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3-23 21:34:21
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標題 [問題] 手機侵占破案前關鍵一步請給意見(緊急!!)
時間 Mon Mar 23 19:04:06 2015
事實經過:
(1)103年12月我遺失手機,被人撿到卻侵占不還。
(2)侵占人用手機玩拍照,全部自動上傳我的雲端,
(2)侵占人用手機玩拍照,全部自動上傳我的雲端,
我掌握他清楚樣貌,住家內裝景物,隨即於1月報案.
(3)2月初警察表達想調閱手機IMEI碼協助查案,卻被地檢署駁回.
(4)2月中我發現他的自拍照原來根本就有記錄GPS定位,幾乎確定住家位置
隨即通知警方,料想終於可馬上破案,想不到警方回應
無法偵查,要怎麼查?
(5)我再親自繪製侵占人住家地圖,連同侵占人清析樣貌,住家特徵等照片
製作完整偵查建議,並訴請警察應該積極到現場觀察建築樣貌,尋訪住戶鄰居
已有這麼多照片當線索,必能快速破案,想不到員警仍然繼續表達無法偵查.
(6)百般無耐,我只好投訴蘋果日報,記者隨即致電警局,警員突然改口表達
已有這麼多照片當線索,必能快速破案,想不到員警仍然繼續表達無法偵查.
(6)百般無耐,我只好投訴蘋果日報,記者隨即致電警局,警員突然改口表達
有派人現場堪查,查訪當地警衛里長,皆無所獲,記者告訴我,既然他們
表達有去查,也不能說警察吃案,可能就真的找不到吧
(7)報案至今,警查已經查了兩個月,毫無消息。
(8)忍無可忍,我今天自行騎機車到現場,結果不到一小時
已經找到侵占人住家了!!!!!
而在下個動作之前,我認為該跟鄉民先好好請教,目前按兵不動。
問題: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呢?
(1)直接按門鈴找侵占人處理。
可是他如果死都不承認,或是直接把門鎖上銷毀手機,我也沒法硬闖吧!
(2)找警察
這個方法我更擔心,因為此案承辦的就是轄區的警查,
當初就是他們查了兩個月查不出侵占人住哪,
居然民眾自己跑來查一小時就查出來了,
臉打得這麼腫,他們不氣死就算了,怎麼還會認真幫我善後。
再說經歷這兩個月,我對他們辦案的專業、積極、熱心、能力
已經完全沒有任何信心,真的不想找這批員警來。
再說經歷這兩個月,我對他們辦案的專業、積極、熱心、能力
已經完全沒有任何信心,真的不想找這批員警來。
(3)所以我現在真的很苦惱,只好上來請教神通廣大的鄉民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處理最妥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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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記者..1F 03/23 19:05
推 : 加油!2F 03/23 19:10
推 : 打110吧 110的話轄區警察就不能吃案了3F 03/23 19:10
→ : 蘋果日報4F 03/23 19:11
推 : 新聞不是常報 某人當柯南找回東西之類的XD5F 03/23 19:11
→ : 找壹傳媒詢問比較快 他們能提供完全的諮詢6F 03/23 19:11
推 : 當然是投蘋果阿 順便把一切都錄音起來7F 03/23 19:12
→ : 真的找到後 會在早上的爽報 每天的蘋果日報8F 03/23 19:13
→ : 每周的壹週刊 一個案件報3次
→ : 每周的壹週刊 一個案件報3次
推 : 當場秀他的所有照片要求他拿出持有證明(大誤10F 03/23 19:15
推 : 這警察有夠扯 連GPS都有了還有清晰人臉 這樣還找無?11F 03/23 19:19
推 : 跟蹤侵占者趁它拿妳手機出來用時當面對質12F 03/23 19:19
→ : 快去找記者他們很歡迎13F 03/23 19:20
→ : 記者上門 警察就說一切是誤會了14F 03/23 19:21
推 : 找立委可能比較快15F 03/23 19:23
→ : 大概就手機小事 警察懶得查而已 找記者逼比較有用16F 03/23 19:23
推 : 可能沒業績 還會得罪人17F 03/23 19:24
推 : 打110投訴 警察沒有辦法吃案18F 03/23 19:25
推 : 汽車被偷警察都不一定會去找了 手機...19F 03/23 19:25
推 : 我朋友也是遺失手機 沒過兩天就找到了 (他爸是警20F 03/23 19:26
→ : 察)
→ : 察)
推 : 找議員最快22F 03/23 19:28
推 : 因為現在通保法的規定,導致沒辦法調閱IMEI通信紀錄23F 03/23 19:36
推 : 找蘋果 不是跑這線的記者也幫不了你24F 03/23 19:38
→ : 再者,侵占的案子,根本沒辦法從法院聲請到搜索票25F 03/23 19:38
→ : 這個罪責太輕,案子太小,連法院都不想理警察
→ : 這個罪責太輕,案子太小,連法院都不想理警察
推 : 這警察太扯了吧27F 03/23 19:39
→ : 最直接的方式,找記者一起去對方家裡找手機吧...28F 03/23 19:40
→ : 如果對方不開門,就公布他的照片,讓他被輿論撻伐
→ : 樓上說警察不認真辦案的板友們,你們來說說,在這個
→ : 案子裡,警察可以有什麼作為?(要合法的....
→ : 如果對方不開門,就公布他的照片,讓他被輿論撻伐
→ : 樓上說警察不認真辦案的板友們,你們來說說,在這個
→ : 案子裡,警察可以有什麼作為?(要合法的....
推 : 認真說 找議員施壓 雖然很雞巴但很有用32F 03/23 19:42
推 : 其實 現實就如celicx所述....這一案真的很小 警察33F 03/23 19:43
→ : 想認真辦也很難
→ : 合法途徑很容易碰壁 法官:我很忙 別煩我 ˊ皿ˋ
→ : 想認真辦也很難
→ : 合法途徑很容易碰壁 法官:我很忙 別煩我 ˊ皿ˋ
→ : 回celick大:我就是根據提供給警察的同樣照片36F 03/23 19:44
→ : 不到一小時就察到侵占人住處
→ : 不到一小時就察到侵占人住處
推 : 找民代去跟所長講,馬上就去查了38F 03/23 19:45
→ : 所以在此案中,警察的表現確實相當消極無能39F 03/23 19:46
推 : 知道住處,然後呢?現在的法律規定是,抓人要有拘票40F 03/23 19:46
→ : 因為很悲哀的是 警察也不能隨意地登門拜訪拿出照片41F 03/23 19:46
→ : 質疑當事人.....這會害到他自己
→ : 質疑當事人.....這會害到他自己
→ : 拘票誰開?檢察官。怎麼開?警察去聲請,然後這種案43F 03/23 19:47
推 :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保障壞人這方面做得很好44F 03/23 19:47
→ : 子檢察官會說,用「傳票」就好了,結果是傳票到了45F 03/23 19:47
→ : 手機也銷毀了....沒證沒據,怎麼偵辦?
→ : 手機也銷毀了....沒證沒據,怎麼偵辦?
→ : 回celick大:請警察聯繫侵占人到派出所規還合解47F 03/23 19:49
→ : 如果侵占人不從,我就以現有證據(自拍照)
→ : 直接對他提起侵占告訴。不知道這樣有效果嗎?
→ : 如果侵占人不從,我就以現有證據(自拍照)
→ : 直接對他提起侵占告訴。不知道這樣有效果嗎?
推 : 嗯嗯,怎麼認定「他」是侵占人?而且沒有「聯繫」50F 03/23 19:51
→ : 對警察來說,要強制帶人 1.現行犯 2.拘票
→ : 對警察來說,要強制帶人 1.現行犯 2.拘票
推 : 現階段雲端同步的照片能不能成為證據還是個問號 冏52F 03/23 19:52
→ :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QQ
→ :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QQ
→ : 非強制帶人 1.檢察署/法院傳票 2.警察機關的通知書54F 03/23 19:53
→ : 全部都是行政流程,反正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就是了..
→ : 如果你有時間,去法院提自訴,但是證據的認定在法律
→ : 上其實有不少的限制,不一定會勝訴(這就是現實
→ : 或是去地檢署提刑事告訴狀(自己寫就行了),地檢署會
→ : 分案會民生組的檢察官,如果對方是老實人,通常一次
→ : 偵查庭開完,就會乖乖和解了
→ : 最好的方式是,如果你有認識「地方社團人士」直接去
→ : 要求返還跟賠償,這是最方便的
→ : 全部都是行政流程,反正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就是了..
→ : 如果你有時間,去法院提自訴,但是證據的認定在法律
→ : 上其實有不少的限制,不一定會勝訴(這就是現實
→ : 或是去地檢署提刑事告訴狀(自己寫就行了),地檢署會
→ : 分案會民生組的檢察官,如果對方是老實人,通常一次
→ : 偵查庭開完,就會乖乖和解了
→ : 最好的方式是,如果你有認識「地方社團人士」直接去
→ : 要求返還跟賠償,這是最方便的
推 : 等這個人出來,搭訕他跟他說手機沒電了可不可以借63F 03/23 20:00
→ : 打個電話,拿出手機以後準現行犯逮捕XD
→ : 打個電話,拿出手機以後準現行犯逮捕XD
→ : 他說不要呢?65F 03/23 20:02
推 : 拜託他啊,給他一百塊當電話費不然怎辦66F 03/23 20:02
→ : 演戲當然要像一點XD
→ : 演戲當然要像一點XD
推 : 樓上說的,不符合「現行犯」跟「準現行犯」的行為XD68F 03/23 20:03
→ : 那只好再準備一隻手機再給對方侵占了69F 03/23 20:04
推 : 明明就有88條三項二款準現行犯適用70F 03/23 20:06
推 : 持有贓物就算,管他是不是侵占人
推 : 持有贓物就算,管他是不是侵占人
→ : 現在的水果已經不是以前的水果了,會幫你爆才怪72F 03/23 20:08
→ : 以前手機掉在公車,網路爬文找某警察幫忙,結果是被73F 03/23 20:09
→ : 公車司機自己幹走。。。建議找警察跟記者 畢竟小老
→ : 百姓
→ : 公車司機自己幹走。。。建議找警察跟記者 畢竟小老
→ : 百姓
推 : 里長?選票在誰的手上!記者?也很懶,除非你把所有76F 03/23 20:10
→ : 之前就有案例 公布照片後 輿論撻伐 就會還了77F 03/23 20:11
→ : 事物作成影片(包括警方的答覆)交給他,才有用!78F 03/23 20:11
→ : 也不用那麼兇 就跟他說 有照片 怕丟臉自然會還79F 03/23 20:12
推 : 是我的話仍然會打110,說找到犯人了請警察來訪查抓80F 03/23 20:12
→ : 人
→ : 人
偷手機自拍百張清涼照 妙齡女賊不知自動傳雲端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台北市一名蔡姓櫃姐今年7月到夜店替友人慶生,被人偷走包包,連同智慧型手機一起被偷,隔天買另支新手機使用,當她登入網路雲端應用程式,發現一大堆的清涼照片,主角全是同一個年輕女子,對方還看著鏡子自拍,蔡小姐一眼就認出就是她遺失的手機,甚至連遺失的包包也一起入鏡,氣得報警處理。(櫃姐,手機,自拍,豔照,雲端,清涼照,露餡) ...
台北市一名蔡姓櫃姐今年7月到夜店替友人慶生,被人偷走包包,連同智慧型手機一起被偷,隔天買另支新手機使用,當她登入網路雲端應用程式,發現一大堆的清涼照片,主角全是同一個年輕女子,對方還看著鏡子自拍,蔡小姐一眼就認出就是她遺失的手機,甚至連遺失的包包也一起入鏡,氣得報警處理。(櫃姐,手機,自拍,豔照,雲端,清涼照,露餡) ...
推 : 根據你希望結果如何應該有不同作法吧,要回手機、83F 03/23 20:13
→ : 賠償私了、民事侵佔...
→ : 賠償私了、民事侵佔...
推 : 民事沒有侵占85F 03/23 20:14
→ : 找個人陪去跟對方講一講就好了 看是警察 記者 里長86F 03/23 20:14
→ : 找當地里長陪同過去按電鈴順便給他看照片87F 03/23 20:15
→ : 或者認識比較會喬事的人 沒啥難的88F 03/23 20:15
推 : 別想記者或電視台會幫你跑腿,你自己要準備好!89F 03/23 20:15
→ : 請他拿出手機不然就報警 我想應該有9成機會90F 03/23 20:16
→ : 理虧在對方 照片 紀錄在你手上 銷毀手機也沒用91F 03/23 20:17
→ : 除非對方 不怕被告 不怕被公開 名譽掃地
→ : 除非對方 不怕被告 不怕被公開 名譽掃地
推 : 轉 八 掛 版 會 有 記 者 有興 趣93F 03/23 20:20
推 : 找記者94F 03/23 20:32
→ : 萬一開門不是他怎辦XD95F 03/23 20:33
推 : 有什麼問題,用C4就對了!(誤96F 03/23 20:37
推 : ●侵占遺失物為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通97F 03/23 20:43
→ : 找里長吧98F 03/23 20:56
噓 : 一開始就該自訴99F 03/23 21:12
→ : 請問s大,侵占報警很正常吧?什麼是一開始該自訴?100F 03/2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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