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4-23 20:36:14
看板 car
作者 newsamwang (阿彌陀佛呢~~~~)
標題 [問題] 事故後,調閱行動電話通聯記錄請益!
時間 Sat Apr 22 00:25:54 2023


交通事故發生,
目前拿到初判表。

說明:
01.
A汽車 & B機車皆『未裝設』行車記錄器。

02.
A汽車 & B機車皆只有強制險。

03.
A汽車:車損。

04.
B機車:車損 + 人損。

查詢網路資料如下:
11.
根據 法律010
https://reurl.cc/5MyrrM

11-a:
「初判表僅供參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1-b:
想要了解車禍主要、次要肇因,
需要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11-c:
車禍鑑定報告的申請有限制,
必須是
「經警察機關處理的案件、
尚未進入訴訟程序、
距離事發日不超過6個月」

11-d:
「車禍鑑定報告」,申請人須自費3,000元。

12.
事故發生之7天後,
可以向當初承辦的警察機關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現場照片」,
這兩個檔案都可以索取影本或副檔,
但若是申請要看監視器畫面,
必須要親自到派出所觀看,
警察不會提供影片畫面給當事人,
所以大部分民眾都是去領現場圖跟照片的時候,
一起看監視器畫面。

請益:
21.
A或B車主,
走到甚麼樣的程序,
有權要求調閱對方行動電話通話時間記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9.117.87.180 (臺灣)
※ 作者: newsamwang 2023-04-22 00:25:54
※ 文章代碼(AID): #1aGhaK7U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2094356.A.1DE.html
history736  : 都沒有權力調閱吧1F 04/22 00:31
pavon       : 不是,你調對方通聯要幹什麼?2F 04/22 00:33
lion0208    : 是要證明對方行車中使用手機?如果是的話即使有通3F 04/22 00:40
lion0208    : 聯紀錄還是很難吧?沒畫面的話可以說當時手機不是
lion0208    : 自己在使用
george31708 : 都沒權力。你怎麼會覺得任何人有權力侵犯對方隱私6F 04/22 00:43
JOHN2188    : 沒可能7F 04/22 00:46
maniaque    : 樓主大概忘記有"藍芽耳麥"這玩意8F 04/22 00:47
JOHN2188    : 有受傷提告然後跟檢察官提出這要求,然後被拒絕,9F 04/22 00:53
JOHN2188    : 大概是降
leoz69927   : 法律上誰都不能調閱對方通聯紀錄11F 04/22 00:53
leoz69927   : 只有有顯著犯罪之事實告發後檢察官才能調確認不過要
leoz69927   : 有證據證明
leoz69927   : 而且調通聯也不能證明什麼事情沒畫面沒聲音什麼都沒
leoz69927   : 有不能當證據效力
taiki39     : 刑案才可能調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看一看16F 04/22 00:58
SiriusJinn  : 車禍調通聯?是要搞對方喔17F 04/22 01:03
[圖]
facebookig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前幾年通過,不能任意調閱通聯了。19F 04/22 01:18
summer08818 : ? 你調通聯要幹嘛20F 04/22 01:21

看來是行不通了。
而且有藍芽耳機,
就算有通聯記錄也無法證明些甚麼。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4/22/2023 01:41:58
shamanlin   : 你無法證明電話是他在使用,你也無法證明他當下是手21F 04/22 01:41
shamanlin   : 持而不是使用耳機,簡單來說就是沒意義
d147258     : 調通聯記錄沒用啦,要怎麼證明車禍當下對方在通話?23F 04/22 01:45
d147258     : 電信公司的時間一定跟監視器時間同步嗎?就算當下他
d147258     : 在講電話,但法規是行車時不能手持電話通話,但是開
d147258     : 免持或者戴耳機是可以的,要怎麼證明他是手持電話?
PsMonkey    : 結果搞了半天當事人打 line27F 04/22 01:55
snowfish104 : 所以你想調閱通聯紀錄幹嘛?28F 04/22 01:57
sfking      : 為什麼會有出車禍可以調別人通聯的天真想法?29F 04/22 02:10
leoz69927   : 所以才一直說要有行車記錄器咩才有機會拍到對方的影30F 04/22 02:13
leoz69927   : 像調監視器那些都糊的比芝麻糊還糊
vovoson     : 你應該是汽車吧 對方要是知道你在想這些就先給你個32F 04/22 02:31
vovoson     : 刑+民的連環拳組合 你再有理都先吃過失傷害幾個月
vovoson     : 的易科罰金吧
info1994    : 下次記得要保第三人囉^^35F 04/22 05:05
c0915397635 : 哪來的天才36F 04/22 08:19
hokkaidosky : 現在有免持聽筒。沒拍到手持畫面很難證明什麼吧?37F 04/22 08:30
goodboy26   : 兩邊都只有保強制險有得喬了,幫QQ38F 04/22 08:35
jkokpcu     : 你要證明對方有沒有滑手機調通聯紀錄沒用39F 04/22 08:36
sazabijiang : 通聯記錄完全沒辦法證明什麼40F 04/22 09:30
skyhome     : 竟然能兩個都沒行車紀錄器 也沒第三人41F 04/22 10:07
rocku112    : 不過原po前陣子不是說要加保第三人嗎?沒保到?42F 04/22 11:11
kevin20541  : 不懂你在想什麼43F 04/22 11:34
tokyoto     : 你應該是去徵當時的行車記錄器 或是找店家看監視器44F 04/22 11:40
tokyoto     : 有沒有拍到
toshiba5566 : 調閱通聯?檢察官100%不會讓你調啦!46F 04/22 11:47
austin0353  : 未注意車前狀況當肇因就足夠,不需管是否在用手機47F 04/22 12:48
horb        : 對方不可能同意48F 04/22 13:18
Gusteau     : 不要想空想縫啦 沒保第三人就是去調解會互譙 然後49F 04/22 14:27
Gusteau     : 上法院而已
g80123      : 單純車禍對方說要調你通聯 你不會想翻白眼嗎?51F 04/22 15:26
ryanbin     : 申請通聯能幹嗎 用腦子想一下好嗎52F 04/22 15:39

--> 結論是『沒意義』+『不可能』。
謝謝各位大大釋疑。
             orz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4/22/2023 18:08:23
bynablue    : 2023了還有人只有強制險喔53F 04/22 19:13
akpaz       : 不如你先提供自己的大家看一下?54F 04/22 19:43
samsun34567 : 感覺就是自己亂開亂騎初判表被判全責想要翻盤 可憐55F 04/23 04:32
samsun34567 : 哪
alox0330    : 還有人車子只保強制險喔?可憐哪 沒錢不要開車57F 04/23 18:10

--
※ 看板: Car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0 
作者 newsamwang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