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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uteman0725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14 12:26: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variables (Carl)
標題 [新聞] 「小穴穴喜歡公雞」鹹濕對話曝姦情
時間 Tue May 14 12:11:40 201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4/today-so4.htm

「小穴穴喜歡公雞」鹹濕對話曝姦情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小穴穴就是喜歡公雞…」的網路鹹濕對話,讓姦情曝了光,
法官還據此判有罪!

台中市余姓男子之妻發現丈夫使用MSN和黃姓女子聊天,對話竟出現「小穴穴就是喜歡公
雞」、「人家要濕濕的等你來」等,余妻憤而提告,2人堅稱只是一般朋友,曾相擁、親
吻但無性行為,法官不採信,將2人各判刑3月。


將2人各判刑3月

余男和妻子結婚後,余妻因工作之故被派到英國一段時間,100年4月間回到台灣,借用丈
夫電腦使用時,意外發現丈夫從98年起經常用MSN和一名黃姓女子聊天,2人對話內容有不
少鹹濕的「性暗示」,例如「小穴穴就是喜歡公雞」、「全身上下都是你的」、「人家要
濕濕的等你來」、「做太久了,2hours(2小時),下次弱一點好嗎?」等。


余妻提告,檢方將他們起訴,一審各判2人有期徒刑4月,上訴後,余男辯稱和黃女只是一
般朋友,彼此有愛慕之意而相擁、相吻,但沒有發生性行為,他們未被捉姦在床,單憑
MSN聊天紀錄,不能做為證據。

不過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間接證據在未違背一般經驗法則下可視為證據,男女床笫之事
屬於隱密私事,不一定能捉姦在床,本案中,余、黃2人雖只以MSN對話,卻能推論得知已
有性行為,因而依通姦罪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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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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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9.217.149
momo90347:.....1F 05/14 12:12
ODFans:msn不是關了?2F 05/14 12:12
DexterMorgan:XDDDDD3F 05/14 12:12
lovejamwu:..............4F 05/14 12:12
roalan:笑惹5F 05/14 12:12
BigLarry:小穴穴就是喜歡公雞 >/////<6F 05/14 12:12
lau6m2002:.....7F 05/14 12:12
w0420cc:一般朋友會講這些 騙肖耶8F 05/14 12:12
Carmelo:無尾雄喜歡大樹9F 05/14 12:12
ji394su33000:呵呵10F 05/14 12:12
gtrx:穴穴你  九五餓雞~11F 05/14 12:12
ams9:這法官好 早該如此了 可惜不能判死刑12F 05/14 12:12
deepdish:漿開穴表示:13F 05/14 12:12
linceass:雞雞~~~14F 05/14 12:13
kobis:穴穴指教15F 05/14 12:13
sese5566:意外發現丈夫從98年起經常用MSN和一名黃姓女子聊天16F 05/14 12:13
tarzanboy:蔣開穴:....17F 05/14 12:13
laechan:葉男表示: 幹...18F 05/14 12:13
jet113102:穴穴你19F 05/14 12:13
mindming 
mindming:小穴穴就是喜歡公雞 >/////<20F 05/14 12:13
sese5566:最好是意外發現 = =21F 05/14 12:13
chuckni:小穴穴就是喜歡公雞XDDDDDDD22F 05/14 12:13
akey47742:穴穴可愛23F 05/14 12:13
RonaldPan:穴穴大家24F 05/14 12:13
Szss:喜歡早上起床的大咕咕咕.....25F 05/14 12:13
smokerog:30CM要進到穴穴惹26F 05/14 12:14
linceass:法官判決有時真是詭異 脫光光床上車上抱在一起不算通姦27F 05/14 12:14
kenta111:標題一定要這麼露骨嗎?28F 05/14 12:14
signorockwu:小穴穴就是喜歡公雞XDDDDDD幹XDDDDDDDDDDDDD29F 05/14 12:14
linceass:然後這邊光靠通訊紀錄就判有罪30F 05/14 12:14
IronWen:噹噹噹 小穴穴遭到攻擊31F 05/14 12:15
a880338: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32F 05/14 12:15
biglarge:2hours33F 05/14 12:15
nextpage:先生你肩膀上的穴穴好多喔(拍)34F 05/14 12:16
nixo:脫光光一起洗澡不算通姦,通msn算通姦?35F 05/14 12:16
BeerIsGood:小穴穴?36F 05/14 12:16
buddar:鹹濕對話有炒飯,結果一起共浴的沒炒飯37F 05/14 12:17
crazyhoho:小穴穴就是喜歡公雞XDD38F 05/14 12:17
Drunken5566:可悲 道德淪喪39F 05/14 12:17
alwayskid:(*〞︶〝*)40F 05/14 12:17
BetterBeGood:穴穴只叫41F 05/14 12:18
ken1325:共浴的表示:呵呵,學我共浴不就沒事了42F 05/14 12:18
s0857168:腦公~~43F 05/14 12:18
starts:穴穴你 兄弟44F 05/14 12:19
BeerIsGood:馬:穴穴指教45F 05/14 12:19
gincy: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46F 05/14 12:19
shyyo7589:就對話內容  很像是期待心情   無法確認是否已發生47F 05/14 12:20
fivehao:穴了48F 05/14 12:20
possiezan:===============小穴穴喜歡吃皮蛋嗎 ? ================49F 05/14 12:20
alwayskid:都說兩小時太久了    應該做過了吧50F 05/14 12:21
mark06140421:穴穴雞叫51F 05/14 12:21
shyyo7589:恩 有一句兩小時......52F 05/14 12:21
omanorboyo:穴穴你 兄弟53F 05/14 12:21
h90257:一個是說自己做過的自白 一個是脫光光被抓到但說沒做54F 05/14 12:22
h90257:兩個不太一樣啊
aitela:終於有像樣的法官了56F 05/14 12:22
solarcells:這只是受焦吧57F 05/14 12:23
amury:2小時~真的是人才58F 05/14 12:23
gnew:將開小穴 摸摸你小hole59F 05/14 12:24
secret1414:我猜法官是女的 而且反對通姦無罪60F 05/14 12:24
t983003019:這判有罪,抓姦在床卻因為沒精液判無罪61F 05/14 12:24
susy88kent:這種時候就能用間接證據 他馬的有黨證就不行????62F 05/14 12:24
Szss:會不會是法官看了之後腦補情境有反應才判有罪?63F 05/14 12:25
Keiichi:法官沒聽過電愛嗎64F 05/14 12:25
Szss:有時候看書多的人 對文字反應比較敏感65F 05/1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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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5-14 13:19:13 (台灣)
  05-14 13:19 TW
按法官這樣判,以後電話徵友的都要關惹
2樓 時間: 2013-05-14 13:26:47 (台灣)
  05-14 13:26 TW
這種證據 太遷強  當事人一定還會在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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