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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crewer5566 (螺絲釘)
標題 [新聞] 法國會修法 言論自由比「沒禮貌」更重要
時間 Fri Jul 26 10:46:37 2013


法國會修法 言論自由比「沒禮貌」更重要





新頭殼newtalk 2013.07.26 鄭凱榕/編譯報導

在法國國會於週四(25日)修改一項自1881年制定以來的法律後,對法國總統「沒禮貌」不
再想當然爾是公然侮辱。這項法律的修正,是為了保障言論自由。

根據路透社26日報導,之前對法國總統任何粗魯不禮貌的批評,都會因為「侮辱國家元首
」而冒自動吃上罰款的風險。現在總統降格成和其他部長以及內閣成員一樣,都必須經由
法院法官審理,才能證明該粗魯無文的批評確實該當誹謗或毀損名譽的罪名。


這項法律的修正源自於之前的一起事件。一名抗議者向時任法國總統的薩科奇(Nicolas
Sarkozy)高舉標語:「閃邊去,人渣。」(英:Get lost, jerk;法:Casse-toi pauvre
con),因而被罰款。今年3月歐洲人權法院判定,法國侵犯了該名抗議者表現自由的權利


自從薩科奇2008年用同樣的話羞辱一名群眾中拒絕與他握手的男人後,這句標語在法國已
經變得惡名昭彰。之後歐洲人權法院判定左翼運動分子伊歐恩(Herve Eon)是以牙還牙,
藉由他的抗議標語諷刺薩科奇。


歐洲人權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伊歐恩的定罪以及30歐元(約合新台幣1,178元)的罰款與
他抗議的行為不成比例,有違比例原則並且違反了他表現自由的權利。

不過任何人如果遭法院法官判定該當誹謗總統的罪名,仍然有可能遭判處必須繳納罰金,
金額最高可達4萬5千歐元(約合新台幣176.69萬元)。

法國現任總統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目前為止看來對於外界的批評忍耐力較高。雖
說如此,批評者依然毫不留情給了他一連串不友善的綽號,像是「芙蘭比(Flanby)牌法式
ㄉㄨㄞㄉㄨㄞ焦糖布丁」,或是「小笑話先生」等。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http://newtalk.tw/news/2013/07/26/38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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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民進黨執政 → 言論自由 >>>>>>>>>>>>>>>>>>>>>>>>>>>>>>>>>>>>>>>>>>>>>>>>>> 禮貌
國民黨執政 → 禮貌 >>>>>>>>>>>>>>>>>>>>>>>>>>>>>>>>>>>>>>>>>>>>>>>>>> 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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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科大                哈  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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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192.96
THH:反觀1F 07/26 10:47
verydisco:禮貌根本是假議題2F 07/26 10:47
GoNow:ㄉㄨㄞㄉㄨㄞㄉㄨㄞㄉㄨㄞㄉㄨㄞㄉㄨㄞㄉㄨㄞㄉㄨㄞㄉㄨㄞㄉ3F 07/26 10:47
這是什麼梗啊 XD
OmegaWind:爛新聞  國情又不同  我們是禮義之邦4F 07/26 10:47
Mahoutsukai:台灣其實比法國民主 每天都罵元首是狗 也不會有人被抓5F 07/26 10:47
mc12355:是暫時還不會6F 07/26 10:48
gibyezethe:清大都道歉了7F 07/26 10:48
KingKingCold:反觀台灣   689: 對官員有禮貌比言論自由更重要~~8F 07/26 10:48
YPing:反觀鬼島9F 07/26 10:48
KingKingCold:清大: 對不起我們的學生沒禮貌,我們會限制他的言論10F 07/26 10:48
KingKingCold:      自由的~~
THH:人家是民主在進步,我們是民主倒退幾10年12F 07/26 10:49
DASHOCK:洪秀柱跟清大表示13F 07/26 10:49
julia66:清大校長表示:我的膝蓋又中了一箭了14F 07/26 10:50
mrschiu:受邀到國慶觀禮..15F 07/26 10:50
faxy:ㄉㄨㄞㄉㄨㄞ焦糖布丁16F 07/26 10:51
CMC677:鬼島只會抓住禮貌猛鞭 卻沒看到白色恐怖進入校園17F 07/26 10:51
CMC677:光從這點就知道法國強太多了
iamalam2005:ㄉㄨㄞ XDDDD19F 07/26 10:53
julia66:差了3百年 大概20F 07/26 10:53
zebra101:法國不是剛剛發生市長納粹言論被全國炮轟的事件…科科21F 07/26 10:53
whitezealman:反觀鬼島22F 07/26 10:54
tigerblue002:台灣在街頭喊個反大埔就被抓起來了23F 07/26 10:54
screwer5566:其實不要笑人家被納粹輾過啦,若二戰時台灣在德國旁邊24F 07/26 10:55
screwer5566:大概也只會是波蘭或小國的下場而已
rookiecop:我們有侮辱公署罪 (挺)26F 07/26 10:55
julia66:砲轟不是剛好?你去嗆騜看看 不只沒禮貌 是公共危險27F 07/26 10:56
Aquari:馬:我們乃"禮儀之邦" 所以有必要限制言論豬油28F 07/26 10:56
因為國民黨名譽權是國家超超超超超超超重要法益
pierreqq:在台灣.. 隔個月台都會衝去把你抓起來29F 07/26 10:56
aggressorX:鬍子>>>>>>>>>>>言論自由30F 07/26 10:57
muscleless:幹 這還有王法嗎? 逆天罪者 唯一死刑!31F 07/26 10:58
pida:ㄉㄨㄞㄉㄨㄞ焦糖布丁32F 07/26 11:01
mira5:推你簽名檔 箭頭可以再多一點33F 07/26 11:09
應觀眾要求 XD
※ 編輯: screwer5566     來自: 111.250.192.96       (07/26 11:13)
tom7674:台灣怎麼可以學法國一樣沒禮貌 禮貌很重要欸34F 07/26 11:14
jhsu889:為什麼要民主,言論自由?就是為了要確保權力不被亂用35F 07/26 11:15
gotohikaru:台灣是要拿什麼跟法國比XD36F 07/26 11:15
euphoria01:ㄉㄨㄞ ㄉㄨㄞ焦糖布丁XD 根本一點殺傷力都沒有XD37F 07/2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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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7-26 13:16:17 (台灣)
+1 07-26 13:16 TW
當人家在進步時,我們卻不斷的退步,八年的努力,一夕間又回到5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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