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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Ldark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2-23 05:23:01
看板 C_Chat
作者 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
標題 [閒聊] 可樂普:智慧型手機不是遊戲機所以萌大奶
時間 Wed Feb 21 22:42:46 2018



コロプラ「スマホはゲーム装置ではないから問題なし。任天堂はまずスマホやタブレッ
トがゲーム装置だという根拠を出してください」


可樂普拉:智慧型手機不是遊戲機所以沒問題,請任天堂提出手機或平板是遊戲機的證據


http://nintendo-switch.org/archives/29868501.html

●任天堂は提訴の1年前に特許の訂正を実施、コロプラ側は争う姿勢

裁判のポイントになりそうなのが、任天堂が証拠としても提出している
2016年8月の特許訂正。
これは「ぷにコン」で問題にしている「特許第3734820号」の内容を改めたもの。

たとえば、もともと「プレイヤの操作に応じて指定される座標情報を
出力するポインティングデバイスによって操作されるゲーム装置」だった定義が、

「?座標情報を主力するタッチパネル?」といった具合に、?
「ぷにコン」を意識したと見られる変更が加えられる。

一方のコロプラ側は今年2月14日に答弁書を提出し、争う姿勢を示した。
具体的な反論をする前に、任天堂に対して、白猫で使うスマホや
タブレットなどが「ゲーム装置」に該当する根拠などを求めている(求釈明)。
https://amp.bengo4.com/topics/7465/

https://i.imgur.com/gAtbCsN.jpg
[圖]
 

話說任天堂為了驗證白貓是不是有侵犯專利,還很認真的玩了白貓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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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33.238
※ 文章代碼(AID): #1QZOLfbR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9224169.A.95B.html
※ 編輯: mizuarashi (123.193.33.238), 02/21/2018 22:43:16
lanjack: 這漏洞神WWW,沒錯不是遊戲機阿XD1F 02/21 22:43
alwaysstrong: 任天堂員工:姆咪2F 02/21 22:43
wayne0215: 開大絕wwwww3F 02/21 22:44
※ 編輯: mizuarashi (123.193.33.238), 02/21/2018 22:46:09
reachhard: 白貓已死 自從艦長水母出現再到白鳥整個糞掉4F 02/21 22:44
gaym19: 雖然看起來很像硬凹 但還真的有可能靠這說法開脫5F 02/21 22:44
reigon1126: 這手下的妙啊6F 02/21 22:44
MoneyBlue: 好猛阿XDDDDDDD手機不是遊戲機XDDDDD7F 02/21 22:45
gaym19: 不過任天堂應該也不是北七 這招應該很快就被打回去了8F 02/21 22:45
asdf70044: XDDDDDDDDDDDD9F 02/21 22:45
CYL009: 姆咪甚麼時候失業10F 02/21 22:45
MoneyBlue: 但是有遊戲機的功能阿,阿不然模擬器開GBA大超特抄11F 02/21 22:46
vsepr55: 結案,大家可以回家了12F 02/21 22:46
MoneyBlue: 然後說模擬器是電腦不是GBA 這樣也蠻怪的13F 02/21 22:46
TeamNTR: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14F 02/21 22:47
lanjack: 沒錯很怪,但如果上了法院就不是看怪不怪,而是有沒有規定15F 02/21 22:47
一開始手機發文有點怪怪的QQ
有些漏掉的都補上了
※ 編輯: mizuarashi (123.193.33.238), 02/21/2018 22:48:59
probsk: 逆轉裁判喔?16F 02/21 22:48
MoneyBlue: 各種鑽肉動XD17F 02/21 22:48
ts1993: 是很怪 但是定義不是就不是18F 02/21 22:48
ayubabbit: 原來如此  如果這招通用 感覺手機的發展性更高了19F 02/21 22:48
vsepr55: 手遊開抄,反正不是遊戲機20F 02/21 22:49
allanbrook: 可是模擬器是模擬啊21F 02/21 22:49
mikeneko: 神經病22F 02/21 22:49
tLuesuGi: 姆咪大勝利!23F 02/21 22:49
姆咪姆咪
Yosoro: 如果他只申請遊戲機的專利,那可樂普會贏24F 02/21 22:49
ayubabbit: 成步堂: 這不是遊戲機  這是最新的iphone11(插腰25F 02/21 22:49
e49523: 有大哥大功能的刮鬍刀還是算大哥大啊26F 02/21 22:49
arrenwu: 我覺得這招...不會有用吧?27F 02/21 22:49
※ 編輯: mizuarashi (123.193.33.238), 02/21/2018 22:50:51
gipgip12: 任天堂告得贏我海拉魯裸奔一圈==28F 02/21 22:50
ayubabbit: 所以你的專利是無效的!!(拍桌29F 02/21 22:50
arrenwu: 是要看這個"遊戲機"怎麼被定義的30F 02/21 22:50
ts1993: 模擬器不合法 你跟直接輸31F 02/21 22:50
TeamNTR: 好棒棒日本鍵盤大律師呢說贏就會贏呵呵32F 02/21 22:50
lanjack: 會有用喔,如果法條真的是只有遊戲機部分專利的話33F 02/21 22:50
kenyun: 模擬器那個跟智慧財產比較有關係  反而不是專利這塊的事34F 02/21 22:50
ts1993: 根本35F 02/21 22:50
ayubabbit: 任天堂(假髮飛走36F 02/21 22:51
linceass: 我被說服了37F 02/21 22:51
arrenwu: 除非是專利裡面那個"遊戲機"定義寫得超死,不然這太凹了38F 02/21 22:51
lanjack: 法院看不是看合理不合理,而是先看法條和認定39F 02/21 22:51
lanjack: 手機目前都還是定位在通訊器材這點是沒有異議的
Kaken: 常識上不會贏,但法律打的不是常識41F 02/21 22:51
ayubabbit: 模擬器合法吧  不合法的rom檔42F 02/21 22:51
vsepr55: 這段夠有趣感覺真的能出遊戲了XDD43F 02/21 22:51
ayubabbit:                    的是44F 02/21 22:51
kopune: 我覺得不行45F 02/21 22:51
ga2006221985: 可樂噗邏輯 Kappa46F 02/21 22:51
rahit: 告到有結果至少要三年47F 02/21 22:51
rahit: 白貓能不能活到那時候都不知道勒
mekiael: 模擬器是玩家自身行為XD49F 02/21 22:51
[圖]
 
[圖]
 
FrogStar: 戰女別死R52F 02/21 22:53
DASHOCK: 的確不同平台53F 02/21 22:53
ts1993: 就請對方提出 他的版權有算到手機阿54F 02/21 22:53
ts1993: 這蠻合理的
Yosoro: 結果任天堂下一部遊戲機直接結合手機平板 Switch phone56F 02/21 22:54
sasadog: 怎麼了 成步堂 反駁看看啊???57F 02/21 22:54
ztO: 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遊戲機告手機 的確 嗯.....58F 02/21 22:54
peipeiko: 這個....好像有搞頭59F 02/21 22:54
iammoron: 逆轉裁判新題材(X60F 02/21 22:54
Allensert: 版權提到手機很難吧 不是說智慧型手機是在這個專利之61F 02/21 22:54
Allensert: 後
coon182: 可樂噗翻開覆蓋的陷阱卡:手機並非遊戲機63F 02/21 22:54
Allensert: 不過老任會沒想到這點嗎64F 02/21 22:55
dash007: 可樂噗不要笑死我了,用這邏輯還挺......65F 02/21 22:55
rronbang: 這句話有趣XD66F 02/21 22:55
xga00mex: 撲朔迷離 我等法盲還是b嘴看戲吧67F 02/21 22:55
Ace Attorney Pursuit Medley - YouTube
Phoenix Wright: Ace Attorney Phoenix Wright: Ace Attorney: Justice For All Phoenix Wright: Ace Attorney: Trials and Tribulations Apollo Justice: Ace Attorney...

 
ayubabbit: 配音樂更搭69F 02/21 22:56
kashiwa27: 任天堂:我家遊戲機NS正好是平板耶70F 02/21 22:56
CowBaoGan: 異議あり!!71F 02/21 22:57
Pocer: 這句話就可以看出可樂噗也知道自己有搶到專利  超凹的XDD72F 02/21 22:58
kenyun: 我覺得滿有可能的  當初寫專利可能是因範圍太大而限縮的73F 02/21 22:58
gaym19: 如果任天堂律師團會想不到這招的話那就不會那麼可怕了74F 02/21 22:58
kenyun: 如果一開始就寫包含智慧手機等觸控裝置  這專利不一定給過75F 02/21 22:58
arrenwu: 不過這就是法院對戰 各自出招 哈哈76F 02/21 22:59
sasadog: 超像逆轉裁判 真兇最後掙扎的狂凹啊XDDDDD77F 02/21 22:59
vsepr55: 下一招,白貓不是遊戲78F 02/21 22:59
guogu: 這要看任天堂專利申請範圍了 看是觸控裝置的遊戲都算79F 02/21 22:59
brightwish: 不覺得是硬凹耶 本來就要看專利適用的裝置80F 02/21 23:00
kashiwa27: 可樂普要變身了嗎81F 02/21 23:00
guogu: 還是只有申請到觸控遊戲機的遊戲82F 02/21 23:00
dash007: 任天堂的原始授權書可是有提到「入力裝置」喔,要辯也該83F 02/21 23:00
arrenwu: 我覺得就向 kenyun 講的那樣 專利認定本來就有各種考量84F 02/21 23:00
kashiwa27: 白貓是貓啊 哪是遊戲85F 02/21 23:00
shlee: 這招不錯啊XD   期待後續發展86F 02/21 23:00
Pocer: 當初專利是200x年  那時沒智慧型手機吧87F 02/21 23:01
dash007: 用摸擬滑鼠而非搖桿辯,這個方向也太搞笑了88F 02/21 23:01
t128595: 這招厲害89F 02/21 23:01
guogu: 不過我想這一招任天堂大概是想過了 範圍算基本阿90F 02/21 23:01
seraph01: 偶咧no趟!91F 02/21 23:01
tim1112: 無限期支持可樂普92F 02/21 23:01
areysky: 任天堂加油93F 02/21 23:02
lanjack: 反正都已經上法院見了,咱們就繼續看戲吧94F 02/21 23:02
coon182: 手機不是入力裝置吧95F 02/21 23:02
lanjack: 但觸控螢幕是96F 02/21 23:03
coon182: 入力裝置像觸控筆那種才算入力裝置97F 02/21 23:03
dash007: 頭好痛98F 02/21 23:03
s32244153: 這樣凹的過的話 惹到的就不只是任天堂了吧……只要有點99F 02/21 23:03
s32244153: 年頭的日本老牌大廠手上應該都有一堆不下於這類的專利
s32244153: ……
huangtj: 別讓姆咪事業啊啊啊 加油102F 02/21 23:03
sustainer123: 不可能提到手機 這專利比智慧型手機誕生還早103F 02/21 23:03
kenyun: 那鄉民有本事寫個靈粒子觸摸專利  以後有人空幹要付你錢104F 02/21 23:04
ayubabbit: 查一下 之前capcom告koei  2014開吉到2017才判決105F 02/21 23:04
ts1993: 反正這沒打個幾年 也不會結束106F 02/21 23:04
ayubabbit: 看來這戲可以看到2021年了107F 02/21 23:05
scarbywind: pda時代嗎(抖108F 02/21 23:05
wohtp: 請翻譯官說明下,game裝置是「專門遊戲機」還是指「拿來執109F 02/21 23:05
wohtp: 行遊戲的硬體」?
shiow1026: 這根本是凹的吧 任的專利寫的超廣 根本沒有限定是遊戲111F 02/21 23:05
shiow1026: 機 而是遊玩方式是在螢幕上滑動 都會中
pikachu2421: 看了一下那幾個專利都是寫遊戲裝置及"遊戲程式"113F 02/21 23:05
pikachu2421: 所以遊戲程式都算吧
scarbywind: 可樂浦不只使用還宣傳那是自家專利才被盯上115F 02/21 23:06
arrenwu: 我是覺得如果這樣就凹的過 任天堂應該不會提告吧?116F 02/21 23:06
ts1993: 樓上不一定阿 反正比誰律師會說阿117F 02/21 23:06
wohtp: 就是說這個詞兒在一般日語是怎麼解的118F 02/21 23:06
badend8769: 看戲吧~ 無知的我就不要亂猜測了 怕被打臉119F 02/21 23:06
greenYoshi: 硬拗流呵呵~~趕快倒一倒吧哈120F 02/21 23:06
vsepr55: 這個繞得過去手遊就要蓬勃發展囉121F 02/21 23:06
ayubabbit: capcom: 多演久一點  這樣我看能不能到逆轉10都有梗122F 02/21 23:07
arrenwu: 現在有不少軟體相關的專利確實是備受矚目123F 02/21 23:07
Lupin97: 很妙的一點,看法院對於遊戲機的詮釋如何描述124F 02/21 23:07
arrenwu: 之前就有人在討論有不少軟體專利在妨礙世界發展125F 02/21 23:07
ayubabbit: legal high: 我的三期有東西抄了126F 02/21 23:07
Allensert: 所以可樂噗申請專利這點有被證實了嗎127F 02/21 23:07
alwaysstrong: 這五個專利是01~05年間申請的 但哀鳳發售是07年了128F 02/21 23:07
Lupin97: 常識不代表正確,有時直覺性的東西會帶來錯覺129F 02/21 23:07
ayubabbit: 不過認真談 這認定還真的是很有趣  如果雙方獨立看130F 02/21 23:08
ayubabbit: 那遊戲裝置使用像是多點觸碰之類的專利應該也沒關係
vsepr55: 手遊為何生不出薩爾達幻影沙漏這種程度的遊戲啊132F 02/21 23:08
vsepr55: 是不是任天堂把專利持害的
ayubabbit: 的確更有發揮空間了134F 02/21 23:08
kenyun: 舊方法用在新平台本來就是專利一種  舊專利也不能套用新的135F 02/21 23:08
Lupin97: 畢竟有太多違反直觀的事物與理論在現實出現了136F 02/21 23:08
ts1993: 法律本來就看認定137F 02/21 23:08
vsepr55: …文字順序不影響閱讀138F 02/21 23:08
ayubabbit: 專利很常就是文字遊戲啊  不然哪有那麼多做法(X139F 02/21 23:09
gipgip12: 白貓玩家現在怎麼想?繼續課金抽限角ㄇ140F 02/21 23:11
vsepr55: 不知道怎麼想,不過等判決出來的時候大概都不玩了141F 02/21 23:12
Allensert: 我戰女玩家 繼續抽 反正活不到判決那天142F 02/21 23:13
seer2525: 我好幾天沒開了 好險我沒課過143F 02/21 23:13
gipgip12: 我覺得可樂噗宣傳白貓是博弈不是遊戲說不定可以過(x)144F 02/21 23:13
gipgip12: 宣稱
stevenyen090: 白貓出事後營收還是一樣啊 根本沒差吧146F 02/21 23:14
sustainer123: 判決頂多4、5年 allen別那麼悲觀啊147F 02/21 23:14
acopika: 到出來大概還可以在追1000集 比七龍珠還長148F 02/21 23:15
acopika: 律師自己也有面子 那有瞬間就被擊垮的 那以後就不用混了
Galm: 瞬間被擊垮就別混了+1 就算會輸也要掙扎到最後不能慘敗150F 02/21 23:17
ayubabbit:  所以姆咪要啥時才能加入大亂鬥151F 02/21 23:18
Allensert: 可是感覺戰女哪年倒都不意外= = 連聲優台詞都砍惹152F 02/21 23:19
ddkkz2003: 文義解釋是最基本的抗辯 合格的律師都該做的153F 02/21 23:20
SaberMyWifi: 可樂噗那麼久都不講話  一講話就出大絕XD154F 02/21 23:26
chocopie: 異議あり!155F 02/21 23:26
asabase: 異議阿里156F 02/21 23:30
shintz: 從名詞定義開始玩,這要玩很久很久157F 02/21 23:30
uco330: 手機不是遊戲機 請不要用手機玩白貓 謝謝 ^^158F 02/21 23:30
ga2006221985: 要看白貓玩家反應可以到巴X的專版看,我覺得蠻好笑159F 02/21 23:30
ga2006221985: 的
WoodPunch: 水161F 02/21 23:30
s32244153: 看那邊會讓你有種任天堂是日本卑鄙三流小廠的錯覺162F 02/21 23:32
gm79227922: 我覺得會凹成功誒 兩個專利確實會有差163F 02/21 23:32
SaberMyWifi: 如果手機遊戲機分開的話  那手機的專利大概已經都被164F 02/21 23:33
chu630: 真是有夠不要臉 希望任天堂可以贏165F 02/21 23:33
SaberMyWifi: 歐美廠拿光光了  日廠GG  qq166F 02/21 23:33
Allensert: 都說是白貓玩家了 不然是在期待他們替老任說話嗎167F 02/21 23:34
Allensert: 雖然應該不少白貓玩家希望可樂噗島的
SaberMyWifi: 改去任天堂版  討論就反過來了阿  不是很正常嗎169F 02/21 23:34
s32244153: 當然不期待阿 不過總有一種是不是我的時間線出問題的感170F 02/21 23:35
s32244153: 覺
sonofgod: 我猜任天堂的範圍一定是觸控螢幕為主?172F 02/21 23:35
remsuki: 可樂噗加油!!姆咪加油!!173F 02/21 23:36
pikachu2421: 看到原文下面有人貼iPhone被金氏世界紀錄認定為銷售174F 02/21 23:36
SaberMyWifi: 可樂噗不跟你在觸碰上面繞  直接改打最根本的媒介175F 02/21 23:36
pikachu2421: 速度最快的攜帶型遊戲機XD176F 02/21 23:36
SaberMyWifi: 這有高人背後指導吧XD177F 02/21 23:37
Gentile: 這邊也挺好笑的啊 一堆瞎挺做糞game 糞主機的178F 02/21 23:37
SaberMyWifi: 但打這招  就一翻兩瞪眼  看法律怎麼認定了  沒想到179F 02/21 23:37
SaberMyWifi: 最後裁決點會是在遊戲機的定義上XD
shlee: 律師和專利師的價值就在這啊181F 02/21 23:39
zeyoshi: 可以下逆轉bgm了182F 02/21 23:40
ayubabbit: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10516/511222183F 02/21 23:40
ayubabbit: "幹  金氏紀錄你陰我"
gm79227922: 重點是申請專利的時候連觸控手機都沒有185F 02/21 23:40
uco330: 日本白貓玩家都不挺白貓了 是台版代理太佛才一堆貓粉186F 02/21 23:41
wow999: 哇發現盲點了187F 02/21 23:42
dorydoze: 台版代理也很被日版玩家嫌阿188F 02/21 23:42
windscore: 這邏輯也太弱…照這樣講拍照聽音樂這些功能在手機上的189F 02/21 23:43
windscore: 專利是不是全都不算數
ts1993: 專利又不看邏輯191F 02/21 23:45
dolphintail: 什麼,原來智慧型手機不是遊戲機192F 02/21 23:45
ts1993: 看白紙黑字寫定義跟範圍193F 02/21 23:45
Allensert: 還真不好說 我剛查了一下手機照相的專利就有超過幾十項194F 02/21 23:45
dolphintail: 原來是因為我沒朋友會打給我,只能玩遊戲195F 02/21 23:45
ayubabbit: 算啊 我突然想到金氏紀錄還認定wiifit是賣最好的體重計196F 02/21 23:45
ts1993: 假如法律規定80歲才算老人 哪怕你79歲也不算阿197F 02/21 23:46
ts1993: 雖然你會覺得很奇葩就是了
ts1993: 雖然老任不會那麼笨就是了
Lupin97: 不用80歲,現在老年人定義是65歲,可是現在健康的65歲人200F 02/21 23:48
Lupin97: 壓根不覺得他已經算是老人了
Allensert: 像柯達也吉過蘋果等照相手機侵犯專利 後來和解202F 02/21 23:49
Lupin97: 看它的遊戲裝置是否有往後下容智慧手機的部分,法官判吧203F 02/21 23:49
Madcorn: 笑死 這手棋下的真好204F 02/21 23:52
adolphjong: 大人~他是被判環首之刑,不是環首死刑,可以放人啦205F 02/21 23:52
adolphjong: 大人~法律就是法律,一字一句都不能更改的唷
newtypeL9: 一個碗不能當杯子喝水的概念207F 02/21 23:54
Iamtheking: 姆咪加油208F 02/21 23:54
Lupin97: 應該說,碗和杯子都可以拿來喝水(功用),但碗=?=杯子209F 02/21 23:56
Lupin97: 正方形可以等於長方形、但長方形絕對不等於正方形之類的
Lupin97: 有詭辯到、白馬非馬之類的
BleuSaphir: 這答辯沒錯啊212F 02/22 00:00
s9414h: 邏輯上很ㄎㄧㄤ沒錯 但法律玩的就是文字213F 02/22 00:00
QBian: 姆...姆咪...214F 02/22 00:01
realion: 可樂僕安息吧215F 02/22 00:08
belmontc: 可樂公司已經無恥到只能這樣抗辯了嗎216F 02/22 00:08
honey4617912: 原來戰國名家就已經能打專利戰了 中國領先兩千年217F 02/22 00:09
Allensert: 不然樓上覺得有恥的抗辯是啥 先向國父行三鞠躬禮?218F 02/22 00:10
Lupin97: 同樣舉剛才杯子喝水的例子,今天是因為碗和杯子的關係起219F 02/22 00:13
Lupin97: 爭議,不然我用手捧喝水、幾乎不認為會認為手=杯子。
realion: 那個不是無恥,比較像在拖延221F 02/22 00:14
belmontc: 至少針對任任專利範圍提出異議吧,還是不打算辯解侵犯專222F 02/22 00:14
belmontc: 利這塊了
GinHan: 敗偷放姆咪一條生路><224F 02/22 00:15
Allensert: 可樂普不就提出專利範圍不及至手機 有看內文嗎= =225F 02/22 00:16
Lupin97: 可樂普可能想要將它這份專利限縮傳統概念的掌機、遊戲機226F 02/22 00:16
Lupin97: 才這麼說的@.@
shinobunodok: 我覺得好像可以228F 02/22 00:16
Lupin97: 畢竟任天堂在提出這專利時,當代智慧手機的雛型還沒出現229F 02/22 00:17
Lupin97: 而如同前面所說,掌機帶有這類的觸控功能
realion: 早有了吧231F 02/22 00:18
yujited13: 好像有道理...232F 02/22 00:19
Lupin97: 我可能要查一下了,當科普知識看看@@233F 02/22 00:19
qoo60606: 開始相信你了234F 02/22 00:20
Allensert: #1QZJcFSr 這篇版上文章是說沒有啦 不過也是十幾年前了235F 02/22 00:22
Allensert: 老實說完全沒印象啥時智慧型手機普及
onionandy: 要看日本專利法怎麼走 遊戲通用就沒效了237F 02/22 00:22
onionandy: 是說拿別人的專利來申請專利也真的蠻狂的
neerer: 這應該是可樂噗最大的反擊點了,感覺還是希望渺茫,即使239F 02/22 00:24
neerer: 手機確實不是遊戲機,但專利範圍若定義在「遊戲設計」上,
neerer: 那糾結平台種類根本沒意義,
onionandy: 而且這專利認定主要是觸控螢幕上的實作方法242F 02/22 00:26
onionandy: 目的是遊戲性質的觸控螢幕的話 凹平台真的沒意義
ZMTL: 如果任的專利範圍是遊戲機,那就是對專利範圍提出異議啦244F 02/22 00:28
Lupin97: 最早的觸控型手機1994年就有了…@w@照樓上前提,那辯論這245F 02/22 00:29
Lupin97: 的成功性就降低了(on與ne兩位說法)
ZMTL: 所以有沒有人去把任的專利摘一下重點翻譯感謝XD247F 02/22 00:30
ZMTL: 專利就是文字遊戲,只要能凹贏就會過,與常識無關
lyt5566: XDDDDDD249F 02/22 00:31
onionandy: 要看日本專利抗辯上的案例才知道250F 02/22 00:35
onionandy: 每個國家在專利法上著重的地方不一樣
uco330: 這不是肯... 這不是遊戲機! (打滾)  (被拖走)252F 02/22 00:36
onionandy: 但專利認定其實範圍還蠻窄的253F 02/22 00:36
onionandy: 但這次乍看之下就是可樂普搞到對別人的專利動手腳
kurtis0359: 雖然是硬凹 但好像有點道理 果然姆咪降我智商255F 02/22 00:38
RKain: 好吧我只能看戲,這法律遊戲太難玩了256F 02/22 00:39
codemoon: 現在的遊戲機也都不只有玩遊戲的功能了 那到底怎麼定義257F 02/22 00:40
codemoon: 遊戲機
kashiwa27: 手機上的遊戲還比遊戲機上的遊戲多咧259F 02/22 00:48
AlvaroMorata: 真的不是遊戲機啊xD260F 02/22 00:48
AlianF: 可4有人會專門買支手機玩遊戲欸(づ′・ω・)づ261F 02/22 00:53
graywater: 靠北,這玩法會不會拖其他廠商一起下水玩啊?假設真的262F 02/22 00:53
graywater: 手機不是遊戲機定義,那要請手機廠來解釋嗎?
web946719: 怎麼好像也沒錯264F 02/22 00:53
SCLPAL: 有的時候小孩子吵架論點意外有用w265F 02/22 00:55
AAA891216: 這理由應該沒辦法被法官接受吧..266F 02/22 01:11
guogu: 就看兩邊誰比較會打嘴砲決定手機到底是不是遊戲裝置了267F 02/22 01:13
onionandy: 要看法官採不採用這說法 理論上太牽強268F 02/22 01:21
yoyun10121: 專利本來就是看當初申請範圍, 能隨便跨平台擴展才恐怖269F 02/22 01:25
onionandy: ゲーム装置 ゲーム専門装置 ゲームをプレイできる装置270F 02/22 01:28
onionandy: 要玩文字遊戲可以 光是上面的用辭就可以原封不動打爆
onionandy: 可樂普的說法
onionandy: ゲーム機というハード的な?ソフト的な定義?
onionandy: 可樂普如果真的慘到要打這個 那真的沒什麼好說了
Cactusman: 這樣有點硬凹啊275F 02/22 01:33
wuxin: 以平台的演算、系統、模塊做區分我覺得似乎還行276F 02/22 01:38
WindSucker: 島277F 02/22 01:39
dnek: 你拿當初給遊戲機的劍來斬手機的官,早該料到了278F 02/22 01:41
narutokai: 一開始就用這種大絕www279F 02/22 01:58
narutokai: 感覺一但這個被駁回的話 就沒招了XD
sakuwolf: 哈哈 任想用多重專利案拖死可樂沒想到被一招繞回原點破281F 02/22 02:03
sakuwolf: 解 這手真強XD
sakuwolf: 覺得可樂無恥的也看看任告了些什麼啊~~
jaye5e5e5e5: 姆咪幫你加油284F 02/22 02:09
leamaSTC: 小孩子吵架膩? 我有說過這話嗎?地球轉第幾圈時說的?285F 02/22 02:10
wuxin: 對使用者而言來電通知(通信功能)優先級大於當前執行,根本286F 02/22 02:21
wuxin: 上與遊戲機設計理念背道而馳
jokerjuju: 卡位等28樓裸奔 p.s老任法務幾乎沒輸過哦>.0288F 02/22 02:44
runningboy: 任豚被大招一打就崩潰了 直接說對方無恥?289F 02/22 03:12
remprogress: 拉板凳290F 02/22 03:40
onionandy: SamsungTabS3 貴個半死那個 他宣傳直接強調適合遊戲291F 02/22 03:49
onionandy: 還直接針對遊戲體驗開發APP 小工具跟啟動器等等
onionandy: 還有遊戲中禁止打擾的功能 然後是平板
onionandy: 大家可能忘了現在iOS/Android有好幾個針對APP強化的平
onionandy: 板 沒有電話功能 純WIFI。
wuxin: wifi就通信啊... 平版沒wifi有lte也是通信啊... 辛苦了!296F 02/22 04:04
onionandy: Wifi只是無線連線功能 你現在說的通信到底是"連線"297F 02/22 04:12
onionandy: 還是"電話通信"
onionandy: 算了講這沒意義。專利法屬地情況很重 看日本法官怎麼
onionandy: 判定再說
wuxin: 對於讓您疑惑深感抱歉,不過這大概就是平台間認知差距,交301F 02/22 04:33
wuxin: 由法官審理或雙方業者協商,我想亦是普羅大眾共同共識。
ryl54007: 如果被凹過的話 以後PC是不是也可以說自己不是遊戲機了303F 02/22 06:45
ryl54007: ?
hopewind00: pc一直都不是遊戲機啊305F 02/22 07:27
wuxin: 樓上認真了 回答都是計算機不要分那麼細 就看得出問題了XD306F 02/22 07:35
Aporia: 所以拿來看片片的PSP是不是遊戲機R307F 02/22 07:39
cloudin: XDDDD308F 02/22 08:09
Nravir: 這輸了,以後手機相同操作就要付權利金了?309F 02/22 08:52
ssd123698745: 這只是起手式吧,不算什麼大招,老任回擊後才會進下310F 02/22 09:18
ssd123698745: 一階段
wuxin: 這檔事,您問問未來人吧... 對了,別問島民個個今年一定島312F 02/22 09:20
dreamnook: 好吧 這個理由夠酸XD313F 02/22 09:50
dreamnook: 期待老任就此出手機!!!(欸
zero00072: 有點像Android應用不直接呼叫Linux的開源問題。315F 02/22 09:56
z24826390: 我是白貓玩家 你們什麼時候有了老任不卑鄙下流的錯覺316F 02/22 10:14
z24826390: 還扯到巴哈白貓 看ptt我才覺得怎麼還有人捧老任懶趴
keither1009: 開始懷疑可樂噗是請姆咪當法務惹318F 02/22 10:38
kenshin333: 看白貓死士7pupu也蠻有趣的319F 02/22 10:50
itachi0609: 這藉口有點差啊320F 02/22 11:02
ionchips: 我也覺得是起手式  拖時間的意味比較大321F 02/22 11:04
yuniko98k: 我剛剛想到 如果判定最後手機不算遊戲機的話322F 02/22 11:11
yuniko98k: 那有廠商拿這些專利針對手機修改後 拿去申請
yuniko98k: 這樣可行嗎
yoyun10121: 已經被公開使用的技術, 正常講是沒辦法再申請專利啦325F 02/22 11:25
foxey: 原本專利定義的"遊戲裝置"1年前才申請修正成"觸控面板"326F 02/22 11:25
foxey: 這種行為稱之為專利蟑螂似乎也不算過分了?
yuniko98k: 原來如此 謝謝328F 02/22 11:26
foxey: 看推文根本一堆人看不懂日文在自以為是的亂猜嘛...329F 02/22 11:29
yoyun10121: 專利本來就是特別核准的權利, 不只是看功能怎麼寫, 只330F 02/22 11:31
yoyun10121: 技術不同一樣不能亂套, 業界實際就很多用不同設計做出
yoyun10121: 同樣功能來繞過專利, 打平台不同技術不同根本就很普通
sixpoint: 就跟手機向上滑解鎖跟向左滑解鎖就是兩個不同的專利了..333F 02/22 11:50
sixpoint: 所以可樂噗這句感覺還蠻有可能被採信的...
waitan: 真的是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任天堂真的很機掰335F 02/22 11:57
chris529tw: 任天堂:難……打頭?!336F 02/22 12:50
k865394: 哇 口胡大師337F 02/22 13:37
zukidelko: 拉長戰線然後快推出普限拐玩家的錢338F 02/2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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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2-23 12:56:09 (台灣)
  02-23 12:56 TW
法律是文組的 電玩遊戲是理組的
電玩市場的智慧財產權糾紛 需要的理組專業人士的證詞..
該如何想像 星守班同學 說台語的 平行宇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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