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redin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5-06 10:37:53
看板 PublicIssue
作者 標題 Re: [心得] 為什麼要讓便衣去抓86
時間 Tue May 6 09:22:17 2014
※ 引述《killeryuan (龍鳥)》之銘言:
: 比較有腦的想法,就是KMT的老伎倆,殺雞儆猴,寒蟬效應
: 一開始可能也不想被這麼早知道(想被知道直接派制服、警車就好)
: 只是想要製造出86"消失"的事實
: 就是"消失",這個"消失",就是老一輩心中永遠的恐懼,白色恐怖
八六在FB說明了整個被拘提過程,也提到昨天被警方用「違反集會遊行法、(聚眾)妨礙公
務、侮辱公署、妨礙自由(恐嚇)」四項罪名上銬拘提,這是他第一次被銬、第一次被拘
提、第一次被移送。
他自己也問:「『無保請回』其實就意味著拘提沒有必要,這應該很明顯。警察朋友們
,何必呢?」
他當場也和律師對負責偵訊(同時也是負責抓他)的警方喊話:「支持警察組工會,
捍衛警察勞動權!警察有權利拒絕這種不公不義、違背良心和法理的工作命令。」
====
八六FB https://www.facebook.com/solitarian86?fref=ts
Chung-yen Hung
8 hours ago ·
1. 其實我已經多次公開說明「本案與警方直接有法律上的爭議與衝突,因此認為不宜由
警方偵辦」,並且委請律師聯繫警方、檢方書記處告知上述不到案理由與「願向檢方主動
說明」之意向。
警方偵辦」,並且委請律師聯繫警方、檢方書記處告知上述不到案理由與「願向檢方主動
說明」之意向。
所以請問,我好好的說要去找檢察官,但警方卻不移請檢方傳......我也沒逃跑,到底何
必非得用「拘提」呢?
2. 拘提過程中,警方有(以很快的動作)出示證件和拘票(可能有用身體擋住,似乎
不想驚動周遭群眾),並宣讀權利,不然我不可能配合上車。
但我想請問:警方以我在現場打電話可能聚眾為由,阻止我聯絡律師,甚至在我試圖以手
機聯絡律師時,沒收手機並將我反銬——聯絡律師本來就是我的權利啊,我也沒逃啊只是
要打個電話——何必呢?
機聯絡律師時,沒收手機並將我反銬——聯絡律師本來就是我的權利啊,我也沒逃啊只是
要打個電話——何必呢?
3. 還好我在最一開始被警方阻止打電話時,就直接抓著手機、緊急撥通某位朋友的電話,
放著讓他聽,於此同時我要求警方再度出示證件、宣讀我的權利和重述拘提理由。我朋友
也很機警,立刻就聯絡、告知我的律師,不然我可能要在保安大隊偵訊室裡面白白多等一
個小時。
放著讓他聽,於此同時我要求警方再度出示證件、宣讀我的權利和重述拘提理由。我朋友
也很機警,立刻就聯絡、告知我的律師,不然我可能要在保安大隊偵訊室裡面白白多等一
個小時。
各位被綁架的時候也可以把這招學起來,不用講電話,接通知後放著手機讓對方聽。也請
各位警覺,如果接到信任朋友的可疑來電,請聽久一點。
4. 我並沒有在這次拘提過程中被警方施暴、要脅或刑求,但不得不說他們的確是有比較
粗暴一點,手銬銬得有點緊,手腕稍微紅腫,把我架上計程車(往保安大隊)時粗魯了些
,褲子被他們扯破。
粗暴一點,手銬銬得有點緊,手腕稍微紅腫,把我架上計程車(往保安大隊)時粗魯了些
,褲子被他們扯破。
後來偵訊結束後跟詹律師一起,對負責偵訊(其實也是負責抓我)的警方喊話:「支持
警察組工會,捍衛警察勞動權!警察有權利拒絕這種不公不義、違背良心和法理的工作
命令。」
警察組工會,捍衛警察勞動權!警察有權利拒絕這種不公不義、違背良心和法理的工作
命令。」
5. 本次拘提後、保安大隊偵訊過程中,警方除了問0411的案情之外,還有刑事局與中正
一分局的員警「搭便車」問了0427(佔領忠孝西)和0429(路過忠孝東)的案情,而且
他們甚至後兩件事併在同一份筆錄問,這是完全違背法律程序的行為。
一分局的員警「搭便車」問了0427(佔領忠孝西)和0429(路過忠孝東)的案情,而且
他們甚至後兩件事併在同一份筆錄問,這是完全違背法律程序的行為。
律師與我當場表達這樣做是不合程序的,我有權拒絕後續偵訊,並載明於筆錄中,這直接
導致的就是筆錄可能會不被承認證據效力(應該吧?求解)。但我還是有順便說明那兩天
我所參與的行動和訴求,這樣比較省事XD"。不然改天又被約談或被拘提雖然不怕也是很
麻煩OTZ
導致的就是筆錄可能會不被承認證據效力(應該吧?求解)。但我還是有順便說明那兩天
我所參與的行動和訴求,這樣比較省事XD"。不然改天又被約談或被拘提雖然不怕也是很
麻煩OTZ
6. 「無保請回」其實就意味著拘提沒有必要,我想這應該很明顯。再問一次,警察朋友們
,何必呢?
7. 【重點補充】警方在訊問過程中,針對「現場進行網路直播者」特別詢問「是否認識
、與其關係為何、有無對價關係......」,我認為警方會針對網路直播者/公民記者/
現場記錄者進行威嚇和「煽惑群眾」的指控,請各位務必謹慎!
、與其關係為何、有無對價關係......」,我認為警方會針對網路直播者/公民記者/
現場記錄者進行威嚇和「煽惑群眾」的指控,請各位務必謹慎!
P.S. 感謝保安大隊的炸豬排便當和地檢署的滷雞腿便當,雖然這本來就是你們應該要給的
。是說,地檢署的拘留室真的很有趣,有點溼涼,牆上的刻痕充滿各種故事。
最後,「捍衛民主,還我喇叭」,發聲和抗爭是人民的權利,感謝昨天送我喇叭的朋友,
今早我用得很爽,傍晚詹律師也用得很順,我們會繼續以非暴力抗爭的方式,誓死捍衛人
民的聲音與權利!
今早我用得很爽,傍晚詹律師也用得很順,我們會繼續以非暴力抗爭的方式,誓死捍衛人
民的聲音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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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rada (118.169.112.146), 05/06/2014 0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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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勇者!支持!1F 05/06 09:32
→ :我昨天在發自由新聞時就講過 今天如果無人目擊 86沒撥給2F 05/06 09:34
→ :朋友 今天世界上就少了一個洪崇晏 多了一塊消波塊
→ :朋友 今天世界上就少了一個洪崇晏 多了一塊消波塊
推 :推86機警4F 05/06 09:37
推 :炸豬排XD5F 05/06 09:44
推 :高調push6F 05/06 09:51
推 :推!! 86加油7F 05/06 09:53
推 :手機裡有通訊錄 照片...不要被拿走8F 05/06 09:58
推 :推,有勇氣的台灣人。9F 05/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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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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