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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貼文罵人腦殘… 賠4萬換緩刑
時間 Thu Mar 28 19:47:33 2013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3.03.28 02:45 am
基隆巿邱姓男子在遊戲論壇中回應網友的貼文,全篇都是謾罵字眼,還問人家「『耳心』
這個字你會不會寫?」結果被告;基隆地院原本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100日,因他已與對
方4萬元和解,二審合議庭宣告緩刑2年。
這個字你會不會寫?」結果被告;基隆地院原本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100日,因他已與對
方4萬元和解,二審合議庭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于姓網友2010年8月在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線上遊戲討論區以化名貼文,對遊
戲外掛程式表達意見。邱姓男子瀏覽他的貼文後不以為然,從8月23日起到去年1月6日,多
次回文罵他。
戲外掛程式表達意見。邱姓男子瀏覽他的貼文後不以為然,從8月23日起到去年1月6日,多
次回文罵他。
邱男不僅罵對方「GAY」、「腦殘」、「犯賤」、「匪類」、「大瘋狗」、「變態可議」等
語,還問「耳心(恥)你會不會寫」等。于姓網友曾多次留言示警,邱男仍未收斂,氣得提告。
邱男開庭時辯稱,貼文所言是言論自由的範圍,網路上于姓網友未使用真實姓名,他並沒指
名道姓,無可責性。
一審法官認為他表達的內容已悖離法律規範,逾越一般人容忍的合理界限,而且使用已久的
網路暱稱已成網友身分的代表,仍會貶損對方人格。
基隆地院簡易庭判他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若以每天1千元計,要繳10萬元。他不服上訴
,表示已向對方道歉,賠了4萬元達成和解,請求緩刑,二審合議庭審酌後,認為他無前科
又有悔意,宣告緩刑2年。
,表示已向對方道歉,賠了4萬元達成和解,請求緩刑,二審合議庭審酌後,認為他無前科
又有悔意,宣告緩刑2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793433.shtml
貼文罵人腦殘… 賠4萬換緩刑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基隆巿邱姓男子在遊戲論壇中回應網友的貼文,全篇都是謾罵字眼,還問人家「『耳心』這個字你會不會寫?」結果被告;基隆地院原本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100日,因他已與對方4萬元和解,二審合議庭宣告緩刑2年。 ...
基隆巿邱姓男子在遊戲論壇中回應網友的貼文,全篇都是謾罵字眼,還問人家「『耳心』這個字你會不會寫?」結果被告;基隆地院原本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100日,因他已與對方4萬元和解,二審合議庭宣告緩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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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251.194
→ :巴哈嗎XD1F 03/28 19:48
→ :耳心~沒品~無聊~2F 03/28 19:48
→ :在座的各位都是3F 03/28 19:48
→ : 土4F 03/28 19:48
→ :原來GAY是罵人的詞 上了八卦版後我以為已經很平民了5F 03/28 19:48
推 :我還以為是蘇先生6F 03/28 19:49
推 :八卦是這個于姓網友跟置底的那位一樣,都是很喜歡告人的7F 03/28 19:49
推 :鄉民:8F 03/28 19:49
推 :一直針對一個人罵不被告才怪9F 03/28 19:49
→ :有次我罵人智障,他還站內信感謝我點醒他,還是有是非的10F 03/28 19:49
→ :巴哈姆特收到的警察局公文有他占的比例不少.....11F 03/28 19:49
→ :老屁孩!12F 03/28 19:50
推 :所以是GAY告人???13F 03/28 19:50
推 :釣魚高手14F 03/28 19:51
推 :原來耳心是恥的意思 我還以為是惡心打錯字XDDDDDD15F 03/28 19:51
→ :活該 啊就愛玩啊16F 03/28 19:51
→ :我也以為耳心是噁心的意思17F 03/28 19:52
推 :GAY有貶低義所以是罵人的詞無誤18F 03/28 19:52
推 :同志團體表示:19F 03/28 19:52
推 :ptt告人的也不少20F 03/28 19:53
→ :原來GAY是罵人的~NBA某球星表示:21F 03/28 19:53
噓 :某個因為M文就被告的版主表示22F 03/28 19:53
→ :八卦也不少人這樣講話 苦主可以找律師了23F 03/28 19:53
推 :活該24F 03/28 19:54
推 :發財就靠這個了 大家保重25F 03/28 19:54
推 :完全變態26F 03/28 19:54
→ :八卦版也應該要這樣....不要動不動就罵人..27F 03/28 19:55
推 :笨死了 要酸得無法可告 比如說人是馬英九之類的28F 03/28 19:56
推 :天才 以為沒指名道性 就不會gg ...文字遊戲??29F 03/28 19:57
推 :大瘋狗還挺可怕的 少聽人這樣罵 哈30F 03/28 19:57
噓 :宅宅 XDDDDDDDDDDDDDDDDDDD31F 03/28 19:57
推 :+<><表示32F 03/28 19:57
推 :唔 那八卦應該一堆可以告到死的33F 03/28 19:57
噓 :gay有貶意?34F 03/28 19:58
推 :所以現在都不能對特定人罵了35F 03/28 19:59
→ :噗哧 一罵再罵那就沒輒了~~人身攻擊可不好36F 03/28 19:59
噓 :你說正常人是gay當然是罵人37F 03/28 19:59
推 :哈哈 你看看你38F 03/28 20:00
推 :是有多氣阿? 罵了2年?39F 03/28 20:00
→ :打禮義廉就好了啊40F 03/28 20:01
推 :(σ′▽‵)′▽‵)σ阿哈哈 你看看妳41F 03/28 20:02
推 :誰敢說我異性戀,我就告死他!42F 03/28 20:02
→ :至少他沒罵你馬英九喔43F 03/28 20:02
推 :推 XXXXGAY:誰敢說我異性戀,我就告死他!44F 03/28 20:03
推 :說馬英九絕對安全不會被告,說阿扁就不一定了45F 03/28 20:05
→ :GAY表示:痛心46F 03/28 20:05
推 :推 XXXXGAY:誰敢說我異性戀,我就告死他!47F 03/28 20:05
推 :XXXXGAY:誰敢說我異性戀,我就告死他! XDDDDDDD48F 03/28 20:07
推 :一堆鄉民以為沒指名道姓就沒事 以後得小心一點49F 03/28 20:11
推 :推 XXXXGAY:誰敢說我異性戀,我就告死他!50F 03/28 20:12
推 : 推 XXXXGAY:誰敢說我異性戀,我就告死他!51F 03/28 20:13
推 :推 XXXXGAY:誰敢說我異性戀,我就告死他! XD52F 03/28 20:21
推 :巴哈哪一篇啊~~去朝聖看看53F 03/28 20:24
推 :幹 四X貓高調到這種地步了 XD54F 03/28 20:25
→ :邱男的辯詞所謂「指名道姓」看來是在凹 網路id不等於現實55F 03/28 20:25
→ :人名。
→ :人名。
→ :我說在坐的各位57F 03/28 20:26
推 :慘了慘了!馬angel會告我嗎?58F 03/28 20:27
→ :(σ′▽‵)′▽‵)σ 哈哈哈 你看看你59F 03/28 20:29
推 :哇 那弗利葉不知道可以一次告幾個60F 03/28 20:30
→ :某訟棍其實應該去巴哈告小屁孩比較容易賺錢的61F 03/28 20:39
推 :你異性戀!你愛女生!你萌大奶!你八卦板主!62F 03/28 20:57
→ :對不起 最後一個太超過了 我收回
→ :對不起 最後一個太超過了 我收回
→ :XDDDDDDD64F 03/28 21:01
推 :......................65F 03/28 21:04
噓 :版主好可愛喔 可惜 我是異性戀 xdd66F 03/28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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