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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台灣監聽 日本的1,929倍 美國的50.8倍
時間 Tue Oct 29 08:48:00 2013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257592.shtml
台灣監聽 日本的1,929倍 美國的50.8倍 | 台灣監聽太浮濫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監聽國會風暴引發人人自危,民間司改會今天舉行記者會,指控檢警調聲請監聽浮濫。司改會表示,近五年來台灣檢察官平均每年聲請監聽1.5萬件,等於每1萬人中,就有4.4人遭到監聽。把台灣、日本、美國平均比較,台灣人遭到監聽的比率,是美國的50.8倍,是日本的1929.8倍,凸顯監聽根本毫無節制。 ...
監聽國會風暴引發人人自危,民間司改會今天舉行記者會,指控檢警調聲請監聽浮濫。司改會表示,近五年來台灣檢察官平均每年聲請監聽1.5萬件,等於每1萬人中,就有4.4人遭到監聽。把台灣、日本、美國平均比較,台灣人遭到監聽的比率,是美國的50.8倍,是日本的1929.8倍,凸顯監聽根本毫無節制。 ...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監聽國會風暴引發人人自危,民間司改會今天舉行記者會,指控檢警調聲請監聽浮濫。司
改會表示,近五年來台灣檢察官平均每年聲請監聽1.5萬件,等於每1萬人中,就有4.4人
遭到監聽。把台灣、日本、美國平均比較,台灣人遭到監聽的比率,是美國的50.8倍,是
日本的1929.8倍,凸顯監聽根本毫無節制。
改會表示,近五年來台灣檢察官平均每年聲請監聽1.5萬件,等於每1萬人中,就有4.4人
遭到監聽。把台灣、日本、美國平均比較,台灣人遭到監聽的比率,是美國的50.8倍,是
日本的1929.8倍,凸顯監聽根本毫無節制。
民間司改會今天公布的數據指出,2008到2012年間,台灣檢察官每年聲請1.5萬張監聽票
,法院核准率約73%,亦即實際發出的監聽票大約1萬張。而日美兩國針對檢察官提出的監
聽要求,核准率雖然幾乎達百分百,但實際監聽數量卻明顯少得多;總人口數達1.2億的
日本,檢察官的聲請數每年只有29.4件;擁有3億人口的美國,檢察官每年聲請監聽票
,法院核准率約73%,亦即實際發出的監聽票大約1萬張。而日美兩國針對檢察官提出的監
聽要求,核准率雖然幾乎達百分百,但實際監聽數量卻明顯少得多;總人口數達1.2億的
日本,檢察官的聲請數每年只有29.4件;擁有3億人口的美國,檢察官每年聲請監聽票
2720張。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指出,台灣檢警察系統浮濫地聲請監聽,台灣被監聽人口的比率,
遠超過美國、日本,司改會並質疑,民眾遭監聽,卻無人來監督進行監聽的單位,造成民
眾權益受損。
遠超過美國、日本,司改會並質疑,民眾遭監聽,卻無人來監督進行監聽的單位,造成民
眾權益受損。
司改會說,美國進行監聽,必須要有第三者在監聽者身旁,監督其監聽行為。但是,我國
監聽是包山包海,「先錄了再說」,之後任由檢警調隨意挑選想要的內容,但為何民眾要
忍受自己與朋友談話、各類簡訊和商業機密,都被掌握在調查局和警政署手中?
監聽是包山包海,「先錄了再說」,之後任由檢警調隨意挑選想要的內容,但為何民眾要
忍受自己與朋友談話、各類簡訊和商業機密,都被掌握在調查局和警政署手中?
司改會批評,這樣的監聽手法直接踐踏憲法第12條保障的秘密通訊自由,與憲法第22條的
隱私權。他們要求,拆除違法違憲的通訊監察中心,包含調查局及警政署的全民監控中心
。
隱私權。他們要求,拆除違法違憲的通訊監察中心,包含調查局及警政署的全民監控中心
。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針對全年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監聽的案件數高達1萬5千件,法院核准的監聽比例也高達三分
之二,有破萬件被監聽,遠比美、日的監聽比率高出甚多; 法務部官員表示,聲請監聽案
件數居高不下,與警調透過檢察官聲請監聽有關。官員還透露,司法院與最高檢察署的統
計有出入,司法院是以被監聽對象為基礎,但最高檢則是以次數而不論對象,因此實際的
監聽數應該更高。
之二,有破萬件被監聽,遠比美、日的監聽比率高出甚多; 法務部官員表示,聲請監聽案
件數居高不下,與警調透過檢察官聲請監聽有關。官員還透露,司法院與最高檢察署的統
計有出入,司法院是以被監聽對象為基礎,但最高檢則是以次數而不論對象,因此實際的
監聽數應該更高。
法務部官員表示,美、日全年的監聽數相當低,是有類似的文獻紀錄,但美、日的監聽數
如何計算,就不得而知,例如美國監聽德國總理梅克爾長達11年,不知美方有無計入。
據了解,司法院對監聽案件的統計,是以被監聽者計算,例如一個人接續被監聽10次,只
能算一件,但最高檢察署的算法則是以次數計,而不是以人計,是算法基數的不同,若以
最高檢的次數計算,全年被監聽的案件數則有好幾萬,而不是只有一萬件。
能算一件,但最高檢察署的算法則是以次數計,而不是以人計,是算法基數的不同,若以
最高檢的次數計算,全年被監聽的案件數則有好幾萬,而不是只有一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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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27
推 :台灣之光啊1F 10/29 08:48
推 :法務部:僅美國的0.092%2F 10/29 08:48
→ :因為台灣愛貪汙挺關說啊 不然阿扁幹嘛成立特偵組3F 10/29 08:49
推 :終於有一項贏美日了4F 10/29 08:49
→ :美國那是有紀綠的 沒紀錄的就不知道多少了5F 10/29 08:49
推 :台灣這也是有紀錄的6F 10/29 08:50
→ :傻傻的...怎可能贏美國 給你知道還叫監聽?7F 10/29 08:51
推 :馬:民眾應該感到感激8F 10/29 08:52
推 :可見台灣監聽技術是美國的1/50, 日本的1/1929 倍.9F 10/29 08:53
推 :輸美國不太可能10F 10/29 08:53
→ :最後一段有寫 以次數計 還是以人計 基數不同11F 10/29 08:54
→ :689:沒做壞事就別怕監聽 這句話就打死你了12F 10/29 08:57
→ :怎可能比美國多 美國防賊防得出名的13F 10/29 08:57
→ :難道違法還有以人記的嗎?那鬼父、鬼師不就都爽翻天14F 10/29 08:57
推 :反正抓小字眼批鬥 自以為這樣叫公理正義 這就是記者15F 10/29 08:58
推 :總統: 我們種花敏鍋有著超越美日的成就16F 10/29 09:04
推 :689:台灣之光,阿扁執政八年還做不到呢17F 10/29 09:06
推 :美國連各國元首都監聽了,每年只有監聽2720次..鬼信?18F 10/29 09:07
推 :不要監聽 然後等到槍枝毒品暴力犯罪暴增再來靠盃也不錯19F 10/29 09:09
推 :他說的監聽是司法案件申請的監聽件數,不是間諜監聽20F 10/29 09:09
推 :幹 有夠變態21F 10/29 09:11
→ :真正被圍"法"監聽的到底有幾件? 為了少數去綁檢警手腳22F 10/29 09:12
推 :又沒人說 槍支毒品暴力犯罪不能監聽 跳針跳到哪去23F 10/29 09:12
推 :丟臉 落後國家24F 10/29 09:13
→ :監聽成這樣 還叫抓小字眼批鬥 公理正義你定義?25F 10/29 09:14
推 : 大 家 看 清 楚26F 10/29 09:15
推 :經濟弱國 監聽強國27F 10/29 09:24
→ :不監聽你們就要造反了阿!!28F 10/29 09:26
→ :還好我問心無愧~29F 10/29 09:30
→ :怎不想想是台灣的犯罪率太高30F 10/29 09:39
→ :9.2一出來就笑破大家肚皮31F 10/29 09:52
推 :違憲法律系的總統還說沒犯罪就不用怕監聽 還有一堆蠢得32F 10/29 09:55
→ :要命的支持者
→ :要命的支持者
推 :高調34F 10/29 10:10
推 :可以列入政績了 世界領先啊35F 10/2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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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shih0007 說瞎!
3樓 時間: 2013-10-30 19:13:22 (台灣)
→
(編輯過) TW
可否請民間司改會提供其資料的來源啊?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一篇名為『New Justice Department Documents Show Huge Increase in Warrantless Electronic Surveillance』文章中,就提到美國在2009年至2011年間,用於電話監聽的命令由23,535件增加到37,616件(between 2009 and 2011 the combined number of original orders for pen registers and trap and trace devices used to spy on phones increased by 60%, from 23,535 in 2009 to 37,616 in 2011), 而民間司改會的美國監聽件數只有2720.4件,實在差很大! 倒底是誰的資料有誤呢? https://www.aclu.org/blog/national-security-technology-and-liberty/new-justice-department-documents-show-huge-increase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看盡美國當局如何為了蒐集情報而“不擇手段”, 他不想生活在“一舉一動都被記錄的世界”裏, 斯諾登說:“我無法埋沒良心,允許美國政府侵犯全球人民私隱、網絡自由和基本自由”, 所以他才決心打破沉默離開國家安全局位於夏威夷的辦公室, 從夏威夷前往香港並接受英國《衛報》記者訪問, 將美國如何竊取美國、其他國家公民、各國領袖的通訊公諸於世。 所以民間司改會的美國監聽件數資料, 根本是個笑話吧! http://www.apdnews.com/news/28115.html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srv/special/politics/prism-collection-documents/ http://www.bbc.co.uk/news/technology-22839609 https://www.aclu.org/files/pdfs/privacy/DOJ_PRTT_FOIA/DOJ1294-2092%20-Redacted.pdf
4樓 時間: 2013-11-01 14:39:11 (台灣)
→
11-01 14:39 TW
如果美國公民自由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提供的美國監聽資料是正確的, 那台灣民間司改會所提供的數據就是不正確的, 那台灣民間司改會的用意就很明顯了! 它只是專門替某些人提供政治服務罷了。 實在可笑! https://www.aclu.org/files/pdfs/privacy/DOJ_PRTT_FOIA/DOJ1294-2092%20-Redacted.pdf https://www.aclu.org/technology-and-liberty/pen-register-trap-and-trace-foia-request-documents-released-department
5樓 時間: 2013-11-05 01:59:0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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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1:59 TW
華郵引述一份日期註記為今年一月九日的秘密文件報導,美國NSA的MUSCULAR計畫在此前三十天內共擷取約一億八千一百萬筆資料,包括電子郵件的後設資料(metadata),以及電郵內容文字和影音檔等,並儲存在國安局位於華府郊區總部的資料庫。從這份文件也可看出,國安局的攔截行動是在海外地區進行,有一家未被點名的電訊業者准許國安局秘密取得這些資料。文件中的圖表顯示,國安局是從公開網路與Google的「雲端」伺服器之間攔截這些用戶資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1/today-int1.htm你覺得台灣民間司改會所提供的數據有什麼意義? 30天內美國NSA就共擷取(竊取)約一億八千一百萬筆的資料, 難道這不算是竊聽、監聽嗎? 美國才可稱得上是數位時代的東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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