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ChiChi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1-18 00:24:58
看板 Tech_Job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真的有公司搞特休事先排定制了
時間 Mon Jan 16 16:21:32 2017
各位
勞動部作出解釋了
http://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61/30631/
節錄
二、雇主可否要求員工預排未來一整年的特休假?
答:
勞動基準法特別休假,是為了提供勞工休憩之用,休假日期由
勞工依照自己意願決定。雇主可提醒或促請勞工排定休假,但
不可以限制勞工僅得一次預先排定或在特定期日前休假。
勞工依照自己意願決定。雇主可提醒或促請勞工排定休假,但
不可以限制勞工僅得一次預先排定或在特定期日前休假。
踴躍檢舉吧
※ 引述《netburst (133 134 592)》之銘言:
: 經詢問過勞動視野工作室
: 結果如下
: 接下來會再請問北市勞動局 然後再拿起電話或按下陳情(檢舉
: ========================================================
: 您好,關於您的諮詢,謹提供意見如下:
: 您好,關於您的諮詢,謹提供意見如下:
: 一、勞動基準法第38條於105年12月6日修正通過如下所示:
: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
: 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
: 排定特別休假。
: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
: 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本條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
: 施行。」
: 二、故,依新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特別休假原則上由勞
: 工排定,並未賦予雇主有限制勞工於特定時間內排定特別休假之權利,勞工排
: 定之後,雇主於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時,得與勞工協商調整,或者,勞
: 工排定之後因個人因素,得與雇主協商調整,依您說明之情形,貴公司要求
: 勞工於特定時間內排定特別休假,有違上開勞基法第38條之規定。
: 三、附帶一提,學者邱駿彥認為新法第38條第3項有可能被解釋為雇主得要求
: 勞工必須先將一整年的特別休假都事先排定(
: 可參考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refine-labour-law),但是
邱駿彥/激情過後,該收拾殘局了──勞基法修正後政府的應有作為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勞基法工時相關條文修正,經過大半年紛擾,總算塵埃落定;但是,出爐的正式條文在將來的施行運作上,不能說毫無疑問⋯⋯ ...
勞基法工時相關條文修正,經過大半年紛擾,總算塵埃落定;但是,出爐的正式條文在將來的施行運作上,不能說毫無疑問⋯⋯ ...
: 本文認為,新法第38條第3項至多僅是雇主督促勞工排定特別休假之規定,
: 無法要求勞工在特定期間排定特別休假,至於勞工是否有權利濫用之情事
: (例如雇主要趕工,勞工故意排定特別休假),係另一問題。
: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謝謝您!
: 勞動視野協會(籌備處)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67.86
※ 文章代碼(AID): #1OV8AFtQ (Tech_Job)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84554895.A.DDA.html
→ : 促請 看來又可以看到資方新招了1F 01/16 16:46
→ : 悲劇2F 01/16 16:48
推 : 我們公司就預排特休 QQ3F 01/16 17:28
推 : 也不需要吧。看這樣子是不可以,但無罰則4F 01/16 17:40
推 : 公司已經放風聲了,看來實施之日不遠矣...5F 01/16 21:07
→ : 不能一次就分兩次吧6F 01/16 21:11
→ : 勞工自己愛吞7F 01/16 23:20
推 : 一定要檢舉8F 01/17 00:51
--
※ 看板: FW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56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