是不講究版權的 一堆沒競爭力的攝影師38F 05/06 13:44
推 :37元最後一定推給工讀生,垃圾39F 05/06 13:44
推 :++__一40F 05/06 13:45
推 :祭止兀41F 05/06 13:45
→ :++一一42F 05/06 13:45
→ :祭芷元感覺有點像女生阿43F 05/06 13:45
推 :哈哈哈哈 這標題真有趣44F 05/06 13:45
→ :有黨證~他那怕!!45F 05/06 13:45
推 :不要臉46F 05/06 13:46
推 : 紀芷媛47F 05/06 13:46
推 :告他啦幹48F 05/06 13:46
推 :XDDDD49F 05/06 13:46
推 :XDDDD 黨證罩的 你咬我阿50F 05/06 13:46
推 :Kmt的就是帶種 法律就是他寫的 偉哉51F 05/06 13:46
→ :紀芷媛 這名字感覺像是正妹52F 05/06 13:46
→ :要咬的話,請它好朋友咬就可以了。53F 05/06 13:46
推 :祭止兀:一群暴民!54F 05/06 13:47
推 :就在這個瞬間,這個男人已經超越了刑法了!55F 05/06 13:47
推 :丟臉56F 05/06 13:47
推 :有黨證 殺人也不怕 還怕盜圖嗎57F 05/06 13:47
→ :因為還沒簽入TPP58F 05/06 13:47
推 :黨工:請Mark Zuckerberg出來為圖片錯置負責!59F 05/06 13:48
→ :一堆暴民…那張照片明明原創就是蔡委員 有本事去告啊60F 05/06 13:48
→ :看到時候判決你就知道了
→ :看到時候判決你就知道了
推 :法律是為高級天龍人服務用的 對37元無效 謝謝指教62F 05/06 13:48
推 :真的覺得有黨證,超越國內外一切法律嗎 ?63F 05/06 13:48
推 :我的臉書上有警察,我怎麼可能犯法。(手拿車輪證)64F 05/06 13:49
推 :殺人未遂都沒在怕了 會怕這區區的著作權法嗎?65F 05/06 13:49
推 :37元表示:來告阿66F 05/06 13:49
推 :→ jma306:因為還沒簽入TPP 真的很能講 XDDDD67F 05/06 13:49
推 :祭止兀~他怎麼會理這個咧~~~68F 05/06 13:50
推 :都敢開車撞人了這算什麼XDDDD69F 05/06 13:50
推 :這標題XDDDDDDDD70F 05/06 13:50
推 :怎麼這篇新聞出來下面一堆問掛跟回文71F 05/06 13:51
推 :「那張照片明明原創就是蔡委員」 韓國人唷?72F 05/06 13:51
推 :XDDDDDD73F 05/06 13:51
推 :黨工說不定還會叫37仔對原創提告74F 05/06 13:52
推 :一人一信支持紀芷媛75F 05/06 13:52
→ :怎麼聽起來有點帥~76F 05/06 13:53
噓 :蔡委員貼文的時候警察在他後面啦 這樣怎麼可能違法77F 05/06 13:53
推 :都有黨證加持 哪會怕你一個攝影師78F 05/06 13:53
推 :菜症猿:智財法我寫的 我立法 我公佈的 咬我呀79F 05/06 13:53
推 :怎麼國民黨都一堆這種咖??犯法永遠沒事80F 05/06 13:54
推 :自己的圖片自己盜81F 05/06 13:54
→ :轉貼個文章都會被預防性羈押..就算是轉貼圖....沒事????82F 05/06 13:55
推 :泣也鄉民化了83F 05/06 13:55
推 :XDDDDDD84F 05/06 13:55
→ :這就是某些人眼裡kmt的"能力"吧85F 05/06 13:55
推 :86F 05/06 13:56
→ :國民黨的黨紀咧87F 05/06 13:57
→ :最後一定推給工讀生88F 05/06 13:59
噓 :霸佔立法院、包圍警察局跟盜圖 哪個嚴重?89F 05/06 14:00
推 :不是放棄治療,而是無藥可救90F 05/06 14:00
推 :蔡 :我PO文時智財局官員在我50公尺內,怎麼可能犯罪91F 05/06 14:00
推 :祭止兀:臉書不是我管的 與我無關92F 05/06 14:00
推 :超越憲法的祭止兀93F 05/06 14:00
推 :我貼文的時候警察就在旁邊 怎麼可能犯法94F 05/06 14:00
推 :就看準你跨海提告很麻煩啊zz95F 05/06 14:01
→ :祭止兀︰盜圖而已,大驚小怪,竊國賣台我都已經在做了。96F 05/06 14:02
→ :立法院,警局沒還嗎?盜圖的呢?97F 05/06 14:02
→ :不是放棄治療,是自以為是98F 05/06 14:03
推 :檢察官: 該圖不具實質影響力 不必調查99F 05/06 14:03
推 :那詐騙集團冒用樓上的大頭照也是給你面子?還是你在反串100F 05/06 14:03
→ :我指peter
→ :我指peter
→ :可割可棄 利大於弊102F 05/06 14:04
→ :好玩啊 ^_<103F 05/06 14:06
推 :用你的照片是蔡委員看得起你!到底懂不懂!104F 05/06 14:06
→ :暴民吵什麼 PO圖的時候警察就在他隔壁 怎麼可能有違法105F 05/06 14:06
推 :我想外國人不懂闌尾的臉皮106F 05/06 14:07
推 :某H只會做這種比較?連500都領不起頗ㄏ107F 05/06 14:07
推 :擺明不告不怕108F 05/06 14:07
推 :被刪文封鎖ING...(  ̄ c ̄)y▂ξ109F 05/06 14:08
推 :為什麼要選跋扈、無視法律的人當民代?110F 05/06 14:10
推 :XDDD111F 05/06 14:10
推 :祭止兀:不排除對方是DPP偽裝的原作者 準備對留言者提告112F 05/06 14:13
推 :推113F 05/06 14:15
→ :一刪就等於做賊心虛了 我猜應該會私底下喬價錢吧114F 05/06 14:17
推 :垃圾中的垃圾,去中國就不要回來115F 05/06 14:18
推 :他po圖的那一刻起,版權就是他的了,沒反告算你好運!116F 05/06 14:19
推 :霸佔立法院的被起訴了 蔡委員加入不好吧117F 05/06 14:20
推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看到30秒修改著作權法118F 05/06 14:24
→ :支那化119F 05/06 14:25
→ :垃圾人120F 05/06 14:25
推 :祭止兀121F 05/06 14:27
→ :割掉他!!!122F 05/06 14:27
→ :幹嘛講的一副他還有救的樣子?123F 05/06 14:28
推 :會不會講說,臉書上有警察!?124F 05/06 14:31
推 :選出這種立委 真是國恥125F 05/06 14:33
噓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126F 05/06 14:34
推 :台灣人對無恥政客包容度是看黨證決定的127F 05/06 14:39
推 : O_O!128F 05/06 14:42
推 :好奇問 非營利行為也不能用嗎?129F 05/06 14:42
推 :拜託這人一定要被清算130F 05/06 14:45
噓 :祭正元:法律立委訂的,我怎麼可能犯法?131F 05/06 14:48
推 :他可能只是被派出來坦的132F 05/06 15:00
→ :別說得他有救一樣133F 05/06 15:08
推 :台灣總統是馬九 祭止兀怎麼可能犯罪134F 05/0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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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時間: 2014-05-06 14:16:1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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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利偽當然可以自己修法案,不用30秒通過法案啊....."國內外任何照片利偽都可以無限使用".
6樓 時間: 2014-05-06 22:29:4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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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29 TW
躲在台灣有黨證就會有政府為你護航,外國人在兇也打不過一個政府 情資單位全部出動+媒體戰最後可能變成祭止兀才是原作者 但是也有例外啦,今天如果是中國人,依照慣例兩岸同屬一國,而且台灣籍依慣例就是要矮一階,祭止兀才有可能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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